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007开始做西装暴徒[综英美](44)
MI6废了挺大力气才确认这位名叫莫拉卡的炸弹犯最近就躲藏在印度洋岛屿国家——马达加斯加。
没人知道莫拉卡下一次动手会是什么时候, 又将针对哪个倒霉蛋,因此邦德接到的命令是尽快将其活捉。
留活口主要是为了审讯, 以确认恐怖分子背后是否有组织或更高一级的指挥者。
但布莱恩前段时间才从‘福尔摩斯是个活人’的新奇感中走出来,大脑对涉及到犯罪推理的内容稍微有些敏感。他仔细阅读着任务介绍, 看着看着就忍不住问邦德:“你说莫拉卡究竟是如何挑选犯罪地点的?”
邦德还真的想过:“这种人大部分情况下都是为了钱, 他可能有一个或复数个雇主……雇主的目的稍微有些不好猜,但归根结底不外乎钱、权、和政治需求这几项。”
布莱恩认同他的观点。
假如这是一本侦探小说, 邦德提出的犯罪原因简直‘庸俗’到了极点,或许这就是为什么特工行动时一般不会对敌人的想法寻根究底。
没那个必要——他们所有基于理性、压过良知的行动,都出自人类最原始也最残暴的欲望。
一月份的南半球岛国正值盛夏,下了飞机,一阵酷暑热浪扑面而来。才在太阳底下走了不到十分钟, 布莱恩的衬衫领口处就被汗水浸透了, 他看着泥土地两侧身穿背心短裤的当地人, 喃喃说道:“我要去换个T恤。”
邦德难以言喻地看了他一眼。
“我要去换个T恤。”布莱恩很快下定决心,重复说道,“你等我一下。”
他走到城市中唯一的一家服装店,十分钟后穿着一件印着盗版海绵宝宝的短袖和深色短裤走了出来。
“……”邦德看着他的目光从难以言喻变成了略带惊悚。
“我还给你买了一件马男波杰克的。”布莱恩说,“你要换吗?”
“不。”邦德立刻回答, “我带了短袖。”
布莱恩耸耸肩。他的养父在穿衣风格上比他讲究很多,有种头可断血可流、大嘤中年男人底线不能丢的即视感, 布莱恩在这方面则甚少有包袱,偶尔还会故意来点反差。
“我见过你那件短袖衬衫。”
布莱恩想了想,建议说,“但是它是件外套。你带T恤了吗?其实你可以把波杰克穿在里面。”
——这样哪怕是CIA来了,都认不出这是个英国特工。
邦德不为所动:“你对波杰克有什么执念吗?闭嘴,跟我走。”
“……”
接下来的两天,他们一直在追踪炸弹犯莫拉卡的下落,邦德最终确认莫拉卡会出现在马达加斯加的一个斗兽场里。
当布莱恩拿着望远镜看到那座圆形斗兽场的全貌时,一丝诡异的熟悉感忽然涌上心头。
他好像在哪见过这片场地。
尤其是当邦德指着斗兽场的围墙顶端,建议布莱恩站在那对莫拉卡进行监视时,布莱恩眼前似乎闪过了一幅画面:
【人声鼎沸、摩肩擦踵的观众席,站在人群中的007与位于高处的另一个特工对话,特工因为听不清007说的话而按住了耳机,却因此在炸弹犯面前暴露自己,导致了一场激烈刺激的追逐战。】
是《007:大战皇家赌场》最开始的剧情!!
要问布莱恩为什么能记得这些,主要是他在数年前遇到邦德的第一天起就意识到电影剧情很可能发生在现实中,于是等到从毒贩手中脱身后,他第一时间买了个笔记本,在上面用自己抽象的画技画出了只有他本人能看懂的电影剧情片段。
事实证明他的谨慎很有道理,这个笔记本曾经被不同的人翻阅过,其中不乏情报部门的大佬,若是他像别的穿越者一样使用中文或拼音,可能早就翻车了。
另一方面,为了隐藏这本笔记的重要性,布莱恩整整六年没有翻开看过哪怕一眼,直到去年他跟着邦德前往巴厘岛时想起了对方升任007的关键时间节点,这才在回到伦敦以后把自己的鬼画符重新温习了一遍。
别管他是怎么看懂的,反正布莱恩确信电影的第一幕剧情绝对就发生在马达加斯加,也即他们眼前的斗兽场。
那岂不是说,他取代了电影里给邦德拖后腿的特工?这回大使馆应该不会再炸了吧?
先不提岌岌可危的大使馆,布莱恩记得,电影中的炸弹犯其实是替一位反派工作,反派名叫……呃,反派的名字布莱恩刚走出电影院就给忘了,根本等不到他穿越,但总之由于演这个反派的人还演过汉尼拔,布莱恩该角色印象颇深。
这位汉尼拔的平行宇宙同位体(x)是个不吃人但吞金的银行家。
他替那些财富来源可疑的恐怖组织寄存金钱,本质上是个专为黑暗世界服务的私人银行。
然而此人在数学和国际象棋方面卓有天赋,对自己的能力又极为自信,所以对刺激肾上腺素的概率游戏有种狂热的嗜好。
他不仅好赌,赌技高超,并且还将这种特质发挥到了赌桌之外——他聘请炸弹犯就是为了利用恐怖袭击做空股市,拿那些恐怖组织寄存在他手里的钱玩无本万利的投资游戏。
相当于银行用客户的钱买股票,输了会全没,一文不剩。
一旦他的行为被发现,将钱寄存在他那的恐怖组织绝不会留他性命。
……
布莱恩既然提前知道了幕后黑手的身份,就开始思考能不能绕过中间寻觅线索的过程,从另一条渠道联系上反派。这样邦德在明,他在暗,反派总不可能还像电影里那样,逼得MI6联合财政部出资两千万美金、以供邦德陪着他在黑山皇家赌场打□□。
咦,等等,两千万这个数字怎么有点耳熟?
好像在某个刺客联盟的通缉令上面见过。
布莱恩捏着自己起码价值200万的下巴陷入了沉思。
但无论他脑海当中如何对接下来钓出反派的计划浮想联翩,马达加斯加的炸弹犯仍需解决,而这一次,布莱恩认为他们没有必要非得留下活口。
因此行动当日,他除了腰间别着把手槍以外,还额外在背包里装上一把PSG1狙击步槍,作为以防万一的手段。
第33章
邦德在动身的最后一秒钟发现了这把以精度高闻名于世的警用狙击槍。
他的脸色发生了变化, 冷冷盯着布莱恩看了几秒钟后,将放在门把手上的手放下,转过身来问道:“你要干什么?”
布莱恩捏紧背包带没有回话。
“布莱恩·邦德。”詹姆斯·邦德叫了这个很少有人称呼、但确实是被官方承认的名字,一字一顿地问, “我问你, 你拿着一把PSG1是打算做什么?”
布莱恩说:“我没准备用它, 只是预防意外。”
邦德嗤之以鼻:“我认识你七年了,你在我眼皮底下长大, 动什么心思我一清二楚——把枪放下,我们不是去杀人的。”
布莱恩小心翼翼地看着他, 没有动。
邦德重复:“把·枪·放·下。”
布莱恩与他对视:“我发誓不到万不得已的时刻绝不开枪。”
邦德被他气笑了, 逼近布莱恩按着他的肩膀问:“M女士给你执照,是为了让你可以将杀人作为兜底手段吗?因为目标可以死, 所以在要求留活口的任务里也可以随身带着狙击槍?”
布莱恩被他推搡着往后退了一步,继续用狗狗眼望着邦德,小声说道:“我真的不是那个意思。”
邦德的表情在他的眼神中融化了一点,但嘴唇仍然紧抿着。
布莱恩再接再厉:“我向你保证,要是我随意开枪射杀了目标, 你就让M女士开除我, 我绝对没意见。”
“……你有点奇怪。”邦德评价说, “不能开的槍,带着它还有什么意义?”
布莱恩没法说我看过电影,只好回答:“它就像魔杖一样,能给我安全感。”
狙击槍和魔杖长度不是差不多吗?一公里外取人狗头怎么不算一种魔法呢?
邦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