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宠夫郎 上(143)
“路都得扫干净了,不允许有一个石子一片叶子。路两边刚冒头的野菜野草也给薅了。”
“房子,今天家家户户都把自家彻底打扫一下,窗户,大门,都擦干净了。”
很快,想到还没有开工的土坯砖路,他不由跺脚:“早知道有圣旨,那肯定早点开工啊!”
就如今那条坑坑洼洼的路,颠着了钦差大人咋办?
“快快快,咱们回村,让村人拿着铁锹把这条路简单修一下,把坑洼的地方都用黄土填上。”
庄丰收急的恨不能插上翅膀飞回村子。
黎荞见状,忙道:“村长,不用这样,人家钦差大人已经悄悄去村子里打探过了,咱们村什么样他们知道的。”
“啊??????”
庄丰收和庄文,都傻了。
钦差大人已经去过三柳村了?
他们咋不知道?
黎荞解释道:“他们是扮做普通商贩去的,咱们自然不知道。”
如今每日都有不少外人来三柳村,虽然所有人都知道黎荞的粉条只出售给望月楼,但依旧有人不死心,想绕过望月楼找黎荞拿货。
而且,黎荞不只是有粉条,黎荞还有点心。
黎荞做的那些点心同样可口,一点儿都不比粉条差,那些商贩想要买黎荞的点心。
所以,三柳村现在每日都是人来人往,人欢马叫,这种情况下,村人如何能知道其中三位商贩是钦差大人假扮的呢。
庄丰收听完黎荞的话,愣了一会儿,很快又振作了起来。
“正是因为钦差大人去过一次了,那咱们更要好好准备一番,咱们要让钦差大人看出咱们对圣旨的重视!”
黎荞:“……”
还是要连夜搞大扫除?
这太折腾人了。
黎荞身为现代人,能以平常心对待圣旨,但三柳村的人不可以。
他们一行人回到三柳村时天已经黑了,但庄丰收召集村人宣布了此事之后,村□□发出了巨大的欢呼声,圣旨,竟然是圣旨!
天呐,这是真正的老天爷到了啊!
不用庄丰收吩咐,他们就想冲回家打扫卫生,现在庄丰收一吩咐,他们更是拔腿就往家里跑。
时间紧,任务重,他们不仅要打扫卫生,还得演练一番,可不能在钦差大人跟前出了差错。
黎荞家自然是全村人关心的重点,庄丰收安排了几十人来他家打扫卫生。
黎荞觉得没必要,他家的院子平日里日日打扫。
而且刚过了年,年前经过了一番大扫除,所以整个院子很是干净,不用再特意打扫了。
但黎荞的话,此时不算数。
陶竹,黎菽黎粮黎谷等人,全都拿起了工具,必须得再打扫一遍。
村人的热情并不比陶竹等人少,村人不好直接进房间,便拿着抹布擦院子,不仅把门窗擦的干干净净,要不是黎荞拦着,村人连屋顶的瓦片都想要擦一擦。
陶竹打扫完后院的卫生,翻箱倒柜的想要给黎荞寻衣服,一边翻还一边懊恼:“早知道买些好料子给你做衣服了。”
又不是买不起。
但之前竟是完全没想过此事,以至于黎荞身上的衣服都是棉布的。
这可如何是好?
黎荞抱臂站在桌子前,看陶竹把衣柜和箱子都翻了一遍,仿佛不知疲累一般,便走上前去一把抱住了他。
然后伴着陶竹的惊呼声,他在椅子上坐了下来。
“我是农家子,穿棉布正好,再说了,就凭我这长相,什么衣服都是陪衬,既然都是陪衬,那穿哪件都一样。”
陶竹:“……”
虽然他想要点头,但现在不是臭美的时候啊!
“咱们歇一歇,今天一大早就起来,现在已经是半夜了,你都不累的么?”
黎荞靠着椅子背,一手抱着陶竹的腰,一手轻轻点了点他的鼻尖,语气透着无奈。
“这怎么会累?明天可是要接圣旨诶。”
陶竹水眸睁大。
他现在浑身充满了力量,恨不能飞到县城赶紧买一匹好料子连夜给这人做一身能穿得出去的衣服!
“诶?”黎荞被他这难得的语气词逗笑,忍不住凑过去亲了亲他有些干燥的唇:“你看,累这么久,连口水都没顾上喝,我去前院烧水去。”
“你坐好!”
陶竹顾不上这人又学他说话,赶紧伸出手按住他的肩膀:“哪里能让你烧水,你现在去休息,明日好精神饱满的接旨。”
“那你呢?”黎荞问。
“我去前院瞧瞧,看哪里有疏漏的地方。而且,还得再排练几遍呢。”
黎荞:“……”
其实流程很简单,除了他之外,余下的人只需要跪着就成。
哪里需要多次排练。
可是,瞧着陶竹亮晶晶的水眸,还有因为忙得出汗而变得红扑扑的脸颊,他只能道:“咱们一起。”
他声音太过冷静,陶竹盯着他的脸看了几秒,然后忍不住伸出食指在他左右脸上各戳了一下,纳闷的问:“你怎么一点儿都不激动?”
“明天不仅有圣旨,还有御笔匾额!”
今日在县衙,江知县已经把圣上的赏赐透露给他们夫夫了。
包括江知县自己的。
圣上给江知县的赏赐很简单:
从正月开始,领五品俸禄。
江知县现在是七品官,但他可以领正五品的俸禄,这说明了什么?
说明他在这三年的任职期间,只要没犯大错,那妥妥跳过从六品、正六品、从五品这三级,落在正五品上!
江知县升官,几乎是板上钉钉的事儿了。
所以今日江知县看黎荞的眼神前所未有的和蔼。
至于黎荞的赏赐,也很了不得:
纹银五百两,另有绫罗绸缎五十匹。
还有一面匾额,上面是圣上亲笔写的“积善之家必有余庆”八个字。
御笔匾额!
到了明日,这面匾额就要挂在他家的大门上了,这是圣上亲笔写的字,这是和天一样高的荣耀啊。
换做是其他人,怕是早高兴的语无伦次手舞足蹈了,陶竹自己也心潮澎湃,晕乎了很久,可黎荞自始至终都很淡定。
这个反应,不太正常啊。
“我是早猜到圣上会有赏赐,在心里已经演练多遍了,眼下幻想成了现实,就像是半空中的石头落了地,我反而不激动了。”
黎荞张口瞎编。
“再说了,就算是有了这份赏赐,咱们的日子还是照过,这份赏赐并不能保佑我一定能通过下个月的县试。”
陶竹听得这话,挑了下眉,水眸睁大,凑到他脸前,仔细打量他的神色:“可是,至少咱们不用担忧了呀。”
此前他害怕粉条挣的巨额银子会带来灾祸,忐忑的恨不能这人没做出粉条。
现在,有了这个御笔匾额,那等于是多了一道护身符,甭管将来的知县、知府是谁,都不会动这人。
原本他并不清楚这面匾额的厉害,还是江知县解释了一番,他这才知道这御笔匾额的牛逼。
一般情况下,皇帝在匾额上题字,都是写四个字,如黎荞这种情况,写积善之家这四个字就够了。
但圣上偏偏把后边的四个字给写上了,积善之家,必有余庆。
必有、余庆。
必有,必须有,这两个字,便是这匾额的点睛之处,别说他们夫夫了,就是接下来的两代人,也一并保住了。
知道这匾额的厉害之处,他着实松了口气,真真正正的放了心。
他和这人的小日子,保住了。
这是多大的喜事?
这怎么能不激动?
“之前知县大人不是说了,本就不用担忧,再加上我也会考科举,所以我其实并不怎么担心此事了。”
“而且,今日我听到知县大人的话之后,我跟你一样高兴极了,还对着京城的方向谢恩了呀。”
黎荞继续瞎编。
其实也不算瞎编,在末世的时候,每日都处在朝不保夕的状态中,他对于“担忧”这种情绪已经麻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