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个万人迷儿子是什么体验?(191)
而高顾笙,也变成了高家唯一的继承人,千娇万宠长大的小少爷。
表面上来看,高家人的重生对他根本不会有影响,但是如果高顾笙变成了高家小少爷,酩月的肾和眼角膜,该怎么办呢?
他知道让高顾笙拿出眼角膜几乎是不可能的事,因为现在的高顾笙已经不是记忆中那个依附于自己生长的阿月了。
他想办法了,他真的想了很多办法,可匹配了这么久,都没能成功配型,唯一一个配型成功的,在给白酩月移植之后,却又发生了排异反应。
他的酩月,在经历了两次失败的手术之后,身体更糟糕了,必须马上移植。
可他从哪找配型的肾脏和眼角膜?
他想到了高顾笙。
前世的高顾笙能配型成功,这辈子一定也可以的。
于是,他来了。
其实,或许说不清,他究竟是想让高顾笙给白酩月捐肾脏和眼角膜,还是想见一见他。
归焰垂眸,道,“我说过了,我第一次见到你,就注意到你了。”
“不知道你是否相信前世今生?”
高顾笙心中一跳,悄悄按住耳麦,耳麦中高誓的呼吸明显变得粗重起来,听起来马上就要扛着斧头出击了。
【乐乐,你说,你不信这些,问他想做什么。】
高顾笙双手抱臂,往后靠,笑道,“我不信。”
“归先生这话还是不要说得好,我记得你刚订婚不久,免得叫人误会。”
归焰猛地抬头,“你知道我订婚了?”
难道这辈子,就算是际遇不同,他也会爱上自己?
高顾笙无语,“当然知道,你们订婚那天,上热搜了。”
还连着放了一夜的烟花,用的居然还不是高家研发的无污染电子烟花,搞得B市本就严重的空气污染更加严重了。
结果紧跟着#订婚火焰与月光#词条之后的,就是#订婚主角被拘留#。
归焰却全然听不进去了,他看着容颜比前世更盛的高顾笙,心头被轻轻触动。
桌上插的玫瑰开得正艳,如同一簇跳动的火焰。
却比不过眼前的少年。
他是最美的玫瑰。
第114章
所以说, 眼前的玫瑰,依旧是属于自己的。
归焰这么想着,心头好像有火焰重新燃起, 他又从那个两世轮回的中年人, 变成了意气风发的赛车手。
如果他是喜欢自己的话……
归焰想,阿月的性情, 他是最了解不过的, 只要是谁对阿月好,那么阿月将会将自己全部的真诚奉上。
如果他是喜欢自己的话,那么如果自己说,想让阿月捐赠一颗肾和一只眼睛给酩月,阿月一定会答应的。
和上辈子不一样。
阿月他是高家的小少爷,虽然身份更尊贵, 但高家的科技这么发明, 他只是失去了一只眼睛和一颗肾而已, 不会有什么影响吧?
不是据说高家已经研发出了和人体适应性极强的义眼了吗?据说使用起来和真正的眼睛并没有什么不同。虽然目前是正在研发中,但是如果失去眼睛的是阿月, 那么他一定会在第一时间就能用上的, 所以说失去一只眼角膜对他来说其实也不是什么大问题。
再说了, 他是高家的小少爷,平时也用不着干什么重活,他又不像酩月一样喜欢极限运动, 所以他把肾脏捐出来对他日常生活也没有什么影响,他一定会答应的。
他现在为什么没有答应?
归焰想, 肯定是因为他们两个还并不熟悉, 还有, 觉得自己不会属于他。
想到这里, 归焰心中升起一丝喜悦,又被难以言喻的厌恶压住,他又想起了上辈子阿月谋杀酩月的事情。
那么善良那么温柔的白酩月,一点都不介意阿月的存在,甚至就算是在阿月试图谋杀他、却被当场抓住的时候,依旧那么温柔
白酩月居然还温声软语的求自己,求自己不要在暴雨天把阿月赶走。
酩月就是因为太善良,所以才会被阿月欺负。
他当初就看错了阿月,装得如此洁白无辜又可怜,让他心生怜悯,可是却没有想到,阿月根本就是一条吐着蛇信的毒蛇。
他一惯会伪装。
归焰想到这里,不由得眉头大皱,厌恶地看着面前的高顾笙。
他的心情依然是自己都没有察觉到的复杂,他更没有发现,在那厌恶中,还隐藏着一丝连他自己都没有察觉到的得意。
——他这么做都是为了我。
——不管是谋害酩月还是伪装,都是为了我。
——自始至终,他都没有伤害过我。
其实如果自己早早地就把他接到身边养着的话,说不定还能把他的性格给掰过来。
想到这里,归焰挑剔地打量着眼前的高顾笙。
然而,眼前的高顾笙容貌惊人,他的精神状态很饱满,自信又张扬,是这个年纪的、属于少年的明媚与阳光,被千娇万宠着长大,却又不失韧性。
高家把他教养得很好,如果说上辈子的阿月是一块儿璞玉,那么这辈子的高顾笙就是一块儿已经被雕琢完美的美玉。
眼前不由得又闪过了在暴雨天,阿月那双哀求着充满了痛苦与焦急的眼睛。
归焰突然感到一阵心悸,他怏怏得收回了目光,实在没有脸说出“如果跟在自己身边,那么阿月会比现在好”这句话。
高顾笙被他这一番欲言又止止欲又言的沉默给搞得有些暴躁。
尤其是对面这个归焰的目光,让他感到非常不爽,总感觉他在想什么糟糕的事情,让他很想握起拳头冲归焰脸上狠狠地来上一拳。
高顾笙默念两遍静心咒,然后扬扬下巴对他说,“如果归先生没有别的事情的话,我就先走了。”
“等等!”
反正……
归焰下定决心,忍辱负重地抬头道,“好吧,你赢了。如果你愿意将肾脏和眼角膜捐给白酩月的话,我会答应和你在一起。”
“……啥?”
高顾笙一愣,简直怀疑自己的耳朵。
他向前倾身,“你再说一遍?”
你瞅瞅这说的是人话吗?不仅要让自己捐眼睛,捐肾脏,还用施恩的口气说勉强愿意同意自己和他在一起。
这他妈简直就是以怨报德!
他耳麦响起来咔嚓咔嚓的声音,显然是自己的爹已经按捺不住怒火,咬碎了一根又一根的棒棒糖。
归焰仿佛浑然不觉,他耐着性子重复了一遍,“如果你愿意给白酩月捐出眼角膜和肾脏的话,我就同意和你在一起。”
高顾笙简直被气笑了,没想到这不要脸的东西还真敢重复第二遍!
高顾笙向后一靠,双手抱臂,似笑非笑地看着他,他压着怒火,问道,“归先生,我不知道你说这句话到底是哪里来的勇气,也不知道究竟是哪根筋坏了,觉得我能看得上你。”
“你!”
“闭嘴!”
高顾笙毫不客气地打断归焰要说的话,他有些傲慢地扬起下巴,终于显示出一丝千娇万宠的小少爷,才能表现出的傲慢。
“你不要与我说上辈子我和你在一起了,除非上辈子我的眼睛瞎了,才会看得上你。”
归焰被噎的一滞。
高顾笙说的,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也是不错的。
因为阿月的眼睛上辈子真的瞎了一只,还是因为他瞎的。
想到这里,归焰脑中灵光一闪,他道,“是没错,你上辈子确实是与我在一起了。”
“但是上辈子你对不起我。”
高誓面无表情地撕开了一根棒棒糖,塞进嘴里,想听听这狗东西到底能说出什么屁话。
“在上辈子你孤苦伶仃,无家可归,身体残疾,是我把你带回家去精心医治,你才活了下来。我给你住处,让你衣食无忧,让你学习各国语言,教导你成才,可是你却背叛了我。”
“……你爱上了我。”
归焰的声音很动人,带着一丝沙哑,与他张扬的外貌截然相反的气质,勾得人不由自主地想要继续听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