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说我是渣攻(23)
昏暗的小巷,只有少年的眼睛是亮晶晶的,像是勾人魂魄的妖光。
“喂,我还是喜欢你,非常喜欢!”
沈可及突然就想通了。
不管他是真的喜欢自己,还是喜欢他的手,顾之简喜欢的都是他有的啊!
既然他喜欢,既然他有,那还想那些有的没的干什么呢?
以后他会变得很好很好,好到让顾之简离不开他的!
再说,咳...他也很想尝试一下校霸学霸什么的……
傍晚,橘黄色的暖光从墙头伸出来几缕,温柔的风吹起他的刘海,露出同样熠熠闪光的眸子:“嗯,我也喜欢你!”
顾之简开心极了,他忍不住想【是我的霸总式壁咚吸引了他还是我的善良美好感动了他呢?】
沈可及听的一清二楚,为了避免他走向什么奇怪的道路,他筹措言辞,迟疑再三说:“你……真善良。”
顾之简更喜悦了,果然,沈可及是看中了他的内在,沈可及这么好,他也要积极提高自己的内在,让他更喜欢自己一点儿。
为了更加善良美好,顾之简发出诚挚邀请“咱们去捡垃圾吧!”
第27章 手控校霸攻X读心学霸受(11)
“你……好吧。”虽然不知道顾之简为什么热衷于捡垃圾,但是既然他这么想干,那就满足一下他吧。
最后他们还是没去,因为今天清洁工阿姨上岗了。
看着干净整洁的路面,顾之简的脸色显出一丝遗憾。
沈可及清楚的捕捉到他的表情:……
刚刚表完白,顾之简并不想和沈可及分开,干脆嚷嚷着和他去打工的地方。
虽然知道对象总是抽风,但沈可及还是有些不舍,干脆就随了他的意。
沈可及打工的地方是一个酒吧,刚好能够满足他白天上课晚上上班的需求。
他长的白净好看,举手投足之间还有一点和年纪不相符的成熟魅力,最重要的是干事情熟练,懂得世故,使这个酒吧招了他当服务生。
这是沈可及比较满意的工作了,他干过捡破烂的、清洁工、快递员、外卖小哥很多很多工作。
捡破烂是最自由的,但是赚不了钱,这是他没有读心术很小的时候最常干的事。
那时候他性子更加沉闷,浑身因为捡垃圾脏兮兮的。不可思议的是因为某次被他所谓的爹推倒时头撞在了坚硬的地上,在醒来时就发现能听清别人心里的话了。
当时他完全分不出来哪些是他们说的哪些是别人心里的话,但渐渐的,他逐渐分辨出这两种声音细微的不同。
有的人平时声音冷硬,但心里的声音温柔;有的人声音可爱软萌,但内心干脆利落;有的人日常声音甜蜜话唠,但内心的声音怯懦。
他曾经遇见过一个疯子,那个女人是因为老公家暴打掉了她的孩子疯的,在他母亲逃离家后,沈可及常常受到她的帮助。
或许是因为同为家暴的受害者,或许是因为他幼年时遍体鳞伤的凄惨模样让她想起了她的那个孩子,她对他很好。
作为别人精神的寄托并不是件多美好的事儿。
他听过这个女人一边温柔的讲着童话故事,一边内心歇斯底里的嘶吼,他看过她怨毒的眸子盯着某个过路人,内心正谋划着把他当做那个男人泄愤,但最终没有下手,他最终看着这个失去孩子又被抛弃的女人浑身瘦弱肚子却奇怪的高高隆起的死在大街上。
她是病了,但她却坚信自己是怀孕了,孩子来找自己了。
他十岁那年的夏天,这个陪伴过他三个月的女人将自己残破的躯壳丢在那里。
“即使康康没来找妈妈也没关系,康康小懒蛋,妈妈知道,妈妈去找你……”
在那之后,他常常做梦,梦里他斩断了荆棘,但又发现这是一条荆棘编成的桥,他斩断了荆棘也断了自己的路,他从桥中央掉下去,掉进冰冷刺骨的河水里。
“想什么呢?”顾之简捏了捏他的手心。
沈可及回过神,“没什么,一会儿你再吧台旁边的椅子上喝饮料,无聊就玩玩手机……”
“好,你好好工作就行,不用管我。”
顾之简来过很多次酒吧,他们曾经的校霸队伍聚会的地方经常就在酒吧。
只不过不是这家,而是一家比较年轻化的。
他捉住沈可及的手,放在嘴边亲了亲他的指尖。
沈可及指尖颤了下,抬眼看着他朝他笑。
顾之简被他的笑晃了眼,脸突然就红了,他狠狠抓了把头发“靠!老子好喜欢你啊!”
他这么一说,沈可及也有些羞,“嗯……”
这家酒吧是比较小的那种,环境不错,音乐也不是很乱,看得出是沈可及斟酌挑选过的。
他们到的时候人还不多,沈可及在吧台给顾之简叫了杯饮料,就去领班那里报道、换工作服去了。
顾之简看着手中粉红色的水果汁,尝了口,酸酸甜甜的,无奈的晃了晃:还真是饮料,这个酒后乱、性一下都不行。
顾之简也没有再要酒,他们都还是学生,也不急于这一时。
片刻,沈可及从隔间出来。
他走过来,说了几句话,就开始工作了。
顾之简也不玩手机了,专注地看着他忙前忙后,偶尔两人会对视一下,他笑着露出闪亮的白牙,乐得像个二哈。
沈可及忍不住撇眼,而心里也有些细碎的欢喜。
下一次,又是相视微微一笑。
他们这里的酒吧挺干净的,更类似于清吧的那种。
一般都是常客,安安静静的喝酒或者略带欢快的跳舞。
顾之简闲不住,看着舞池里的男男女女如妖娆的水鱼,暗暗猜想沈可及跳舞的样子。沈可及看见顾之简眼底隐隐的光亮,本来想过去和他说句话的,但是却被领班急切拦住了。
对方面色焦急的说单桌那边有人闹事儿,要他去拉一下架。
沈可及皱了皱眉,这种事情非常吃力不讨好,他不想掺合,但是他的工作内容就是这样,而且这里工薪不错,老板人也很好。
沈可及无奈转身,他整理了下表情,露出一点儿殷勤和温和的略带讨好的样子,赶到那里。
刚到,他就愣住了。
是盛泓。
他不是傻子,他能感觉到对方不喜欢自己,甚至偶尔能听到对方心里恶毒的想法。
虽然不知道对方为什么总是对自己怀有恶意,但是沈可及也不怎么在意。
不过他是班长,难免要与同学们接触,今天他报出勤表的时候知道盛泓今天没去学校,没想到是在这儿。
盛泓正半跪在地上,一把鼻涕一把泪,边抹边求饶。
对面是一个浓妆艳抹表情鄙夷的女人和一个五大三粗暴跳如雷的汉子。
按理来说,这样鲜明的一强一弱的阵营对比,人们应该普遍同情弱者。
但是在场的客人都兴奋的鼓舞着那个汉子:“打他!打他!臭不要脸的,小小年纪不学好……”
沈可及连忙向几个熟悉的客人了解情况,听完了他也挺无语的。
事情是这样的:盛泓可能是因为心情不好进了这家酒吧,但是不知道为什么喝醉了以后开始调戏一个中年“油物”,也就是这个女人。
一边摸来摸去,一边夸夸其谈:自己有钱,以后整个盛家都是自己的,本来听他这么说这个女人还挺乐意的,这个男人虽然面露憋屈也没出声。
摸了半天,最后他睡着了。
这个女人看了眼他随身的包,顿时气炸了,这特么就三百多块钱,还尼玛来酒吧撩骚,这么有有钱,咋不去大排档喝九二年的可乐呢!
要是单单如此,客人们的反应也不会这么大,谁让他在和女人吹嘘的时候还不忘cue旁边的人。
“他穿的衬衫一看就是杂牌子的,穿这样出门也不嫌丢人哈哈哈哈哈……”
“你看看那个一身黑的男人,穿成这样不是耍帅就是小偷,我看他丑的人神共愤,肯定是偷东西的,我可得小心点儿,毕竟我这么有钱哈哈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