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007开始做西装暴徒[综英美](65)
他不想把自己失控的一面展现在熟人面前,也不愿意知情者跑过来关心问候。
布莱恩需要让旁人辅助他来建立一种安稳的心态,让他能够假装成什么都没发生过,这是他毫不犹豫地跑来美国的原因之一。
克里斯和贾斯汀对旁人的情绪不敏感,不会发现布莱恩一边与他们讲着笑话,一边在将自己从涣散的、凌乱的思绪中拉扯出来,他好几次突然没有征兆地站起身来回走动,或者坐在一个地方不作声地发呆,甚至莫名其妙地激动起来又在意识到自己的异常以后勉力克制,但无论是贾斯汀还是克里斯,都不会小心翼翼地问他究竟是怎么了。
布莱恩目前很需要这种特殊的安全感。
其实詹姆斯·邦德也能给他类似的感觉。
不与对方联系的主要原因,是布莱恩瞒着他交了两个比较‘危险’的朋友,再加上在老父面前还觉得有点尴尬——之前布莱恩信誓旦旦保证能搞定自己的心理问题,结果‘疗程’才刚开始就跑到美国散心去了,有种你撒泼打滚说服爹妈给你报了个艺术班、上了没三天发现和想象中不一样于是选择逃课的丢人感觉。
中途放弃在布莱恩的人生中是比较少见的。
他向来能忍,而且承受不住他爱的人的失望眼神。
调整了快有两个星期,布莱恩都在美国东海岸转了一圈了,才总算下定决心给邦德发送邮件。
发完了他又有点郁闷。
心想我不联系你,难道你就不会主动联系我吗?
他都失联半个月了,邦德也没有打电话过来,开口第一句还是讽刺说‘原来你带着手机’。
另一边,邦德等了片刻,见布莱恩不说话便继续说:“麦考夫·福尔摩斯那赤脚大夫通过M女士给了我一条建议,说放任你独处一段时间也是治疗的一部分。”
他提到麦考夫的时候加重语气,中途似乎想要用更加不雅的词汇来形容对方,但到底还是忍住了——应该不是为了维持对上级的尊重,而是要在布莱恩面前保持形象。
布莱恩被邦德时不时冒出来的当爹的偶像包袱逗乐了,他正准备向对方描述一下自己当前的情况,旁边忽然传来熟悉的声响。
是手槍拉开保险的声音。
枪口从侧面斜伸过来,指向布莱恩的头。
持枪者恶狠狠地说道:
“这里是哥谭,识相的话就把你身上值钱的东西都交出来,英国佬。”
第49章
布莱恩:“……”
这是一个漆黑无光的桥头车站, 两排破旧的金属座椅一左一右立在人行道上,中间隔着半米远的距离。劫匪坐在另一端,看上去就是普通的等车乘客,布莱恩之前根本没有过多在意对方。
没想到犯罪也能突发奇想, 说来就来!!
一般来说外地有钱游客确实容易成为小偷的目标, 但偷东西和掏枪抢劫是两码事。况且布莱恩是个成年男人, 身高一米八往上,随便往那一坐都能看得出来体格有料, 哪怕肌肉是纯健身房锻炼出来的,一般也不会被犯罪分子盯上。
无他, 风险太高, 可能会被反杀。
但哥谭人显然并不完全遵守这条定律。
也许对劫匪而言,比起经验丰富的本地老弱病残, 布莱恩这样深更半夜衣着整齐的外地肥羊才更好下手。
与邦德的通话尚未切断,布莱恩坐在那显然有些发愣,劫匪却没有多想,看着他手腕上的机械表目露贪婪:
“什么牌子的?摘下来扔给我。”
“……切利尼。”布莱恩回答,“不是我买的, 是今年别人送的生日礼物。”
他本人对手表没什么偏好, 如果一定要戴的话, 可能还更偏好智能手表——方便接短信和刷卡付账。
只不过这年头智能手机都没流行呢,既然有人送了机械表,他偶尔就在常规场合中拿出来搭配一下正装。
通常情况下,布莱恩没有自己这辈子成了财富自由的有钱人的自觉。
一方面是旁边的人都事业有成,轮不到他一个刚开始打工的小孩去讨论年薪, 另一方面他一年里有半年在刀尖上舔血,感受过生死之间的刺激之后, 银行卡里的数字很难再给他带来太多实感。
他平时的确不缺钱,但似乎也没什么花钱的地方。
毕竟不赌博,不买奢侈品,有房有车,也没什么特别耗钱的爱好。
有人可能就要问了,有钱人的乐子你一样不找,那平时都干些啥呢?
首先,布莱恩的空闲时间真不多。
他上次脑袋一热充智商税还是想练习钓鱼陶冶情操,结果花了一千英镑买完鱼竿之后从来都没时间去玩,被真正的资深钓鱼佬艾什·柯本笑话说‘差生文具多’。
有前车之鉴在,布莱恩今年几度心痒想买个专业的摄像机,却到现在都没下定决心。
他也不开车上学,或者请朋友去家里。布莱恩的牛津同学至今都不知道他住着伦敦郊外的庄园,能骑马在自己家的草场瞎跑。
而且他随身携带的值钱东西,包括西装和手表全都是别人送的。家里布莱恩亲自买的PS3已经快要落满一层灰了,去年六月份发行的鬼泣三只打了个开头,他还收藏了很多影碟和古典乐黑胶唱片,不过也不算是此道专精。
除此之外,因为住在英国,布莱恩跟风看过几场足球比赛,05年四月份切尔西时隔五十年提前拿到联赛冠军的那场赛事他去锐步球场看了现场,尽管场上的球员他一个都不认识,但他好歹认得切尔西的主教练穆里尼奥,再加上到的早,他还成功要到了对方的合影与签名。
这件事给布莱恩留下的印象比较深,主要是有种次元壁被打破的玄妙感。
……
由以上种种可见,无论穿越前还是穿越后,布莱恩都是个自控力很强的现充。他在不耽误正事的情况下什么领域都接触过一点,什么都钻研得不深,因此尽管上辈子经常和朋友去电影院,却连蝙蝠侠大名都记不住。
不过这也没有妨碍到他与人交流相关话题。
很有意思的一点是,当其他人发现像布莱恩这样的人,竟然和他们玩过同一个游戏、看过同一场比赛或追过同一本小说时,往往会感到惊讶并表现出非同一般的热情。
于是布莱恩就能轻而易举地结识各个方面的大佬,然后和那些有着不同性格不同爱好的人打成一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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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回现在,总而言之,布莱恩对自己的社牛属性和土豪程度有认知,但不多。他习惯了在‘工作场合’利用自身的种种优势达成目标,却不觉得自己在工作之外有什么地方值得特殊对待。
可是在旁人眼里,这种如发光体般与周围格格不入的感觉其实非常明显。
劫匪早就注意到布莱恩了。
他觉得布莱恩不仅是只外地来的肥羊,而且是难得落单的肥羊中的SSR,若是这一票忍住不干,他往后数年睡觉前都会忍不住睁着眼睛责问自己:
你放过那么好的机会,是不是傻逼?!
可见犯罪是一座围城。
城外没动手的人觉得自己傻,城里动过手的人八成也在后悔。
起码劫匪很快就后悔了。
布莱恩没有将自己的手表摘下来给他,而是很痛苦地问:“你们哥谭人都有这么强烈的家乡荣誉感吗?”
为什么抢劫之前还要先报出地名?
有没有考虑过隐姓埋名离家出走的人的心情?
“Dad,我们待会再聊。”
他不等邦德回话就把电话挂断了。
劫匪倏然间觉得有哪里不对。为了压抑住心中那股不详的预感,他握紧手槍,声音干涩地调笑说:“你的手表难道是电话对面的人送给你的?他是你糖爹?不然也给兄弟介……”
布莱恩不等他说完,干脆利落地夺过手槍,顺势将劫匪的头往金属座椅上用力一敲。
砰地一声,等人晕过去以后,布莱恩对着面前的‘尸体’说:“不好意思,他的要求向来比较高。”
公交车还没来,看这样也没法乘坐公共交通进入城市了,布莱恩纠结了一下,选择报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