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鱼跃龙门记(96)

作者:阿堵 时间:2021-08-24 08:49 标签:穿越时空 平步青云 天作之和

  宋微红着脸嘻嘻笑道:“吟诗我不成,唱歌、唱歌好不好?”
  皇帝点点头:“如此亦可。”目光示意老侯爷先开始。
  独孤琛吟了首中规中矩的送别怀古诗:“西原驿路挂城头,客散江亭雨未收。君去试看汾水上,白云犹似旧时秋。”很有些今昔叹惋之意。
  皇帝看老兄弟一眼,摇头笑笑,捋了一会儿胡须,吟道:“秋来皎洁白须光,试脱朝簪学酒狂。一曲酣歌还自乐,儿孙嬉笑挽衣裳。”
  下一个是独孤铣。他并非诗人文士,论文学造诣,远不如皇帝。但在作诗好比唱流行歌曲的大环境熏染下,要理解两位长辈话中深意,绝对没有难度。
  他脸上没什么表情,开口前看了宋微一眼,旋即转向面前的酒杯。声音低沉,缓缓吟诵:“裳裾暗敛眉暗开,拂袖扫阶上楼台。为有金樽堪问月,今宵不照玉人来。”
  宋微还是头一回听他吟诗,拍下桌子:“喂,搞这么深沉做什么。来、来……你故意的吧?哪有用来字开头的?”
  念得两下,干脆哼唱上了:“来来……”在调子拐到“我是一个菠菜”前,成功想起自幼在母亲那里听熟的回纥小调,敲着桌子伴奏,直接译成夏语唱了出来。
  “来自远方的你啊,
  正在寻找谁?
  越过天涯海角,
  走过千里戈壁,
  为了寻找谁?
  度过春夏秋冬,
  熬过风霜雨雪,
  你要寻找谁?
  ……  ……”
  声音越唱越低,人也软软地趴下去,被身边一双有力的胳膊接住。
  合上双眼前一刻,似乎看见皇帝湿乎乎亮晶晶的眼睛,宋微心想:这老头怎么回事,不知道的,还以为他看上小爷我了呢。今儿这酒后劲真足,怎么这就撑不住了呢?大概太久没有喝到度数这么高的酒了。不对啊,他们怎么都还那么精神?……
  作者有话要说:  
  附:
  西原驿路挂城头,客散江亭雨未收。君去试看汾水上,白云犹似汉时秋。(唐?岑参《虢州后亭送李判官使赴晋绛得秋字》)
  秋来皎洁白须光,试脱朝簪学酒狂。一曲酣歌还自乐,儿孙嬉笑挽衣裳。(唐?权德舆《览镜见白发数茎光鲜特异》)
  
   
    第71章 未料真言藏善谎,谁知蜜意换苦情

  独孤铣抱着人事不省的宋微,走进父亲卧室,将他放在床上,又俯身脱了靴子,抖开丝被盖好。
  皇帝一直看着他,心中浮起一缕模模糊糊的怪异感觉。然而此时此刻,这些事没有别人比宪侯更合适,更别说他跟宋微早就是要好的朋友。
  “小泽,把小隐发冠也解下来。”
  独孤铣应声“是”,将下午自己亲手戴上去的金冠小心翼翼摘下来。
  没有了掩饰的必要,皇帝再开口时,带了些微颤音:“你们先退下,朕……好好看看这个孩子。”
  除去皇帝身边资格最老关系最亲的近侍,其余人等都退出去了。
  独孤铣守在房门口,仆人扶着老侯爷在椅子上坐下。独孤琛身体不好,腿脚不便,这一下午高兴是高兴,可也真疲惫。心里细细盘算,十分庆幸宋微是这样的脾气个性,做个闲散王爷,再合适不过。一位处于权力斗争边缘的皇子,却很可能与皇帝关系最密切感情最深厚,宪侯府与之结下渊源,只要处置得当,先前所担忧的新皇登基后的尴尬局面,并非无法避免。
  抬眼瞅瞅儿子,不动如山,沉静如水,一时竟猜不出他在想什么。想来经过这么多历练,那些江湖上野出来的,军队里杀出来的血勇冲动、狂放不羁,终于沉淀为庙堂肱股社稷栋梁所必需的稳重,不禁老怀大慰。
  室内,皇帝一步一步慢慢走到床前,低头看了许久,小声道:“像不像?”
  身后内侍上前一步,轻声回复:“陛下,像。”
  皇帝又发了半天呆,才道:“尤其这双眼睛,看人的时候,那模样,可真像,最能搅动人心,叫你忍不住就要跟着他笑,跟着他哭。”
  内侍偷眼看了看皇帝神情,才道:“陛下仔细瞧瞧,依微臣之见,也有地方不那么像。比方眉毛,再比方……耳朵……”
  宋微有一双浓密挺秀的长眉,与昔年纥奚昭仪纤细的弯眉形状并不相同。但自幼跟在皇帝身边的内侍却知道,当初年轻的皇帝,也曾有一双如此挺拔的剑眉。如今年纪大了,眉梢下垂,故而不大容易看出来。
  宋微还有两只圆润的耳朵,与五官相比,略显肥厚。因为跟脑袋贴得近,不是特别亲密之人,根本注意不到。皇帝伸出手,摸上他耳朵。轻轻碰了碰,观察他的反应。见睡得毫无知觉,才仔仔细细捏起耳廓,将耳轮的形状用手指一点点描摹出来。半晌,抖着声音道:“是‘如意金钩’。青云,这孩子的耳朵……是‘如意金钩’。”
  咸锡皇室有个突出的显性遗传特征,耳朵上方比一般人多一个向内倒扣的漩涡,整个耳轮线条形成一柄如意形状。相学家美其名曰“如意金钩”,主大富大贵。凡属嫡系子孙,概莫能外。这一特征作为皇家隐秘,仅在小范围内口耳相传。有些皇室子弟,一辈子都未必注意到自己身体上这个细微异状,即使注意到了,也不一定放在心上。
  那名叫青云的内侍显然也激动起来,眼含泪水,弯腰冲皇帝道:“恭喜陛下!”
  “我再看看,再看看……看看李易说的那颗痣……”
  皇帝将宋微脑袋抬起来,青云赶忙过去帮手。撩起后颈的头发,在发际线附近细细搜索。
  “这般好的头发,跟他母亲一个样。”皇帝仿佛自言自语,青云却不敢答话,只帮着把人扶稳。
  “啊,找到了!”
  宋微颈后正中,发际线稍稍往上,皇帝双手分开的发根处,有一个殷红的小圆点,活脱脱就是一颗朱砂痣。因他头发浓密,若非如此找法,根本发现不了。事实上,就是宋微自己,也从来不知道,这个身体隐藏着如许多的秘密。
  皇帝让宋微的脸侧趴在自己身上,拇指摩挲着那颗红痣,神情渐渐恍惚。
  这个以为二十二年前和他母亲一同葬身火海的孩子,竟然还活着。在身为父亲者看不见的地方,长成了这般模样。
  当日阿奚曾以死相逼,坚持这个孩子是皇帝亲生骨肉,自己却始终不肯相信她。她是用了什么样的决心,抱着什么样的绝望,把孩子送走,随后点燃了那场大火……
  往事潮水般涌上心头,愧疚与追悔如滚滚浪涛,排山倒海而来,纵有帝王之身,亦难以抵挡。
  青云扑通跪倒在地:“陛下!天家骨肉团聚,陛下洪福齐天,恭喜陛下,贺喜陛下!”
  皇帝回过神,镇定下来。放下宋微,坐在床边:“这颗红痣,李易说是刺破皮肤,用茜草染的。身体发肤,不可毁伤,更遑论金枝玉叶。可怜孩子才出生,就受了这种罪。李易此人,胆子还真是不小。”
  二十多年过去,当初人为染出来的标记,已经沁入肌肤,完全就像从皮肉里长出来似的。
  青云心说,若非胆子大,哪里敢帮待罪宫妃把初生皇子弄出去。小心答道:“他也算是有心。”
  皇帝轻哼一声:“当年他不过一个小小医僮,行事便已如此周密,确乎人才。这些年待在太医院不得升迁,倒是委屈了。看在他保全了皇家血脉的份上,将功折罪,等六皇子开府,叫他也跟着罢。”
  青云点头称是,暗道果然失而复得就是不同,名字还没入籍,宗庙也没拜过,当爹的就开始为儿子长远打算了。
  忽听皇帝没好气道:“弄在什么地方不好,弄在颈后,无端生成了一颗苦情痣。”
  青云没想到皇帝计较起这个来。斟酌片刻,道:“李易想必也是动了点心思。这个位置,孩子稍大,便会被头发遮盖,哪怕身边人,也难以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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