剧本杀之百密一疏(250)
其时正值唐门暗潮汹涌,唐雄的四子一女为了继承人之位争得不可开交的时候。
劳意晗不能让人知道沈玉是自杀的,更不能让人知道她自杀的理由。
恰好当时山下传来流言,说是齐鲁之地出现了“吊死鬼杀人”的案子。
劳意晗或许就是从这个流言里得到灵感,又或许是因为年轻时遭吊死鬼虐待折辱的记忆过于刻骨铭心,竟然想出了借“吊死鬼”的名头,将女儿的自杀伪装成他杀的计划。
沈莳先前便疑惑过,真凶是怎么准确画出吊死鬼的“索命血蝠”纹的。
现在想来,沈玉的“被害”现场是劳意晗布置的,而劳意晗当年必定亲眼见过“索命血蝠”纹。
劳意晗一开始伪装女儿的自杀现场,只是单纯为了保护唐大唐伯真而已。
她压根儿未曾料想,唐大竟然会借“吊死鬼”的名头,接连杀害了唐小妹唐稚宁和峨眉刁小姐刁湘竹。
在劳意晗意识到凶手是自己的亲生儿子的时候,她只能用尽所有方法,试图保护对方。
——包括帮他收拾碧霞院里的残局。
——也包括替他制造百分之百无可推翻的不在场证明。
而劳意晗制造不在场证明的方法,是与她女儿一样的,自杀。
“……原来竟是这样……”
唐大唐伯真仿佛梦呓一般,喃喃重复着同一句话:
“……原来竟是这样……”
这时,午时的钟声响起。
投凶的最后时限,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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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有话要说:
下一更投凶!
剩下的琐碎谜团都会在投凶问答里解释哒!
第203章 5.1.结算-01
倒计时结束, 一片漆黑笼罩了沈莳的整个视野,继而转瞬消退。
沈莳睁开双眼,又回到了他熟悉的小黑屋中。
【现在开始进行〖投凶〗环节。】
小兰用吴景澜的嗓音说道。
同时辅助系统便自动展开, 漂浮在了沈莳的视线正前方。
沈莳收敛思绪,将注意力完全集中在了即将到来的重要时刻上。
“投凶”正式开始。
【第1问:你在剧本杀里遇到的〖吊死鬼〗的真实身份是谁?(不定项选择)】
下面带了七个选项, 分别是所有玩家的名字, 以及一个无名之人:
【A、唐雄;
B、唐伯真;
C、唐仲安;
D、唐叔扬;
E、唐季庭;
F、沈时云;
G、二十五年前逃脱的魔教余孽。】
虽然一上来就是个不定项选择,不过这道题对沈莳来说完全就是个送分题。
沈莳在剧本里逮了唐二唐仲安的现行,逼迫他承认了自己假扮过鬼面黑衣人。
所以答案中必然有唐二唐仲安。
然而沈莳在剧本杀里三次与鬼面黑衣人交手的过程中,能很清楚地感觉到对方实力的变化。
他第一次在铁索附近遇到鬼面黑衣人时, 对方实力相当不俗,轻功也就比沈莳稍逊那么一丁点儿, 百招之内两人能战个不相上下。
但其后那两回,沈莳能明显感到鬼面黑衣人不管是实力,或是习惯性使用的招式都与第一次有了不同。
根据唐二唐仲安的自爆和威胁信上的时间, 沈莳能百分百肯定, 后面那两回他与之交过手的鬼面黑衣人, 应当便是唐二了。
而他初回遇到的鬼面黑衣人, 大概是当日下山觅食后返回,恰巧与他在铁索附近碰上的唐四唐季庭。
当时唐四应当是没料到自己的运气会那么寸,竟会被沈莳碰个正着的。
但事已至此,唐四不想任何人将最近一系列的死亡案联想到他身上, 便只好自己捏出一个“吊死鬼”来。
为了让“吊死鬼”的存在显得更逼真, 唐四需要一个“影分身”。
这个分身要在恰当的时机伪装成吊死鬼,让所有人——特别是沈莳这个侦探看到, 同时还要给他制造不在场证明。
于是唐四想到了利用同样修炼过魔功的二哥唐二唐仲安。
他给唐二写了匿名信,以曝光他练过《阎罗索命大法》为要挟, 如同操控扯线傀儡一般令唐二听命于他,在指定的时间换上鬼面黑衣人的行头,出现在唐四认为需要对方出现的地点。
——是个好方法,可惜破绽有点多。
沈莳颇为遗憾地摇了摇头,然后在屏幕上点选了【C、唐仲安】和【E、唐季庭】两个选项。
———
屏幕跳转,新的问题出现了。
【第2问:本案中有一个帮助凶手处理现场的人,暂且称之为〖帮凶甲〗。请问这个〖帮凶甲〗的真正身份是谁?】
下面的选项有六个,几乎包含了剧本里所有与众玩家关系亲密的NPC:
【A、唐雄的管家;
B、唐伯真的姨母;
C、唐仲安的近卫;
D、唐叔扬的近卫;
E、峨眉派刁湘竹;
F、沈时云的近卫。】
沈莳轻轻地“哦”了一声。
若选项【E】不是刁小姐刁湘竹,而是她的贴身侍女的话,沈莳还要仔细琢磨这题是不是应该多选,既然现在只有劳意晗一个选择,那么他就无需犹豫了。
沈莳按下了【B、唐伯真的姨母】这个选项。
下一问接踵而至。
【第3问:接上一问,〖帮凶甲〗是何时得知真凶身份的?】
下面有四个选项,分别是:
【A、沈玉遇害时;
B、唐稚宁遇害时;
C、刁湘竹遇害时;
D、劳意晗遇害时。】
——好的。
沈莳心想:难度题终于来了。
这个问题,沈莳在剧本杀时就曾经很认真地琢磨过。
其实在他看到最后一个起火小佛堂的密室现场时,就感觉到了一种强烈的违和感。
他最大的疑惑,便是在火堆里找到的那块没烧完的鞋底残片。
那鞋底是凶手为了在窗台上留下痕迹,假装有人曾经出入过而特意带到现场去的。
当沈莳意识到那玩意儿是干嘛用的时候,就对密室的成因产生了怀疑。
这其实就是一个简单的换位思考而已。
沈莳假设自己是凶手,若他想要嫁祸吊死鬼,或者说伪装成“吊死鬼”的某个人身上,而要在窗台上留下一个脚印,以显示凶手曾经从窗户逃出小佛堂的话,那么他只需要抬起自己的脚,在窗沿上轻轻踩上一下就可以了。
毕竟那可是一个古代背景的武侠本。
古代人穿的百纳底的靴子,可不像现代人那样能留下清晰的鞋底花纹,更何况脚印的载体还是窗台这种狭窄而凹凸不平的地方。
换而言之,不管是A鞋还是B鞋,只要是差不多的男用靴子,在窗台上踩一脚的话,落下的痕迹都是很相似的,犯人压根儿不必担心调查鞋底的花纹会暴露自己的身份。
就算退一步说,犯人的靴子是特制的,会留下非常特殊的鞋印,或是犯人谨慎过头,本着小心无大错的原则,还另外准备了一个鞋底——
那么他只需要怎么带进来的就再怎么带出去,在逃离现场的时候,顺便把那片薄薄的鞋底一并带走就可以了,根本没必要把它留在犯罪现场,增加被人发现真相的风险。
这个矛盾让沈莳意识到,杀死劳意晗的人之所以要另外带一张百纳底,是因为他的鞋底很可能无法在现场留下符合他需求的鞋印——比方说,“他”其实是个女性,脚下蹬的是女用的小巧的绣花鞋。
当意识到这一点的时候,沈莳整个人都打了个哆嗦。
因为他同时想通了另一个矛盾点——凶手为什么不把薄薄一张鞋底带走,而要把它留在犯罪现场?
——那是因为,“他”出不去了。
在意识到凶手和受害人其实很可能是同一个人的时候,整个案子所有的矛盾点都得到了解释。
四次命案,五个被吊起来的女子,看似相似却又透着本质差别之处,其实一直都有迹可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