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戏皇帝觉醒后(67)
从前是没办法,如今两人在一块儿,没道理谢重锦还要忍。
何况……
陆雪朝并不耻于承认,他自己也是有需求的。
陆雪朝外表是难以采摘的高岭之花,内里是高不可攀的高岭本身,让人很难想象这样不食人间烟火的人物也会有沉湎于情欲的时候。但这么多个世界过下来,早被谢重锦按在神坛上,尝尽了花朵芬芳,看惯了高岭折腰。
他对旁人依然冷淡、神圣、懒倦,唯独对谢重锦是例外。
谢重锦看他片刻,把陆雪朝的手放了下去:“不可以。”
陆雪朝:“……?”
谢重锦认认真真道:“本就淋了雨,现在没病,再折腾真病了怎么办?今夜好好休息,我不碰你。”
他可以因为爱意而掌控自己的欲念。
陆雪朝:“……”
他看到谢重锦语气里的郑重与眼底的珍爱,却并不为此感到甜蜜。
陆雪朝觉得自己在谢重锦眼里,好像真是个易碎的瓷娃娃。走几步路会累得喘气,淋几滴雨会一病不起。
虽然曾经确实是这样,大概是小时候弱不禁风给人的印象太深,但多年精心调养下来,那么多价值连城的药灌下去,他现在的身子骨至多是不能飞檐走壁,也跟常人差不多康健,不至于动辄就生病。那些以为他不堪一击、弱不胜衣的错觉,某种程度上是杞人忧天、无病呻吟。
谢重锦过于忧心,大抵是保护欲作祟,无限放大了陆雪朝的脆弱易碎,事无巨细地照顾他。
陆雪朝知道谢重锦爱他,这爱意本是一个少年最纯粹热忱的真心,因前世种种原因,又掺杂了病态的保护欲。与起说是怕他生病,不如说谢重锦才是生病的那个。
失而复得后过于小心翼翼的珍重,过于克制而谨慎的爱,对谢重锦的精神其实是一种负担。一旦陆雪朝出任何意外,谢重锦都会瞬间崩溃。
谢重锦可以保护他,但不能这样如履薄冰、如临深渊的保护他。
陆雪朝不希望谢重锦对他的爱,会伤害到谢重锦自身。
他也爱谢重锦,他不喜欢这样,不会觉得享受。
陆雪朝说:“不会生病的,我没那么……娇弱。”
谢重锦依然坚决:“清疏,听话。”
陆雪朝:“如果我不想听呢?”
谢重锦还想拒绝,陆雪朝轻轻靠在他胸膛上,环住他的腰,似乎生了气:“我可不是为了你。”
“是我想要。”
“你这有头无尾的闹得我难受,还让我好好休息,是不是太过分了?”
陆雪朝语气无辜而控诉,仿佛在责怪今日明明是他先挑起的火,却不负责扑灭,害他现在这样难受。
谢重锦:“……”
他不想的。
可是清疏主动,还说他难受。
这让他怎么舍得拒绝。
第48章 江家
明媚日光透过窗, 谢重锦睁开眼,一眼就看到怀里青年安静的睡颜,凌乱的发丝贴在脸颊上, 清艳又妩媚。
谢重锦伸手, 将陆雪朝脸庞上的青丝拨弄下来。
手指擦过脸庞的痒意让陆雪朝拢了拢眉,随即也醒了过来。
他看了眼外头的天光,立即坐起身:“这都几时了。城东不是在发放赈灾粮食?我还想去看一看……”
说着就要下床穿衣。
青丝垂落, 掩住雪白后颈上绯红的吻痕。
谢重锦按住他:“有钦差盯着,粮食定会一分不少地发下去, 那些个贪官污吏这节骨眼敢动什么手脚?倒是你,醒来就想着这些,可还有力气走动?”
陆雪朝看他, 音色冷冽, 说的话却叫人面红耳赤:“怎么就没力气了?我是什么白骨精不成,被你撞一撞,骨头就散架了?”
谢重锦:“……”
昨夜谢重锦到底是被陆雪朝给勾上了床榻。
但还是顾及着陆雪朝身子,没在浴池里就为非作歹, 怕人着凉, 最后抱去榻上,也没敢把东西弄进里面。
陆雪朝不是白骨精,一身皮肉却是真能蛊惑人的妖精,勾得人能理智全无。谢重锦在这种情况下还能考虑到陆雪朝身体,可以说是相当克制了。
陆雪朝继续穿衣, 将扣子扣到最上面一颗。垂落的睫羽纤长, 侧脸完美无瑕, 夏日轻薄的衣裳勾勒出纤瘦的腰身, 瞧着更显羸弱。
谢重锦低声:“可不就是怕你散架么……”
谁看了不想保护呢。
他注视着陆雪朝更衣, 清冷禁欲的白衣,但他知道白衣下有多少他留下的痕迹。
想着这么个举世无双的大美人是自己的妻子,心里又有种毛头小子似的兴奋。
哪怕经历再多轮回岁月,成为携手一生后的老夫老妻,谢重锦看着陆雪朝,永远能激起年少初恋、情窦初开时的炽热爱意。无论怎样被时间消磨,都永不褪色。
他不再少年,但他永远像个少年一样爱他。
陆雪朝抬眼:“你起不起?不起我一个人去城东了。”
谢重锦连忙抓起衣服:“起起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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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东排起了长长的队伍,都是等着领救济粮的百姓,看上去一眼望不到头。
放眼望去,灾民个个衣衫褴褛,面黄肌瘦,麻木已久的眼神因钦差队伍的到来,透出一点光亮。
朝廷拨款三百万白银赈灾,同时开仓放粮,严查地方官员,建设水利工程。水灾过后疫病流行,百姓无钱医治,赈灾队伍中还随行几名太医,在城门口义诊。
种种举措实施下来,使得生活在水深火热中的百姓勉强有了希望。
比天灾更可怕的,是人心贪欲,君王无道,朝廷不作为。游戏设定很荒唐,某些方面又很现实,比如地方赈灾不力,民心下降,长此以往会有暴民起义,诛杀君王。国家动荡覆亡,除了敌国外患,内忧才是根本。
水能载舟,亦能覆舟。
视众生为蝼蚁,千里之堤,亦能溃于蚁穴。
所以民生是头等大事。
陆雪朝和谢重锦站在人后,忽然闻到一阵食物香气,是从破庙里传出来的。
有人在此野炊?
城东有间破庙,原先供奉的是龙王,水灾时被大水淹了,是真——大水淹了龙王庙。
此后破庙无人修葺,没了香火,逐渐就成了一帮乞丐的栖身之所。
这鸡肉香味儿和普通的炒鸡肉不太一样,陆雪朝起了兴趣,循着味道而去,就见破庙里,一群蓬头垢面的叫花子围在一起生火,火上架着一块泥巴,香味就是从泥巴里传出来的。
几个乞丐边吸溜口水,边笑骂道:“大黄,你又去偷鸡摸狗了!”
“什么偷鸡摸狗,咱这叫劫富济贫!除了江大善人,那些个奸商有哪个不黑心的?偷只鸡怎么了?偷来还造福大家呢!”
几个乞丐也是起哄,没有真责怪的。都要饿死了,谁还讲究道德高尚,不偷不抢?
只见他们把泥巴拿下来剥开,里头露出一只熟透的烤鸡,撕开皮肉,外焦里嫩。乞丐们垂涎三尺,迅速把整只鸡瓜分了,狼吞虎咽起来。
吃着吃着,一名乞丐不经意抬眼望向门口,忽然呆呆道:“有,有人。”
其他乞丐闻言直直抬头,不约而同地咽了口唾沫。
只见一名白衣公子踏入庙里,长身鹤立,风流跌宕,帷帽垂落的纱帘掩住容色,无需一睹真容,便能感觉出是个倾国倾城的美人。
乞丐们下意识看了看庙里的龙王像,心想莫不是龙王显灵了?
这白衣公子,瞧着不似凡人……
陆雪朝有礼地开口:“在下是被庙中香气引来。”
连嗓音都好听得宛如仙音,也并不因面对的是一群乞丐,就透露出高人一等的倨傲。
一名乞丐立刻掰了一块鸡腿肉,殷勤地抬起手递上前:“给……给。”
食物对他们是很珍贵的东西,随意分给旁人是要被其他人打的,可当下没人提出异议。
陆雪朝美的不是皮,是骨。他的美色惑人,哪怕不露脸,一身风骨,也足以叫人心甘情愿地奉上一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