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行星(129)
我:“?”
应宸竟没有打算今天标记我?
我急了,我根本没什么时间出来干这种事,应宸是个大明星,应该也没有那么好约,既然早晚都要标记,为什么不抓住今晚这个机会呢?
我把这个顾虑说了。
应宸沉吟少顷,终于想通了:“你说得有一定道理。”
然后我们就睡了。
没顾上吃晚饭。
等我醒的时候浑身就像要散架了一样,天刚刚亮。
我一动,应宸就醒了。
他的松柏香味环绕着我,在我耳旁说话的时候,让我想起来他是怎么样让我违背意志哭出来的。
他的气息滚烫,似乎发现了什么秘密:“小朋友……是薰衣草味的。”
我贴了腺体贴。
师兄发现了。
师兄显得很是震惊,我猜他是受不了我先有了实战经验这种事实。
我淡定写下了初次被临时标记的感受、初次与一位alpha发生亲密行为的感受,以及omega在非发情期进行亲密行为是否能轻易得到快感的感受。我的研究方向一直是ao两性知识,这对我来说很有帮助,连带着我被应宸欺骗侮辱智商的不爽都消退了许多。
等我写完了,师兄还是那张震惊脸。
我怀疑他被人按了暂停键。
还好没有,师兄表情卡帧:“音音,你的眼镜呢?!”
我一摸:“……”
我错了。
我上次不该吐槽我的导师,原来人真的很容易忘了自己的本体。
这和对方是不是你的另一半无关。
还好,我本来就不怎么近视。
没有了眼镜我只要凑近些还是能看清的,戴眼镜完全是为了不被人吐槽年纪小,想要得到“年纪大比较有实力”的这种假象。
只是我竟然没发现眼镜不在我脸上了的这个事实,让我有点难以接受。我的智商好像在消退,搞不好以后会得老年痴呆。
我思索了一会儿,确信眼镜或许在酒店。
但我不打算去拿了。
昨晚把那个房间弄得那么难看,我还是要面子的。
谁知第二天我就又见到了应宸。
我松了口气:谢天谢地,应宸一定是发现我的眼镜落在酒店,好心替我送来了。
但我走近了,应宸却从背后拿出了一束花。
薰衣草配松柏枝丫,很奇怪的搭配,却看起来又有些高级。
发现没有我的眼镜,我有些失望:“你来做什么啊?”
应宸:“约会。”
我奇怪道:“和谁?我认识吗?”
原来他不是在这里等我的,我脑中浮现了检验科的同事的脸,对方是一个肥肥的beta,络腮胡……
应宸失笑:“你为什么每次都这么可爱?今晚想吃什么?”
我:“!!!”
搞什么,应宸竟然要和我约会?
可是我们不是已经结束在上一场了吗?
听了我的说明。
应宸的脸色逐渐黑如锅底:“学业需要?我们那一晚……对你来说只是你的学业需要?”
他都二十八了,还没听说过419吗?
连我都知道。
等等。
我反应过来,我好像没和应宸提过我的目的,虽然谁也不欠谁,但我从某种程度上还是隐瞒了他。
我说:“你骗我一次,我瞒你一次,很公平啊。”
我上次可难过了。
我觉得应宸应该不至于像我那么难过,毕竟我不是故意的,而他是。
应宸:“……你行。”
过了很久,我才明白。
应宸真的是想追我,认真的那种。
这次我是真的伤害到他了。
可是,我并不想谈恋爱。
俗话说,伤痛不如短痛,只要我拒绝得够坚决,他就能更快地忘了我。应宸来实验室、来我家楼下,来了五六次,我都态度明确地和他说了。
“我至少要等到三十岁才恋爱吧。”我实在没办法,就这样敷衍他。
有一天他被狗仔拍到了频繁来医院的照片。
网上的人都说他得了病。
还是见不得人的病。
他和记者说:“对,相思病,三十九岁才会好的那种。”
记者问他为什么是三十九岁。
他笑而不语。
应宸比我大九岁。
我的三十岁,就是他的三十九岁。
我对他的大胆惊呆了。
可是后来,我却大约有一个月的时间没再见过应宸。
我猜他放弃了。
我想我很高兴。
直到我再次看见他出现在我家门口,拎着一个行李箱。
天气变热了。
应宸只穿了一件廉价的t恤,售价不超过二十块的人字拖,看起来很是落魄地坐在行李箱上。
夕阳的光线透过楼道窗户的玻璃打在他身上,却有种洗尽铅华,返璞归真的美感。
我的心跳得很快。
像要蹦出来了。
那一刻,我好像明白这世上除了我永无止境的学业、我崇高无私的理想,还有这喧嚣迷醉的烟火人间。
应宸看到我,露出了微笑。
“慈善做太多,我终于破产了。”
他唇角的梨涡再次若隐若现,“抱歉啊小朋友,听说你室友搬走了,这里还有空房间。看在过去的面子上,能便宜点租给我吗?”
第98章 骄傲与傲娇
秦家的独苗小少爷,还没出生就秦家老爷子被指了婚。
联姻的丰家是帝国的开国元勋,世袭爵位几百年仍旧屹立不倒,毫不夸张的说,丰家跺一脚,帝国就要抖三抖。
秦家老爷子与丰家老爷子是战友,战场上有过命的交情。
两个老头子都是老古董,平时相亲相爱还不够,一拍脑袋还想结成亲家。
奈何两人成婚后都生了alpha,没法让孩子们搞同性恋,就把目光投向了第三代。盼啊盼啊,丰家长孙丰成煜长到九岁,秦家儿媳妇的肚皮才总算有了动静。
第一次做胎儿性别产检时,听医生说肚皮里装的是个omega,丰家老爷子高兴得犯了心脏病,没几个月就去世了。
孩子出生后,众人百般爱护。
取名为秦宝。
宝贝的宝。
“秦宝儿是个童养媳!”
“秦小宝订了娃娃亲!”
“结婚!结婚!”
小小的秦宝闷不做声,背着小手走到路边,捡起几块鹅卵石就砸。
小朋友们作鸟兽散。
秦宝抹眼泪,回去抽噎着和父母控诉:“我、我不做童养媳,我不要娃娃亲,哇呜呜呜……”
老一辈的迂腐思想,父母也没当回事。
本来孩子就还小,再过十几年这件事说不定就不了了之,连哄带骗地揭了过去:“没有的事,小朋友骗你的,我们宝宝怎么会有娃娃亲呢?当然是一辈子待在爸爸妈妈身边才好呀。”
父母的嘴,骗人的鬼。
秦宝第一次对丰成煜有印象是那年十五岁,那时他差不多已经把小时候受到的嘲笑都忘干净了。
那年秦老爷子大寿,宴请四方,丰家送来了厚礼,连一直在国外念书的丰家少爷都专程赶回来贺寿。
秦宝将头发梳成大人模样,穿上一身帅气西装。
他的衬衣领口上打了一枚乖巧的黑色领结,稚嫩面孔已经看得出是个美人胚,彬彬有礼跟在父亲身后答谢客人。
一番推杯换盏。
面前出现了一个身穿白衬衣的年轻人,眉目冷冽,气质凛然,像初展锋芒的剑。
年轻人长得很高,已然高过他的父亲丰议员,听说在国外学成归来,今日准备进入首都市委会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