炮灰美人他不干了[重生](163)
但和他在一起呆得久了,很容易就会发现,他骨子里其实也有很柔软的一面。
“他们经常来送吗?”叶知秋问,“回头我自己住,也可以跟着你一起定点。”
“小区里邻居经常会一起定,一般是一周一次,”秦见鶴垂眼看他,“你想要什么,以后我帮你定。”
正说话间,秦见鹤的手机微微震了一下。
他看了一眼,坐起身来。
“到了,已经放在门卫室,”他说,“我过去取一下,你再睡会儿。”
叶知秋点了点头,抬眼看他。
又是那种眼神儿。
秦见鶴笑了一下,抬手在他发顶揉了揉,移开了视线。
等秦见鶴出去,叶知秋也没了睡意。
他起身换好衣服,重新去了客厅,将自己电脑打开,继续昨天未完的工作。
秦见鶴很快取了东西回来,家里也迅速热闹了起来。
厨房里热火朝天,可叶知秋却并没有觉得吵闹,相反,他的心是格外安定的,做图又快又好。
等最后一笔落下,他偏头往厨房那边看去。
油烟机的声音停了,厨房门打开,浓烈的辛香气息袭来。
只味道就足够让人垂涎。
叶知秋立刻起身,见秦见鶴捧着巨大的深盘走了出来,里面红艳艳的,剁椒鱼头的香气直扑鼻尖。
“哇塞。”叶知秋夸张,“你怎么什么都会。”
叶知秋也会做很多很多的菜式,但独独自己喜欢的却不会。
因为上一世齐鑫点辣不沾,他虽然每天做菜,但大都是齐鑫喜欢的。
常年困在厨房里,他对此已经深恶痛绝。
所以,如果齐鑫不回来的话,他情愿吃外卖或者泡面,也不愿意再单独下一次厨。
秦见鶴被他夸张的语气逗笑了,抬眼就撞进他晶亮的眼睛里。
叶知秋的眼睛弯着,所有注意力都集中在了他手里的深盘里。
“尝尝。”秦见鶴将盘子放在餐桌上,难得也有点按不住性子。
他夹了一筷子鱼肉放到唇边吹了吹,笑着递到叶知秋唇边。
叶知秋启唇,自然而然地吃了下去。
“好好吃啊,秦见鶴。”叶知秋说。
“你先吃。”秦见鶴说,“我把别的也端过来。”
厨房里还有鸡汤,烤箱里有刚刚烤好的热腾腾的地瓜,电饭煲里,雪白的米饭也在冒着热气……
叶知秋过去,两个人四只手,迅速将所有的食物转移到了餐桌上。
叶知秋先喝了小半碗鸡汤,然后才认真端起米饭吃剁椒鱼头。
秦见鶴的手艺太好了,鱼头做的正宗又入味,他弯了弯眼睛,忍不住感叹。
“好幸福啊,秦见鶴。”
话音未落,他的电话忽然响了起来。
是个陌生号码,但叶知秋看着,却又莫名觉得有点眼熟。
他接了起来,对面传来一道中老年人的声音。
“小叶吧?”对方问。
只一声,叶知秋就认了出来,是齐鑫的父亲齐瑞昌。
“我是齐鑫的爸爸。”齐瑞昌说。
齐瑞昌其人,既短视又势利,为人一向笑里藏刀,是叶知秋最厌恶的那种人。
上一世,就是他先和陶若晴搭上线,然后才有了后面的一切。
他深知齐鑫真正喜欢的是姜楠,也觊觎姜家的地位与影响力,所以,在叶知秋替他儿子把号养成失去价值后,就开始无下限地贬低叶知秋。
而在撮合姜楠和齐鑫二人这件事儿上,就更是不遗余力。
听到他的声音,叶知秋忍不住在心里骂了一句。
好好吃个饭,怎么这玩意儿给自己打电话?
难不成是齐鑫死了?
“你好。”他声音冷淡矜持,“有事儿吗?”
对面齐瑞昌愣了一下。
明明这个叶知秋这么喜欢自己儿子,怎么对待他却这么冷淡。
闻言,他不觉也略略转变了一点自己的态度。
“齐鑫他生病了,发高烧,一直念叨你的名字,你看,”他问,“方不方便来看看他,照顾照顾他?”
叶知秋笑了一声,语气略带嘲讽:“他一个成年人了,生个病还这么爱撒娇?”
又笑,“又不是绝症,您一个人还照顾不了?”
叶知秋说话太难听了。
两句话而已,就将他的骄纵,任性,没有教养展现的淋漓尽致。
闻言,齐瑞昌倒一时说不出话来了。
倚老卖老教训对方两句吧,现在自己儿子还没将人彻底搞定。
而且,最重要是,他们刚刚尝到叶知秋设计上化腐朽为神奇的甜头。
算是有求于人家。
可不说什么吧,叶知秋这话说得他心里发堵。
他就齐鑫这么一个儿子,现在又在医院里烧到三十九度多,叶知秋张口就是“绝症”,简直不要太晦气。
“这不是他心里想着你。”好一会儿,齐瑞昌勉强打了个哈哈。
“您先照顾着吧,”叶知秋说,“我今天约了人吃饭,等晚些时候有空,我会去看他。”
他说完,不等齐瑞昌说话,直接挂了电话。
一抬眼,正对上秦见鶴含着笑意的漆黑双眸。
“叶知秋,挺凶啊?”秦见鹤说。
“怕了吧?”闻言,叶知秋深以为荣地挑了挑眉。
“正需要一头凶兽镇宅。”秦见鹤说。
“你骂谁是兽?”叶知秋噗嗤一声,被逗笑了,忍不住在桌下踢了秦见鹤一脚。
秦见鶴没回答,反而含笑问:“接电话前,你说什么来着?”
叶知秋端起汤碗又喝了两口,再夹两口菜,流心的烤地瓜温度已经降了下来,他低头也咬了一口。
闻言,他愣了片刻,随即冲秦见鶴弯起了眼睛。
“我说,”他说,“秦见鶴,我好幸福啊。
秦见鶴看着他,眼底笑意很深。
他用公筷为叶知秋夹菜,放在他面前的小碟子里。
“幸福其实并没有那么奢侈,”他微笑垂眼,“只要你想,我这里应有尽有。”
第66章
早晨八点钟,叶知秋放下餐具,微微偏头,往窗外看去。
今天是个阴雨天。
风很大,天色也是一片灰蒙,铅云正从远处往头顶压来。
让他不自觉想起小时候,每有恶劣天气时,就格外喜欢窝在房间里。
因为这样的天气呆在房间或被窝里,总会让人生出一种莫名的安全和温暖感来。
叶知秋喜欢那样的感觉。
只是,那毕竟是小时候的事情了。
而现在,他已经长大了。
就算再喜欢那样的感觉,该走进风雨里时,还是要走进风雨里去。
“今天”,将视线从窗外收回来,叶知秋微笑看向秦见鹤:“我该回叶家了。”
他说的是“叶家”,而不是家。
好像他不是叶家人一般。
闻言,秦见鶴用餐的动作顿了顿。
“嗯。”他说,“出门的时候记得带把伞。”
“好。”叶知秋微笑着应了下来。
“还有行李箱,”他说,“过两天就要搬家,我先不带回去了。”
“嗯。”秦见鶴抬眼看他,“打算哪天搬?我让人过去帮忙。”
叶知秋没说话,只似笑非笑地看着他。
“好,知道了。”对上他的视线,秦见鹤不觉笑了一声。
叶知秋眼眸中也泛起笑意。
“后天吧,”他说,“后天周末。”
秦见鹤起身,抬手揉了揉叶知秋的柔软的发:“长大了,独立了。”
“欣慰吧?”叶知秋抬眼,似笑非笑地逗他,“爸?”
一句话像按了什么不得了的开关,秦见鹤的眼眸瞬间暗了下来。
叶知秋笑着往后躲了躲,提醒道:“晨会。”
餐桌上,周同鑫曾来电话和秦见鹤报今天的行程,叶知秋听得清清楚楚,秦见鹤今早有晨会要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