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装掉马后我跟男神出柜了(101)
傅声把蓝昼从床上拉起来,说:“是吗?”
蓝昼意犹未尽地舔唇,点头。
“是。”而且每次都很凶。
傅声笑了笑没有解释。
两个人在停车场分别,蓝昼开车去了东湖的购物中心。
蓝昼把车停在停车场,在湖边的露天咖啡厅找到了隐隐。
“要喝什么?”隐隐打开手机小程序,蓝昼拉开椅子。
“不用了,我现在戒咖啡。”
隐隐从手机上抬头,“为什么
?我记得你以前经常喝啊。”
蓝昼之前散漫,对自己的病不在乎,嗜酒嗜咖啡,但自从和傅声在一起之后,傅声管的比较严,咖啡和酒基本全戒了,如果不是看在自己太忙的份上,蓝昼丝毫不怀疑傅声会强制他每天去健身房。
但这些没必要告诉隐隐,蓝昼放松地靠在椅子上,随意编了一个理由:“傅声不让喝,怕晚上睡不着。”
“嘶——看不出来傅声这么温柔贴心啊。”隐隐露出一个意味深长的表情,压低声音道:“该不会是怕你睡不着折腾他吧?”
如果不是蓝昼见惯了大风大浪,还在隐隐面前承认过自己是上面的,蓝昼这时候估计都要被自己的唾液给呛死了。
蓝昼搭在扶手椅上的手轻轻点着,轻描淡写道:“我床品没那么差。”他不折腾我,我就该谢天谢地了。
隐隐露出一个遗憾的表情,“我还想着偷听点你们的私房密事呢,我总觉得傅声不像是下面的,身高就不像。”
隐隐探近身体,一双大眼睛盯着蓝昼,像是要把蓝昼看穿一样。
“蓝昼,你真的……是上面哪个?”
蓝昼鬓角突突,并不想多讨论这个话题。
“这个话题以后说。傅声要生日了,我想给他买件生日礼物。”
“哦,行。”
隐隐拿着包站起来,两个人出了咖啡厅。
蓝昼来的购物中心是C市最繁华的复合型商业购物中心,以巨型十字路口为中心,分为ABCDE五个区域,其中E区临湖而开,云集着各大奢侈品店。
给傅声送东西,非常考验人,因为傅声这个人本身什么都不缺,这让蓝昼很头疼。
两个人一路从爱马仕逛到万宝龙,隐隐看得眼花缭乱,数着后面的零,数得头晕眼花。蓝昼也要挑乱了。
领带、袖扣。
眼镜、钢笔。
香水、皮带。
至于腕表,蓝昼根本没敢看,不是他这个穷学生和小主播买得起的。
蓝昼也没想到自己有这么落魄的一天,买东西竟然要看价格,果然啊,有些人离了家族和姓氏,什么都不是,什么都要靠自己。
“蓝昼,你还没决定买什么吗?”隐隐坐在万宝龙店里的休息区,脚后跟都被磨红了。SA贴心送来一张创口贴,隐隐贴在脚上。
蓝昼叹了口气,在隐隐旁边坐下,说:“选不出来,都挺想买的。”
“咳咳。”隐隐咽了口唾液,往蓝昼这边倾了倾身子,低声说:“都想买?你把咱俩卖了也买不起啊。”
“傅声家到底做什么的?你非要来这种店里买礼物,都不是我们这种阶级能进来的好吗?”
隐隐看自己脚上的CL,买了三年了,回回出来都穿这一双,因为也只有这一双,再多就负担不起了。
反看蓝昼,和上次见面也有很大不同,上次还开车玛莎拉蒂,现在虽然换成了奔驰大G,但衣品明显变了,潮牌变成优衣库,上次请她住宝格丽,这次直接降了一个星级。
不说隐隐也能看出来,蓝昼的生活也变紧了,不然怎么会在星音疯狂营业,从前他可是最不在乎钱的。
果然一出国,那就是进了销金窟。
读书真花钱啊。隐隐感叹。
蓝昼坐在沙发上扶额,最终站起身包了款万宝龙的钢笔。
“先生,这款钢笔支持刻字,请问您需要吗?”
蓝昼触手抚摸着笔杆,感受着细腻的纹路,然后放下钢笔。
“不用了,直接包起来吧。”
隐隐站在旁边有些奇怪,“为什么不用?”
蓝昼笑了笑没有回答。
付款的时候隐隐在旁边数着蓝昼按了几个数,到第五个数落在数字3上时,隐隐差点窒息。
“OK”蓝昼出示付款页面,工作人员颔首微笑,双手恭敬地把包装袋递给蓝昼,蓝昼道了声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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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了店,迎面吹来的湖风清爽袭人,带着夏夜朦胧的美,吹散了奢侈品店里芬芳奢靡的香水味,把蓝昼懵懵的头脑一下吹清醒了。
“蓝昼,你真爱他啊,这都能买两双高跟鞋了。”
蓝昼淡淡嗯了声。
两个人走到湖边,在长椅上坐下。远山笼在一片夜色里,湖面上游船通明。夏夜里湖风多情的吹着杨柳,身后是暖香醉人的奢侈品店,湖边行人散步低语,蓝昼看着无边的夜色和灯火,看着自己手里提的礼物,心不知怎么的低落下来。
“蓝昼,我给你买双鞋吧,就当送你出国的礼物。”隐隐忽然出声。
蓝昼愣了下,微微缓缓露出一个笑。
“谢谢隐姐,好意心领了。”
隐隐啧了声。
“你说你,你又不打算跟他在一起,你对他这么好做什么?”隐隐发问,“这只钢笔得你工作三个晚上吧?平时连自己喜欢的一双鞋都舍不得买,现在给他买一支这么贵的笔,蓝昼你是不是脑子不清醒?”
隐隐知道蓝昼要出国了,也知道蓝昼不准备和傅声跨国恋,站在蓝昼的角度理所当然替蓝昼感到不值得。毕竟没有确定的未来,何必现在倾尽所有付出。
在隐隐看来,这是非常不划算的买卖。谁赚钱谁清楚钱的重量,都是辛苦的打工人,就算直播赚钱来的再快,每天熬夜直播,手上鼠标不停,盯着电脑,其中的辛苦心酸也只有自己才知道。
谁都不容易,谁的钱都不好赚,花的时候才知道心疼,但如果愿意为一个人这样花....…
隐隐也知道那确实是走心了。
湖面上晓风残月,蓝昼静静看着,许久他轻轻笑了笑,对隐隐说:
“如果你知道这是第一次送他生日礼物,也可能是最后一次送他礼物,就不会觉得贵,也不会觉得不值得了。”
“———因为是最后一次了啊.....”
他说这话的时候声音很轻,像是夜风,一吹即散,没指望让人听见。
隐隐愣了片刻,缓缓懂了蓝昼话里的意思。
“那你.....为什么不刻字?留个纪念,证明是你送的。”
就好像蓝昼知道隐隐会这样问一样,他呼出一口气。
“没必要。他想记得会永远记得,不想记得,我就算刻多少字也没用。”
他这话说的洒脱,又包含着太多不信任和缺失的安全感,一时之间,隐隐也不知道该说些什么,只是叹了口气。
“唉。”
“我只想珍惜现在跟他在一起的日子,至于以后,谁知道他会不会忘。”
“你不相信他?”隐隐问。
“不,我只是不相信现实。”
爱人和承诺是理想的,但现实是残酷的。从今晚傅声去参加应酬的那一刻,蓝昼就看到了现实的诱惑。
五年,傅声要经历多少诱惑的寂寞才能记得大洋彼岸还有一个他。傅声把爱说得太早太美好,但谁也抵御不了现实的诱惑和残酷,如果傅声忘了,变心了,找到一个人代替他了,不来找他了,蓝昼也理解,也不会怪。
人之常情,没有什么是永恒的。就像天上的月亮,总有阴晴圆缺,做不到盈满永恒。而他不过是在给自己找一个退路,如果爱会失联,至少不要让他失落在夏日的谎言里。
他从蓝尚那里学到最大的一个教训就是:不要过度抱有希望,因为有多大的希望,最后落空的时候,就会给予你多大的绝望。
蓝昼比谁都清楚那种绝望,所以他本能抗拒着希望。
“唉,人生不就是这样嘛,有太多的不确定性,但有缘自会相见嘛。”隐隐安慰地拍了拍蓝昼的肩,“说不定五年后他真去找你呢,那你这三万块钱花的也不亏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