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受]夜夜偷香
侍卫借着春药xxoo了自己第二天人跑了,王爷大怒追之,于是开始了总受的不归路……18禁文,肉多慎点!
夜夜偷香、1 H慎
萧忘尘用力一挺,居于下位的那个人难以忍耐地呻吟出声。声音略有些暧昧,像是难耐那个人对自己造成的痛楚,又不太肯定地感到一些似乐非乐的之感,宛如错觉一般。
这声音在萧忘尘耳里,极其好听。他不过是中了春药,却觉得跟喝了好几大坛子的烈酒一般迷醉。
“阿大,啊……你这个狗奴才。”衣服被撕扯成片扔开,被自己的侍卫强上,被自己也有的那根东西插进身体,林千松头一次遭受这样的对待。他狠狠地瞪向借着药性胆大包天侵犯主子的混帐东西,却维持不到片刻,就因为体内巨物的凶狠抽送而难受地维持不住表情。
主子。
萧忘尘在心里叫了声,理智告诉他应该停下来,这样是绝对不应该的!强大的欲望却驱使他不停地耸动,用力操干,品尝林千松未经开拓的身体。柔软的肉穴紧紧含住他的那东西,在那里面横冲直撞的感觉让人欲罢不能。
萧忘尘双臂收紧,将即使在这种时候,还想表现地高高在上的主子紧紧收进怀里。肖想了许久的人此时就在眼前,赤身裸体和自己贴地紧紧的,肢体交缠。
他罪该万死。
他借着药性强上了自己的主子。
其实他早在很久以前,就对主子有了非分之想,只是那时对男男之事不甚明了,懵懵懂懂,只当自己是太过爱戴小主子。越长大,知道的越多,终于明白这份感情究竟是什么,却苦于不知道如何表达。
侍卫和王爷,怎么想,都是不可能的。这份感情说出来只有死罪一条,不说出来,藏着掖着,憋得人要发疯。当因为药性而一时癫狂将主子压到床上,萧忘尘终于理智决堤,除了尽情地品尝怀里的身体,完全顾不了其他。
即使明天就要被拉出去砍头都没有关系。
“啊──放开,呜……”
另一个男人粗壮的那东西在体内进进出出,深入的时候几乎顶进了腹部,让人忍不住惊恐害怕。林千松强压下潮涌般冲上来的感觉,紧拧眉,抬手一巴掌,响亮地拍在那个人的脸上。
萧忘尘停顿了下来,林千松大口喘气,以为终于让这厮恢复理智,身体想要放松之际,体内的东西却又忽然疯了一般狂抽猛送。比之前更起劲、更快速,他甚至能听到肉体相撞发出的拍击声。
“混、混帐!呃啊──停下来,啊啊──”
交合本应该是欢乐之事,林千松却一点快感也没有,方才稍微有那么一点感觉,这下却是丝毫也没有了,只有身体被强迫打开、承受巨物导致的痛楚。那自己也有的男性之物在体内的感觉如此明显,滚烫坚硬,占据完全的主导权,像要把自己顶穿似的不停地插入。
抽出一小截,紧接着狠狠干进去。
林千松咬紧牙关,有时却还是会克制不住地发出令人无地自容的声音。与欢愉无关,是被完全侵占、被他人掌控在胯下之人才会发出的低声下气的呻吟,林千松不允许自己堂堂一个王爷沦为这种角色。
但萧忘尘想听身下的人叫出声来,叫得越大越好。他忽然把性器全部抽出来,下一刻立即顶进去,一瞬间直没入到那两个囊蛋都几乎被挤进去。
“啊啊──你!你──”
“王爷。”萧忘尘在被享用的男人耳边,轻轻叫了声。
属下可爱死您这一身了。
“混帐东西,你眼里……还有我这个王爷吗!唔啊……”
自然是有的。
林千松试图再惩罚胆大包天的侍卫一巴掌,萧忘尘轻松抓住他的手,按在被褥上。另一只手将林千松的一条腿架到自己的手臂上,让高高在上的王爷此时双腿朝自己大开,就像个小官楼里的男妓一般。
“……千松。”侍卫在王爷的耳边,犹豫不决地叫了一声。
林千松气急,一直信赖的侍卫竟会对自己干出这种事,他张嘴就要大骂,身体里那根大家伙却又开始疯狂的抽送。大骂变成了克制不了的、无意义的叫声,身体被凶狠捣弄,痛苦弥漫全身,林千松不多久就变得脸色苍白,泌出一层薄汗。
身上这个人武艺高强,他的反抗起不了一丁点作用。
狗奴才,你给本王等着!
两个月后。德王府。
一名侍卫打扮的人大步走到德王面前,单膝跪下,“王爷!找到萧忘尘的下落了!”
林千松从椅子上下来,忙问道:“在哪?”
“萧忘尘前不久在江南一带出现,好像是成了一名江湖人士,还改了名字,属性没有打听到他用的什么化名,但知道到江湖人称他‘血剑’,在江湖上名气还不小。”
“哼,混账东西,日子过地倒是有滋有味啊。”林千松气地牙痒痒,“江南一带地方那么大,你说了岂不是等于没说,究竟是江南一带哪里?”
“回王爷,是在江南青城。”侍卫赶紧回道。
林千松在桌前转了两圈,凝眉思索,过了好一会儿,想到一个办法。
“你,去,到宫里去。”他命令道,“跟皇上老爷子通报一声,我要离开京城,到江南微服私访、体恤民情,没两三个月回不来,然后你再继续给我去查那狗奴才究竟在哪里,一有新消息,马上告诉我。”
“微、微服私访?”侍卫愣了一下。
“对,本王要亲自捉拿那个混账。”想到那人队自己做过的事,又想到那家伙第二天就跑了,林千松就忍不住气急败坏,“你还在这呆着干什么,还不快去?”
“是!”
“来人。”侍卫走后,林千松叫道,“给本王更衣,备马,本王要下江南!”
萧忘尘,玩完自己的主子就跑,从此在外头逍遥快活,世上可没这么便宜的事!
夜夜偷香、2
谦城。
正是正午时分,林千松刚到此地,在街上转了几圈。街上的商贩这会儿吆喝地正欢,东西挺多,但都是些民间的普通玩意,见惯了奇珍异宝的林千松看几眼就失了兴趣。
闲得无聊,他便随意找了一个附近的酒楼,要了一壶酒、一叠小菜,悠然地享用,一边看着外头人来人往。
都说民间比宫里精彩,比宫里舒服,他出了好些天,可没见着什么大有趣的玩意。不过是比宫里自由些,少了一身王爷的行头,也把烦人的繁文缛节给一并少了去,轻松许多。
酒楼里走进来一个人,他左右望了两眼,走到林千松这一桌,微微弯腰,神态毕恭毕敬。
“王……老爷。”那人说,“青城的人跟丢了。”
他腰弯地更低,等着那高贵的爷大发脾气,就差没直接跪地上去。
林千松有些心烦,摆摆手,道:“算了,他武功最高,你们都比不上他,能不跟丢才是怪事,一边去吧。”
“是。”仆人站到一边。
林千松想着阿大的事,看着旁边的阿三,心里烦闷,便把阿三打发走,让他自己一个人静静地呆着。阿三离去。又喝了两壶小酒,林千松喝够了也坐够了,便接着走到街上去,找东西打发时间。
谦城虽然不算个大地方,热闹却是很热闹。只是越是走在这热闹的地方,林千松越觉得不高兴。以前他也玩过几回微服私访,那时阿大还是忠诚老实的阿大,又是侍卫又是仆人地跟在身边,从小到大,林千松已经习惯了这么个人。如今那人犯下弥天大错跑了,林千松是又气,又不适应。
闷头闷脑拐了几个弯,行人少了许多,周围也大多是些民房。从思绪里回过神来的林千松见走到了冷清的地方,索然无味,打算折返。路边有个叫花子,他掏出钱袋,扔了一锭银子在那人面前。
收起钱袋,没走几步,林千松就给叫住了。
“等等。”那叫花子跑到他面前,举着那锭银子,“我不是乞丐。”
林千松笑了一下,说:“你不是乞丐,那你穿地一身破破烂烂蹲在别人家的门口干什么?”
那人低头看了看自己一身行头,干笑一声,挠了挠头。“我家里最近遭了些变故,手头有点紧。”他不太好意思地说,“过段时间就好了,我这有胳膊有腿的,想挣钱还不容易。”
“那就挣了钱再还我。”林千松摆摆手,道,“这是二十两银子,你还的时候,可得还我三十两,一分不能少。”
“……这。”那人显然从没遇上过这么慷慨大方又强势的人,一时有些哑然。
“该干嘛干嘛去,让开,我得走了。”林千松不耐烦道,挥手让挡在面前的人让开,接着慢慢悠悠往回走。
落魄之人看了看手上的银元宝,又看了看离去那人的背影,无奈又窝心地笑了笑。“这世上,还是好人多啊。”他自言自语了一句,抬头朝远去之人的方向高声喊:“恩公,请告诉我你的名字,若来日再能相见,必将涌泉相报!”
林千松没搭理他。
不过就是二十两银子,他堂堂一个德王爷还没缺钱到散不起这种小财的地步。他并不多么宅心仁厚,但偶尔还是会有点善心,区区二十两助百姓度过一个难关,何乐不为。
苏行风揣着善心人施予的银元宝,在原地不知再想什么,出神了约有一个小时,方才离开那个地方。他洗了个澡,换了一身新行头,原本邋邋遢遢让人唯恐避之不及的乞丐,转眼变成一个清新俊逸的英俊青年。
又买了两小坛子酒,此时天已经暗了下来。苏行风避开人多的地方,运起轻功潜入一处房屋里。这里似乎已经被遗弃了许久,遗弃之前还遭过破坏,门窗桌椅多处损坏,到处都落满了灰尘,尽显萧条。
怀念地在房内走了一圈,苏行风就地坐了下去。桌椅没有剩一条好的,就只有挂在正对大门的那扇墙壁上的一副山水图还是完好的,那是他父亲生前特别喜欢的一副画。
苏行风看着那副山水图,小时候在家里的记忆涌上来,眼神霎时暗了下去。他举起一个酒坛子,对着本应坐着高堂的位置做了个敬酒的动作,接着往嘴里喝了一大口酒。
“爹,大哥,都是行风的错,我若能早点下山就好了。”
又灌了一大口。
俊朗青年的眼里满是忧愁落寞。
又是新的一天,要找的人还是没什么音讯。林千松一直睡到日上三竿才醒来,问了阿三一些青城那边的事,没什么有用的消息,便又把人给打发走,自己一个人在酒楼吃中饭。
这家酒楼名仙客来,名字听着让人舒服,吃的东西也很不错。以前林千松来过两次,这里的招牌菜手撕鸡味道挺好,半肥不腻口味正宗,不过就是麻烦了点,得自个把整只鸡的肉给撕下来,再和另一个盘子里的香葱香菜等物抓在一起混着吃。
林千松自然是不可能干这等事,这事都是阿大做的。现在他就一个人,又不想让阿二阿三服侍,虽忽然有些口馋,却不想自己动手。
“恩公!”一个人忽然走了过来,朝他抱拳,“没想到这么快就能遇见你,实在有缘。”
林千松茫然地看着来人,不记得自己什么时候认识过这样一个男子。来者剑眉星目,器宇不凡,若自己认识,不会一点印象也没有。
见恩公的表情,苏行风便知道对方是认不出今日的自己来了,便道:“昨日在东街,还记得吗?你借了我二十两银子。”他说着,就在这一桌坐了下来。
“是你啊。”林千松惊奇道,“一天不见,变了个人似的。”
夜夜偷香、3
“家里遭了变故,我受了些打击,一时放不开,才会变成那样。”苏行风温和笑道,“恩公虽然误把我当成乞丐,却让我感到好生温暖,我昨夜下定决心,用恩公给我的银子买了身衣裳,好好地打理了一番。”
“不错,容貌英俊,器宇轩昂,好好拼搏,必能成有用之才。”林千松赞道。这一机遇,让他心情好了不少。
“这都要多谢恩公。”
“嗯,要是没其他事,就干自己去吧。”林千松说道,轻啜了一小口茶。虽然没有明说,但“不要打扰我”这意思,已经显露无疑。
苏行风微微一愣,道:“还请恩公告诉我姓名,我想知道恩公的名字,以便日后报恩。”
“一个有钱又有闲的过客。”林千松淡淡地说,“知道这些没什么意义,有缘会再相见,无缘不必强求。”他离开京城的目的是为找到阿大,若时间过长就只得作罢。不想有什么节外生枝。父皇年事已高,几个弟兄之间的气氛按潮涌动,他身为八王爷,虽然无心朝政,却也不能离开京城太长时间,能呆个四五个月已是极限。
恩公是个洒脱之人啊,苏行风在心里感慨。
“我岂能平白受你恩惠。”苏行风一脸严肃道,“听恩公口音,应该不是谦城人士,可是来此地游山玩水的?”
“这个小地方,没什么好游玩的。”林千松说,“你这人性子倒不错,知恩图报,今后打算走什么路子?考取功名,或是征战沙场?”若是想上沙场为国争功,他倒是可以帮上点忙。
苏行风摇摇头,笑道:“我只望能做一名侠客,笑傲江湖。”
“哦?”林千松来了兴趣,“你是江湖人士?”
“是的。”
“那你必然知晓江湖之事?”
“那是自然。”
“你可知道‘血剑’?”
苏行风目光一历,道:“知道,但不多,此人所用招数狠绝霸道,出手必能伤人,故得‘血剑’称号。”
阿大的武功如何,林千松自然清楚。“你可知这人在什么地方,叫什么名字?”他接着问。
“我不清楚,此人行踪飘忽不定,我没有真正与他接触过。”苏行风道,“恩公对此人有兴趣?”
“我找他有些帐要算。”林千松道,“前些日子打听到他在江南一带,刚到这里就跟丢了。”
苏行风琢磨了片刻,疑惑问道:“‘血剑’可是与恩公有什么过节?”
“有天大的过节。”林千松冷道。
苏行风心喜,忙说:“若是恩公不介意,可愿意与我一同行路?我正好也要找‘血剑’。”
“怎么,你也和他有过节?”
苏行风迟疑了片刻,才道:“不,只是有一些事想问他。”
“嗯……”林千松沈思。这人是江湖人,对江湖事知之甚多,寻找同为江湖人的阿大比侍卫要有优势。和这人在一起,可以让阿二阿三都出去探消息,两边无耽误。不过如果这人武艺不精,就没这个必要了。
“你武功如何?若是学艺不精,就不要在我面前丢人现眼了。”林千松问。
“恩公说话,还真是不留情面。”苏行风无奈地笑笑,“我五岁时就跟随师父上山习武,二十载从不间断,在江湖中,即使够不上顶尖,也应该能算个上乘。”
“那行,你就跟我一道吧。”林千松满意道,“做我的贴身小厮。”
“……小厮?”苏行风以为自己听错了。
“你不是老嚷嚷着要报恩吗。”林千松说,“等找到‘血剑’,你便自由了。”
苏行风拧紧眉头思索。若只是与恩公同行的话,确实算不上报恩,不过是同路人而已,不过这小厮,他从未做过,难不成要像服侍师父一样服侍恩公?倒也无妨,恩公与他目的相同,途中好生对待恩公是他应该做的。
“好吧。”苏行风点点头,“今日起,我便是恩公的小厮,我一定会好好照料恩公。”
“好,也不必问我的名字了,叫我老爷便是,告诉我你的名字。”
“这……好吧,我名苏行风,行疾如风。”
“嗯。”林千松微微颌首,“我想吃这里的手撕鸡,去给我弄一只来。”
“哦,好。”苏行风唤来小二,吩咐了两句。接着看向林千松,脸上含着微笑,心里头则在掂量。恩公显然是一名贵人,出手阔绰不说,举止大方,高贵地自然而然,必然是出生于有地位的家庭。性子霸道,说话直来直往不留情面,却是个好人。
手撕鸡上桌,一盘是整鸡,一小碟是配料。苏行风非常殷勤地把菜盘推到林千松面前,道:“恩……老爷,请。”
“把手洗洗,喂我吃。”林千松说。
“啊?”苏行风有些呆愣,“要我喂你啊?”
“难道应该我自己动手?”林千松皱了皱眉。
“这……”吃饭还要人喂,又不是小屁孩儿,难不成恩公以往吃饭都是让小厮喂的?这……可恩公这么大个人了,这又是大庭广众之下,这样做未免不雅。
“撕肉就行了。”林千松道,“小片一点的,放在碟里。”
往常一般是阿大喂他的,犯懒的时候,他都是什么事都丢给阿大干,自己一根手指都不动。林千松不觉得这样有什么问题,他是王爷,想干什么不行。但新小厮既然不自在,那就免了,省得弄得自己也不舒服。
夜夜偷香、4
当天下午,两人离开谦城,往青城去。
两个人,两匹马,一辆马车。苏行风坐在马车车前赶车,林千松有精神的时候就坐在另一匹马上,在马车周围溜达。有时候会跑远,苏行风照常赶车,过不了多久,那匹马和马上的人不是出现在前方等着,就是从后头追上来。没精神的时候,林千松就缩进马车里,把马交给小厮看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