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师不算卦(27)
他们会很幸福。
这是周嫌死了很多年之后一直在做的梦,很美的一个梦。
周嫌从出生就不受待见,因为家中贫困的原因,周母生他的时候没钱去医院,难产了。周母厌恶他,加上有了个很优秀的大儿子后就更加对他不上心。连名字都取作嫌。
那时候已经有邻里说了一些闲话,说周嫌是扫把星。
这可不是什么光彩的事儿。谁乐意家里有个扫把星?当时周母觉得自己被侮辱了,会把说闲话的人骂走。
但周嫌在家里还是不讨喜,后来好几个孩子一起约去水库玩。那水库每年都淹死人,大人都不乐意小孩去玩。
周嫌怕那儿,不想去。架不住他大哥的威胁,答应去了。最后周嫌大哥死了,他活了下来。
一起去的小孩怕被责怪,就一股脑的把责任推到周嫌身上。他们说是周嫌闹着要去的,最后还是周嫌要到水库中心玩儿,脚抽筋了,是周嫌哥哥去救他然后自己死了。
然而事实是相反的,是那群孩子撺唆周嫌哥哥到水库中心去玩儿。后来周嫌哥哥脚抽筋了,那些孩子怕了,在岸上看着不敢下去。还是周嫌下去的,可还是没能救回来。
周嫌想反驳的,但脾气暴躁的周父一个巴掌打晕了他。没人听他解释,他的耳朵那时候被打得有些坏了。
鸽子楼的住户都说他是扫把星,这回周母没有骂回去。周父周母都信了,还听信了那套迷信说法,扫把星要当成仇人来养……
他们没把周嫌扔了,因为只剩下他一个儿子。后来两人又有了周天赐,周嫌更加被嫌弃。本来周父周母想把周嫌赶出去,可周嫌能干,基本上家里的活都是他干的。
那时候周嫌还没成年,辍学了。去工地干活儿,得来微薄的薪水都被周母拿去给周天赐买零食玩具。
那群编排周嫌的孩子一开始心虚,后来就真的把周嫌哥哥的死归到周嫌身上,跟着一起欺负他。甚至于好几个大孩子压着他的手脚,往他喉咙里灌辣椒水和汽油。
周嫌差点死了,可还是命硬,活了下来。
周嫌成年后很沉默,鸽子楼的居民也没再欺负打骂他,而是换了另一种方式折磨。他们用可怜同情的眼神和言语表达虚伪的同情,指责周父周母的狠心,完全忘了造成这副局面的根本原因来自于他们的流言。
后来刘玉兰搬进来,她很漂亮,但很可怜。因为她有着吸血虫一样重男轻女的父母和好吃懒做的兄长,每天起早贪黑的工作,用微薄的薪水养着这个畸形的家。
周嫌和刘玉兰产生了惺惺相惜的感情,慢慢的就有了些暧昧的感情。
刘玉兰不信扫把星那套,在很多对她心存歹意的目光中她更相信老实的周嫌。
两人走得近了,就引来了流言。男人嫉妒周嫌,恼怒刘玉兰不识好歹,因为他们还比不过一个扫把星。女人嫉妒刘玉兰的容貌,嘲笑她糟糕的眼光。
流言就悄悄的在鸽子楼蔓延,女人男人都在说,出于嫉妒和恼恨。女人觉得打扮得那么漂亮的刘玉兰肯定就不干净,骨子里就是脏的。男人觉得跟一个鄙薄到那种地步的周嫌走得那么近的刘玉兰骨子里一定很贱,缺男人。
刘玉兰的死源于这些流言,害死她的那些人正是因为这些流言再加上心里头的那么点侥幸和想当然,就想要QJ她。
那些人里面就有养了三条大狼狗的超市老板,也有鸽子楼里的好几个年轻人。那些年轻人就是曾经把周嫌哥哥的死推到周嫌身上的那几个。
他们自认为自己比周嫌优秀太多,可刘玉兰选择了周嫌而没有选择他们,这让他们恼恨。而且流言里说了刘玉兰是卖的,既然都不干净了,那就玩一玩也没关系吧。
大不了事后给点钱,说不定刘玉兰还得感谢他们关照她呢。
抱着这种想法,那些人就都在等着机会。直到刘玉兰她哥在楼下超市赊了好几瓶很贵的酒,没钱还。把刘玉兰押给了超市老板,那老板没什么良心,就他那超市,不知坑了多少外地人。
那些年轻人给了超市老板钱,顺利的把债主转到自己身上。然后他们堵住了晚归的刘玉兰,那一晚周嫌正好不在,他在工地里守夜。
刘玉兰奋力挣扎,一边喊救命一边跑,推搡的时候扎进了一旁的铁栅栏。胸口破了个大洞,其实人没死,及时抢救还能活。
但那些人跑了,他们怕。
当时不是没人的,整栋鸽子楼,上千个人,发生点儿风吹草动都有人知道。可是没人理,他们不想多管闲事,就全都当成自己眼瞎了,耳朵聋了。
楼下两个超市,都是开着的。三条大狗都在大声吠叫,超市老板那情妇就坐在收银台,一抬头就能看见这边的情景。
后来那情妇抬头了,看见了刘玉兰燃起了希望的求救声,她无动于衷,拉下了铁门——因为人群里有她男人。
四楼的居民有很多都开了窗的,他们看见了,然后冷漠的关上窗。
刘玉兰胸口扎进了铁栅栏后,想求救。她想活下去,她有很强的求生意志。她看见了唯一还开着的一扇窗,看见了周母。
刘玉兰嗫嚅着嘴唇,眼神带着祈求。
周母犹豫了,她想下去救刘玉兰。周父阻止了她,让她别多管闲事。周母想了想,还是决定打电话叫救护车,可在拨号的时候周天赐出来了。
周天赐嚷嚷着要吃鸡翅,立刻马上做。
周母拗不过他,就搁下电话去厨房忙活了。一边走一边骂周嫌没回来,害她得做饭。
电话接通了,周天赐把它挂了。
周天赐走到窗户边看着将死的刘玉兰,脸上挂着恶意的笑,无声的说出两个字。
婊|子。
这些都是周天赐告诉周嫌的,他看不起周嫌甚至于憎恶他。说来可笑,他的憎恶正是来源于父母和鸽子楼居民的态度。
因为大人们的态度所以周天赐很小就想要周嫌去死,周嫌没死他也要刺激得他疯掉,仿佛他能从中得到快感。
周嫌眼睛都红了,第一次起了真正要他们死的决心。
他觉得这楼里的人都坏了,每个人都坏了。就连三四岁的孩子都抱着恶毒的心思肆意的伤害别人,这样的魔鬼为什么还要活着?怎么可以还活着?
周嫌手里有一瓶安眠药,上百来颗。他一直都有失眠症,长期以来的欺辱让他的神经紧绷,常年无法入睡。后来就去开了安眠药,不过没人知道,他藏得很好。
这儿的人一旦知道他吃安眠药,届时他是个神经病的消息就会传得沸沸扬扬。所以他不敢让人知道。
自从和刘玉兰在一块儿,他的精神得以缓解,失眠很少再犯。他就停下用药,安眠药吃多了不好他是知道的。
但基本上每隔一段时间他还是会去医院拿药,原因他也不知道。后来他就知道了,因为他想囤药,因为潜意识里有自杀的念头。
周嫌把一整瓶药都倒进鸽子楼四楼的饮用水水箱里,然后等着药效发作。不过药效没彻底发作他就疯了,因为他听到了超市老板在炫耀他的狗,然后他就知道了刘玉兰尸体在哪儿了。
药效没能彻底发作,他在砍杀一些人的时候遭遇到一些反抗。不过那些反抗没什么用,他们看见他,一开始是嘲笑怒骂然后就是祈求,跪在地上跟条狗一样的祈求,吓得都屎|尿都出来了。
周嫌没什么感情,没有解恨、快乐、愉悦,更加没有恐惧和害怕。他全程都很冷静,像在完成使命一样的冷静的砍杀了所有人,包括他那狠心的父母弟弟。
可惜了那时候他没力气了,只能杀了四楼的人,其他楼层的,无能为力。
而除了四楼的其他楼层的人,当初对刘玉兰无动于衷,此时也不会多管闲事。
他们早就坏了。从里到外,坏得彻彻底底。
后来周嫌砍断了自己的脖子,忘掉了刘玉兰的尸体在什么地方。死后的几年里就一直在找,却一直没找到。
当然找不到,刘玉兰早就尸骨无存了。
所幸的是,当初刘玉兰死的时候受惊太大,魂魄早就离开肉身投胎去了。她不用留在这里受苦。
周嫌还在看着月亮,月亮还是很圆很亮。
他闭上眼睛,又开始做梦了。梦里他和刘玉兰逃得远远的,然后结婚,生儿育女,生活得很幸福。
风吹过,野草动。一只老鼠试探着走进了这栋鸽子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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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V在公路上开得飞快,两旁的树木飞快的掠过,丛林间还能听到归巢倦鸟的鸣叫。这会儿太阳隐没在了山头,但还有一缕橘红余晖晕染开来,天色有些暗了。
天边玉盘圆润,散发着浅淡的光。天空层层叠叠的云很厚,很洁白,还有一道飞机云。车窗打开来,黄昏时候的风迎面吹来,凉爽且很舒服。
茅九一边观望车外的风景一边问:“我们跟丢了那只尸猫,你不担心?”
那只尸猫应该是被那个叫做婆婆的女人带走的,跟丢了也就失去了那个女人的行踪。但陆六态度悠哉悠哉的,看着完全不担心也不着急。
“她会自己找过来。担心什么?”
茅九略一思索,也就懂了。
他们两人杀了蚁蛊,捣毁了人家辛辛苦苦培养了七|八年,耗费许多心血的蚁蛊,在差不多快要培养成功的时候把蚁蛊杀了,老巢端了。
这得跟杀父仇人一个级别了,不来找他俩报仇怎么都说不过去。
老实说,天师界的人都挺重面子的。重面子衍生出来的另一个小缺点就是小气。
他俩端了人家老窝,还把人家辛苦种的大白菜给砍了,这传出去面子要掉。为了面子也为了心血,那个叫婆婆的女人就一定会杀了他俩。
所以两人只需要等,自然能等到那个叫婆婆的女人自己送上门来。
陆六问:“你看出来那女人是哪个门派的吗?”
“大概知道是哪儿出来的,还不太确定。晚上回去查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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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此同时,一个中高级小区内,一个长发铺地,带着民族风情大耳坠的女人猛然一口血喷出来。站在一边相貌精明颧骨很高眉宇间却有些阴暗的煞气的男人慌张的蹲下扶起女人,“婆婆。”
女人猛然抬头,半边脸被血丝覆盖,那血丝像是吸血虫一样扭动着。女人右手抬起,食指和中指夹着一只黑色的蛊放到脖子上,蛊顺着脖子钻了进去,很快就把脸上的血丝吸食干净。
“我没事咯。蚁蛊被杀了。”
旁边的男人一惊,“谁杀的?”
女人没回答,眼睛危险的眯起来,充满了恶毒和恨意。
她在洗浴中心的时候就察觉到有人跟踪了,顺水推舟把人引到那栋鬼楼里,想要带着两个活人喂给蚁蛊。
蚁蛊快成熟了,她养了八年的宝贝,一旦成熟,蛊婴会闹得整个帝都不得安宁。届时引起全国混乱和恐慌,可她计划了八年,却被两个名不见经传的毛头小子给毁了!!
她特意选在天师空不出手来的这三个月行动,本以为万无一失的。
那两人,莫非还是什么隐世高人?
女人已经管不了那么多了,就算是隐世高人他们也必须死。
“你去查,陆修珏住在哪里。”
陆修珏?陆家六少?
男人有些惊讶,不过还是点头应是。
这男人是窃金贼之前的头领,也是那个穿长风衣戴棒球帽的男人。此时他的相貌跟之前的相貌是完全不同的,他现在的脸上有道伤口,是在被追捕的时候不小心弄伤的。
但眼前这女人确实很有一手,光是那一手移骨换相的功夫就让他躲过了好几次警察的追捕。只要会了这门手艺,还会害怕警察?
男人起身离开房间,去找手下吩咐他们做事了。他对女人是非常怕的,光是那满身的虫子就让人觉得浑身寒颤。
而且他的命被捏在那女人的手上,跟只蚂蚁似的。可是这些都比不上跟着女人带来的巨大利益,富贵险中求,不是吗?
女人盯着地板,猛然一掌拍向地板。白瓷砖地板立刻被腐蚀出一个黑色的手掌印,还冒着黑烟。
软软甜甜的声音没有杀意却让人感到阴冷:“还好没有用心头血喂养蚁蛊,要不然我现在就保不住咯。陆六少,你可坏了我好大的计划,不是好孩子咯。”
女人食指敲了敲地板,然后从地里钻出了一条血红色的肉虫子,在地上不断的蠕动。她摸了摸肉虫子,然后掏出一张相片放到肉虫子的前面。
照片上的人是余宵珲,她用哄孩子的口气说道:“乖孩子,去。把这个人吃了。”
肉虫子蠕动了一会儿,然后以肉眼可见的速度把照片吞吃进腹。
女人笑得很开心:“陆六少,您坏我计划,别怪我拿您重要的人出气咯。”
女人还不认识茅九,但她认识余宵珲,她也知道陆六少是个同,喜欢男人。
陆六少喜欢男人却洁身自好,帝都里的人就传他有真爱。那真爱就是余宵珲,他的助理。余宵珲还是陆六少的学弟,曾经在同一所大学读过。
两人朝夕相处,迫于各自身份分开。后来职场相遇,耐不住情深似海,**,就烧起来了。
其实,陆六少16岁就跑了,鬼知道他有没有上过大学,在哪上的大学。
余宵珲是在帝都读的大学,也的确跟陆家某个人是学长学弟的身份,可不是陆六少。而且他跟那个陆家人还是不同学院不同专业完全没有过交集,鬼知道他俩怎么就**燃烧上了。
可是怎么说呢?
八卦流言——尤其是有钱人的八卦流言,传得最为沸沸扬扬且生生不息。
久而久之,当事人没当真,有些人还就当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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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V停在一个胡同口,进不去。
茅九下车,陆六拔了钥匙就往胡同里走,边走边介绍:“这儿叫鼓锣街,帝都出了名儿的小吃街。在这儿你能吃到正宗的帝都小吃,这儿都是原生态的胡同、四合院。消费也不高,吃的正宗,环境也好,有氛围。”
茅九跟着走进胡同,胡同里挺暗的,就几盏路灯,也没什么人。他有些怀疑陆六的话,直到再往里走了几步,陡然就有许多的声音传过来,听着确实热闹非凡,令人心向往之。
“这儿到处是胡同,四通八达。不过因为建筑构造缘故,可能退一步听不见声音,走一步就听见许多声音。你现在走的小胡同,半个人没有,也许拐个弯儿,整条街都是人。”
山重水复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的相同原理呗。
果不其然,一个拐弯儿,一整条街都是人,非常的热闹。空气里充满了食物的香味,闻一口都叫人唾液直咽。
再一看,整条街都是小吃摊,还有一排的铺子、饭馆,四合院的构造,装点得很有古香古色的气氛。一些酒楼门口还挂着一串红灯笼,走到这条街上还当是自己穿越了时空错乱。
这条街上一排是院子和酒楼,另一排是条河。河里还有船,点着花灯,还能看见船里有人坐着边吃边游湖。估摸着是哪家酒楼的特色节目,给租船游河吃饭,弄得特有情趣。
“那河是护城河支流,挺大,风光也不错。效仿了苏州太湖船菜,挺有意思的。不过味道不是太正宗,没那么好吃。在上面吃饭,食物反倒成了其次。”
这一下,茅九就打消了兴趣。
他是觉得船餐挺有意思的,可相比起食物,他还是更喜欢能征服整个胃的食物。
也许等他哪天有心情有情趣,觉得食物成了次要的还会吃个船餐。不过个人认为,既然是船餐,游湖吃菜就是为了享受和情趣,如果食物口感差了些反倒有些美中不足。
“其实没那么差,只是相对于老饕来说,比不上传承下来不搞花俏的手艺。到了。”
茅九随着陆六停下来,看到一座四合院。
四合院有个好听的名字:竹里馆。
独坐幽篁里,弹琴复长啸。
倒是有意思。
第40章
竹里馆是典型的四合院, 一进去是面松鹤祥云影壁, 绕过影壁是呈十字型的四条小路,分别通往门和三处回廊, 回廊上却有朱门红窗的房子。
院子挺简单的, 搭了个天棚, 棚里种点儿蔬果,还放着个大水缸,水缸里头种了荷花。大片的荷叶几乎盖住了整个缸口,清新碧绿,可爱得很。墙角种了棵老石榴树,红彤彤的果子累累的垂挂着,喜人可爱。
这座四合院却是以朱红为主色调, 回廊柱子、栏杆, 玻璃窗窗框和门扉皆是朱红色, 但不仅不会使人觉得俗气反倒有种别样的喜庆。看着心里就觉得欢喜。
陆六领着茅九进去, 走的正中堂那间大屋。大屋里头别有洞天,是个跟古代客栈大堂差不多, 但要更为干净雅致。
大堂里人是挺多的, 但都很闲适的样子。而且没那么吵闹, 说话也是挺和气的说话。
陆六往柜台那儿走去, 柜台上的是个小姑娘,一见陆六, 立刻绽开笑颜, 甜美可爱。
小姑娘高兴的说:“六少, 今儿怎么有空来了?”
陆六说:“不欢迎?”
“欢迎欢迎,蓬荜生辉。还是老位置,行吧?”
陆六说行。小姑娘往电脑里输了下订单号,然后抽了块牌子给陆六。
茅九注意到那牌子做得很雅致,褐色的檀木牌子,雕了个简体中文‘末’。牌子上头还雕刻了栩栩如生的竹子,头部绑了根红绳。
陆六接过牌子,抬眸就看见小姑娘在打电话,连忙说道:“我就带个朋友来尝尝鲜,用不着叫你们老板。”
小姑娘认真的说:“那不行,六少。您哪回来我们老板不亲自下厨的?这要是来了,我不通报,老板要把我骂死。”
“行了吧。你们老板脾气好得很,惯的你们。”
小姑娘吐吐舌头,还是继续打电话。
陆六对此是司空见惯的,每次来这儿,馆里的老板都要兴师动众来见一面。即使说了好几次,也还是没听。
茅九倒是挺诧异这儿的人对陆六的熟稔,也诧异陆六对这儿的熟稔。他本以为陆六是常在这儿吃才这么熟悉,但听小姑娘的话,却是老板对陆六很殷勤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