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获男主(142)
路星的眼中慢慢落下了泪水。
敬完礼的齐乐天松了肩膀,微微对他笑了笑,“路星,与你在一起的时光使我感受到了无穷无尽的爱与快乐,这五年是我一生中最幸福的日子,我爱你,希望你带着我对你的爱好好生活下去,不要愤怒不要难过,真挚的感情不会因为时间的短暂而失去光彩,你会永远发光,我挚爱的星星。”
路星已经跪坐在地泣不成声,“上将……”
他的爱人,有这座星球最刚强的外表和最柔软的内心……
齐乐天死后,路星只消沉了三天,第三天早上太阳升起的时候,他拿着一包种子来到玫瑰园,“你说你的母亲不是因为喜欢才种的,说这句话的时候你一定很难过吧,从今天起,我每天为你种一支白玫瑰,到很久很久以后,这里会全是我为你种的白玫瑰,你就不会再伤心了。”
此后的二十多年,路星英勇善战,所向披靡,一直守卫着帝国的和平,他花了所有的积蓄在宇宙中买了一颗小星球,取名为玫瑰星球。
有很多人认为这位铁血上将的品位太过庸俗,而路星毫不理会,独自踏上了那个荒凉的小星球,星球上已移植了千万朵他为齐乐天种植的玫瑰。
路星躺倒在玫瑰花丛中间,举起手中齐乐天的徽章,微微笑了一下,你是玫瑰,我是星星,这是属于我们的玫瑰星球。
第107章 好兄弟1
檀木雕花桌子上铁锅子里头咕噜咕噜地沸腾,一股浓郁的香味飘散在屋子里头, 桌子上三三两两摆了许多叠小菜, 小火炉上温了两壶酒,酒香与肉香糅合在一起, 令人不禁食指大动。
乐天拿着筷子一脸懵逼,他出个任务的功夫, 莫萧有对象了,因为出任务回不去, 乐天只好削发自毁精神力, 直接挂在了飞船里,还好他选择了自爆, 要不然运回去的遗体是个光头该多丢人。
乐天捶胸顿足:“……我的分手炮!”
系统:“所以你录那段遗言的时候那么伤心就是因为这个?”
乐天抹了把脸,淡定道:“不然呢?”
系统:“……”不愧是你,死大象。
系统:“我还以为你对路星是真心的。”
乐天:“我很真心啊,我对他多好。”
系统:“……算了。”
这个世界的乐天名为程乐天,是个唱曲的,从六岁开始练,一直到十三岁登台,唱了整整十五年, 赚得是满堂彩,在棉城是响当当的一角儿, 今天是他金盆洗手的日子,乡下老家给他准备的童养媳妇也已经十六,拾掇拾掇就能成婚过日子了。
乐天:“我怎么感觉我越来越禽兽了。”童养媳都安排上了。
系统:“……”本来就挺禽兽的。
乐天:“男主是谁啊?”
系统:“马上就来。”
门帘被撩开, 一股冬日的寒气夹着雪花卷了进来,“抱歉抱歉,我来迟了,先自罚三杯。”
乐天循声望去,只见一个身材高大的男子穿着黑色大衣,戴了顶绅士帽,脖子上围了一条淡青色羊绒围巾,他摘了帽子和围巾,转过脸对坐在桌边的乐天笑了一下,端得是风流倜傥英俊潇洒。
男人里头穿了件淡灰色的羊毛背心,白色衬衣,手腕上戴了一块一看就价值不菲的好表,随意地将衬衣袖子一卷,边笑边自然地坐了下来,“这么多好菜,程老板今天太客气了。”
乐天微微笑了一下,程乐天是个很标致的青年,三庭五眼分布得恰到好处,眼睛圆润眼尾细长,猫眼一般,眼中总是波光潋滟看谁都是风情万种,老天爷赏饭吃的典型,“怕今天吃了,以后就没有了,所以吃个够。”他的声音清朗甘甜,令人听之忘俗,余音绕梁。
杜云棠爽朗一笑,“好你个程乐天,唱戏唱到我跟前来了,快,与我一起同饮三杯。”
乐天抿唇一笑,“你迟到了,却要我陪着喝,真不讲理。”话说这么说,他仍是提了温好的酒,起身替杜云棠和自己各倒了一杯。
杜云棠端起酒杯,感叹道:“竟十五年了。”
说起杜云棠与程乐天的关系,那是相当复杂。
杜云棠是位富家公子,现在是个银行家,当年程乐天第一次登台,杜云棠惊为天人,之后场场跟着捧,没过两年,两人私下就成为了好友,可以说没有杜云棠的保驾护航,程乐天不可能干干净净唱十五年的戏。
棉城的许多公子哥都会包戏子,杜云棠待程乐天却不是,他待程乐天很尊重,也并无那方面的兴趣,他们是真正的挚友。
乐天再一次感受到了系统的恶意,给自己未婚妻和好兄弟牵红线,乐天也太惨了吧。
“是啊,时间过得真快,”乐天拿着酒杯,睫毛垂下微微扇动,“老了,唱不动了。”
杜云棠转了转酒杯,笑道:“我还记得你刚登台的时候,乳臭未干,唱错了好几句。”
乐天轻飞了他一眼,“那你还跟着我?”
杜云棠挤眉一笑,“瞧你生得标致些。”他说的坦荡极了,只作调侃,丝毫没有别的意思。
乐天与他相处十五年,也知道他的脾性,看上去风流,实际却是个最有谱的,端起酒杯起身道:“多谢你这些年的照顾,我敬你。”
杜云棠忙按住他的胳膊,“坐下坐下,你瞧你,这么生分,伤了我们的情分,你要真感谢哥哥,就跟哥哥喝个交杯。”
“滚吧你。”乐天轻声啐道,抬手饮了自己这杯,“爱喝不喝。”
杜云棠也跟着喝了,“痛快。”
两人一起吃着热锅子闲谈,乐天饭量小,吃了一点就停了,专心帮杜云棠下菜夹菜,杜云棠吃得满嘴流油,还不忘笑他,“小媳妇,慢点,哥哥吃不下了。”
“多吃点,才能堵住你这张破嘴。”乐天说着,放了下菜的手,端起一旁的一篮子炒花生,一颗一颗地给杜云棠剥花生下酒,杜云棠是少爷脾气,吃花生只吃独花生,就是一颗花生壳里只能有一粒花生,也不爱吃花生的衣。
乐天先剥了花生再两指一捻,把花生衣给去了,最后才放到杜云棠面前的碟子里。
杜云棠抿一口酒,吃一粒花生,美得很,眯眼道:“伺候得好,爷有赏。”
“好啊,”乐天自己也吃了一颗,“你手上的表不错,拿来赏我吧。”
杜云棠微微一愣,“识货啊你,”真解了手上的表递给乐天,“拿去玩吧。”
乐天抿嘴一笑,“谁真稀罕,被你戴过了,都臭烘烘的。”
“嘴太坏,自己罚一杯。”杜云棠给乐天倒了一杯酒,乐天也不忸怩,也真喝下了。
两人喝着喝着略有些醉意,去了里屋一起躺倒热炕上说话,杜云棠翘着腿,脚上的皮鞋雕花精美,对乐天道:“有什么打算?”
乐天道:“能有什么打算,过日子呗。”
“这屋子你租了三年,我觉着还是不好,进来的时候北面都照不进光,现在都住公馆,你也买一栋,”杜云棠搂了乐天的肩,微醺道,“只要你叫声好哥哥,这钱我出了。”
乐天轻轻推了他的脑袋一下,“没钱我就去卖唱,求不到你。”
杜云棠嘿嘿一笑,“哎呀,我叫你一声好哥哥,我给你买,成不?”
乐天喝酒不上脸,依旧是白白净净清凌凌的模样,“我有钱。”
杜云棠轻回了一声,“有钱好。”声音却是渐微,像要睡着了。
乐天瞄了一眼他的侧脸,有棱有角,因为眼窝微微凹陷,灯影投在他面上,连绵起伏,金尊玉贵的少爷模样。
乐天问系统道:“程乐天是不是喜欢杜云棠?”
系统沉默了一会儿,“有一点。”
程乐天从小学戏,戏班子里师兄弟包括师徒之间这种事是最多的,程乐天看着软绵性子却倔,绝不肯沾染一点这样的习气,登了台以后,杜云棠老跟着他,他起初也是怕,怕杜云棠想玩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