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个万人迷儿子是什么体验?(228)
同时,他有极强的占有欲,他养的鬼可以帮他驱逐高顾笙身边不怀好意的人,同时监视高顾笙。
最后,高顾笙是绝好的蕴养神器,他不用岂不是可惜。
这样的日子一天天过去,男人和鬼王还不一样,鬼王存着些猫捉耗子的心思,不会将高顾笙真正逼上绝路,每当高顾笙快要撑不住了,就会放松些,让他缓一缓,但章天师不是。
他从不管高顾笙的身体状况,高顾笙在极度疲惫的情况下,也曾被他拉起来承欢多次,因为处于半昏迷状态,而无法上班,扣了工资。
这次,高顾笙又被他折腾昏了过去,或许是日积月累的疲惫拖垮了他,高顾笙发起了高烧。
这次烧的来势汹汹,高顾笙一连在床上躺了七天,自然,工作也没了。
不过让他有些惊讶的是,在他生病的这段日子,男人竟然出门了,回来之后,总能给高顾笙带些吃的。
他说,自己是去一家茶馆打工了。
那茶馆离这里不远,但却与这里的一切,隔着天堑。
他选择在这里居住,是因为这里交通不便所以租房便宜,而茶馆选择在不远处开,是因为这里清幽。
两边中央,有一道很高的墙,墙的一边是诗情画意,另一边是众生疾苦。
他知道,男人的真实身份应该不简单,这一身本领也足够他进入茶馆工作。
高顾笙吃着男人带回来的热粥,想起半昏半醒时,落在额上的微凉,知道是对方一直在照顾自己,曾升起的些许疑惑烟消云散。
是他想多了吧,问玄怎么可能与附在他身上的鬼怪有关联。
就算自从问玄出现后,这些鬼怪变成隔一段时间骚扰自己一次,应该也只是自己不知道鬼怪的某些规律罢了。
问玄又不是永久性的护身符。
高顾笙好些了,能从床上爬起来做饭之后,男人又开始整日在家。
这天,他突然道,“顾笙,今天我想吃蟹黄面。”
“我出门了,去茶馆。”
正是最适合吃螃蟹的时节,但螃蟹的价格也很贵。
他生病的这半个月时间,住院打针吃药都要钱。
他还没了工作,虽然男人每天都出去,却只是带吃的回来。
存折上没有进账,只剩下三位数。
男人饭量不小,若是让他吃饱,恐怕要用上十来只螃蟹。
高顾笙想了想,去市场挑了一只大闸蟹,将蟹黄蟹肉仔仔细细地挑出来,然后拿出咸鸭蛋,做了一道赛螃蟹,再将之前剥好的蟹肉蟹黄一并炒了进去,最后将满满一大碗金黄白玉色,盛了出来。
这面要热着吃才好吃,已经过了平时回家的时间了,男人还没回来,高顾笙有些担心他是在茶馆忙得很了,顾不上吃饭,想了想便将饭都放在饭盒里,准备出门。
饭盒他用了很久,边缘被微微磨损了,但依旧很好用。
他到了茶馆,才发现自己冲动了,踟蹰着考虑要怎么联系男人——男人没有手机,他自己还用着几十块的老年机,当然没有多余的钱再买一部。
可没一会,就见男人走了出来。
他身边跟着的男人像是个公子哥,一身衣衫华贵无比,高顾笙没见过都知道,这件衣服恐怕能顶上自己从出生到现在用过的所有钱。
公子哥看起来与章天师关系不错,高顾笙心想或许是章天师得了公子哥的赏识。
他低头看自己,一身再简单不过的衣衫,洗的有些脱线了,一条腿有些跛,一只眼睛看不见东西。
他突然有些自卑,担心给男友丢人,便躲在了墙后。
高誓看着他这副模样,心口发酸。
在梦境的伊始,那个十八岁刚考上大学的高顾笙,意气风发,进退有度,虽然出身贫寒,但不卑不吭,一身傲骨,如今一路坎坷,虽然依旧坚韧,却被磨去了骄傲。
他的孩子,本该值得天下最好的东西。
高顾笙藏在墙后,耐心地等着两人分开,却没曾想,他们两人竟在墙后聊了起来。
“问玄,真不再等会回去?”
“不了,小东西等着我。”
说的是他吗?高顾笙面上有些发红。
“不是吧,你真对他上心了?你这家伙,玩失忆王子和灰小子的游戏玩上瘾了?”
什么?
“喂喂喂,你可别忘了你还有个未婚妻呢,那位大小姐虽然柔柔弱弱的,但她家人可不好惹。”
未婚妻?
“知道,”章天师的声音带着高顾笙不曾听过的漫不经心,“玩玩而已。”
玩玩而已?
高顾笙怔愣着,突然感觉手上的饭盒沉重无比,他几乎要提不住。
“喂点剩饭就能死心塌地地对我好,不好玩吗?”
公子哥夸张地打趣声传来,像是隔着一层罩子,听起来有些模糊,“我去!问玄你小子真混账啊,让灰小子给你打工赚钱,你躺在家里当大爷,他平时这么照顾你,你把人折腾病了,自己出来来我这混饭吃,却只给他带剩饭——不过就算是剩饭,茶馆的剩饭他也吃不起。”
“你小子,就是因为没人给你做饭了,才跑出来的吧,我看他把你照顾的不错,要不是他病倒了,你没准还在那当大爷。”
公子哥笑起来,“你说他要是知道,其实你记忆早恢复了,他会怎么做?”
“无所谓,他哭起来倒是很好看,他要是懂事,我不介意把他养在外面。”
公子哥“啧啧”两声,转移话题,“对了,今天的蟹黄面,怎么不给他带点回去了?”
章天师的声音漫不经心,“我出门前说想吃蟹黄面,我想看看他能做出个什么玩意儿来。”
余下的声音便听不清了。
高顾笙觉得自己可能又发烧了,所以浑浑噩噩,耳边嗡鸣作响,连饭盒什么时候跌落都不知道。
边缘被磨去漆的饭盒盖子打开,里面的面和赛螃蟹洒落出来。
鲜香的味道,此刻却如此令他恶心。
他捂住腹部,身体一阵阵痉挛着干呕,生理性的泪水从眼角滑落,很奇怪,他却没有落泪。
他竭力让自己平复下来,他打扫着落在地上的脏污,明明眼尾还带着水红,却面无表情地将脏污的饭菜倒进了垃圾箱。
饭盒还得留着。
他没有钱再买一个饭盒。
他找了个公共厕所,把饭盒冲洗干净,手机响起,他伸手去接电话,手抖得厉害,按了好几次都没成功接通。
“顾笙,你在哪里?这几点为什么没去上班?”
是墨桦。
高顾笙下意识便放松了脊背,但他不想因为这件事把墨桦卷进来。
于是他故作开心地说,“没事啊,我换了个地方上班,工资高一些,工作也轻松点,我能有时间看书了。”
墨桦与他聊了两句,便挂断了电话。
紧接着,男人打了进来。
“你在哪?”男人的声音蕴着薄怒,“你出去怎么不和我说?!”
高誓能看见,今天男人没有在高顾笙身上放鬼,大概是觉得高顾笙还没好全,不会出门。
他没想到,高顾笙会因为担心他,给他送饭。
高顾笙到这时候,反而平静下来。
秋天的傍晚已经有些凉了,他用冰凉的指尖抓着冰冷的饭盒,仔细地,一点点将上面的水珠擦干。
他说,“刚才我给你去送饭了。”
电话那头突然安静了下来。
高顾笙垂着眸子,站在橘黄色的夕阳的余晖中,“章问玄,既然你的记忆恢复了,我只是个普通人,我知道你想做什么我都没法抵抗,所以我自认倒霉,不找你要说法了。”
“咱们分手吧。”
手机那边的呼吸声变得沉重而急促。
他的愤怒几乎要冲破手机,怒极反笑,“分手?你跟我提分手?谁给你的权利!”
高顾笙平静地问他,“你有未婚妻了,而且你也说,对我没什么感情,只是当个玩物而已,不分手要怎么办呢?”
他的问题中不含嘲讽,就像是只是单纯好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