哨兵不乖(131)
仿佛是上辈子发生的事一样。
因为狼崽子杀了樊宇,两个孩子离开了营地,没过多久,他们的狼和小黑马就都跑回来了。张牧当时就明白了一切,狼崽子和宋捡这是遭到祸。
很有可能,两个人已经不在了。否则狼和马不会跑回来。
会是宋捡吗?他赶紧捧起那个哨兵的脸来看,看他的眉骨、小巧的鼻子、带血的下巴……猛然间,他认出一点,又拨开了哨兵的头发,使劲儿地看。
再去看那个向导的脸。
这双闭着的眼睛,这个鼻梁骨,这个嘴角……张牧仔细地看了又看,直到几匹狼凑了过来。
它们用鼻子,触碰这个昏迷的向导。
张牧一下瞪大了眼睛,是他们,是他们,是那年离开了营地的狼崽子和小瞎子。是狼把他们又带回来了。
可浓重的血腥味又提醒了张牧,两个人中有一个深受重伤。
“快!准备手术!”张牧指向旁边的沙丘,“就在这里扎一个帐篷!快!”
张艺立刻跑向了地下掩体,去叫张灵。
宋捡感觉自己飘在一个地方。
他看看脚下,知道这里是哥的精神图景。
他的意识很模糊,并且知道自己快要死了。哥在自己最后的时间里,把自己拉进了他的精神图景。
这是哥最在意的地方。宋捡没有目标地飘荡,他已经发不出声音,像是被一阵风吹着走。
巨大的沙漠基地,数不清的房间,宋捡又一次在这里迷了路。
只不过这一次,没有哥的精神体,也没有自己的精神体,这里只有一个快要死掉的自己的残存意识。
宋捡飘着,根本没有任何反应,也没有任何想法,他只是飘荡,生命的最后时刻,躲在了哥的避风港里。
不知道飘了多久,宋捡飘进了一间小房间。
不同于别处的金属,这里,他看到了一地的黄沙。
黄沙的中心,有一个小帐篷。宋捡的第一反应是,自己精神图景里的那个小帐篷,颜色果然不对。
他飘到了哥精神图景里最隐秘的地方。在这里,藏着哥最大的秘密。
来自沙漠的秘密。
关于自己的秘密。
小帐篷非常小,但是里面的东西很多。有厚毯子,厚毯子也和自己想象中的那一条不一样。还有水壶、木架子、木棍棍……外面生着篝火。
火旁边,有一把短刀。
是这里了,宋捡有了回家的感觉。他再也不想飘走,只想停在这里。
这才是他真正的家,他长大的地方。如果自己真的要离开这个世界,他希望最后的时刻,能躲在这里。
自己还是很怕死的,在这里,就没那么怕了。
周允慢慢地睁开眼睛,最先看到的,是几盏煤油灯。他的脑袋非常疼,从没有过的疼和眩晕。
他不知道这里是哪里,只是一阵剧烈的心痛,让他想起了昏迷前的一切。
捡要死了。
宋捡中弹后,自己的精神丝失控了,伤害了战场上的哨兵,一下子击穿了许多名哨兵的精神壁。他们陷入昏迷,自己抱着宋捡,跟在了狼群后面。
他不知道狼群要把自己带到哪里。
他只想跟着它们。
捡要是死了,自己就陪着捡的尸体,去沙漠的最深处,再也不出来。他们终于可以一起躺在沙丘里,等待一场大风,为他们盖上沙子做的被子,一起埋葬。
最后一刻,自己会在精神图景的最深处拥抱他。
再也没有什么能分开他们了。
可是现在,这里是什么地方?周允捂着太阳穴坐起来,想要去找宋捡。他要带着捡离开人群,这辈子都不用再见人了。
“你醒了!”张牧刚好进来送水,看到狼崽子坐起来了。
他长大了,真的长大了,比离开那年还要高不少,身体强壮,肩膀更宽。
只是剪短了头发,穿上了人类的军装制服,一时之间没认出来。
周允看着张牧,花了好一阵才认出来。自从觉醒之后,他逼自己忘掉沙漠的生活,否则那些美好的记忆会活活逼疯自己。
“宋捡……宋捡。”可周允没有力气去和张牧打招呼,他从床上翻下来,过度使用精神力,大脑快要疼穿。
“正在取子弹。”张牧把他扶起来,还以为两个孩子已经命丧沙漠,没想到还有再见面的一天。
小瞎子成了哨兵,狼崽子竟然变成了向导。
“谁?”周允还站不稳,只能抓住张牧的衣领,“谁……在取子弹?”
“你先喝口水。”张牧把水递给他,“是张艺,你还记得吧?你现在有人类的名字了吗?”
张艺?周允轻微地摇摇头,脑袋里剧烈疼痛。“周……周允。”
“周允……周允……你不记得小艺了?你可真是狼崽子,说忘就忘。”张牧笑着说,“小艺是我儿子啊,比宋捡年龄还小。你们离开营地那年,他也是个小孩儿,发现你们偷偷走了,他还哭了好久呢,说已经和宋捡约定好了,下一次转移,要用家里的木板车拉他。”
周允还是摇摇头,那些记忆,他这些年都不敢想。
他的帐篷,他的营地,他的小狗,伴随着自己的觉醒,全部消失了。
“几年前,我妻子死于阑尾炎。”张牧坐了下来,“听别人说,那其实只是一种小毛病,只要可以开刀动手术,就能活下来……从那以后,小艺就变了,他很少再胡闹,一夜之间变成了一个大孩子,学看天气,学开枪,还在各个营地里行走,学习开刀的方法。”
“我去看看。”周允谁都不相信,他必须要看到。
“就在隔壁的帐篷里。可是你不要去,不要打扰他们的手术!他们刚刚给帐篷里消过毒。”张牧知道拦不住他,从小,狼崽子就只记挂宋捡。
手术?消毒?周允扶着帐篷的帘子才站住,能看出来,这里的一切都是临时搭建的。和张牧曾经漂亮宽敞的大帐篷相比,太小,也太简陋。
他扶着往外走,许许多多的流民就在外面的沙面上休息,盖着毯子,没有搭建帐篷,可能是马上还要转移。
不远处,还有一个帐篷,里面一定点了许多的煤油灯,才能在沙漠的夜晚中,那样明亮。
看惯了移动基地的灯光,这点亮度在周允的眼睛里已经不足为奇,可是仍旧可以震慑野兽。
狼群不敢过来。
周允走向黑暗那边,外套掉在了地上。
他走向了狼,他的狼。
狼群已经换了头狼,头狼还是一匹黑色的公狼。大批灰色、白色、岩石色的母狼聚集在旁边。
周允用两条腿朝那边行走,他开始脱衣服。
先是领带。
黑色的领带终于摘下来了,像摘掉了一条枷锁。然后是黑色的衬衫,上面已经沾上了宋捡的血。
赤裸的上身被剥出来,周允摔倒了,他跪在沙面上,动手解他的皮带。
不要衣服,他不想要衣服。
皮带、裤子、高筒的军靴……一件又一件属于人类的装备被取下,周允像一条蜕皮的蛇,蜕掉了这些年的装备。他又脱光了自己,变回了一头自然的野兽,他重新四肢着地,狼一样走向了狼群。
狼群在躁动,它们在紧张,不安,也在期待。
周允越靠近,越能感觉到血液的沸腾。很多狼都是小狼,不熟悉他的样貌,也不熟悉他的气味。它们充满敌意,直到一匹黑色的公狼从狼群中出来。
它在人类周围警惕地绕圈,不断地嗅,鼻尖轻触沙面,感受人类的震动。
野生动物永远不会一下相信人类。
周允却认出了它。
当他的鼻子和狼的鼻子终于碰到一起,公狼一下闻出了他的气味。它瞬间跑远,又跑回来,是兴奋,再将前肢搭在人类的肩上,尾巴摆动。
周允用脸摩擦它的脸和耳朵,闭着眼睛,闻狼皮毛上的味道。
黑狼朝他张开嘴,上牙龈少了一颗尖牙。
这是七年前的头狼。
它第一个听出了周允的叫声,第一个接受了周允,再一次接受了狼群养大的男孩儿。它昂起尖嘴,对着月亮长叫,狼群一匹一匹开始响应,在荒漠的夜晚里,重新聚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