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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无此人(3)

作者:配菜太咸 时间:2021-06-24 09:27 标签:都市 温馨 现实向

  「那?」
  「我打算找个不用早睡早起,不用坐办公桌,不用穿得正经八百,不用化妆的工作。」梁美莉弹了弹烟灰,「应该会先去当酒保,顺便认识些药头,玩弄一下感情,看看社会的背光面。」
  陈海天手指轮敲着桌面,这是他想事情时的习惯动作,「你根本不是想累积社会经验吧?你只是想收集故事,将来写书。」
  「嘿嘿,聪明,」梁美莉得意地扬扬眉,「到时候封面还能打上『酒保最赤裸的情欲告白』这种句子,你不觉得很逗吗?而且会说俄文的酒保你不觉得很酷吗?全台湾你找得到几个?」
  两年过去后,陈海天进了圆山博物馆当研究助理,薪水和年终都不错,周休二日,风景宜人,有时还能摸摸各朝文物,除了要开漫长又没效率的会、吃难吃的简餐、喝焦掉的咖啡之外,一切都称得上很好。
  而梁美莉闹了一场家庭革命,进了美式连锁餐厅当酒保。
  「一哭二闹三上吊对我没用,」梁美莉说起这件事时,半眯着眼,神色似笑非笑,「我妈跟我演八点档,我就跟她演九点半档,我妈说我不孝,她不如去死,我就说不——是我不孝,我先去死,她哭两声,我就哭三声,」她递了一杯长岛冰茶给陈海天,「我连断绝关系的准备都做好了,亲情是一回事,拿来勒索是另一回事,你懂的,没理由爽到他们艰苦到我。」
  「嗯。」换做是他,也会这么做。他们的共通点,就是最爱自己,他们活着不是为了成全谁,他们的人生不是用来满足别人的控制欲。
  不同的是,梁美莉会死缠烂打、软磨硬泡,尽量减低伤害;他则是冷眼旁观,等着看万物毁灭、玉石俱焚。
  「我们死了都会下十八层地狱。」陈海天叹了口气。
  「离魂河岸有你相伴,不寂寞啊——」
  「尽量不要。」陈海天吸了口气。
  「呿!你知道最荒谬的是什么吗?他们能接受我是个同性恋,但不能接受我顶着硕士学位来当酒保。」梁美莉举起左手正在切柠檬的水果刀比划两下,「所以,我总有一天要念博士,到时候写书,封面上的句子就能变成『左撇子女同性恋博士化身酒保,带给你最赤裸的情欲告白』,你不觉得很赞的吗?」
  「你做什么都很搞笑。」陈海天小心闪避那把刀,「而且每个时代都有诡异的事,像是道光年间,破旧有补丁的衣服卖得比没补丁的新衣服贵。」
  「臭文人,讲出来的话永远有霉味又没味。」梁美莉拿起柠檬籽丢他,「百无一用是书生。」依照一般人的标准,陈海天就是个文人,长得像文人,打扮得像文人,行事风格是个文人,谈的也是文人的恋爱。
  「你有天会是个俄国文学博士……」
  「但我不是文人,文人和念的学的不相关,而是取决于气场和心态。」
  「我知道。」这是陈海天最喜欢梁美莉的一点,她不掩饰自己庸俗的部份,也不拿文学论述或学术思想来妆点自己,「不过我是书生,不是文人。」对他而言,文人是种贬义词。
  「可是这件事除了我以外没人发现。」
  「有,我娘亲。」
  「伪文人,快点把酒喝完滚回博物馆去。」
  那时陈海天已经不再有二十七岁要写遗书的想法了,反倒是母亲偶尔会从日本打电话问他:「遗书写得如何了?」
  母亲已经在三年前搬去日本,跟煮菜的叔叔一起生活。
  煮菜的叔叔来自新加坡,一般人称之为知名饭店主厨。但是对母亲而言,叔叔就是个煮菜的,「就像我是个教书的。」母亲在乎的是人格分量而不是社会分量,任何阶级意识的比较都很可笑,饭店主厨没有比热炒师父高级,教大学也不比教小学了不起。
  所以二十七岁死去跟七十二岁死去也没有差别。二七俱乐部只是个统计数字。会成为传奇的,无论在几岁死去,都会是传奇,就算到歌唱比赛当评审,也还是传奇。
  平凡如他,就算在二十七岁留下遗书,往自己头上开一枪,也只会在社会版上占据一小角,晚间新闻播完就被遗忘。
  死亡和传奇、婚姻和幸福、拥有和满足……看似同色系,却是两种不同的质量和概念,两者中间都有条地平线,在旁人无法触及之处,发出柔软的、遥远的声响。
  海天一色,一者,one也;one者,万也。他就是假装成同色系的陈小万。只有母亲和梁美莉看见了那条地平线,她们都是李组长。
  可是二七俱乐部并没有真的从他心中远去,他在二十七岁又一周时辞去博物馆的工作,和同事进行些无关紧要的欢送仪式,收拾办公桌,丢掉塞满抽屉的会议记录跟研究参考资料,向那些古文物告别。
  他少年期多半耗在母亲的书房里,青年期则耗在史料里,成年期更是全部耗在博物馆里。他喜欢这种学术文人生活,却不自觉有一股倦怠感,这种感觉随着二十七岁的逼近而日渐加重。
  他不想停在这里,他必须要前往另一个地方。他和自己约定,如果来不及让生命在二十七岁前死去,就让二十七岁前的人生死去。
  今天他二十七岁又三周,刚当完结婚证人,有一个馊妹和两个挚友,曾经爱过一个人。


第三章 成妖
  离开法院,陈海天到住家附近的超市做固定的一周采买,刚出炉的葡萄土司和扁扁的拖鞋面包,水果,蔬菜,牛奶,五花肉片,他喜欢沿着超市的走道一条一条来回绕着走,用指尖滑过触碰那些花花绿绿的商品包装,看着白烟从冷藏柜里窜出,包围住一盒盒配好的火锅料。
  几天前才和那个人在家里煮火锅,笑闹着把蟹肉棒丢进沸腾的锅子里,还没等饭厅的味道散去,他就回到了单身,生活却没有任何改变。
  他喜欢那个人,因为那个人对他而言,没有存在感。所以当对方拿自身的存在来威胁他时,这段关系就变成了冷笑话。
  当然还是有小小的失落感,但是两个人说到底也只是一场消遣似的交往,像置放在一起的瓷杯,禁不起碰撞。
  而二十四岁时需要环岛一圈才能医治的失落感,到了二十七岁,只要走到巷口买两瓶啤酒就能解决。
  他觉得分手是好事,旧生活一次出清。
  只是他难免会想,把分手当成威胁挂在嘴上的人,到底是过度自卑还是过度自信?他们期望得到什么回答?他们是想要留住感情,或是想要赢?
  提着一袋食物回到家,拿出邮箱里的广告单,走进客厅,门廊回荡着脚步声。他拉开窗帘,用咖啡机煮咖啡,拿着宽口杯喝果菜汁,坐在客厅里吃凉面。然后打开电视看《台湾龙卷风》,听咖啡机每隔三十秒发出的小小加热声,等刘玉英出场。
  他住在城北边缘一条种满行道树的小巷子里,是一排陈旧的三层楼房屋中的一栋。他记得小时候这里一片荒凉,父亲总是告诉他:总有一天台北市会满出来,到时这里就值钱了。这是他父亲唯一做过有远见的事。
  几年后父母离婚,房子归到母亲名下,然后,台北市终于满出来了,一直满到这条巷子。
  许多邻居都将房子改装成特色小店,大玻璃窗、木质地板、轻音乐、暗淡的灯光、浓密的树荫,给无处可去的都市人一点格调,因为生活很俗,每个人都需要一个虚拟的去处,每个人都想要假装和世界脱离。
  而他正打算做相同的事。
  他喜欢这栋房子,阳光洗刷着房子,清走了可能聚集在角落的坏心情,他要将一楼变成一间小店,虽然还不知道要卖什么,但是他已经决定要在门口铺上一层鹅卵石,踩在上面会发出喀啦喀啦的清脆声音。
  他喜欢这栋房子,所以这间小店无论卖什么,都只让看得顺眼的人进来。
  看完《台湾龙卷风》,他倒了一杯咖啡,坐到二楼书房的窗户旁,看巷子里的人来人往。住在一个大城市,在一栋三层楼的屋子里和自己相依为命,喝咖啡,听着Rickie Lee Jones,被书本包围,新生活即将开始,这种具有孤独美感又有些矫情的非世俗生活方式,让他觉得好接近幸福。
  幸福感终止在陈海天喝完咖啡,打开电脑连上他最常去的同志网站之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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