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情书(17)
尽管他本来不占一点股份,但他总觉得这公司就像……就像他和陆庸两个人一起造出来的孩子一样。
他上大学时也一直在打听陆庸的事情,陆庸发表文章的杂志他全都买了,看又看不懂,大学他学的是商业管理,与陆庸的进修方向差了十万八千里。尽管不同学校不同专业,可还是能比出彼此的差距,他忍不住去打听,只能打听到一些众所周知的公开数据。
陆庸进了大学以后大概还是没什么朋友,而且完全没有社交平台账号,也不和高中的其他同学联系,沈问秋无从得知他的私生活以及人际关系状况。
有次他刷陆庸大学母校的官网,上面登载了陆庸去国外做交换生、在外国某研究室做研究员的新闻。照片上,陆庸站在一群人中,都穿着相似的白大褂研究服,他剃了个清爽的平头,昂首挺胸,自信地对着镜头微笑,身边每个人都神态亲切,个个都是他志同道合的好伙伴。
沈问秋陡然觉得心气难平,觉得自己内心丑陋,他反反复复不知几次地想过:为什么陆庸还不来找我?以陆庸的性格能交到朋友吗?大学是进入社会的预备考试,他那样嘴笨愚直、不知变通、不读眼色的人能和别人相处好吗?会不会被人欺负?还不快回来找我吗?
沈问秋无论如何都拉不下面子主动去找陆庸,他当时还不能消气。
高中毕业的谢师宴,他腆着脸给陆庸寄请帖,把主桌自己身边的位置空着留给陆庸,可他一直等到散席依然没等到陆庸来。
班主任喝醉了,不经意地问:“陆庸呢?怎么没见陆庸?你们不是很要好吗?”
他眼泪一下子掉了下来,吸吸鼻子对老师说:“我不知道。老师,我会想你的。我会很想你们的。”
陆庸看上去如面团般好脾气,只有他这个最要好的朋友最清楚陆庸实则比磐石更坚定。
沈问秋不觉得是自己的错,又不是他写的情书,也不是他告白,平白无故打破朋友关系。结果呢,还是他先舍不得,想跟陆庸和好,连面子都不要了,写了信寄了请帖,陆庸却不来。
那应该就是陆庸铁了心要绝交。
他真的太生气了。
陆庸凭什么啊?他都不要身段了,陆庸却端起来了?陆庸的意思是要么做恋人,要么连朋友都做不成吗?
沈问秋憋着一口气,自顾自比对着陆庸学习、工作。
那会儿他觉得自己混得也还算不错,满腹好胜心,不想输给陆庸,想要足够光鲜亮丽地再次登场,才好装作平常心地和陆庸说:“好久不见。”
以纾解他这些年的不甘心。
可惜还没等找到机会跟陆庸重逢就跌落谷底。
结果到最后……是以最难堪最丢人的姿态,出现在陆庸面前。
想去归想去。
沈问秋又觉得自己不配去,垂下眼睫,紧抿的嘴唇只微微张开条缝隙,漏出丁点没有底气的话:“我怎么去?这样子过去吗?我连件合适的衣服都没有。”
陆庸的回答像是把他轻飘飘的问题稳稳地接在掌心:“有的。”
“哪有?”陆庸的衣柜他是看过的,他说,“你的衣服尺寸那么大,我穿不合身的。”
陆庸完全不理解这个困扰:“商场这个点差不多开了,我们路上经过的时候去买一件新的,不就好了?”
沈问秋:“……”
陆庸的脑回路总是出乎他意料!沈问秋睁圆眼睛,盯着陆庸,陆庸无辜沉稳地回望他。两人你看着我,我看着你,还是沈问秋先觉得不自在。
沈问秋从沙发上爬起来,趿拉拖鞋,说:“我去洗个澡,刮胡子。”
他还是不想错过这个机会,错过了,不知道有没有下辈子。
浴室里跟他第一次来时也变了样,添置了不少洗护用品。
两条浴巾挂在一起,相同款式,一蓝一绿。陆庸用蓝色那条,他用绿色。
洗完澡。
沈问秋去拿绿浴巾,鬼使神差地,拿起蓝色那条闻了一下,太阳的气味。陆庸很讲卫生,每天洗完澡以后会把浴巾洗了直接用烘干机弄干了再挂回去。
沈问秋走到镜子面前,他才发现自己已经很久没有认真打量自己的模样了。
因为不想看,陆庸也不是好打扮的人,家里连落地穿衣镜都没有,他也乐得如此,不必面对自己如今丑陋堕落的形态。他沉气端详自己片刻,自言自语地说:“真丑。”
他身上的肌肉都快瘦没了,全是骨头,整个人一点精神气都没有,眼皮耷拉,双目无神,脸色难看,黑眼圈浓重,下巴青色胡渣,他不是一直放着不刮,一星期对付着刮一两次吧。
但其实他以前是很臭美的男生,打小一路念上来一直是校草,沈问秋草草收拾了自己一下,觉得勉强能看着,才沾着一身水气地从浴室出去,说:“头发太长了,好久没剪,有点乱。”
之前他都没注意到。
陆庸怔怔看他两秒,他把“真好看”三个字吞回去,问:“……那我们再顺便去理发?”
沈问秋:“那你上班不得迟到?没事,到时候随便买个发圈我扎个揪,改天有空了我再去剪头发。”
接着直奔商场男士西装店。
沈问秋起初没打算自己动手,毕竟是陆庸出钱,他见陆庸拿起一套很土很不合适自己的衣服,才无语地制止说:“能让自己挑吗?”
陆庸:“好好。”
沈问秋飞快地配好一套,看上去也是随手拿的,便径直去更衣室换衣服了。
陆庸坐在外面的软座上等待,五分钟后,沈问秋从更衣室出来——
他把显得过于颓废的头发用从店员那里要来的黑色橡皮圈随手扎了一下,露出隽秀俊美的脸庞。剪裁妥帖的深色西装将他高挑纤长的身材简直像模特比例般的身材完美衬托出来,一颗扣款式,收紧腰线设计,内搭细条纹大块格子的浅灰蓝色尖式翻领衬衫,跟黑白小格的领带。
焕然一新。陆庸看傻眼了。
他想,现在沈问秋应该随便走进哪个商业大厦都可以畅通无阻,有这张脸,他若是积极阳光,是极招人喜欢,但就算他眼下颓丧厌世,也有种别样的吸引人的魅力。
陆庸想起高中时他与沈问秋一起看了电影《春琴抄》。
奴仆佐助迷恋盲女大小姐春琴,春琴因为身患眼盲的残疾,性情古怪乖戾,即便驱使他时,也不给明确指示,非要用一个细微的动作或者表情,又或是谜一样的只言片语,叫佐助无时无刻不得打起精神来谨听吩咐。
沈问秋说:“她这样未免也太折腾人了。”
陆庸说:“我觉得她也不是故意的。”
沈问秋不明白:“可是男主这样不会很累吗?”
怎么会抱怨?读懂每个微小动作背后的意思之时,就是他们心意相通的瞬间,多令人欣悦?世上仅他一人懂所爱之人的心中毫厘,再没人能胜过他,只要能使她有须臾欢喜他便心满意足。
陆庸真羡慕男主,他太笨了,无法清楚沈问秋所思所想。
沈问秋见陆庸眼睛一眨不眨地看着自己,登时觉得脸有点发烫起来,他八百年没打扮得这么人模狗样了,其实他觉得没他五六年前精神头好的时候英俊漂亮,只能说勉强凑合得过去吧。
沈问秋不自在地整理了下领结,皱着眉纹:“看什么?很奇怪吗?”
陆庸一句话也不说,只摇头。
沈问秋问:“好看吗?”
陆庸答:“好看。好看。”
陆庸无比庆幸自己昨天有这个念头,又后悔没早点想到。
看看,早该带沈问秋买身好衣服,出来去工作的地方逛逛,精神气这不是好多了?俨然一副精英架势。
“能对付过去就成。”沈问秋说,“就这套吧,不浪费时间了。”
沈问秋对镜照了一下,不算他穿过的最好的衣服,也还挺得体,配他这个废人绰绰有余。他想,能穿着这身衣服躺进棺材里很不错了。
上次陆庸取的一万块现金还没用,正好用来购入这身装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