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弹窗完本耽美小说
本文首页 当前位置: 腐小说> 穿越重生>

升官发财在宋朝 上(39)

作者:放鸽子 时间:2020-07-08 08:04 标签:爽文  穿越时空  励志人生  历史剧  

  李辛想拿回庄园,在他处,应不会受到任何阻碍才对。
  洗刷冤案费时费力,还有损害间接导致此事的先帝名誉的嫌疑,这般吃力不讨好,当然不能指望一个非亲非故的地方官去办。
  但给众所周知的蒙冤者的后人一些便利,略微教训一下愈发跋扈的富商,诸如秦知县的人,多半就会乐意为之了。
  陆辞在回去途中,还顺便走了趟驵侩,替李辛预定了一位有身牌的牙人。
  只是在出来时,一直笑眯眯地跟在陆辞身边的朱说,目光不经意间捕捉到人群中走过的一人,笑意顿时变得有些淡淡。
  他正犹豫着,对方也意外发现了他,在眼底掠过一抹诧异后,主动走近前来,稍显僵硬地招呼道:“这不是五郎么!多年不见,你大了许多,我差点没认出你来。你究竟是何时回来的,我怎不曾听说过?”
  陆辞观此人身着锦绣,气质斯文,年在二十左右,而模样仔细瞧瞧,明显同朱说的有三分相似,心里便有些数了。
  再听着熟稔的称呼,不是亲兄,也起码是从兄。
  ……不过,范仲淹竟是苏州人士,且还有位关系看似很是生疏的兄长在此?
  陆辞不由蹙了蹙眉。
  他要是未曾记错的话,范仲淹亲口说过,是因父亲去世,家母迫于生活困苦,才不得不改嫁的。
  这可就怪了。
  既然改嫁了,又岂会不带走别的儿子,仅带最幼的范仲淹一人?
  且看这位称范仲淹作‘五郎’的,穿着不说华贵,也当得起讲究二字,丝毫不似为生活所忧的模样。
  尤其跟可怜兮兮地独自住冷冰冰的山洞里,一锅粥得吃上两日的范仲淹一比,简直称得上是锦衣玉食了。
  这么想着,陆辞看向范仲温的目光,就多了几分冷意的审视。
  朱说微微敛目,温和道:“此回仅是随友访亲,便不愿劳动二兄你们,更未告予旁人知晓过。”
  刚说完这话,朱说便往边上让开一步,给陆辞和他的这位二兄做了简单介绍。
  陆辞微微笑着与这位叫‘范仲温’的人作了个揖礼,又稍微客套几句,范仲温就以身上还有急事为由,先行告辞了。
  他走前,还叮嘱朱说得空回家看看,朱说也点头应下。
  等回到邸舍,陆辞就坐在最舒服的那张木椅上,以食指和大拇指轻轻托着尖尖的下巴,笑眯眯地开始盘问了:“我与朱弟相识这么久,还不知你还有兄长在苏州,且是四位。”
  朱说被陆辞那含笑的目光盯着,莫名紧张起来,有些凌乱地解释道:“我两岁时就随母往淄州去了,之后不曾见过这几位兄长。他们……与我非是同母所出,现我已改了姓氏,非是一家人,所以……”
  陆辞恍然大悟。
  朱说的孤苦伶仃,这下就全说得通了。
  朱家那边的境遇姑且不提,包括范仲温在内的那四位范姓兄长,想必都是范墉的正室陈氏所出。
  而范仲淹的生母谢氏,则仅为其妾,随着范墉早亡,便被正室逐出家门,不得不带上属于自己的微薄奁产改嫁旁人,方能维持生计了。
  范氏的家产统统归陈氏及陈氏所出的四子所有,日子自然过得比朱说要富足滋润。
  既是这样,也不存在要讨回公道的问题。
  哪怕按照律法,在范墉的遗产分配上,朱说虽非嫡生子,可落到分文不得的地步,定是吃了一些亏的。
  要是当年能及时付诸诉讼,说不定也能讨回来一些。
  然而谢氏挨了欺负后,默默选择远走,如今时隔多年,尘埃落定,谢氏早已改嫁,朱说还念着日后归宗复姓。
  这么一来,即便陆辞有的是办法,也不好施展了。
  甚至对计划着改回旧姓的朱说而言,怕还得适当维系同范氏族人的关系。
  陆辞思忖片刻,又问:“你难得回苏州来,不去那边一趟,也无妨么?”
  朱说轻轻叹息。
  因说话的对象是陆辞,他踌躇片刻后,便决定不做任何隐瞒,而是将最根本的原因道出:“贸然回归,族人或会认为我有所觊,难免多有思虑提防。我并无此念,如若平白无故惹起风波,反倒不美了。”
  能言善道如陆辞,这下都不知说什么好了。
  在他看来,要怪只能怪这万恶的一夫一妻多妾制度,以及范父生前,竟未给妾氏做任何身后的打算。
  不过他也不必多说——毕竟从朱说方才所说的话中,不难看出,朱说对陈氏那边的心思,其实是一清二楚的。
  此刻朱说一穷二白,忽然上门去,轻则被当做打秋风的穷亲戚,惹来对其母谢氏的一些恶意揣测;重则被当做觊觎范氏家产,处处警惕戒备。
  陈氏当年做得出直接将抱着两岁幼子的谢氏扫地出门的事,对家产的看重,也就可见一斑了。
  在沉默的气氛中,陆辞不动声色地翻开了早已倒背如流的《论语》,冷不防地忽然出题道:“子谓子产有君子之道四焉,所谓四者何也?”
  朱说条件反射地挺直背脊,不假思索地答道:“对:其行己也恭,其事上也敬,其养民也惠,其使民也义。谨对。”
  陆辞严肃地点了点头,不给朱说多想的机会,继续出下一题了:“作者七人矣,请以七人之名对。”
  何以解忧?
  唯有做题。
  作者有话要说:  注释:
  1.当赎:
  官员犯罪,可以当赎。当为用官抵罪,赎则是用铜赎罪。
  当然,铜赎并不是真的缴纳铜,而是折算成钱来缴纳。(《宋代科举社会》p175-177)
  士人犯罪,则可以用赎。这一个规定是开始于大中祥符五年的(也就是本文里的‘今年’)。曾经参加过礼部考试的贡举人,公罪徒可以收赎,后来扩大到私罪杖也可以。《庆元条法事类》卷七六《当赎门·罚赎》对于哪些士人可以用赎就有明确规定。不同身份的士人,可以赎的罪也不一样。
  2.驵侩:即牙人或牙人机构
  身牌类似营业执照。
  宋朝制订了一套规范牙人行为的《牙保法》,要求牙人须到官府登记注册并获得政府发给的“身牌”,方可从事牙人活动,否则便是身份不被承认的“黑牙”。“身牌”写有该牙人的姓名、籍贯、从事行业,以及“约束”条文。条文共有三条:一、不得将未经印税物货交易;二、买卖主当面自成交易者,牙人不得阻障;三、不得高抬价例,赊卖物货,拖延留滞客旅,如是自来体例赊作限钱者,须分明立约,多召壮保,不管引惹词讼。如有客商上门,牙人有义务将“身牌”上的“约束”条文先宣读给客商听。[注释]毫无疑问,客商跟有“身牌”的合法牙人合作,风险会更加少一些。(《宋:现代的拂晓时辰》)
  3.范仲淹原为苏州吴县人,有四位兄长。范仲淹居末。
  其中,长兄早卒,失名无考;次兄范仲温,后与范仲淹交往密切;三兄范镃(或以为:当作范仲滋),进士及第,未及出仕,卒;四兄早亡,失名无考。范仲淹《范府君墓志铭》云:“先公五子,其三早亡。惟兄与我,为家栋梁。”
  4.范家家产:
  范仲淹日后有诗《岁寒堂三题》,即为苏州“先人之故庐”而作,证实范家在苏州留有家产。
  5.范墉正室陈氏,谢氏为范墉之妾 这点并没有明确的史料进行证明,但有诸多佐证,可详细看李丛昕先生的研究。
  以下列举:
  关于范仲淹“归宗复姓”,曾经受到族人阻挠。
  楼钥《范文正公年谱》(以下简称《年谱》)载:“至姑苏,欲还范姓,而族人有难之者,公坚请,云:‘止欲归本姓,他无所觊。’始许焉。”
  族人拒绝范仲淹复姓的根本原因是与财产有关,只有等范仲淹明确表示“他无所觊”之后,才同意其复姓。
  最终范仲淹将母亲谢氏安葬洛阳,而不是归葬苏州。
  关于谢氏归葬,范仲淹在写给他叔伯兄弟范仲仪信中有过解释:“昔年持服,欲归姑苏卜葬,见其风俗太薄。因思高曾本北人,子孙幸预缙绅,宜构堂,乃改卜于洛。”范仲淹乃宽容厚道长者,不愿过多批评苏州族人。

[返回首页]
喜欢本文可以上原创网支持作者!
用户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