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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O)我的驸马是Alpha(25)

作者:终身不婚 时间:2017-11-12 15:26 标签:生子 甜文 ABO 穿越时空

  一年之后,她的武功已经强到了另一个境界,对上刑邪过招不落下风,若不是作为一个萌妹子身形太过娇小,力量方面吃了亏,刑邪估摸按着他揍的人又会多一个了。
  少女自是明白,一个从小没有学过武的人会在一年之后就能和刑邪这样一等一的高手打成平手,绝不是取决于自身的那点天赋,两年下来,她总会回想起身体里时不时出现的暖流,再联想起她央着姐姐说要学武之后的一天,姐姐给她吃的不知名的果实。
  那天夜晚,她睡得很沉,有细细的暖流从腹部蔓延,慢慢流遍四肢百骸,就像是泡在温暖的河水中一样,让她由外而内都感受到一种从未有过的安心。
  她一直以为那只是一个美好的梦境,一直到她学武时候表现出刑邪都要吃惊的天赋,那日和刑邪打过一次之后,刑邪直接大呼:“不公平不公平,某家学了这么些年的武,竟被你个学武才一年丫头片子赶上了,不打了不打了!”
  想到这里,她露出一抹笑容,对身边的壮汉道:“等了结了这件事,我们便去豫州旁大燕和辽军的交界处安营扎寨。”
  少女的言下之意便是还要继续做杀人放火的勾当。
  身后靠后的一位女子问:“二小姐,那样……不是还得和朝廷对着干吗?”
  “白云,”少女放缓了行马的速度,平静的说,“那还能怎么样,你以为,我们能当良民吗,我们这群人,只图活时肆意,哪天死了便是老天开眼收了我们。”
  “至少……至少不要再去过刀口舔血的生活啊,”白云抬起头,小心的看着自家首领,她喃喃,“如果不是走投无路,谁想过这样的生活,二小姐,女人家最后还是要有个归宿,相夫教子才是正经……”
  这话一说出口,少女便勒住缰绳停下了马儿,她习惯性的摸摸赤兔的耳朵,赤兔的耳朵尖上有一撮白毛,摸起来软软的,很是舒适。
  白云是她赶路的途中救了之后加入他们这支队伍的,也是最晚加入这支队伍的人。
  她只杀过一个人。
  而那个人还是个满手血腥的恶徒。
  杀了那个人之后,白云当场就吓尿了。
  她做了好几个晚上的噩梦,每日醒来精神都不大好,一个多月了,这女人除了被逼着学会了骑马,连刀剑的正确握法都没能掌握。
  此时,白云这才注意到,她旁边的人全部都停下了,所有人无论男女,视线都落在了她的身上,这一次,这些人的表情如出一辙,纷纷扬扬的雪花中,透出从不曾有过的冰冷。
  白云感到了不安,她到现在都还没弄清楚这群人的来路,只记得那天醒来便看到这群男女站在她面前。
  那日若不是实在走投无路了,她也不会请求这群人收留她。
  她至今都还记得见到大家尊称的二小姐时候情形,女子出行在外,一般都容易吃亏,可她倒好,把自己打扮得光彩照人,就像是一个娇滴滴的大家小姐。
  她曾经试着问过这群人的身份,可这群人的口风很紧,半点东西都问不出来,她入了这个队伍之后,除了做一些捡柴火一类的小事,就连烧煮食物之类的事情都不准她做,那位二小姐说来也甚为奇怪,说的大家闺秀,可在野外居住不大讲究。
  一直到他们抓到了一个恶徒。
  朝廷明令通缉,死活不论!
  二小姐对她说的第一句话是:“你真的想加入我们吗?”
  她慌忙点头,家她是回不去了,她早就无家可归了,只要有人收留她,她就很满足了。
  在她看来玉雪可爱的少女拔出刀,指着那个恶徒:“你现在有两个选择,第一个选择,到了前面的镇子,给你三两银子,你自谋生路去,第二个选择,杀了他,你可以加入我们。”
  她在没被休弃之前在家里也甚得宠爱,如今有家不能回,就算她再怎么拮据,三两银子也不够她半年用。
  她最后还是鼓足勇气,把刀送了出去。
  没有杀中致命的位置,那个恶徒在地上痛得满地打滚,少女面无表情的望着,对她说:“没看见人没死吗,不会上去再补一刀?”
  从那天之后,即使二小姐平日里会露出几分小女儿的羞态,喜好姚黄桃粉,在她眼里还是个令人畏惧的存在。
  可这群人从不缺钱,只要有条件,平日里住的客栈都是好的,几两银子随便花出去也不见得心疼,她要想继续过上衣食无忧的日子,只有暂时跟着这群人。
  然而,此时这群人看她的眼神里已经彻底没有了温度。
  少女策马走到她面前,慢慢说:“你想去做良家女子再嫁人,把身上的武器卸下,对天发誓绝不泄露我们的行踪,我给你一两金子,你自个儿谋生去吧。”
  这句话一下子让白云懵了,她呆呆的望着少女,不知道是哪句话惹得这群人不开心了,她说的没有错呀,她惶恐地说:“二小姐,求求你,不要赶我走,我知道我错了。”
  少女面无表情的盯着她,从腰间抽出一把匕首顶住她的下颌,面无表情的下令:“下马。”
  白云张嘴正要求饶,少女手中的匕首已经刺破了她的皮肤,少女重复一遍:“下马!”
  白云不敢多说,颤颤巍巍的下了马。
  少女盯着她:“发誓吧。”
  白云几乎要哭了:“二小姐,求求你饶了我这一次吧,我……我再也不敢了!”
  这一次,这帮人中,没一个为她说话的,甚至一个和她处得较好的女子都沉默的望着她,二小姐笑笑:“不肯发誓?谅你也不敢乱说,不过,钱没了。”
  话音落下,少女命人牵了那匹马儿,对手下下令:“去客栈!”
  十几个人从白云身边走过,没有人多看她一眼。
  直到人都了一大截路,她这才迟钝的发现,她被抛弃了。

  匪首林若

  “二小姐,别丢下我!”她追上前去,不过这些日子以来,一路奔波劳累,她一直强忍着骑马所遭受的痛苦,一开始的第二日,每次入睡前,她都疼得难以入睡,大腿内侧最娇嫩的皮肤全部都起了水泡,之后又被磨破,当时是同行的一个女子给了她一些药膏。
  那一日,她一边掉眼泪一边忍着疼打了些水梳洗,旁边的一个女子掀开了她睡的帐篷,将药膏送到她的手中,那女子之后也是所有人中对她抱有最大善意的女子。
  “很疼吧,”女子一面打开药膏瓶口,一面将药膏小心的涂在她的伤口上,“等过几天结了疤便不疼了,我们都是这样过来的。”
  “多谢这位姐姐赠药的恩德,小女子白云,还未请教这位姐姐名讳。”药膏涂在伤口上,沁凉沁凉的,火辣辣的痛感一下子缓解了不少,她小心的用衣服盖住下身。
  对面的女子年级约莫二十三四岁,眼角在不笑的时候都有细纹,薄唇冷淡,样貌不是顶美,若没有额头上那一道明显的疤痕,也算是一位俏佳人。
  “叫我阿月就可以了。”女子将药膏放在她的手边,微微一笑。
  “阿月姐。”白云小心翼翼的看了她一眼,欲言又止。
  阿月见她忐忑不安的模样,想起曾经刚入了二小姐手下时候的模样,也是这般心里七上八下的模样,不由道:“你想问什么便问吧。”
  “阿月姐,你们……是做什么的?”她吞吞吐吐的问,原谅她不得不怀疑这群人的来历,看他们穿着方面不差,那位二小姐穿得起貂裘,身下的马儿膘肥身健,说的行商,可他们身上仅仅带了一些简单的行李,而且每个人身上都带着刀剑,一看之下着实不像是什么好人。
  阿月沉默一下,笑了笑:“我们是赏金猎人。”
  “赏金猎人?”这个词她是第一次听说,一时不明白其中的含义,还傻乎乎的问,“你们是靠打猎为生的猎户?”
  “猎户?”阿月裂开嘴角,“算是吧,打到一个好的猎物,我们这十几个人可以几个月不愁吃不愁穿,想去下馆子赌钱都可以玩上好久。”
  “阿月姐,那……你们家住哪里?”她再次问。
  “家?”阿月默默咀嚼着这个字,“我们没有家,好了,今儿天色不早了,明日还要赶路,二小姐最不喜娇气的女子,你好好休息,明天才能打起精神来。”
  一直到几天之后,她才明白了赏金猎人的含义。
  他们猎捕的对象,不是什么狼虫虎豹,而是,人!
  这群人每隔一日便会飞鸽传书,而且路上也会有信鸽飞到二小姐手中,她也曾好奇上面写了些什么,不过她不识字,二小姐又从来不念,还未满足了内心的好奇,二小姐便会将信烧毁。
  她还记得那天,这十几个人在马上围捕一个壮汉时候的情形,就像配合了千百次一样,先用绊马索将那个壮汉的马绊倒,再趁壮汉跌倒之际朝着他身体不致命的部位射箭。
  她还是第一次见到如此血腥的场景,心下被吓得一颤一颤的,而她身边的二小姐却是神色漠然,望着手下的人将那个壮汉擒到她面前。
  二小姐从袖中抽出一卷书册,翻到某一页之后对了一下:“要世人看到所谓的采花大盗玉如春竟长这般模样,不知会不会大呼失望?”
  这壮汉见在他面前的是个小娘子,却也不惧,只想先问清楚这些人的身份,再徐徐图之。
  “你们都是些什么人,为什么要抓我?!”壮汉问。
  二小姐小心的将书册收回袖中,慢慢的回答:“我们在很多城池中都看到了你的通缉画像,要是抓到你,死活不论,你的人头可是值三百两银子。”
  “你们要是放了我,我可以给你们五百两银子,”壮汉一听只是要钱,便道,“你们当中谁是主事人,叫他出来,我亲自与他说!”
  “我就是,”二小姐抬起马鞭,鞭子末梢轻轻刮过壮汉脸上的伤疤,“你可知,当初你糟践的那些良家女子在事情败露后,多半自绝身亡了?”
  壮汉一怔,随后断然道:“不过是玩了几个良家女子,那些女子要死要活关我什么事?”
  二小姐却是一脸厌恶,就连在二小姐身边的白云都看出了,这个大汉看向二小姐时候,眼底的□□,这个男人的脑子里,装着一些令人恶心的东西。
  随后,二小姐的鞭子便落在了他的脸上:“再看就把你的眼睛挖出来!”
  二小姐是个利落的人,她抬着水润的眸子,视线轻飘飘的落在他的身上:“你糟蹋的女子也不算少,可是有一个女子,她是家里的独女,他的父亲是当地有名望的富商,那个女子之后便上吊自尽了,那个富商说,你既糟蹋了他的女儿,就要娶他的女儿为妻。”
  当然,这女方家的人都已经死了,要做夫妻也是做鬼夫妻。
  之后,二小姐便让白云动手杀人。
  杀了人之后,白云几乎腿都软了,她眼睁睁望着前几日赠与她药膏的阿月利落的将那个玉如春的脑袋割下来,随后撒了些石灰粉,将人头封存起来。
  大家纷纷说笑:“看来最近几个月,我们不愁没钱花了。”
  “果然还是二小姐聪明,料到这采花贼会从这条路经过。”
  大柱走过去,将采花贼的尸身反过来,旁人忙道:“尸身小心点别弄脏了,那富商可是花了八百两银子要他的身体,等我们去官府小赚一笔之后,这尸体还可以再赚上一笔。”
  于是白云见一群人兴高采烈的将那具尸体塞进麻袋之后往回走,一路上二小姐还笑道:“索性这些天天气冷,两日后我们便可以回到鲫城,将人头给那位老爷和官府查看,也不耽搁多久。”
  那日是她和其中一个女子共乘一骑,后面还放着一些行李,夜间便钻进睡袋中,见了天光便赶路疾行,回到了鲫城之前的一夜,她见到队伍中的女子都带上了备好的幕离,将武器全部收入了身后的行囊中,随后又向路过的行商买了一辆马车,女眷都坐到了车上。
  她正想去问,阿月在她手背上一拍:“噤声。”
  用十两银子买通了门口的守卫之后,一行人男人伪装成过路的行商,女子则伪装成被卖的女眷,顺利过了关卡。
  入了城内后,一行人便散开了,二小姐则带着大柱去了官府,把贴着玉如春的通缉令揭下,用人头换了三百两银票,之后在那位富商的见证之下将尸身和人头一并丢进棺材,富商二话没说,当场给了他们订好的银票。
  交易的事情都是大柱完成的,二小姐则带着阿月和她站在官府门口耐心等待。
  便在大柱高兴的拿着钱出来的时候,一阵寒风吹来,二小姐的幕离轻盈飘起,便在那一刻,她看到不远处路过的人群中,有一个公子哥转过头,目不转睛的盯着这边。
  二小姐离开,而她还一直盯着那个公子哥,那个公子哥的表情,活像是见了鬼一样,充满了难以压抑的恐惧,他突然转身,朝着与二小姐方向相反的位置跑去。
  那天之后,白云对于这些人的身份就有了个大致的了解,然而,这群人手里有银子,去哪里都活得一样好,如果她能从中得到一些钱,再找个男人也不是什么难事,可是这群人警觉心很强,她就是有那个心,也没那个胆去真的偷窃。
  晚上住在客栈中,阿月在身边陪着她。
  她哭出声来:“阿月姐,我不想过这样的日子,好可怕,我不想杀人。”
  阿月安抚住她,说:“白云,处久了你便会知道,二小姐其实是个很善良的人,但是如果你不想半路被丢下,今后这些话你最好都烂在肚子里。”
  如今,她真的被丢下了。
  一想到如今她一无所有,在这个玥城又是人生地不熟的,她自小生得俏丽,之后作了大户人家的妾,更是得主人宠爱,若不是被正妻所厌恶栽赃陷害她与家丁私通被逼投了河,她到现在都还是锦衣玉食,如果不是走投无路,她一点也不想落到窑子中去做窑姐儿。
  想到这里,她心下涌起了无限的期盼,跌跌撞撞的朝着那支队伍离开的方向追去。
  可还没跑几步路,便被人拦住了去路。
  有两个人站在她面前。
  她定睛一看,却是两个穿着普通百姓衣服的男子。
  “你……你们想干什么?!”
  还没呼喊出声,她就感到眼前一黑。
  再次醒来的时候,她到了一间客栈的房间内,四周都是厚厚的帘子,她转身便去开门,门口内侧守着两个人。
  再转身抬头一看,对面的床上坐着一个男人。
  男人开口:“赵白云!”
  这个名字一叫出口,她整个人都不好了。
  她扑通一声跪在地上,磕头求饶:“我求求你,不要把我抓回去,他们会把我浸猪笼的。”
  无论在什么时代,与人私通都是大罪!
  “那就得看看你,是不是能将功赎罪了,”男人冷冷一笑,“我问,你回答,要是敢撒谎,我就把你丢到南诏去做女奴!”
  在大燕帝国,买卖奴隶是合法的,那些与人私通的女子、战俘、战场上犯了罪的逃兵都是奴隶的来源,一个小小女子,没有家人的庇护,要把她当奴隶卖掉,那是再简单不过的事情。
  她仓皇的点点头。
  “你为什么会被那些人丢下?”
  “我……我也不知……”她一看男子的面色有发沉的迹象,立马改口,“我就说了句,女人家找个好人家嫁了,相夫教子才是正经,那二小姐听了就把我丢下了。”
  趁着抬头的瞬间,她仔细一瞧,这男子面部轮廓略柔和,穿了一身寻常百姓的葛衫,剑眉上扬如刀锋,鼻梁高挑,一双眼眸锐利如刀,似乎任何阴私在他的眼下都无处可藏。
  “你说,大家都叫她二小姐?”
  白云匆忙点头,竹筒倒豆子般将关于二小姐的所有事情都说了:“所有人,我只知道有一个女的叫阿月,他们都听那个二小姐的话,而且她告诉我,他们是什么赏金猎人。”
  “赏金猎人?”男子嗤笑出声,“这倒是个不错的称呼,你可知他们是要去往何处?”
  白云想了一下,骤然想起当初他们少有的交流,忙道:“他们是要去南诏,对,就是南诏!”
  “去做什么?”
  白云对上男子逼视的目光,又看了两眼守在门口的人,最后还是摇摇头:“不知道,他们没有说,我……我本来是想问的,可是又怕他们生气,所以也就没敢多问。”
  “好了,最后一个问题,你跟在他们身边有多久了?”
  “不久,就几日的时间,”白云原本快冲出口的实话在拐了一个弯之后变成了一句谎言,“所以我知道的也就……”
  男子骤然起身:“你说谎!”
  “你的手掌上有多日来握缰绳后留下的伤口,我找女人来看过你的身体,你的大腿内侧有多日骑马留下的茧子,你至少跟在他们身边一个月了,而且,如果我没料错,你应该已经杀过人了。”
  这下子,白云的心理防线决堤:“你到底是什么人?”
  “我是什么人,你现在还不必知道,”男子站起身,他慢慢走近女子,“可你知道,你跟着的是些什么人吗?”
  白云呆呆的问:“是……是什么人?”
  男子从怀里掏出一张通缉令。
  白云不识字,可也知道上面写的不是什么好东西。
  男子冷声道:“你所称呼的那位二小姐,便是这一年多来位居通缉榜第二、在各处犯下无数大案的杀人狂林若,而她身边的那些人,跟在她身边超过七日的,没有一个不是双手沾满血腥的!”
  “林……林若?!”这下子,白云才意识到,她想要跟随的,究竟是些什么样的人,想到那有着一双漂亮杏眼,皮肤白皙的少女,她的脸在茫茫的雪天有隔绝人世的纯净通透,双颊飞霞,清澈的大眼睛透着不谙世事的单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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