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只是个穿越者啊(149)
想到这里,孤鸿信就觉得:我得找个厨子来养我。
会做饭的那种。
不需要太好看,会做饭就行,反正也不需要厨子暖床。
实在不行,就只能在中陆找一个合适的仆从了。
嗯。
这么想着,孤鸿信又扯了些草,把姒无妄给埋住了,遮的严严实实,还布下了一个迷踪阵遮掩视觉。
做完这些之后,孤鸿拍了拍衣服,坐在刚刚从系统那里买来的飞舟里,看着飞舟升空,孤鸿信掰着手指盘算着接下来该做什么。
找个地方住,然后明年进入太渊宗。
嗯,不需要拜好师傅,当个内门弟子就可以。
修为不必太高,反正周数那个家伙没办法继承他的修为。
给他留个皮囊继承就行,虽然得不到我的修为,但是他可以得到我美丽的皮囊。
想到这里,孤鸿信摸了摸自己的脸蛋,思索着,要不要死前毁个容。
在幽冥的洞府里也只找到一些金银,连块灵石都没有。
也正常,这个世界或许有灵脉,但却没有灵石矿。
修士武者只见的交易也是兽核伴以金银。
比如说妖丹和魔核。
一者是妖兽的内丹,一者是魔物的内核。
这些东西类似于修仙里的灵石,可以作为资源吸收里面的力量,也可以作为能源,来之所法器。
孤鸿信手里就有很多内丹和魔核,都是便宜爹妈积年累月给的。
雁城最初只是个贫瘠的小城,君鸿信出生之后,才逐渐繁华起来,也是因为这样,才会被石城盯上。
所以妖丹魔核他多得很,不缺钱。
刚才在洞府里,也搜集到了不少金银,不过内丹魔核却没抓到,难道是被幽冥随身带着,一起被烧了?
那可真是太可惜了。
孤鸿信摸出不死草,正想吃吃解解馋,毕竟他是个修罗,最喜欢吃这些东西了,那些妖丹魔核就是因为他喜欢吃,便宜爹妈才会塞给他那么多,但是这根草不一样,一拿出来,还没送到嘴边被系统阻止了。
不死草,食之不死,而他需要死遁,当然不能吃。
孤鸿信撇了撇嘴,收了起来,反手又摸出一颗妖丹啃了起来。
还行,今天这个是猪肉味的,估摸着是个猪妖的内丹。
宛如啃没核的桃子一样啃完了内丹,孤鸿信又拿出一颗有鹅蛋大小的不规则晶核,看起来像是什么炫彩水晶一样,被孤鸿信咬了一口,咬掉了一个角角,里面浓郁的汁液,清爽甘甜,就跟果汁一样,被孤鸿信喝了个干净。
这是魔兽的晶核,魔力精华,也被称之为生命之泉,今天这个是椰子味的,清甜不腻。
喝完了之后,外表的晶壳就被他收起来,还是可以卖点钱的。
孤鸿信又拿出一颗魔核,咬开喝了一口,哦呀,草莓味的。
吨吨吨。
孤鸿信啃着内丹,就着魔核,惬意的在天上飘了半个月,这才抵达中陆。
不得不说,东岳冥渊的面积,着实有些大。
抵达中陆的时候,孤鸿信顺手救了个人。
原因也很简单,系统说,这个人做饭特别好吃。
唐糖,一个被妖兽追着屁股咬的悲催青年。
孤鸿信喜获厨子一个。
这是个面向憨厚的青年,除了运气差,是个老倒霉蛋之外,没什么别的短处,做饭还挺好吃的。
孤鸿信啃着猪蹄,看着那边正在烤猪排的唐糖,觉得带个倒霉蛋也不错。
至少能吃点除了内丹之外的东西。
“有没有解腻的菜蔬,光吃肉好腻。”
“哦哦,等我看下,给你做个凉拌葱丝吧,这会也没其他蔬菜了。”
“成吧。”
唐糖也是中陆人,而且还是土生土长的中陆人,有他在,省了不少事情,孤鸿信从他嘴里套出不少话。
比如说中陆现在有几个国家,那个城最繁华,以及太渊宗收徒的时间、地点,等等一系列信息。
甚至孤鸿信还跟着在唐糖家住了几天,然后跟着唐糖一起进了城。
唐糖所在的村子,就叫唐家村,附近的城,叫做芙蕖城,是一座在水上的城池,十分繁华,因为这边水运频繁,所以商人也很多。
城主玉芙蓉,更是个有名的美人,有钱,有权,能打,且单身。
据说这位玉芙蓉城主,平生最大的爱好就是纳妾。
嗯,男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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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5章 孤鸿信【五】
孤鸿信【5】
芙蕖城很不错。
除了房子贵了点之外,物价很便宜。
所以不少村子的人,哪怕赶路好几天,也愿意到芙蕖城来进货。
孤鸿信就拽着唐糖,直奔菜市场。
模样十分热切,他要吃海鲜,吃椒盐大虾,吃清蒸海蟹,吃贝类。
唐糖苦逼的背着个巨大的背篓,全被各种鲜活海鲜给塞满了。
大龙虾的脚脚从缝隙里戳出来,时不时戳他背上。
不太好受。
孤鸿信买了个院子住下,得益于这个世界超凡的设定,所有搬家工作,都在一个小时内彻底收拾好。
唐糖就在这新买的小院里,给孤鸿信做了个海鲜大咖。
做完了饭,唐糖就回村了,虽然孤鸿信挺想他留下来的,但是唐糖想了想村里的小花,他还是决定回村。
不然小花饿瘦了,年底就没有杀猪菜吃了。
这个理由太强大了,孤鸿信也就没有强留,反正芙蕖城内餐馆酒楼众多,他可以天天下馆子,倒也不必一定需要厨子。
然而第二天下馆子的时候,孤鸿信就有幸目睹了玉芙蓉抢亲。
忘了说,玉芙蓉是个女人,美丽的女人。
虽然他后宫妾侍众多,但是正室之位空悬,所以,说他单身,好像也没毛病。
被玉芙蓉抢的那个男人,看起来也就一般般,不丑,但是也不太英俊,就普通人,不过……
体格是真的好。
孤鸿信嗦着面条,就看玉芙蓉当街调戏对方,甚至还伸手在对方腹肌上摸了一把。
咦,好油腻哦。
孤鸿信咬断了面条,转头夹了一筷子辣椒去去油。
虽然看热闹的人不少,但是大家似乎并不惊讶,估摸着也不是玉芙蓉第一次当街抢男人了。
莫名感觉这个玉芙蓉,挺接地气的。
嗯,油腻的接地气。
为什么一个大美女可以这么油腻?
孤鸿信放下面碗,拿起一边的猪蹄,一边啃一边陷入了深思。
嗯?
噢噢噢噢。
玉芙蓉把那个男人的脑袋拧下来了!
这个我真没看过。
孤鸿信捧着猪蹄走到栏杆边上,一边啃猪蹄,一边俯身去看。
男人好像拒绝了玉芙蓉,于是玉芙蓉就把他头拧了下来。
怎么说呢,这人找死。
玉芙蓉可是合欢宗的长老,实力在化神期以上。
说是纳妾,实际上压根就是找炉鼎,这个男人看起来甚至都不到筑基,乖乖当炉鼎还能混个全尸,当街拒绝这不是找死吗?
孤鸿信嘟囔着啃完了猪蹄,看着男人被玉芙蓉手撕成肉块,那潇洒利落的模样,隐隐有几分罗刹女的狠辣无情,顿时就觉得没什么看头。
毕竟酆都看多了各种酷刑,感觉没啥意思。
孤鸿信还是更喜欢玛丽苏小甜文甜甜蜜蜜的恋爱。
腥风血雨的有什么好看的,酆都数千大小地狱里,什么酷刑都有。
腻了。
扔掉手里的猪蹄,孤鸿信端起丝瓜汤,慢慢的喝了起来。
算了,古代娱乐匮乏,为数不多的娱乐项目,都不太适合七岁孩子的身体。
还是……
还是先回小院,从系统那买投影仪看电影吧。
打游戏也不错。
果然,人类最伟大的发明就是游戏机。
它能让一个修罗沉迷,也能阻止修罗堕落。
多么神奇的东西。
下个世界就去游戏多的世界,多搜集一些游戏,好在酆都打发时间。
捞出汤底最后一片肉,吃完了的孤鸿信擦了擦嘴,跳下楼,回小院了。
街道已经被清理干净了,完全看不出来刚才有一个人被肢解,连一丝血气都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