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郊四十四号(33)
不是说谢欢的身体有多好看,虽然确实是挺好看的,但是真正吸引他视线的,是一道疤。
一道位处心口上的剑疤。
刚才谢欢泡在乳白色的温泉水中,言小楼看不真切,如今出水来,言小楼才看到,谢欢的身体格外白皙光洁,因为泡了许久温泉微微有些泛红,线条绝美。可就是这样一副完美的身子,心口上竟有一道三寸长的伤疤,那是剑伤疤痕。
言小楼翻过他的身子,只见他后背同样位置也有一处伤疤,可见他是被一把长剑穿胸而过!
虽然这伤早已结疤,而且看起来似乎有些年头,可这伤口不偏不倚正中心脏,不知他是用什么方式活下来的。
见他盯着自己的疤瞧,谢欢孩子气地捂住自己的心口不让他看。
“你可是堂堂谢大老板,谁能把你伤成这个样子?你告诉我,哥哥给你揍他去!”言小楼道。
谢欢只是捂着心口摇头。
许是难言之隐,言小楼没有多问,而是略带不爽地拿起挂在架子上的毛巾丢给他,然后去捡自己的衣服。
他刚弯腰拿起衣服,余光瞥到谢欢又跑到自己身后了。
“你不赶紧擦干,会着凉的。”言小楼把被谢欢丢弃的毛巾又捡起来,披到他身上,又穿衣服去了。
然而他一转身,谢欢又跟来了。
言小楼想了想,拿着衣服往左边走了走,谢欢跟到左边;他又往右走了走,谢欢跟到右边。
言小楼忍不住笑,“谢阿欢,没想到你喝醉酒这么黏人的。”
言小楼拿过毛巾帮他擦干净,然后把他们的衣服拿到一起,近乎妥协无奈道:“好了,我们一起穿,这总行了吧。”
谢欢弯起嘴角。
言小楼刚拿起自己的衣服,谢欢却将他的衣服抢了过来。
“哎?你抢我衣服干嘛?”言小楼要将衣服夺回来,谢欢却固执地将衣服放在身后,然后将自己的衣服丢给他。
拿着他的衣服,言小楼这才反应过来,刚才自己跳进温泉去扶谢欢的时候,忘记把怀里的换洗衣服拿出去了,导致衣服都打湿了,谢欢是不想自己穿湿衣服,才抢自己的衣服要换。
言小楼笑着挑了下谢欢的下巴,“哎呀呀,想不到谢阿欢你这么体贴的呀,啧啧~不过不用啦,我皮糙肉厚,穿会儿湿衣服也没什么的,况且这离忍冬苑也不远,我走得快些就是了。”
谢欢依旧将他的衣服抓在身后不给他,很是坚持,像是怕他抢,还抢先一步把湿衣服穿在了身上。
“哎你别穿啊,”言小楼道:“罢了,这样吧,这湿衣服我们都不穿了,你穿你的中衣,我穿你的外袍,这样总行了吧?”
谢欢想了想,似是对这个安排很满意,乖乖地把湿衣服扒下来,接过言小楼递过来的中衣套上。
虽然言小楼和谢欢差不多高,不过到底比他矮了半寸,身材也不比他宽厚,衣服微微有些宽大,他将衣袖挽上去了些。
“好了,我先送你回竹林。”
言小楼不放心谢欢一个人回竹林,将他一路送回去,谢欢也不说话,乖巧地跟在他身后。
将他送回竹林后,言小楼忍不住手欠,又对着他的脸一顿捏,也不管他明天还记不记得,今天先过了手瘾再说,捏完才转身离开。
刚走了没两步,他听到脚步声,回头看,竟然又是谢欢。
“跟着我干嘛,快回去睡觉啊。”言小楼说完,转身继续走。
身后脚步声依旧。
言小楼停下再度回头,只见谢欢穿了件白色中衣跟在他身后,微微垂着头,抬着眼睛怯生生地看着他。
言小楼试探性地往前走了两步,谢欢跟着他前进两步,言小楼又退后两步,谢欢便跟着他退两步。
言小楼叹了口气,“你跟着我干嘛?不睡了啊?难道你还想跟我回忍冬苑不成?”
事实证明,谢欢还真跟着他回到了忍冬苑,他进屋,他跟着;他换衣服,他跟着;他铺床,他跟着;他上床睡觉,他……倒是没跟,只是站在床头而已。
言小楼睡觉一向不喜欢关窗,向来窗户大剌剌地开着,由着秋风呼啦啦地往屋里吹。
借着月光,言小楼侧躺在床上,支着脑袋翘着腿,看着站在床边的谢欢,忍不住直笑。
他往里挪了挪,掀开被子,拍了拍刚被自己捂热的被窝,对着谢欢挑了挑眉。
“上来?”
作者有话要说: 谢谢读者“橙子”,灌溉营养液 1
2018-07-31 06:39:38
好久没见到营养液了,好幸福!!!
☆、叛出家族
谢欢的脸上闪过一丝红晕,不过还是二话不说跳了上来,言小楼没想到他会突然跳上来,被他撞了个满怀,胸膛嗡嗡的。
言小楼一边揉着胸口一边把被子给他盖好,叹道:“这下总可以乖乖睡觉了吧?”
谢欢乖巧地在床上躺好,双手交叠放在腹前,端正得不能再端正。
言小楼睡觉一向不老实,让他一个人睡张大床也能睡个掉个,更别说现在还有人跟他抢了半边床。他在床上翻滚来翻滚去,最后落入一个清冷的怀抱,被死死地按在胸前,这才终于老实地睡去。
言小楼已经挺久不做梦了,也不知道是不是因为言曦之又突然冒出来的原因,他居然又梦到了以前。
叛出家族以前。
山北玲珑诛魔剑,江南言氏御血鸦——其实在大概十多年以前,这句玄门传言只有前半句,后半句是后来加的。
言小楼今年十七岁,最风光最鼎盛的时光都在十岁以前,按照他如今的年纪来算,也算风光了大半辈子,值了。
山北玲珑家的诛魔剑一直颇具盛名,虽然言曦之使得不怎么样,那是因为他加入玲珑家毕竟时间短,相信龙纤雪的诛魔剑气修为也会高过他,只要多给他些时间,应该很快就能在玄门家族中露出头角来,可是江南言氏不是。
江南言氏只是玄门中一个小小世家,跟寒城姚家、北境蒋家差不多,只是言氏独来独往惯了,不像那两位家主,总想攀附天一阁。而言氏也没有什么名头大的阵门玄术,除了入门的基本玄术之外,只有一门御血鸦之术。
要说这御血鸦之术吧,两百年前祸世之乱的时候,还真让人闻风丧胆心生忌惮,可自从御血鸦之术的两位开创者蓝兮公子和喋血鬼王死了之后,他二人虽有传人留下,但跟两位开创者相比,还是甚有差距的。
后来其中一名弟子建立了江南言氏,头些年御血鸦之术练得还算了得,可经过两百年的推移,言氏弟子一代不如一代,御血鸦之术也慢慢没落了,言氏也褪去了光芒。直到十多年前,言小楼的父亲言荇云再度成功地使出御血鸦之术,才让大家想起了江南言氏的存在,在那句“山北玲珑诛魔剑”后面,又加了句“江南言氏御血鸦”。
那血鸦不过巴掌大,区区禽类,其实无甚可怕,真正可怕的是这血鸦的祭炼方法,以及血鸦的作用。
因为,这些血鸦说是禽而非禽,而是魂魄,是用那些死人的魂魄炼成的,那漫天飞的密密麻麻的血鸦,其实都是鬼魂。
除此之外,血鸦真正恐怖的,是一旦被血鸦所伤,哪怕只是抓伤啄伤,都会血毒入体,若是祭炼者有心,还可以通过伤口将那人的魂魄抽出来,炼成新的血鸦,周而复始无休无止,比丧尸恐怖更甚。
两百年前,喋血鬼王就是将那七千亡魂炼成血鸦,与蓝兮公子的四千走尸,一手造就了几乎覆灭了所有玄门世家的祸世之乱。
幸亏他们的两名弟子反水,才让他们露出破绽,让所有玄门世家联手,铲除了这两个魔头。
两个魔头刚死的时候,大家对御血鸦之术还心有余悸,担心会这门妖法的传人再发动一次祸世之乱,可是后来见再无人使出御血鸦的威力,才渐渐放了心,甚至慢慢推崇起血鸦来。
因为在玄门中,鸦类其实是神鸟,有通天之力,而世间亡魂无数,鬼魂的力量可比人类大得多,若当真能将鬼魂的力量为己所用,何乐而不为?可惜,不是其他世家不想学,是学不会。
连两个魔头的传人都学的不如何,时间一久,大家伙只能放弃,专心把自家独门玄术练好,不再肖想别人家的。
直到,言荇云的出现。
他虽然无法祭炼出新的血鸦,但是已经可以召唤操控世间残存的那些血鸦,而且被血鸦所伤依旧会中血毒,除言家人外无人可解,并且血鸦会吃魂。
言氏已经一百多年没人可以召唤血鸦了,如今竟出了一个,虽不比当年,但也是顶厉害了。一时间什么天才、不负祖先之光、玄门未来的接班人、玄门百家的荣耀等等所有称谓全都落在了言荇云身上。
言小楼身为他的儿子,也沾了不少光,在万众瞩目下长大,被万人仰望。
父亲是江南玄门大家,母亲是武林第一美人玲珑家大小姐,兄长是玄门新秀,加上言小楼自己天赋异禀得惊人,从小他就独爱玄术,只要他学的就没有学不会的,同门弟子学习,他永远是学得最快最好的,学习好模样俊人聪明还机灵又听话,他就是父母口中常说的“别人家的孩子”。
有这样的背景,自然要多恣意有多恣意;这样的身份,自然备受人仰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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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句至理名言,叫天下分久必合,合久必分。
同理,这天下也乱久必安,安久必乱。
自从祸世之乱,安了两百年,够久了。
言荇云露出了锋芒,各大世家便纷纷邀请,有的想结交,有的想巴结,有的想施威,有的想窃学御血鸦之术……
言荇云是个百年难得一见的武痴,所以他才能学得会御血鸦之术,但是痴到一定地步,其他方面就欠缺了,例如人情世故。
他不喜与人虚与委蛇,所以初时面对各大世家的邀请,他全都谢绝,如此惹来各大世家的不满,说他恃才傲物不把其他世家放在眼里;言荇云没办法,只能应邀挨个去各个世家溜一圈,这个世家住三天,那个世家住五天,再下一个住三天……结果住三天的那个家主又不乐意了,说他与五天那个更亲近。
其实言荇云只是觉得那个五天家的风景还不错,带着两个儿子多游玩了两天而已。
再后来,言荇云实在是怕了,见长子言曦之已到志学之年,于是再有世家邀请,就把大儿子推出去应付,然后天天拉着小儿子研究玄术。
言曦之在处世社交方面,确实比他老子强,跟那些世家交道打多了,也将他的名气打了出去,玄门各世家皆知道言氏有个出色的少主。
外面有言曦之扛着,家里有言荇云惯着,言小楼十岁之前活得一直都无法无天恣意潇洒,人人皆知江南言氏出了个天才少年,人称“江南小霸王”,可十岁之后再想得瑟就得悠着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