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鸥不下(72)
等终于出够了气,金牙这才收脚,解开衬衫扣子,敞着衣襟,大摇大摆走了出去。
“这畜生……”易大壮挪开身体,往地上呸了口血沫。
胸口钝痛不已,不知道胸骨是不是裂了,我闷咳几声,重新捡起那块铁片,示意易大壮转过去。
“继续。”
“咦?”易大壮惊疑地脸上表情都空白了一瞬,“断,断了?!”
我一看他胳膊上系的扎带,之前被我磨了半天那根,果然是断了。应该是他刚才扑过来的动作比较大,一下子给绷断的。
我心情稍稍明朗一些,道:“来,继续磨,努力把剩下的全磨断。”
易大壮拦住我:“不不不,枫哥,我战力有限,跑得也慢,生的希望还是留给你吧。你把铁片给我,我现在一只手自由了,磨得也快点,争取一个小时内给你全磨断,你……你从窗户翻出去,别回头,一直跑,一定能跑掉的。”
易大壮这家伙,坑是坑了点,但还算讲义气。他说得不无道理,我战力的确比他强,万一金牙他们突然进来下黑手,我先得了自由,还有一搏之力。
“行了,演苦情片呢,还一直跑别回头?你给我快点割,别废话。”现在不是谦让的时候,,我也就不和他客气了。
铁片易主,易大壮卖力割着我手上的扎带,速度比我快上不止一倍。
“枫哥,盛律师骗他们的,他根本没拿到保险柜里的东西。”易大壮侧转过脑袋,小声道,“为了以防万一,我加购了一个虹膜验证服务,要密码器和我的虹膜双重验证成功柜子才会开。我一直没告诉他们,就是想着最后哪怕死了也不能让他们拿到柜子里的东西。我易大壮虽然是娱记,但也有记者的尊严,公布真相是每个新闻工作者的使命,我绝他妈不屈服于恶势力。”
我微微愣神,这么说盛珉鸥唬他们的?他根本没有拿到柜子里的文件,从头到尾他就是想用那一百万换我而已?
“他们不会放过我们的……”从金牙方才那阴狠的眼神就能看出来,他根本不打算放过任何一个人,他会在拿到钱后杀死我们所有人,包括盛珉鸥。
“我也这么觉得。”易大壮点头道,“他们有枪,只要一枪,我们就都死咗啦。”
气氛一下变得更为凝滞,我和易大壮同时陷入沉默,一时整个空间只余铁片割着扎带的细微摩擦声。
易大壮割了整整一下午才将三条扎带全部割断,最后一条扎带被割断后,我兴奋地抓握着因为血液不流通显得有些僵硬的双手,从易大壮手里接过铁片,准备去割腿上那三根扎带。
因为怕金牙他们突然进来,我每一根都割得很小心,并不完全割断。
这期间,天色逐渐暗了下来,视野极差,所处的空间再次恢复成没有一丝光亮的小黑屋。
在我第三根也要割得差不多的时候,门外又有了动静,我赶忙把铁片藏起来,将手背到身后。
刺青大汉走进来,从腰间抽出一把匕首,朝我们方向逼近。
我以为他要行凶,正蓄势待发,打算一跃而起和他拼命,他却在我面前蹲下,一刀刀将我脚上扎带割断。
“你哥来了。”他收起匕首,从裤兜里摸出一团布强硬地塞进我嘴里,之后站起身冷睨着我道,“起来吧,还要我扶你不成?”
我心里盘算着在这里把人扑倒抢枪的可能性,结果对方一转身,后腰空空如也,那把枪竟不在他身上。
情况未明,暂时还出不了底牌,只能再做打算。
我艰难地站起身,腿脚因为捆绑的时间久了,最初几步走得都有些跌跌撞撞。
大龙嫌我慢,抓着我胳膊粗鲁地扯向门外,出了小黑屋,又出了外面那间屋子,到了室外。
这两人也不知是怎么找的地方,看着像是山里,四周草木茂盛,乌漆嘛黑,关押我们的地方是座简陋的小木屋,外面堆着柴火和瓶瓶罐罐的杂物,有生活气息,却似乎很久没人住过。
大龙用匕首抵着我脖子,带着我往前走了几步。
一辆陌生的吉普开着大灯,照着来路,灯光里站着抹高大的身影,脚边靠着一只24寸的行李箱。
我适应了一会儿光线才看清那是盛珉鸥,而他也察觉到了我的到来,眯着眼,用手挡住刺目的灯光,拖着行李箱往我这边走了两步。
“别过来了。”
刚刚我一心只关注盛珉鸥,竟忽略了车边还有一个人。
金牙靠在车门上,双手环胸,后腰明晃晃插着那把我遍寻不到的枪。
行了,稳了,二对二,鉴于盛珉鸥一个顶俩的身手,这局胜率过半。
“把箱子打开。”金牙命令道。
盛珉鸥没有说什么,将黑色行李箱放倒,解开锁扣。箱盖打开的一瞬间,金牙和我身旁的大龙都不由自主伸长脖子往箱子里看去。
“一百万……”金牙忍不住往前迈了一步。
也就是此时,风里忽地传来紧连在一起的两下细微的“噗”声,脖子上匕首应声落地,肩膀被倒下的大龙撞到,脚下踉跄两步,视线余光里,金牙捂住不断流血的耳朵,回身迅猛地朝我扑来。
“草你妈,敢报警!”金牙拔出身后的枪,“那就大家都别想活!”
大龙眉心一个红色血洞,倒在地上,半睁着眼睛,已经没了气息。我很快反应过来,盛珉鸥应该是报了警,周围早已埋伏上狙击手,只等两名绑匪现身一网打尽,可惜差点运气,终究没能将金牙一击毙命。
但没事,差的那点运气,我这边补上。
我拔出嘴里的布,迎上去:“操‘你’妈!”
金牙枪响的同时,我气势如虹地一拳砸到他脸上。
我也算勤练基本功的人,一拳下去威力不小,金牙立时痛苦地呜咽一声,鼻血长流。
我正想再补一脚,就见金牙突兀地往前一扑,盛珉鸥出现在他身后,用膝盖顶住他的腰,抓住他的手臂,毫不留情往后一折,只听金牙一声惨叫,手不自然地歪在地上,枪也落到一边。
看到金牙被制服,我一直绷着的神经松懈下来,一屁股坐到地上,大口喘起气。
四周陆陆续续响起不断围拢过来的密集脚步声与人声,手电的光一束束在林间交织。
“哥,还好你听懂我暗示了……”紧张久了,一下子放松下来人就觉得有点累。
盛珉鸥只手牢牢按住金牙后颈,闻言抬头看过来,视线投到我身上时,向来冷漠的表情变得有些奇怪。
就好像……茫然于不知道发生了什么,所以显得十分无措。
“怎么了?”我以为他露出这样表情是因为我脸上的伤,还想多说两句逗他开心,身体却无端颤抖起来。
危险过去,肾上腺素水平回降,痛觉紧随而至。
我低头看向自己小腹,盛珉鸥的白色T恤上已经晕开一大团血迹,并且还有不断扩散的迹象。
今晚我的运气似乎也缺一点,电影里男主枪林弹雨也不会中枪,到我这随随便便一枪竟然就中了。
我又看向盛珉鸥,将自己的手伸给他,也不知道为什么,就想对他笑。
“哥……”
视线逐渐模糊,盛珉鸥怔愣片刻,一把握住我的手,来到我身边,让我靠在他怀里。
“别怕,我在这里……我在这里……”
意识的最后,是盛珉鸥不断在我耳边重复的话语,让我就算陷入黑暗也无比安心。
其实我想对他说,我没有怕,有他在我就不会害怕。
第65章 事犹未了
我爸这个人,用现在的话说,其实是个思想开明的文艺咖。性格和善有趣,同朋友家人相处愉快,闲暇时,会在家泡上一壶茶,看喜欢作者的书。
他一直告诉我们,看书能开拓眼界,看书能获得知识,没有什么投资是比“阅读”付出更少,收获更多的了。
在我和盛珉鸥还小的时候,他总喜欢在睡前给我们读上一两篇他喜欢的文章,来抒发他无处发泄的朗诵欲。
他十分喜欢博尔赫斯的小说集,尤其喜欢里面一篇《事犹未了》,经常反复念叨他觉得精妙绝伦的选段。
“自打我有认知与认识的那天起,我从小就接受了那些所谓丑陋的东西,其实世界上本来就有许多格格不入的事物,为了共存而不得不相互接受。”
我想,也正因为他将这些词句奉为圭臬,才会觉得盛珉鸥的“与众不同”并不是什么值得大惊小怪的事。这世上本就有各种各样不同的人存在,有善良的,便有邪恶的,有无私的,便有自私的,没有哪种性格是绝对正确与完美的,所谓“完美”,也不过是合了大多数人的群罢了。
这么多年来,虽说不可能一字不差,但这篇文章的情节却如刀刻斧凿一般,深深印在我的脑海。
可能与作者出身哲学专业有关,博尔赫斯的文章经常充满了哲学主意的探讨,对死亡与时间,也有自己独特的看法。
跟我爸不同,我喜欢《事犹未了》里开头的一段,主人公在得知自己叔叔去世后发出的感慨:“我当时的感觉同人们失去亲人时的感觉一样:追悔没有趁他们在世时待他们更好些,现在悲痛也没用了。人们往往忘记只有死去的人才能和死人交谈。”
生命易逝,特别在我爸去世后,这句话读来更叫人唏嘘。亲人就该在他们活着时尽可能的对他们好,当他们去世后,无论是烧纸还是祭拜,不过是在给自己找心理安慰而已。
对于博尔赫斯的观点,我一直深以为然。
因此当我醒过神,猛然发现自己身处十多年前的家中,空气中弥漫着可口的饭香,我爸坐在沙发上看报纸,我妈在厨房忙碌,一切和谐无比,脑海里不禁回荡起易大壮那句乌鸦嘴——我真的一枪死咗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