哨兵不乖(32)
“手指头……破了。”宋捡不高兴地嚷嚷起来,“张牧真讨厌,他用你,才破的。”
张牧正拎着煤油灯到处溜达,听了一耳朵,笑着离他们远远的。宋捡这个小孩儿脾气来得快,现在嘴上说讨厌自己,过两天又会说求求了。他被狼崽子养在帐篷里,不懂得圆滑嘴甜,见过的人还不如狼崽子多呢。
狼崽子把他当个小狗养着,也是太惯着了,脾气大。
男孩看见张牧了,也看见樊宇了,刚要起来,被宋捡两条小细胳膊圈住了腰,又给拉了回来。“捡是不是,害怕?”
“嗯,我可害怕了,你以后永远带着我好不?”宋捡四肢并用,在毯子下面把小狼哥圈住,“哥,这些天你去哪儿了啊?远不远?”
“去找掩体,走很多很多的路。”男孩把毯子往身上盖了盖。一旦放松下来,他也觉出了累和疼。
身体累,脚底疼,嘴唇疼。
“那……以后我们养马吧,把张牧的马要过来,我天天干活儿,和他换。”宋捡又惦记张牧的东西,“小狼哥,我今天坐张牧的木板车了,车是什么啊?过两天,你带我去摸摸呗,摸摸我就知道了。还有,我学会用棍棍了,我自己拿着棍在帐篷里走,走可远了,我厉害不?”
“嗯。”男孩闭着眼点头,困了,可宋捡的小细嗓子一直没老实,他不得不捂住这张嘴巴。
“我还……唔,你别捂我,我再说最后一句。”宋捡的手也往男孩脸上乱摸,一下摸到了干裂的嘴唇,“啊,这是破了不?我有药药,我去拿……”
“捡,乖。”男孩实在困了,平时不愿意让宋捡碰自己的脸,现在也没力气管,他把宋捡拉回来,再一起盖上薄毯,才不管什么药,只想安安静静睡一觉。
宋捡不敢动了,手指在男孩的嘴唇上碰来碰去。“哥,我会用棍棍了,我以后不拖你后腿……你带着我。咱俩可以养马,一起找掩体,还有,我今天,看见星星了呢,你放的,特别亮。”
“嗯。”男孩没听明白后半句,眼皮子一沉,真的睡着了。
他身边的狼早就睡了,每一匹都耷拉了耳朵,全部累坏。
“哥?”宋捡又把小狼哥抱了抱,小心擦他的脸,再凑上去舔他嘴唇,把干裂的皮舔下去。
自己今天,真的看见星星了呢,哥给放的。
哥,我好想你啊。
第25章 十六岁
男孩睡了好久,整个人像陷入一场昏迷。现在他也会做梦了,可能小时候也会,只不过并不知道那叫梦。
梦里是一大片一大片没有尽头的黄沙,他和狼,还有宋捡。宋捡对着太阳,只知道往前跑,前面的方向是错的。
“捡,回来!捡!跑错了!”男孩在梦里喊,着急,因为宋捡看不见,他没有教过他用太阳识别方向,所以宋捡跑错了,要回头才行。
“回来!”男孩直接喊了出来,眼睛一睁,醒了。
没有黄沙,没有太阳,他们还是在地下掩体里,周围很黑,只有几盏煤油灯在亮。他的狼没有乱跑,也没有死。
小狗也在旁边睡觉,没有乱跑,只不过被自己吵醒了。
宋捡被吵醒,也被吓了一跳,往后躲一下立刻又抱上来。“小狼哥你喊我?你是不是受伤了?是不是?”
那年男孩受伤昏迷的事,宋捡还记得呢。腿上一道大口子,现在留了好长一道疤痕,摸上去,是凹着的一大条,比自己的手还大。
“哥,你是不是有伤,没和我说?是不?”宋捡最害怕这个,看不见,也就没法第一时间知道小狼哥的状况,万一有伤瞒着自己,自己一点办法都没有。他在小狼哥身上乱摸,还把手伸到裤子里去摸,一下摸到了哥的小不点儿。
啊,不是,哥的小不点儿都长大了呢。尿尿的地方不能瞎摸,再给摸疼了。宋捡又去摸旁边,最后手拿出来,摸到小腿,脚踝。
他一心一意给男孩找伤口,生怕摸到哪里是流血的。
“不疼。”男孩还在醒神,失去的体力没有补回来,还想睡睡,“捡,回来睡觉,陪我。”
一想到小狗没丢,狼没丢,男孩心里放松下来,眼皮又沉了。可是宋捡不肯休息,忙忙叨叨摸来摸去,非要在自己身上摸出什么来。
摸着摸着,男孩一下不想睡了,身体第一次有了很奇怪的反应。他看着下半身,很奇怪,歪着头研究,尽管十四岁了可根本不懂,除了难受,就是难受。
“啊。”宋捡终于发现了,果然有伤口,就在右脚心上,“小狼哥你的脚丫怎么破了呢?是石头子划破的?你怎么不早说!”
明明心里难受,嘴上又凶巴巴怪人家,手底下不闲着,摸着自己的背包去找药水。现在宋捡有两大瓶药水了,一个是酒精,一个是碘酒,它们的区别宋捡不懂,但都是受伤后用的就对了。
小狼哥经常受伤,上药这一套流程宋捡很顺手,棉签蘸完药水,鼻子底下闻闻,就知道这个是酒精,不是碘酒。
两个药水的味道不一样,但是都很难闻。
“哥,给你上药,你忍着点。”宋捡抓住男孩的右脚,小心涂抹。
男孩还在看自己身体的那个反应,又奇怪又难受,身体里紧得不行,又全身不适。他不懂自己除了脚心还有哪里受伤了,为什么刚才不疼,现在这样不舒服。
可宋捡不知道发生的一切,给小狼哥的脚心涂了药,又没完没了开始念叨,直到被突然摁倒,才安静下来。
“捡,安静,别说话了。”男孩以为自己是生病了,需要休息才行,根本不想听一点声音,“别说话了,陪我,睡觉。”
“我陪啊,我是帮你上药。”宋捡怪不高兴的,可还是捞住了男孩的脖子,很老实地躺着,“我不说话了,小狼哥你睡吧,等你睡醒了,咱们就能出去了,咱们再搭大帐篷。”
“嗯,搭帐篷。”男孩使劲闭着眼,不明白自己的病是怎么回事,但是好像比刚才好受些,难受劲儿快过去了。
宋捡也闭上了眼睛,明明什么都看不清,可是幻想着他们以后的生活。“等咱俩再大一大,就带着狼群走,咱俩不要别人,就要狼。我一定能长大……我不哭了。”
男孩没说话,还在克制身体里的不舒服,只想赶紧睡着,睡一觉这个病就好了。
地下掩体外面即将卷起大风,能见度为零。
等张牧带领流民营离开地下掩体,狂风暴已经过去,掩体的门外堆积了半米厚的沙土,门差点没推开。
这里不算是风暴边缘,也不算是最佳的掩体,可是,是狼崽子能找到的最好的地方了。
“头儿,我们去哪里扎营?”副手问。
张牧也没打算,这个掩体是临时找的,附近的生存环境究竟如何,没有人知道。“仍旧让狼崽子和狼带着大家伙走吧,人没有办法的时候,相信野兽。要是能有一只鹰就好了。”
“听说,有的营地有鹰。”另一个副手说,“还有人说,哨兵和向导觉醒后,就有一只动物,也有人是带鹰的呢。”
“那些都不是咱们考虑的事,咱们是一群普通人。”张牧无奈地笑了笑。
“要是能有哨兵或向导在营地里,就好了,他们都不是人,是武器!听说一个哨兵能打过好几个普通人,一个向导最多能控制几千个哨兵。”副手露出羡慕的神色,“哨兵要是觉醒了,那才叫眼观六路耳听八方。”
“省省吧,要是视觉、听觉都变得那么敏感,这人还不得疯啊,怎么能受得了?一公里之外的噪音都听得见,多可怕。”那个副手又说,“他们的敏锐也是一种负担啊。”
“所以他们需要向导啊,向导能把他们的眼睛耳朵暂时关上,还能把他们的灵敏度调低一些。不过,要真是那么厉害,谁会愿意在流民营地里到处迁移?早就去移动基地了,那可是金属大家伙,一个基地有以前半个城市那么大,平时出任务,风暴来了,就躲回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