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到古代当捕快(65)
“又过了两月,红河码头附近的河滩上冲来一具尸体,尸体已经腐烂得不成样子了。衙门在城中发了榜认尸。我心下祈求千万不要是我妹子,心里却又不安,到底去看了。那…….”周胜哭得泣不成声。
见到周胜这样子,楚霄云心下不忍。他走下座位,到了一杯水递给周胜:“慢慢说。”
周胜讶然地望了一眼楚霄云,胡乱用衣袖在脸上擦了几把,结果楚霄云递过来的茶水:“谢谢楚捕头。”
喝了一口水后,周胜继续道:“那腐烂的尸身上残留的碎布片,已经看不出样子了,脚被河水泡得肿大,脚上的鞋子也掉了,幸好一根水草把一只鞋子和尸身缠绕起来。看见那鞋子,我当时就蒙了,那正是是我妹子的绣花鞋啊。我妹子……她死得好惨啊……”
楚霄云想起周胜怀中那双绣花鞋:“是你怀中那双?”
周胜忙不迭地点头:“正是。”
嫁出去的妹子,周胜缘何对妹妹的穿戴那么清楚?想到这里,楚霄云问:“你如何知晓那鞋子是你妹子的?”
周胜又抹了一把眼泪:“那双绣花鞋,正是在下送与妹子的。所以那日一见,便认了出来。”
“水草不是只缠了一只吗?”楚霄云想了想又问。此前在码头他分明看到是一双,还亲自提起来过。
“后来县衙的捕快在河滩搜查的时候,又在一处水草中寻到了另外一只。”周胜道。
周胜用袖子擦擦眼泪:“有了尸身物证,我想这是板上钉钉的事了,这下县令大人总不会再置之不理了吧。随后我又找人写了状纸上告,这次县令大人迫于无奈倒是收了我的状纸,也传顾青云那个禽兽到县衙问话。然时隔两日,却以证据不足,又给驳了回来,同时又把顾青云那个畜生给放了。”
“人证物证俱在,可那县令大人依旧包庇顾青云那个禽兽,不予理会。在下实在不甘心,四处奔走,后来在民怨沸腾的情况下,前任县令才不得不将那个禽兽收监。却迟迟未判,我多方奔走,亦无任何作用。我那妹子……呜呜,死得好惨啊……”
按照周胜的说法,这就是一桩坐实了的杀人案,为何前任县令敢如此不作为,却又在民怨的压力下将顾青云收监。前任县令之后,县衙长达两年的时间没有主官由县丞代职,这期间周胜就没再继续上告?还是前任县令与县丞是一条线上的?
前任县令怎么样楚霄云不得而知,但县丞是什么人他就比较清楚了。想到这里,楚霄云问:“那之后你就没有继续上告?”
“告啊,可是顾家常年运作,每次都以证据不足被驳了回来。在下委实没招了……”周胜又是一副悲悲戚戚的样子。
“那顾青云现在何处?”楚霄云问。
“在县衙大牢。”
“他被关了三年?”楚霄云甚为惊讶。
“他杀人理应偿命,如今却在大牢中好吃好喝的供着,顾家时常往牢中给他送东西。这天理正义何在啊……”周胜又开始垂足顿胸。
抛开周胜这动不动就垂足顿胸,哭鼻子抹眼泪的奇葩劲,这案子本身也真是怪事一桩。不管结论如何总得要有个判决,不知这案子如何能一拖三年之久没个说法,上面府衙也不追问吗?楚霄云被这起案子勾起了浓浓的兴致。
楚霄云唤来俞鹤,指着俞鹤对周胜道:“把你那双绣花鞋交给他。”
“这是此案证物,务必好生保管。”楚霄云对俞鹤道,“找个人把他送出去。”
周胜前脚刚出询问室,就有捕快来报:“捕头,周胜妹子那案子的卷宗已经送到你廨房。”
作者有话要说: 祝大家粽子节安康!
第54章 占妻案(3)
楚霄云回到自己的廨房, 桌案上已经摆好了周胜妹子一案的卷宗。翻开卷宗,楚霄云才知道周胜的妹妹叫周英,刚才只顾着听案情, 都忘记问周胜他妹妹叫什么姓名了。不过这不影响案情,现在知道也不算晚。
楚霄云看了一遍,不知是卷宗记录得不甚详细, 还是案子本来就不复杂,一路看下来, 卷宗看了一大半,记录的情况与周胜所言如出一辙。既是如此, 为何此案迟迟未判呢?
楚霄云觉得不可思议, 继续往下看。从卷宗剩余部分, 楚霄云发现一个自己之前忽略的问题, 那就是周胜为何那么确定其妹周英为妹夫顾青云所害。按其所言, 周英是夫妻间争吵后离家出走失踪,一去不复返, 这顶多能证明夫妻俩在周英死前的确发生了争吵。至于后来又发现了红河码头浮尸, 顶多能证明周英的确死了, 并不能证明顾青云杀了周英。
卷宗记载, 当日红河码头发现浮尸, 县衙捕房派人前往查探, 仵作从尸体上验出肋下伤痕,为殴打所致。周英丈夫顾青云曾在周英死前扬言“走, 让她走, 死在外头才好呢”,加之绣花鞋与衣料佐证证实死者身份,断定河中浮尸为周英, 顾青云为杀人凶手,判处死刑,顾青云本人也已经签字画押。
案卷最后还记了一笔,县衙随后上报府衙审核,府衙却以案件事实不清为由发回重审。最后这一笔带过的内容引起了楚霄云的兴趣。
这个案子顾青云已经被判死刑,只是上报府衙未获批准,而不是县衙没有受理。周胜缘何说他求告无门?这与周胜所述不符。是周胜不会表达,或者人皆有趋利避害之心的表述,抑或其他?但不管怎么说,卷宗这一笔带过的内容可以说包含了巨大的信息,几乎可以推翻前面所有的陈述。
此前受百姓议论和周胜所叙影响,他也陷入到周英夫家有权有势,周胜穷困潦倒的既定思维里,潜意识里同情周胜状告无门的境地。但由卷宗来看,事情好像不完全是那样。
从浮尸发现后,顾青云很快被判死刑,且顾青云本人也已经签字画押认罪来看,并不似周胜所言那样,顾家积极运作,勾结朝廷官员,一手遮天。如果顾家有那么大的权势的话,顾青云不可能被判得那么快;且不说顾青云知道家里能给自己活动,却认罪画押这一矛盾举措。再者,若非府衙那边不曾通过,顾青云早就是刀下亡魂,何有周胜所言其状告无门的事实?
楚霄云心中疑虑重生,此前认为简单的一个案子,想不到其中竟然有如此多疑点。难怪府衙那边不曾通过死刑审核。
思及此处,楚霄云觉得自己有必要拜访一下案件当事人的另一方。他放下手中的卷宗,匆匆赶往县衙大牢。
值守的狱卒看见楚霄云踏入大门就赶忙起身打招呼,点头哈腰地:“楚捕头不是尚在休沐中,今儿怎么有空来这里?”
这人正是上次书店胡文案,他来见车夫冉贵那天值班的班头。前后不过半个月,这人态度来了个180度大转弯。楚霄云瞥了对方一眼:“来见个人。”把来意说了一遍。
对方听说他是来见顾青云,思索了片刻:“哦,呵呵,你是说那个顾少爷啊,在里面呢。想不到楚捕头也会大驾来看他,我让人带您进去。”
没想到县衙大牢的狱卒竟然管顾青云一个关押的死刑犯叫少爷,不知是打趣,还是有什么利益往来。楚霄云波澜不惊地望向他:“哦,以前都有谁来看过他?”
“县令大人啊。”班头道。对上楚霄云疑问的目光,才像是想起什么似的赶忙圆场,“呵呵,你看我,字识不得两个,话也不会说。是前任县令大人,前任。嘿嘿。”
楚霄云没什么表情的又看了那班头一眼,在狱卒的引路下,朝大牢中走去。
转了几道弯,到了顾青云被关押之处。狱卒带到之后,站在一旁,楚霄云望着他:“多谢了。”
狱卒在楚霄云赶人的目光下只得道:“那属下告退。”
狱卒走后,楚霄云打量起这间牢房。顾青云被关押的地方是一家单人牢房,与其他几人几十人一间的大通铺比起来,条件的确算是很好了。再望向牢中,一个身穿囚服的白色身影背对着他。囚服很新,头发也梳得很整齐,看不到一丝凌乱。在大牢中还能有这样的穿着和状态,都可谓不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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