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黑点头:“说的也是。”
“本来就是啊,至少哥哥养你还是很省心的,但是狮子,我就养不起了。”边冀说。
小黑发现到自己的优势了:“对啊,我吃得不多,说明我不会给哥哥添太多麻烦。”
边冀摸摸他的脑袋:“是的,养小黑可省心了呢。”
小黑被边冀摸了脑袋之后,心情愉悦了不少,也不纠结自己不如狮子强大了。
瑞恩看着边冀摸小黑的脑袋,翻了个白眼:“我会学会捕捉角马的。”
边冀点头:“我相信你会的。好了,今天也吃饱了,我们回去吧,明天再来。”
本来以为这次出来会空手而归,但是运气好,遇到了瑞恩的妈妈,还免费蹭了一顿饭,这样就可以回去休息了。
今天遇到了母狮,没有发生冲突,这也就意味着,瑞恩在这片领地上,只要不碰上雄狮,起码还是安全的,毕竟狮群的母狮都是他的血亲,还不至于会置他于死地。
所以瑞恩在强大之前,在这片领地上生存的几率,是要比去别处要大的,毕竟别处的狮子那可全都是敌人。
天没黑,他们就回到了住处,露娜很意外:“我以为你们起码要明天才回来,不顺利吗?”
边冀说:“很顺利,遇到了瑞恩的妈妈,送了我们一顿角马肉。”
“角马肉好吃吗?”米拉和小飞都围上来,好奇地问。
小黑说:“还行。”
“小黑哥哥也吃了?”小飞问。
“嗯。”
小飞羡慕地说:“真羡慕小黑哥哥,我都好久没吃肉了,都快忘记肉的味道了。羚羊和角马我都还没吃过。”
小黑白他:“你不是不想吃肉吗?”
“我不想吃老鼠肉,但是我想吃角马和羚羊的肉啊。哥哥,是不是很好吃?”小飞转而问边冀。
边冀点头:“是好吃,下次有机会给你带点回来。”
小飞说:“下次我跟着哥哥一起去捕猎好吗?”
“还是别去了。瑞恩现在也还不会捕猎,去了也不一定能吃上角马肉,相反,你倒是有可能成为狮子和鬣狗的食物。”边冀说。
小飞有些沮丧:“那我什么时候才能跟着你们去打猎?”
“等你成年,足够强大,小点的动物看着你就躲,狮子也不敢轻易招惹你。”边冀说。
“我长大了有那么厉害吗?”小飞双眼放光。
“有。”成年公狒狒十分凶悍,一般动物确实不敢招惹。
小黑又抑郁了,这么说来,小飞长大后都会比自己强大啊。
他看向正在地上刨泥坑的米拉,又看看一旁的露娜,心里稍微平衡了那么一些,至少米拉就没那么强大。
边冀不知道他这么想,否则肯定会同情他,毕竟蜜獾虽小,战斗能力却是要比薮猫强的。
“你们玩吧,我回去睡觉!”小黑说完朝家走去。
露娜看着小黑的背影问:“小黑怎么了?”
边冀说:“可能到叛逆期了。”小黑现在这个年纪,还真是青春期。
“不要紧吧?”
“没事,孩子总会长大。”边冀说。
露娜说:“你自己都还没成年吧,怎么说得自己很老似的。”
边冀有些不好意思了:“也是,可能是我收养他们的时候他们都比我小,我就不自觉把他们当孩子了。”
露娜说:“明天我跟着你们一起出去吧,也想看看瑞恩是怎么捕捉角马的。我也还没吃过角马肉呢,说不定还能蹭上一口。”
“好啊,那就一起去吧。”边冀说,“瑞恩,赶紧去休息吧,明天咱们继续去捕猎。”
瑞恩说:“好。”
半夜时分,睡得正香的边冀被一阵又一阵的鬣狗叫声吵醒,叫声距离他们不远,吵得他们都睡不着觉。
边冀很疑惑,鬣狗的洞穴离这儿还挺远的,平时里偶尔能在这里看到鬣狗,数量也有限,且停留不会太久,今天不知道怎么回事,居然吵了大半夜。
第25章 打工豹
第二天一早起来, 露娜见到边冀就问:“昨晚上的声音你听到了吗?吵得都睡不好觉。”
“听到了,是鬣狗。不知道发生了什么。”边冀说。
“估计是鬣狗群在打架。怎么打到这附近来了,烦死了!”露娜抱怨。
边冀说:“在这里打架不要紧, 只要不住在这附近就好。我们去捕猎吧,叫上瑞恩。”
“好。”
这次他们出门,没带米拉和小飞, 因为实在太远,怕米拉跟不上, 草原上捕猎的危险性又比较高, 还是不去比较稳妥。
小飞依旧在家门口觅食,等边冀和小黑给自己带羚羊肉或者角马肉。
不过边冀可没把握能够猎到角马或羚羊,对新手瑞恩来说,成功率比较小,总不会又碰上瑞恩的妈妈或者姨妈, 让他们再送一顿免费的午餐吧。
今天他们在草原上最先找到的是一群斑马, 斑马这种动物虽然是吃草的,也没有尖牙利爪, 但名声却是出了名的不好, 脾气暴躁不说,还经常欺凌草原上其他的食草动物。
边冀在指导瑞恩捕猎的时候, 名单上从来就没有斑马, 因为怕他被蹶。
就在他们停留的这一小会儿,就看见斑马在欺负几头羚羊, 人家本来在好好吃着草, 它们非要去驱逐别人, 追得几只羚羊连连避让。
“咱们换个地方吧,斑马不好惹。”边冀说。
瑞恩也同意:“好, 还是去找角马吧。”可见他平时也没占过多少斑马的便宜。
今天他们运气还行,没有遇到狮群,但是也没能成功捕捉到角马。
瑞恩试了三次:第一次没开始就被发现了的第二次追上了,却没能成功扑杀,角马挣扎得很厉害,给逃脱了的第三次差点追上,却被一头公角马撞了上来,差点没把瑞恩给踩死,幸亏他反应迅速,马上就起身逃走了,捡回一命。
都说草原上动物捕猎的时候,食草动物是为了逃命,食肉动物是为了一顿饭,殊不知,食肉动物也是几乎是拿命去换这顿饭的。
在草原上生存岂是易事,每一次搏杀,其实都是在搏命。
边冀说:“今天就算了吧,这太危险了,我们找小点的动物。”
露娜也说:“对,看来这角马肉不好吃啊。”
小黑说:“我刚刚去那边捕猎,看到有几只疣猪在吃草,要不要试试?”
“可以,去试试吧。”边冀说。
他们转身去寻找疣猪,却赶上了一场精彩的猎杀,是一只猎豹在追逐一只汤氏瞪羚。
汤氏瞪羚是陆地上时速第二快的动物,逃跑中的它走位姿势可以说是相当完美的,就像是脚踩风火轮凌空飞翔,但猎豹的速度比它更快,而且它的尾巴就像方向盘,随时都在遥控,及时调整奔跑的方向。
下过雨,草地上很湿滑,最后还是慌乱中的瞪羚先失误,滑了一跤,猎豹顺利得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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