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斋]白虎(21)
白震山一边把信递给儿子们看,一边感慨道:“咱们在西北逍遥快活,你们大伯却住在我们皇城的大宅子里,不仅天天被皇帝监视,叫过去训话,还得处理那么多公文,整天跟一群讲话酸唧唧,个性又迂腐的臭老头打交道,过得实在不是人过的日子,太可怜了啊。都是在替咱们受罪啊,以后你们兄弟三个有机会见到义兄,一定要好好孝敬他知道吗?他小时候最喜欢和小老虎玩爬树的游戏了。”
兄弟三人:“…………”
我们爹该不会是个傻子吧?
要么就是他们看了封假信,明明白震德字里行间都在炫耀自己住着他们白家的王府,时常进宫面圣,深受武宣帝器重,而且在朝中也颇有势力,位高权重,好几个当世大儒都与他交好,因此在文人墨客中名望甚高。
这样的一封信,说对方卑鄙无耻下流都不为过,真不知道他们老眼昏花的爹是怎么看出可怜和哭诉来的?
又或许是汝之蜜糖,彼之砒霜吧。
兄弟三人同时在心里决定,有机会一定听从老爹的嘱托,跟这位“可怜”的大伯好好重温儿时的美好回忆,一起玩小老虎爬树的游戏。XD~
不过,还有一点值得奇怪的地方,他们家搬到西北十几年,这位大伯就像断绝关系一般,从未寄来过信,无论是假装兄弟情深的、炫耀的、还是撕破脸的,一封都没有。
而现在隔了这么多年,却寄过来一封表面看起来像家书,实则令人看了浑身不爽的信,以白震德如今的年纪,混迹朝堂多年的城府,想必是一种试探。
在平静的海面下,暗波汹涌,或许是皇城里面正悄然发生了些什么不得了的事情吧?
第24章
不论白震德那封信的真实用意究竟是炫耀,是试探, 还是求助, 现在白家父子四个都没放在心上。
就连觉得义兄超可怜的白震山也只是内疚了一刻钟, 就叼着小奇, 走出去玩鸟晒太阳, 可以说是相当没心没肺了。
将军府的午后,阳光是温暖的, 池塘边的大树郁郁苍苍, 茂盛的树冠遮天盖日,光线透过树叶的缝隙倾洒下来,印出无数斑驳的树影。
大胖、二胖和小宝三兄弟正并排趴在树荫下, 自娱自乐地抬着毛爪爪捕捉着点点光斑, 一阵清风徐来, 树叶沙沙地响动, 光斑也随之发生了变化, 这三只顿时玩得更起劲了,翘着尾巴到处瞎扑腾。
玩了一会, 累了,就再趴下,懒洋洋地睡会午觉, 翻着毛肚皮躺得横七竖八。
晚来一刻钟的白震山踹了脚横着睡得直流哈喇子的大胖, 将他推过去九十度角, 给自己挪了个位置, 然后也就地趴下, 懒洋洋地打了个哈欠。
趁着这个哈欠,阿奇忙不迭地从虎口逃生,扑腾着雪白的翅膀歪歪斜斜飞了出去,直到飞出去老远才敢放声大叫。
“嘎嘎!!吓死鸟了,一家子丧心病狂的坏猫咪!!”
玩够了鸟的白震山也浑不在意,将下巴搭在自己交叠的毛爪子上,闭上眼睛,很快陷入了香甜的梦境,一排四只老虎齐整地睡起了午觉。
突然,睡得迷迷糊糊的白景阳突然感到脖子上的玄武玉佩开始微微发烫,这是玄卿来约他见面的信号。
白景阳睁开双眼,见他老爹和哥哥们正睡得死沉,也不打扰他们,变回人形,换上一套镶了银色暗纹的新衣袍,就跑出府见玄卿去了。
玄卿身穿一袭墨色华袍,依旧是从头到脚一身黑,却没有黑山那样沉郁阴煞之感,贴身的裁剪勾勒出他修长挺拔的身姿,袖口、领口,各个边角绣着精致的暗花,精巧却不失大气,长长的墨发用一根青碧色的玉簪固定成髻,如白玉雕成的容颜俊美无双,令天上的骄阳都为之失色,举手投足之间散发着上位者的尊贵和冷冽,不自觉给人一种压迫感。
唯独面对白景阳的时候,他会刻意收敛气势,露出温和柔软的表情,而玄卿身上那抹除黑以外的亮色,正是白景阳当年送他的那根系统出品的青碧玉簪,每次和玄卿见面,他都会戴着这根。
两人一黑一白,站在一起,看着特别的和谐。
玄卿定定地看着面前的白衣少年,眉眼温柔缱绻:“小景,好久不见。”
玄卿醒来后,在人界混迹了这几年,已经搞清楚现在这个时代,太阳虽然还是那个太阳,但天下早已经和当年的不同了。四周灵气匮乏,到处都是脆弱的普通人族,看起来弱鸡的很,似乎一捏就碎,但在智慧方面却提高了不少,创造的房子食物衣服,甚至是社会结构,看起来都挺新奇。
而在当年称霸的巫族、妖族等都退出了历史的舞台,残存的族人毫无野心,只愿躲避在偏僻的一隅,低调度日。
他终于意识到那个金仙遍地走,争天夺时,以求大道三千的洪荒时代已经过去,人们见面再也不以“道友”相称,因此玄卿也改了口,选择了一个更为亲昵的叫法。
白景阳也笑得眉眼弯弯:“好久不见呐,玄卿。”
两人相视一笑,经过这几年的相处,白景阳已经不单单将玄卿视为一个普通的任务对象,对方的温柔体贴,处处维护照顾,让他在心里忍不住当成自己的第三个哥哥。
虽然不知道玄卿听到他这个想法后,会不会高兴,反正白景阳每次见到对方都会打心眼里觉得高兴,哪怕不干什么,在一起晒太阳睡懒觉也不会感到无聊。
白景阳挠了挠头:“其实也没有很久,就几个月没见。”
玄卿:“虽说是几个月,但这没有小景相伴的几个月,过的格外漫长。”
听了这话,白景阳只觉得自己的脸颊开始莫名发烫,有些不敢直视玄卿那双深邃如谭的眼睛,他略显不自在地转了转眼珠,刻意将视线从对方脸上挪开,定定地注视着路边一块光秃秃的石头,一副想把它盯出朵花儿来的模样。
“那我不是回来了么,你今天找我有什么事儿啊?”白景阳依旧有些不敢看对方。
玄卿忍不住轻笑出声:“没事就不能找你了吗?几个月不见咱们也该聚聚,我带你去海岛上玩儿啊。”
“好啊,我们快走吧。”
一听可以去玄卿的岛上玩,白景阳立刻来了兴致,在那里除了可以随便变回原形,迎着海风撒丫子乱跑以外,还有很多鲜美可口的海鲜可以吃,海鲜在塔虎城是非常少见,很难吃到一次的。
于是,玄卿带着白景阳现在城里逛了一圈,买了些对方喜欢吃的点心和水果,然后放出飞行法器,一个模样精巧别致的小飞舟,船头还特意固定了一个老虎头的雕像做标志。
在白景阳第一次去海岛做客的时候,玄卿曾提议可以自己抱着他飞过去,但被对方认为有失男子气概而极力拒绝了,于是,为了节省时间,在白景阳修炼到能腾云驾雾之前就骗进玄武窝里,玄卿闲暇时炼制出来了这个小法器。
虽然这对玄卿而言有些鸡肋,因为他自己本就能腾云驾雾,但用来接白景阳往返海岛还是很方便舒适的,速度稍慢一些而已。
等到了玄卿的海岛上,看着一望无际的碧蓝色大海,辽阔、澎湃,极目远眺,只见水天一色,分不清是水还是天,正所谓“雾锁山头山锁雾,天连水尾水连天”,不外如是。
白景阳按捺不住胸口那股悸动和雀跃,撩起袖子,脱掉靴子,光着脚就在沙滩上撒欢、奔跑起来,天地间满是他欢乐的笑声回荡。
一直在外人面前表现的清清冷冷的玄卿见到这一幕,也情不自禁地勾起了一个温煦的笑容。
在辽阔的海边奔跑了一劝,白景阳又重新跑回玄卿身边。
他一下子跳起来,蹦到玄卿的背上,用脚勾住对方的腰,双臂再圈住脖子,最后白嫩的下巴搁在人肩膀上,双人“合体”完成。
玄卿被他冲过来的力道沉了沉,稳稳接住,向后伸手托住小老虎肉嘟嘟的屁股,向上掂了掂,心满意足地背着他在沙滩上一圈又一圈地走起来,真希望可以永远这么走下去,再也不松手。
“有点想去海里面玩儿,但又不想弄湿我的毛毛。”白景阳趴在玄卿背上苦恼道。
玄卿顿了顿脚步,眼底划过几分晦暗和阴霾,他不甘地紧了紧拳头。
“抱歉啊,小景,如果我的龟壳没丢的话,就能化作原形,驮你去大海深处玩儿了。”
“没有关系啊,找壳的事情包在我身上,早晚会帮你找回来的,到时候我们再相约一起出海看日出好了。”白景阳想都没想就说道。
他的语气中充满了自信和坚定,仿佛找到龟壳已经是既定的事情,只是时间早晚罢了,根本不存在永远丢失的可能,这份信心顿时感染到了玄卿。
玄卿自嘲般笑了笑,是啊,他何曾这么不自信过?
是他的东西就永远是他的,没有人能从玄卿大帝手里偷走宝贝,还一直逍遥在外的,就算真的找不回来,那又如何?即使现在只能使出三成功力,他就已经能在人界、妖界横着走了,所以又有什么可怕的?
至于和小景出海看日出的约定,他玄卿能锻造出飞行法器,难道就整不出一个深海航行的法器吗?要知道,当年自己可是洪荒第一的锻造大师,多少大能奉上天材地宝,身后追着捧着只求他肯出手炼制一个称心的武器。
“好,那我们说好了,下次一起出海看日出,我一定帮你想到个不弄湿毛毛的法子。”
“恩恩,那就多谢玄卿啦。”
两人胡闹了一阵子后,白景阳的小肚子发出“咕咕”的声音,玄卿笑了笑,说:“我去捉鱼给你吃。”
说完,他跳下海,潜入大海的深处。
这片海域已经被玄卿摸索地十分熟悉了,不多时他便带着好几条怪鱼浮出水面。
白景阳一看见那怪鱼就眼前一亮,惊喜道:“啊!是匪鱼!!”
匪鱼是一种生活在极深海域的鱼类,身体很圆而薄,宽度跟带鱼差不多,却只长了一只眼睛,它们往往会喜欢两条鱼贴在一起,互看前后,以保证安全,而叫声则像嘶鸣的昆虫,是难得长了发音器官的鱼类。
它因为喜欢深而寒冷的环境,得到了一个文雅好听的别名,叫做慕寒。
这种怪鱼,就算有渔民侥幸遇见了它,也极难捕捉。
因为鱼如其名,匪鱼的个性就跟霸道的土匪一样,喜欢成群结队地打家劫舍,所到之处,犹如蝗虫过境,一切能吃的都被啃食了个干净,当它们饥饿的时候,别说鲨鱼,饿狠了,就连自己也吃给你看。
所以,偶尔有渔民会捡到漂浮在海面上只剩下半截身体的匪鱼尸体,这是因为它的下半身被自己吃掉了,啃着啃着自然就死啦。
拜这些半截鱼尸所赐,人们知道了匪鱼的肉质有多么的梦幻,无论碳烤、煎炸都十分美味,就算厨艺再差的人,拿起来生吃都会觉得鲜美地能让人吞掉舌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