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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宠夫郎 上(116)

作者:不曾阿 时间:2023-05-22 10:52 标签:生子 种田文 穿越时空 天作之合

  所以,先挣钱!
  村人投出了这个结果,黎荞和庄丰收自然是按照这个结果去做。
  庄丰收先是让村里没去红薯作坊干活的人做淀粉。
  他又去附近几个村子,找这几个村子的村长,教他们如何做淀粉。
  他还去镇上,找三里镇另外一边的村子,让这些村子也做淀粉。
  这还不够,趁着黎荞去给江知县交货,他也跟着去了县衙。
  光是一个镇子怎么够呢,若是让全县的人都做淀粉,那他三柳村的红薯作坊能从现在运行到明年红薯成熟。
  江知县把粉条和青团的银子给了黎荞,原本想打发这两人走,但没想到黎荞和三柳村竟然整出了这么一个决定。
  确认黎荞和庄丰收的确是这么个意思,他立马让衙役去把各村的村长叫到县衙。
  这是一个皆大欢喜的事情。
  种红薯的人家能拿红薯卖钱,三柳村这边也能挣钱,他治下的百姓都能挣到钱,那他自然大力支持。
  咳,原本吧,他想托关系,明年好调去他看中的县城。
  平城这边虽然有山,但不是名山,山上也没特色的动植物。
  也没有水。
  总之,这只是北方一个平平无奇的县城。
  百姓说穷吧,那也不至于,凡是勤快的都能挣口饭吃,不至于饿死。
  他每年在不欺压百姓的情况下,也能收到足额的粮钱赋税,能给朝廷交一份合格的成绩单。
  但是,说富吧,那也绝对称不上。
  平城这边,九成九的百姓都是农人。
  农人靠天吃饭,能富到哪里?
  总之,这就是一个普普通通毫无特色让他连土特产都寻不出的小县城。
  真的,平城这边没有任何特产。
  这边有的任何东西,隔壁县都有。
  因此,前两年过年他给亲朋好友送的年礼,全都是从府城采购的。
  平城本地的实在是拿不出手。
  当平城这种县城的知县,想整出一番让圣上眼前一亮的政绩,那真是比登天都难。
  这三年来,他想秃了头,也没想出什么好法子。
  政绩不突出,那就无法升迁。
  他自身也没什么背景,他是寒门出身,前朝时他家也阔过,是个不大不小的世家,但经历了战乱,等盛朝建立,他家彻底没落了。
  没政绩,没人脉,为避免走出圣上的视线,他原本想着,今年狠狠心,动用祖产去和吏部的官员拉拉关系,明年好选一个能让他施展拳脚的县。
  但现在嘛。
  平平无奇普普通通的平城,终于有拿得出手的土特产了!
  靠着一个粉条,就可以让平城的百姓比从前富裕一倍甚至是更多。
  这就是他的政绩!
  在翰林院待了两年,他大概能摸清楚圣上的心思:民富国安。
  百姓富不富,这是考核官员的一条隐形标准。
  所以,他还是得动用祖产了。
  因为按照大盛的规定,知县是三年一调任,他想继续留在平城,那必须得托关系。
  只要能留下,花费些祖产算什么,靠着粉条,他能让圣上眼前一亮。
  必须要支持三柳村的粉条大业!
  江知县下了命令,很快全县城上百个村子的村长都来到了县衙。
  当然,离的远的村子,即便是坐着牛车也要走上一天一夜的,来的就比较慢。
  但这无所谓。
  这不影响江知县先对来得早的村长宣布三柳村收购淀粉一事。
  一年两次的赋税,都是衙役亲自去各个村子收的,所以,这些村子的村长和江知县的联系挺密切。
  现在江知县宣布了粉条一事,这些村长意外之后就是惊喜。
  粉条在县城火爆了一个多月,很多村长都知道粉条,现在三柳村要买淀粉,这是好事哇。
  他们村子的红薯也能变成银子了!
  甚至有个别村长拉着庄丰收的袖子,一脸心疼的问庄丰收咋不早下这个决定。
  因为现在都腊月了,距离过年没几天了,家家户户种的红薯也消耗不少了。
  这多可惜啊。
  但也没人真的埋怨庄丰收,这是互惠互利的事情。
  虽然种红薯的人家已经消耗了不少红薯,但这些人家里还留有一些红薯。因为按照平城这边的习俗,过年会炸红薯丸子。
  过年需要用到红薯,那此时家家户户自然有红薯。
  庄丰收把红薯淀粉的做法教给这些村长,这些村长便回了各自的村子,教村人做淀粉。
  当然了,庄丰收也特意强调了,淀粉必须干净,凡是有杂质的,三柳村不收。
  到时候白忙活一场,那可别怪他。
  江知县也同意这个条件,粉条是要成为平城的特产的,代表的是平城的脸面,也是他的脸面。
  他不想丢脸。
  江知县发了话,众位村长不敢不重视。
  回到村子之后,向村民传授淀粉做法时,着重强调卫生问题。
  这可是县太爷发了话的!
  县太爷对普通村人的威慑力,那就好比老天一般,毕竟绝大多数村民这辈子去的最远的地方就是县城,在他们活动的这片区域里,江知县掌握着他们的赋税徭役等生杀大权。
  这的确是他们的天。
  现在天发了话,他们不敢不听。
  于是,整个平城凡是种了红薯的农人,在这个本该是冬闲时期的腊月,突然就无比忙碌了起来。
  六斤红薯出一斤淀粉,三柳村以十五文一斤的价格收淀粉,若是能做一百斤淀粉,那就能卖一千五百文。
  若是做两百斤淀粉,那就能卖三千文。
  这是一笔不小的钱,足以让他们过一个富足的年。
  所以,必须得甩开膀子加油干!
  当旁人忙活着做淀粉做粉条时,黎荞家的生活一如既往。
  庄文回村之后,每隔一日便会来黎荞家找黎荞探讨学问。
  他将四书五经三史三传背得滚瓜烂熟,于是他便时常充当夫子,抽查黎荞最基本的背诵情况。
  也会考一考墨义。
  黎荞虽然买了四书五经的注释书,但注释这个东西,一个人有一个人的理解,所以有不同版本的注释书。
  更绝的是,注释书也有专门的注释书。
  这简直跟套娃一般。
  因此,并不是说拿着注释书对照着四书五经死记硬背就可以了,还得找夫子、同窗咨询,看如今主流采用的是哪个版本的注释。
  庄文苦读三十年,在这一块自然能暂时充当黎荞的夫子,为黎荞传道授业解惑。
  但庄文也有不擅长的地方。
  他身为地地道道的古人,去的最远的地方便是府城,他对台风、龙卷风、海啸、地震这些自然灾害,只有笼统的了解。
  询问私塾的夫子和同窗,夫子和同窗与他一样,面对这古古怪怪的题目头皮发麻。
  黎荞懂这些。
  但黎荞现在只能装不懂。
  之前做点心他可以说是从杂书上看来的,但这么多自然灾害,用杂书肯定糊弄不过去。
  所以,他只能发挥精湛的演技,做出苦思和犯愁的模样,与庄文一起皱眉。
  这日,腊月二十六,去割肉。
  下午庄文来时,黎荞正待在厨房里炖肉。
  他活了两辈子,这是第一次和家人一起过新年,因此自打祭灶之后,他每日读书的时间就少了许多。
  书可以等年后再读。
  但年前热热闹闹的准备工作,他必须和陶竹一起做。
  黎荞炖肉加了不少大料,庄文刚进院门就闻到了浓郁的香味,他忍不住深吸两口气,香死了!
  他今天一定吃了炖肉再回家。
  黎荞透过厨房的窗户,瞧见庄文来了,便放下了手中的筷子。
  咳,他刚才正夹着一根油条,非得要和陶竹一起吃。
  当然,一起吃指的是他和陶竹各咬着油条的一端。
  陶竹脸颊上染着淡淡的红,视线一转,也看到了庄文,便推他出去:“文哥来了,别闹了。”
  “行,那晚上时咱们去淋浴间闹。”黎荞笑眯眯的点头。
  陶竹闻言,双颊的红晕更重,但眼瞅着庄文要进厨房了,他便没接黎荞的话,而是转身拿了两个盘子,分别装了今天刚做好的糯米藕和炸藕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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