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总裁同居的日子 上(24)
程青州长吁一口气。
以后不要再找死去撩拨奉朝英了!他在心里面骂自己。
不过另一方面他自己也知道,骂也白骂,等这一阵过去了,他又会情不自禁地去撩奉朝英。
面对奉朝英这样浑身散发男性气息又被西装包裹出禁欲感的英俊男人,程青州非常清楚地知道自己控制不住心里蠢蠢欲动的摧花辣手。
十分钟后,程青州跟着奉朝英出门了。
程青州很好奇大年初一还有什么地方开放供他们吃午餐。随着奉朝英的车子沿着比平时空旷两倍的道路开到P市城郊,窗外闪过一排排已经掉光了叶子的树,光秃秃的。城郊没有那些高楼大厦,视野开阔,阴寒的天空也如同画卷在眼前展开。
“我们这是去哪儿啊?”程青州好奇地问。
奉朝英说:“高升在这边投资了一个会所,年后开业,请我们先去体验一下。”
程青州:“高升?你的朋友吗?”
奉朝英解释:“嗯,从小一起长大的朋友。”
程青州:“那你们肯定很亲近咯?”
奉朝英:“嗯,怎么?”
吃醋了?奉朝英脑海中划过这个念头。
程青州的回答与奉朝英的想法南辕北辙:“那你觉得我们能瞒得过他吗?表哥——”
奉朝英沉默两秒,答:“放心,他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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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辆车停在这家地处偏僻、装潢古典的会所门口,会所门口站着两排穿着ta0's:e旗袍的女孩和两排穿着黑色制服的男人们,无论男女,模样都十分好看,仿佛模特公司选人现场。一个穿着紫色毛绒大衣的中年女子站在最前面,脸上扬着亲切甜蜜又恭敬的笑容,好像她即将接待的是天潢贵胄。
这时,一个司机模样的男人下了车,恭敬地打开后面的车门。
站在门口的年轻人都偷偷地将目光飘过去,想知道他们提前二十分钟就站在这里等候的到底是什么样的人。
一双没有任何花纹的黑色皮鞋首先踩在了地面上,修长的腿,高大的身材,系扣子漫不经心的姿态,以及最后那副破不耐烦的表情,和那张即使不耐烦也依然俊朗的脸。
高升回头看了一眼车内,另一个人也从车里下来。
比起浑身上下没有一个地方不精致、典型富家少爷模样的高升,后面出来的这个女人却有着宛如浓墨重彩一般的出场效果。
明黄色的时装彩裙,浅蓝色的缎带绑着烫染过的大波浪长发,紫色的眼影与暗紫色的口红堪堪把她的风格定格在浮夸与不浮夸的边缘,双手还戴着一双黑色的兔毛手套。
这两个怎么看都不像是会出现在同一个画面里的人站在一起,气场却呈现出一种莫名其妙的合拍。
第053章 . 小表弟
“少爷,您来了。”穿紫色绒衣的中年女子上前两步,热情地迎接,“奉先生和他的朋友已经到了。”
高升一听奉朝英已经到了,忙不迭地说:“那赶紧进去吧。”
他可不敢耽误里面那尊大佛的时间,免得被骂。
高美美以挑剔的眼光看了一眼中年女子身上的穿着,又扫了她身后那两排旗袍与黑色制服,暗自摇头,“果然是我哥直男审美才能挑出来的衣服。”
高升猛地一回头,说:“别以为我没听见,你又在diss我的审美!”
高美美趾高气昂地走到高升前面,“你的审美还需要我现在diss?早八百年前就被我踩脚底下践踏不知道多少回了。”
高升气极,可又没办法怼回去,只能一个人生闷气。
江博澜把高升的反应收入眼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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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生刚将门拉开,高升就迫不及待地冲进去,“奉朝英,听说你带了朋友过来?这可真是稀罕啊?快让我认识认识。”
他双手叉腰,以倍俗气的姿势看向坐在奉朝英身边的程青州。
“……怎么看上去像个高中生似的?”高升眨眨眼睛,困惑地说。
奉朝英:“他还在读高三,我的一个远方表弟。”
高升更加困惑,“表弟?我怎么不知道你还有这么一个表弟呢?”
程青州心里感慨:果然瞒不过高升。
这时,高升却跑过来,坐在程青州边上,问:“小表弟,你在哪读高中呢?”
程青州:???
信了?你上一秒不是还在怀疑吗?
程青州答:“三中。”
高升猛地一拍大腿,“三中?P市三中?学校不错啊,看来小表弟成绩可以啊。”
交了高昂的择校费才得以入校的程青州默默汗颜。
高美美冷笑一声,抱着两只手觑了高升一眼,“你以为都跟你似的,不学无术。”
程青州疑惑地看着高美美。高升他听奉朝英介绍了,这位是谁?
“高美美。”她似乎猜出了程青州在想什么,抬抬下巴,“你可以叫我美美姐。”
程青州顺势而为,喊:“美美姐。”
高升刚被自家亲妹揭了短,正生气呢,立即反击:“姐什么姐?喊姨,美美姨。”
程青州:“……”
他向奉朝英投过去求助的目光。
奉朝英开口:“今天大年初一你们俩就斗嘴,这兆头还真不错。”
于是高升和高美美互相翻了个白眼,暂且停战。
高升的注意力又回到程青州这个新鲜人物上来,“小表弟,你现在住在奉朝英家里吗?”
程青州点点头。
高升又问:“那你今年高考?”
程青州再次点点头。
奉朝英觑了他一眼,心想,怎么这个时候就这么乖了?
心里莫名不爽,于是开口打断:“高升,你这会所开在这偏僻地方,不要告诉我就我眼前看到的这些东西。”
高升的注意力这才回到今天的正题上来。
他投了这家会所,一是想要做点成绩出来,证明自己不是个不学无术的酒囊饭袋,另一方面也是因为他的狐朋狗友太多,每次去别的地方聚,还不如在自己地盘上喝酒放心。
第054章 . 旗袍
当然,最重要的还是前面那个原因。所以他专门把奉朝英请过来,让他看看有没有什么需要改进的地方。
像奉朝英这种做风投的,对这种高档场所养成的刁钻目光,在外面一个意见都值小十万。
高升打起精神来,说:“我找人调查了一下,这P市附近虽然有很多同质类似的会所,不过很少有主打度假休闲的,P市这么多白领精英,平时也没有足够的假期能飞到外面去度假,如果我把这个会所往这个方向打造,你觉得能吸引他们吗?”
奉朝英:“继续说。”
没有被否定,高升立即多了几分意气,他接着说:“再一个,这个地理位置不错,虽然偏僻,但是有天然形成的温泉,那些忙了一个星期的白领们到周末的时候和朋友同事来这里泡温泉解乏,应该是不错的选择吧。”
奉朝英有些惊讶地挑眉,“这里有温泉?”
“对啊。”高升点头,“就是因为这个害得我多出了两千万。”
这时,高美美接话道:“就你那门口一排旗袍,你再出四千万也没人愿意进来。”
高升暴躁地吼:“闭嘴吧,美美姨!”
高美美气得想打人。
“高升,你妹妹没说错,不是旗袍不可以,但是你整个会所的风格并不是古典风,却让她们穿旗袍,风格不搭。”奉朝英说,“有能力来这里消费的客人基本上都有合格的审美,如果你这些不加以修改的话,很多人会因为你们这里的服务品质太差而给差评的。”
高美美得意地抬起下巴,“土暴发户,听见没有?朝英哥哥就是比你有品位。”
程青州:“……”
朝英哥哥?
为什么这四个字听上去这么暧昧呢?
高美美转头看向程青州,“小孩,你说外面那些穿旗袍的女人看上去俗不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