悍妻(16)
风月场上的女人总是爱用这种独一份的礼物来标榜着些什么,明知道是无用功,也不肯放弃。
水风趴在他的肩头,乖得真像一只小猫一样,有些天真的道:“冬天也有茉莉吗?”
唐无啸很耐心的解释道:“是西洋的香水,就像你们做的香包一样,把花做成水,喷在身上就有这些的味道。你喜欢花的香味,我明天带你去买一些,这个不配你。”
水风并没有想过,为什么唐无啸出去的时候身上没有香水,回来的时候就有了,还认真的想了想自己喜欢的香味,道我喜欢山茶的味道,还能泡茶。大少爷就道明天去看看有没有,要是没有,就让他们做出来给你。
山茶花的香水并不多见,要等一个月的时间才能从外地运过来,唐无啸直接定了一箱,给水风带了些别的味道的先玩着。
没参加宴会前还有些借口躲清闲,一旦参加了一个就会有第二个,唐无啸立马就忙了起来,他还要养一大家子人,生意上的事不能放手。
这年头做生意和以前不一样,市场动荡的厉害,又有外来的洋人抢生意,任你百年的买卖几代的生意,说倒就倒,几乎是一瞬间的事儿。
唐情自知闯了祸,难得乖巧了几天,在外头帮大哥跑跑生意。他生性潇洒,却有个怪癖,喜好打听些八卦趣闻,还曾自己创办了个报社,专写些名人的风月小事,畅销得很。
所以当他得知了一件有趣的事以后,第一时间跑到唐无啸专用来办公议事的书房找大哥,兴冲冲的道:“哎,哥,你知道吗,耿老头的准女婿给人骗了,个没出息的自杀了。那老头子把所有的生意都放在这女婿身上,生意怕是做不下去了。”
唐无啸头也不抬,继续写着文件,只是道:“我知道。”
“你怎么知道的,你不是不爱打听这些吗。”唐情从柜子里抽了大哥最好的一瓶红酒,也不管是不是给自己喝的,直接起开倒了一杯。唐无啸瞄了他一眼,知道这小崽子没这么容易走,慢条斯理的盖上了笔帽,道:“耿老头递了信来,有意把女儿嫁给我。”
耿家也是百年的生意了,如今能救耿家的只有唐家,耿老头宁愿让女儿做小,也不愿败了生意,否则哪有脸下去见列祖列宗。
唐情冷笑了一声,骂道:“这时候想起咱们来了,眼皮子这么浅怨得了谁,当初见你病了就跑来退婚,现在见你好了又想把女儿嫁过来了?做梦!他那闺女许了几次人家了?不说名声了,她八成克夫吧,谁要她谁倒霉,上回方你,这回更好,未婚夫都方死了,这种祸害就是来给咱们家做丫头,小爷也不答应!”
再说这耿老头真是打得一手好算盘,他那名义上的大嫂是个洋人,什么都不懂,自然不会管家,到时候耿小姐嫁过来,依旧能大权在握,只不过差个名分罢了。
“不过哥,你不会真的想让那洋丫头做你的正妻吧?那簪子怎么还在她手上呢,你也不要回来。”依着唐情来看,水风也就顶多做个姨太太,再喜欢又如何,养着玩玩便是。正妻可不一样,他哥这样的身份,总得娶个般配的。
唐无啸让他不要在自己耳边叽叽喳喳的,把玩着钢笔道:“不就是根簪子,有什么打紧的,给了就给了。你巴巴的跑来,就为了和我说这些事?”
唐情很无辜的道:“难道这不是正事?外头都传得风言风语的,你不会真的想娶耿家的小姐吧?”
风言风语恐怕也少不了这小兔崽子推波助澜,唐无啸摆手,让他少异想天开的,就算要娶,也不可能回头要耿家的姑娘,好马还不吃回头草呢。
☆、29
29
耿家生意上出了难处的事很快就传遍了云都镇,耿老爷悔得头发都要白了,他一是没料到唐无啸能好,二是没能料到新女婿是个短命没本事的,这一下赔了夫人又折兵。
为了救回家族产业,他豁出了老脸去,递了信去求唐无啸,希望他能不计前嫌,念在跟女儿往日的情分上,再把她给娶了,即便是做小也无所谓。
他满脑子就只有生意,丝毫不顾女儿的名节,耿小姐舍了傻丈夫另许人家的事已经被人笑了半年,现在又折腾回去了,满大街都笑耿家眼皮子太浅,好好地养了这么多年的闺女儿,放着正房不当,倒是巴巴的去做小妾。
耿蓉蕙自己从未想过要舍了唐无啸,可惜胳膊拧不过大腿,儿女的婚姻大事都攥在父母手里,她被关在家里不许出门,眼泪早就在这些日子里哭得干了。
因此当父亲来要自己去找唐无啸的时候,耿蓉蕙几乎要笑出来,她的好姻缘早就断了,就算唐无啸愿意再娶,难道真能心无芥蒂?父亲一点也没有想过,他们耿家做出这些事来,她该如何面对唐家。
她相信唐无啸会是个好丈夫,寥寥数面中他的温柔体贴已经印证了这一点,但前提是妻子不曾背叛过自己。其实她与唐无啸说是青梅竹马,也不过是幼年见过几面,唐家的老太太喜欢她,便撮合了他们,指名要她做自己的孙媳妇。唐无啸十八岁就外出做生意,好不容易回来,见不到两面又忙了起来,哪有多少情谊在。
只不过,要是真的还能再嫁呢?耿蓉蕙心里难免还存着些幻想,她决心主动这一回。谁都知道唐无啸的新媳妇是个洋人,是已经死了的唐玮擅作主张娶进去的,不过是为了膈应侄子罢了。
擅作主张被娶进来的水风哪里知道自己的丈夫被旁人惦记上了,正盘腿坐在榻上敲核桃,快过年了,厨房置办了很多干货果脯,最好的那些先送进了北院,有榛子核桃等物。
唐无啸拿着些文件坐在桌边看,水风敲了一个出来就喂他吃一半,他也不看,给什么吃什么,偶尔作怪咬一下小媳妇的手指头,立刻会被挠一爪子在脸上。
大少爷最近应酬很多,好不容易才抽出来来陪陪媳妇,没吃上两口东西,就有管家进了屋,汇报道:“大少爷,耿小姐来了,说想见您,我已安排她在偏厅等候,您看是见还是不见?要是不见,我打发个轿子送她回去。”
耿小姐,耿蓉蕙?唐无啸有些惊讶,耿小姐是个十分传统的女孩子,从来没有主动上过门,今天突然怎么跑来了?
水风不知道谁是耿小姐,但是听说是个女孩,他难得敏感了一点,把手里的核桃塞进唐无啸嘴里,拍了拍手问他道:“谁是耿小姐?”
唐无啸咬碎了嘴里的核桃仁,眯了眯眼睛:“不是什么要紧的人,要不要跟我一起去看看?你都好几天没出去了,老待在暖和的地方对身体不好。”
说完,他就从柜子里拿了个披风出来,没等水风拒绝就给他裹上了,对管家道:“把偏厅烧热点,少奶奶怕冷。”
管家应了一声,带上了门出去了。唐无啸半蹲下来给水风穿鞋,冻疮不是什么大病,好好地护着就不会恶化,已经养得差不多了。穿好鞋,他顺手抱起小媳妇颠了颠,道:“怎么吃这么东西也不见胖,一点肉都不长。”
水风捏了捏自己的腰,又踮起脚量了量,发现跟唐无啸比起来自己确实又小又矮。洋人多半长得高大,也不怪人家以为他是个小闺女儿。他在唐无啸的脸上捏了一大把,嘟囔道:“你以为谁跟你一样有那么多东西吃啊,我要是吃得跟你一样胖,得费多少布做衣服啊。”
唐无啸就道家里有钱,你吃胖了也有布给你做衣服,水风不理他,自顾自的朝门外走,大少爷笑着追了上去,攥着少奶奶的手一路朝偏厅走了过去。
北院离偏厅不算远,迈过几个门槛就到了,撩开厚厚的挡风帘以后,水风看到厅里站了一个清秀的姑娘,带着淡淡的愁容,有些眼熟。
唐无啸进屋的时候,她的眼睛亮了一下,目光一转看到水风,眼里的光又缓缓的暗了下来,低低的喊了一声:“无啸。”
水风歪了歪头,莫名不太喜欢她这么喊唐无啸,他总觉得这个人他曾经见过,就是想不起来在什么地方见过,这种感觉很难受,要想起来又含含糊糊的。
唐无啸让管家送了茶来,请耿蓉蕙坐下,嘴上道:“天气这么冷,怎么亲自跑来了,要是有事找我,让下人送一封信来不就行了。”
耿小姐难得鼓起的所有的勇气,都在看到水风的一瞬间被击碎了,且不说“她”的模样,只看唐无啸的态度,就知道他是真的喜欢的,而不是碍于表面的那种浅浅的关怀。
她垂下了眉眼,苦笑道:“我来跟你道歉,当初虽是我爹做主,我却也不曾坚持。耿家违背约定在前,是为一愧,如今你已娶了良妻,我还前来叨扰,是为第二愧,蓉蕙自知无力弥补,便权当此番前来贺喜的吧。”
言罢,她拔下了发髻上的一根簪子,轻轻的放在了桌子上,福了福身子,带上丫鬟告辞了。
这簪子是订婚的时候唐无啸送给她的定情信物,她自得了便日日戴在头上,从来没有替换过,既然已不可能再续前缘,就不能再厚着脸皮留着了,让它物归原主吧。
☆、30
30
耿蓉蕙走了之后,水风才终于想起来这姑娘在哪里见过,傻子抽屉里的那张画上面可不就是画了这个姑娘吗,旁边还写了些字。
唐无啸根本不知道水风在想什么,只顾着站在门口和管家说话,让他派个车把耿小姐送回去。
一夜夫妻百夜恩,虽说没过门,总有些情谊在。他就是不愿撕破了脸,才带上水风一起来了,耿蓉蕙是个聪慧的姑娘,一点就通。
再说耿家的生意他用得上,有时候稍稍用些手段是不会吃亏的。唐无啸略作思索,决定趁热打铁,喊人把耿老头那个老不死的叫过来。耿蓉慧他肯定不会再要,不过家里年龄合适的还是很多的。
水风一直挂念着那副画的事情,想回去看清楚,拽了拽唐无啸的袖子道:“我困了,我要回去。”
唐无啸见他有些打蔫,以为他是来的时候冻着了,就道:“那我送你回去,今天外面有事,我得晚点回去,吃饭不用等我了。”
水风道不用,我自己走回去就行了,不要你送。他一贯如此,唐无啸也没有在意,帮他把披风穿好,让小厮送他回去了。
一进屋,水风就把披风和外衣甩了,跑到书桌边上翻抽屉,唐无啸的东西都很有条理,不会乱放,他很轻易就找到了那张画出来,仔细一看,画上的果然就是今天来的那个姑娘。
水风虽然不认识字,但他也不是个傻子,要是没有什么关系,为什么那姑娘要巴巴来找唐无啸,而且还喊得那么亲密,看她的眼神,分明就是跟唐无啸有点什么关系。
他想找个人问问上面到底写了什么,可是小厮丫头里也一样没几个人认字,要是直接拿去问唐无啸,他肯定不会说实话,还是傻了的时候比较坦诚,好了以后净糊弄人。
也是活该唐无啸今天倒霉,本来水风找不到人问这件事也就过去了,偏偏唐情这个小崽子来找他议事,一推门发现只有水风一个人在,有些纳闷的问道:“我大哥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