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王(54)
阿瑾的房子会是什么样呢?会是在之前八德镇上那样精致的东方庭院吗?
不过这个地方应该不可能。
那……会是刚刚见到的那种破旧的小房子?继欢不介意住的破旧一点,可是那里看上去治安不太好……
还是会是在和刚刚路过的热闹街区上的公寓呢?
战战兢兢的,继欢发现自己搭乘的车子驶入了一条有着昏黄路灯的小巷,周围的房子虽然造型十分奇特,不过并不豪华也不寒酸,和之前沿途看到的房子比起来,竟是格外正常了。
继欢看到了墙上挂着的金属牌,半旧的金属牌上用花体字写着“ымь”三个字。
叶法尔街——如果继欢再多认识一些字,他就会知道这三个字母代表了什么。
此刻出现在继欢视野范围内的小街并不宽,也不新,周围的建筑半新不旧,看起来没什么特别的,然而,这条看起来非常平和无害的街道却是这个世界最出名的的十条街道之一。
世界十大著名街区·第三位:叶法尔街。
排在它前面的尤乐比大街和小森街一条拥有全界最美丽的山海奇观,可以在一条街上尽饱五个季节的变化;一条则是相传魔王死亡之所,那片沾满了最强大魔物血液的街道,直到现在仍然是渴求力量的魔物们必去的朝圣地。
而叶法尔街则什么也没有。
没有美景,没有古迹,叶法尔街有的只有这个世界上最大的“恶意”。
这条处于全界最荒芜地带的小街在几百年间诞生了世界上最穷凶极恶的罪犯,没有资源,他们本身就是唯一的“商品”,他们向全界出卖自己的“劳力”。
有人说,如果有朝一日叶法尔街会被炸毁,那么,投掷这枚武器的人可以获得全界罪犯悬赏金额总额的三分之一。
这是这个世界上最黑暗的街区。
而如今的继欢,就站在了这条大街上。结清尾款,金发司机在留了一张纸片后飞速开走了,寂静的街道上如今只有继欢一行人了。
“这就是我们以后要住的地方?”走下车子,看着眼前雕刻着精美花纹的黑色大门,继欢愣住了。
“嗯,以后,这里就是你的家了。”笑着从后面走过来,阿瑾从怀里掏出一串钥匙放到了继欢的掌心里:“开门看看。”
看了一眼阿瑾,继欢拿起手中的钥匙,对准钥匙孔,他打开了大门。
伴随着“吱扭”一声响,大门打开了。
门内是个杂草丛生的小院子,除了草以外什么也没有,可是就是这样才好!继欢已经瞅准未来可以搭建温室大棚的地方了!他甚至还帮大白找到了一处很适合搭窝的地方!
院子里还有一栋二层小楼。
外墙完全为藤蔓覆盖,可是用钥匙开门进去之后,继欢却看到了一个很正常的房子。
墙壁、地板全是木质的,走起来很舒服的样子……
继欢重重的将行李放在了房子内的地板上。
“我……可以开始扫除吗?”转过身,继欢谨慎的征求阿瑾的意见。
阿瑾轻轻颔首。
看他同意,继欢这才动了起来。从包袱内拿出一件最破旧的T恤衫,又从院子里的井里打了一桶浑浊的水,继欢开始大扫除了。
他的动作很快,不一会儿就将一楼大致收拾出来了,将更干净的一间卧室让给阿瑾,继欢一家三口暂时住在隔壁小一点的卧室内,又用带来的食物煮了一锅饭,用过简单的晚餐之后,继欢和阿爷一齐躺在了有点霉味的大床上,黑蛋趴在他们两人中间,被霉味熏到打了个小喷嚏。
继欢小声的和阿爷说着自己看到的一切:他说了空中被司机不断击飞的车子,说了来时见过的各个街区,说了如今两层的房子……最后,他对阿爷说了如今悬在他们窗外的紫色月亮。
阿爷迷迷糊糊睡着了。他的伤还没全好,跟着继欢一路奔波对他来说已经严重超过了体力可以负担的范畴。被继欢拖到床上没多久,阿爷便昏睡了过去。
轻轻拍着黑蛋的后背,继欢盯着窗外的紫色月亮,想着以后的生活,他的目光越发坚定起来。
作者有话要说: 叶法尔,大概就是类似没有来生里的黑星那样的地方吧~
呃……到达这段过程描述的比较详细,为了让大家更好的看清周围的景色么~
阿瑾的房产四房一厅,两卫,还有水井哟!
在一起就很幸福的继欢一家人 >
爱看书的黑蛋
第60章 矮个子魔物
阿瑾从房间里出来的时候,继欢正跪在大厅的地板上擦地板,他已经不知道擦了多长时间了,汗流浃背,大概是为了做活方便,他穿了一件旧旧的白色T恤,汗水浸透了整件T恤,透出一点点肌肤的颜色以及少年形状优美的背脊。
那头名叫黑蛋的小魔物正爬在继欢身边,继欢擦到哪里,他就跟着爬到哪里,偶尔撞到继欢腿上他还会咻咻的笑。
然而,他的愉快时光仅止于此。
敏感的注意到了阿瑾的视线,黑蛋立刻抬头向走廊的方向望去,看到阿瑾的瞬间,他僵住了。
继欢也注意到阿瑾的到来了:“早上好。”
不止自己问好,他还举了举黑蛋的小爪子:“黑蛋也要和阿瑾打招呼。”
露出个要哭不哭的小表情,黑蛋僵硬的被继欢拉着小爪子挥了两下,被继欢放开的瞬间,他立刻飞快的爬到继欢的身后去了。
“早上好。”微微点点头,阿瑾也对继欢说了一声早安。然后——
“早上好。”第二句早上好却是对继欢身后露出一个小脑袋的黑蛋说的。
刚刚探出头的小黑脑瓜立刻又缩回去了,然后待了一会儿,趁人不注意,又悄悄冒出头来。
反复几次,发现阿瑾并没有看他之后,他终于敢一直把脑袋露在外面了。
阿瑾从走廊那边走了过来,不经意的打量了一下四周,他不意外的发现客厅已经被打扫的干干净净,擦地板是最后一道工序,在这之前,继欢已经把比较高的架子、桌子等擦得干干净净了。
信手从陈列架上拿起一个花瓶,那是个崭新的花瓶,白色的,表面光滑,形状优美,一看就是他会喜欢的类型,不过……
他不记得这套房子里有这样一个花瓶。
“这是你带过来的吗?”拿着花瓶,阿瑾看向继欢。
继欢摇了摇头:
“不是啊,它原本就摆在那里。”
“?”原本就摆在这里,等等……这个花瓶看起来有点眼熟……
就在阿瑾开始回忆自己到底在哪里见过这个花瓶的时候,继欢继续说了:
“这个花瓶原本看起来很旧,没想到擦一擦还很新,它身上本来有点裂缝,我用带来的胶水补上了……”
看着花瓶底部被完美补上的裂痕,阿瑾的表情忽然变得很微妙起来。
他终于想起来这个花瓶为什么看起来眼熟了:这明明是他拍下来的古董花瓶嘛!
红釉瓶,产于距今大约两千年前的辉夜罗王时代,虽然工序十分简单,工艺也完全不能与现在相比,可是那个瓶子的表面是现在无法复制的红釉面,加上它的形状确实符合他的审美,他当即用高价拍下了那个红釉瓶。
也就是现在他手中这个了。
代表时代特色的红釉被擦拭的干干净净,象征岁月沉淀的泥土也被全被抹掉,曾经充满历史古旧感红釉瓶如今摇身一变成为了一个崭新的白花瓶。
阿瑾:=-=
“那个……有什么不对吗?”发现阿瑾太久没有说话,继欢小心翼翼的问道。
阿瑾摇了摇头,温和的笑了:“这个瓶子一定很难擦,辛苦你了。”
继欢于是松了一口气。
这个花瓶最终被继欢插上了黑蛋从院子里揪的野花,黄色的野花摇曳着绽放在白色的干净花瓶里,看起来意外的美好,阿瑾对继欢的“插花作品”很满意,他将这个花瓶摆在了餐桌上。
价值连城的古董花瓶终于从陈列架上走下来,重新拾起了两千年前的本职工作。
有了这么一出事,稍后看到院子里被拔得干干净净的“杂草”时,阿瑾已经能够一直保持微笑而面不改色了。
如果没有记错的话,院子里的“杂草”也是他花大价钱购买的,这种植物有极低几率可以结出被称为“千年不烂心”的美丽花朵,当那花朵徐徐盛开的时候,便是被誉为世界十大梦幻时刻之一的瞬间了。
不过继欢并没有将院子里的杂草全部拔掉,保留了墙角以及向阳处的一丛,昨天晚上大白的口粮就是这种草了,大白看起来挺爱吃的,吃了好多第二天也没死(=-=),这证明这种草是可以作为大白食物的,想到这一茬,继欢这才保留了部分杂草。
继欢是个利落人,就算院子里有杂草,他也不会让人看出来那是杂草:继欢还给留下的杂草修剪了形状,短短一个早上不但擦了一层屋子、拔了一院子的草、还能给剩余的草修剪造型,阿瑾对继欢的能干程度又有了新的认知。
想了想自己放在二楼的其他收藏品,阿瑾提了个建议:
“还缺什么吗?出去买吧,这栋房子里的东西很多都太陈旧了,索性全部换成新的。”
“虽然旧了点,不过都能用的……”继欢迟疑了一下,他是很节俭的人。
不给他犹豫的机会,阿瑾立刻道:“反正也要买食物,你带来的食物不多了吧?”
这一句话一出口,继欢的后路立刻被堵死了。
阿爷和黑蛋留守在家,跟在阿瑾身后,继欢再次出了门。
出门前阿瑾告诉继欢要把斗篷穿上,之前还不太明白为什么,就在他们出门之后大约半小时,温度忽然升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