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情书(16)
这还是他先前从陆庸那里打听到的。
可谁让孩子没妈,他没再娶,生意这边也总脱不开身。
沈爸爸不是那等吝啬的人,还给了一笔生活费,握着陆庸的手,语重心长地说:“大庸,叔叔相信你,小咩我交给你了啊,照顾他一下。”
陆庸如接军令般沉沉点头:“好的,叔叔。”想了想,觉得太宽泛,不够具体,说服力不足,又说,“叔叔放心,我会好好督促小咩写作业的。”
沈问秋无语地为自己辩解:“把我当成三岁小孩了?不用人看着我也会好好写作业啊。”
沈爸爸拆台:“你还骄傲呢?那个假期的暑假作业你不是堆到最后几天写完的?……哦对了,大庸,监督他写,不准把你的作业给他抄。”
沈问秋:“……”
沈爸爸觉得让沈问秋在陆家住上十天半个月挺好,体验一下穷日子,知道钱难赚,才能更懂事,少点天真少爷气,将来走上社会才不会轻易被居心叵测的人欺骗。
于是又改口说:“不,也不用太照顾他,他都十六岁了。”
这到底是要照顾?还是要不照顾?陆爸爸非常疑惑。
但其实不管沈问秋的家长叮嘱不叮嘱,陆庸都如临大敌般紧张,他神经质样地把房间打扫好多遍,杀菌除虫,买来新凉席和新枕头事先清洗晾晒,甚至还从他的小金库掏钱,买了一只绵羊玩偶,布置在床头。就为了迎接沈问秋暑假住在他们家。
饶是他费尽心思,还是害怕沈问秋住不惯、不喜欢,沈问秋不骄纵,但是娇气啊。
使得陆庸忧心忡忡。
但出乎他的意料,沈问秋吃得好、睡得香,第一天晚上就呼呼大睡,像是心中没有一丝阴霾。深夜,万籁俱寂,知了和蝈蝈在庭院的树上草丛间叫唤,电风扇费劲儿地“吱呀、吱呀”地摇头摆首,隔着蚊帐送进徐徐凉风。
陆庸让沈问秋睡在外侧,更能吹到风扇,凉快些。
陆庸朝外侧卧着,蚊帐被吹得向内鼓起,如柔软雪白的波浪,一波又一波地掠过沈问秋的身上,他越看越觉得心都要化了。沈问秋睡得好香,脸颊被夏日的热气烘的红扑扑,像个小孩子,可爱到陆庸绞尽脑汁也难以找到一句足够美的诗歌用以形容。
半夜三点多,陆庸被热醒,发现他妈的停电了!他当时就急了。
幸好沈问秋没醒,还傻乎乎地沉睡着,只是热得满头汗,头发湿哒哒地粘在绯红脸颊边上,陆庸赶紧去找了把大蒲扇过来,悄悄给他扇风,拿手帕给他擦汗。
也许是感觉到凉快,沈问秋翻了个身,闭着眼睛,主动往他身边靠,陆庸赶紧也跟着往墙边去,就是怕碰着他,不敢碰,总觉得自己粗糙的手指一摸就会在沈问秋身上留下印子。
明明是摇蒲扇这样机械无聊的事情,陆庸也不知是怎么回事,只是一边接着微弱月光看沈问秋的脸,就觉得一点也不无聊。陆庸可以一直看一直看,一遍又一遍地数沈问秋的睫毛,但最后还是忍不住去看嘴唇,他的上唇微翘,唇尖偏左的地方有一颗朱红小痣,据说这是吉痣,意味着一生衣食无忧。
他也希望沈问秋可以无忧无虑,这样好的男孩子就应当过最幸福的人生。
沈问秋睡得太沉,他心生邪念,伸手想摸一下沈问秋看上去过于柔软可爱的脸颊。
快碰到时,又觉得自己的指腹太粗糙,翻了下手,用指背轻轻蹭了一下。
沈问秋喁喁呓语,在睡梦中,还以为是蚊子,抬手挥了挥。
陆庸的手被拍开,他觉得被打到的地方有种火辣辣的幻疼,连他的脸也跟着羞愧作疼。
他不敢再碰,拿蒲扇继续给沈问秋扇风。
早上,沈问秋迷迷糊糊醒来,发现电风扇停了、陆庸在给自己扇风。
陆庸自己满头汗。
沈问秋:“电风扇什么时候停的?”
陆庸:“半夜吧……”
沈问秋:“你不会扇了一晚上吧?”
陆庸:“对不起,让你被热着了。我家没空调。”
沈问秋噗嗤笑了:“停电了,有空调没法使啊。你傻的吗?你看看你,背心都被汗给湿透了。”
沈问秋说着还朝他凑过去,小猫小狗一样地闻闻他:“一身汗臭,酸酸的。”
陆庸这才意识到,满脸通红。
陆爸爸让他别帮忙,专心陪沈问秋,陆庸也不执拗了,主要是,假如他去干活,沈问秋一定会跟来,他不舍得累着小咩。两人早上写过作业,下午一道一头栽进小工作室里。
沈问秋兴冲冲地掏出一份他整理的资料:“我已经用电脑调查过了,我觉得你的想法行之有效。”
“我爸说,过几个月我们国家会加入世贸组织,差不多已经谈下来了,经济贸易全球化以后,后续肯定也得跟上。回收方面的国外立法我都整理好了。”
“欧美那边立法得早,七八十年代r国、d国就推出了相关法规,欧盟在1993年就推出了制造商回收责任制,他们有成熟的、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回收利用技术,今年年初霓国也推出了电器回收法,我在网上看到,我们国家也在制定相关法律……”
陆庸家里没电脑,信息主要从报纸和电视上来,他爸又是个不识字的,根本不管什么法规,也不打听,以前都是等颁发实行了才知道,为此还亏过几次钱。
陆庸没有人教,出于本能懵懵懂懂地探索学习,自己学会了要看大方向,所以这两年家里生意才越来越好。
陆庸若有所思,说:“谢谢。”
沈问秋可高兴了:“谢什么谢,我们是好朋友嘛。”
然后陆庸搬过来一个纸箱,里面装满了从旧电器里拆下的电子板,他拿了一块到桌上。
沈问秋问:“今天又修东西?”
陆庸摇摇头,说:“不是,我想进一步拆掉他。还是上次帮你修游戏机以后,我去查阅了下资料。”
他举起这块看上去很普通的墨绿色电子板,灯将其边缘描上一层光,像在发光。
陆庸问:“你觉得这是什么?”
沈问秋迷惑了,欲言又止:“电子板啊。”
“不是。”陆庸仰头凝视手中之物,目光灼热起来,“是金矿。”
……
沈问秋总记得当时那个场景。
年少时最缺乏敬畏,他一心认为陆庸能做到,而陆庸也确实做到了,才过了十年他已经是上市企业的老板,真的把他作文里写的实现了。
一百个人里,未必能有一个人像陆庸这样自少年就有明确梦想并且为之奋斗,还获得成功。
却应该有几十个像他这样随波逐流的……但,像他这样自甘堕落把一手好牌打烂,大抵百中无一。
他不如陆庸。
以前不如,现在更不如。
沈问秋一夜没睡,他无法判断陆庸对他还有没有感情,但再这样下去,他敢确定的是,再这样下去他会越来越舍不得陆庸的。
不能留下去了。
陆庸辛辛苦苦才拼搏出这番成就,不能被他拖累。
今天就和陆庸明说吗?还是直接走掉,留一封信?沈问秋拿不准。
陆庸七点多把装睡的沈问秋叫醒:“小咩,醒醒。小咩。”
沈问秋闷在毯子里、没好气地问:“什么事?”
陆庸说:“今天你有事要忙吗?还是要去玩?”
“我能有什么事?”沈问秋嘟囔说,“你在嘲讽我吗?”
陆庸更加小心翼翼:“我没有……我是想说,你要是有空,要不要去我的公司看看?你还从没去过吧?”
第14章 二手情书14
沈问秋当然想去,他早就想去了。
陆庸的公司名义上他爸是创办人,其实是他们两个十六岁那年的夏天一起琢磨出来的:公司名字是他们一起想的;公司成立的第一项核心专利是他陪陆庸一起研究出来,调查好流程,陪陆庸一起去申请的;创办公司的手续和文件,是他请他相熟的律师叔叔帮忙看的;公司最早的小仓库也是他和陆庸一起找了好几个地方,才找到一个又合适又便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