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本无限流文里的龙套君(190)
白缙对他说:“过来,影。”
影走到白缙的跟前。垂下的目光刚好能够看见白缙这冷艳漂亮的脸。这唇瓣上那抹不正常的红,正在缓慢地褪去。
他又在呆呆地注视着这唇瓣。
“低下头来。”
这句话说出来,在他的内心当中,隐隐升起了一种期盼。于是在这个瞬息,他就明白自己想要渴求的是什么。
之前那即将冲破心灵之地的渴望与茫然,此时终于得到了明晰。
由于他的身体过分高大,这个低下头来,其实也要让他的脊背弯曲,这样才能够接触他。白缙一枚轻得几乎不存在的吻落在了影的唇角。
柔软、温暖、轻柔,近乎从那一个地方传递到心灵深处。
影的手指动了动,压制想要拥抱的冲动,他抬起眼睛来看着白缙。
白缙此时垂着眼皮,眉眼之中没有刚才那种情动的神色,显得格外漠然,他的手指也在影被亲的嘴角点了点,好像这个吻本来就是宠爱和施舍。不过这个吻对于影来说,确实就是这样的。
他的呼吸变得轻了许多,凝望白缙面容的眼睛深处,眷恋与柔情一同浮泛出来。他也情不自禁地去做一件事……他也想要回吻他。他只会这样,学着刚才白缙吻他时那样,在他的唇角落了一吻。
看见他这个像是幼崽在模仿的举动,白缙有些惊讶:“你不会接吻吗?”
不过仔细想想也知道,身为死魂塔一部分的他,应该更偏向于非人的虚无感,他没有和其他人有过什么交流,即便明白什么是接吻,也不知道到底要怎么去实施。
原先的白缙确实也是这样的理论家,甚至他也不太喜欢这种交换口水的做法,但事实上,这种感觉还是挺奇妙的——毕竟他们中的每一个,都没有让白缙厌恶。而且这样的接触亲密却又温和。
那种小心翼翼的喜欢,也让白缙愿意施舍回赠一点情感。
和宋星冶、江聿接吻时大部分都是不同的感受。要说唯一能够相同的一点,应该是说他们在用各种方式让白缙感觉到舒适,白缙也确实感觉到了舒适,于是他忽然觉得接吻也没有那么让人讨厌,而且也很舒服很爽。
不过看影这副呆呆的样子,只会模仿他的举动来回赠,那就证明他确实是对此一窍不通了。
但是还挺可爱的。他又在影的唇角处用手指点了点。
刚才影以同样的力道和方式回赠他亲吻时,他内心当中也激荡起了愉悦而又轻松的情感。
于是他确定了一件事。
他喜欢影。
喜欢这种情感很难让人辨别清楚。但此时他的内心确实是极为柔软鼓胀的,那种情绪将心脏塞满,简直要充溢出来。让心脏的跳动都快了几分。
他似乎有过这种情感,但是随着时间流逝,这种情感已经想不起来了。只有此时再一次感受时,才会彻底辨认清楚——这是喜欢——喜欢。
喜欢他。
喜欢——他。
白缙好像又做梦了。当他将那几个家伙都安排好,各自去干自己的事情时,他闭上眼睛休憩,好像就又再一次进入梦境当中。
他感受到一只温暖的手轻轻摸了摸他的头发,他的眼泪簌簌下落,在脸颊上留下湿润的泪痕。
他看见幼时的自己蹲身在一棵桃树下,身前是一只小狗的尸体。小白缙只哭过两次,一次是他母亲离世,一次是这只收养的流浪小狗死去时。
这是一个晚春时分,桃花缓缓下落,那只黑色的小狗喜欢追逐飘落的桃花,所以它被撞死之后,小白缙将它带来了这里。他蹲在这具尸体面前,一直在哭。直到有一只手轻轻抚摸了他的脑袋,他抬起头来——
白缙穿过一片纷扬的桃花雨,努力奔跑着要去看清他的脸。
上次再一次梦见他,白缙就没有穿透雨幕看清他的脸,这次——他气喘吁吁地停下来。看见弱小瘦弱的小白缙扑入他的怀里,眼泪沾湿了这个男人的衣襟。
小白缙断断续续地哭诉着:“他们说我的狗脏兮兮的,就是流浪狗,不允许我养。我一直在偷偷养,今天那些人将它撞死了,取笑我……”
那只大手抚摸着小白缙的脑袋。白缙似乎也能够感受那轻柔温暖的力道,再一次出现在自己的脑袋上。
他想要努力看清他的脸——看清楚他的脸——
“我没有小狗了。”小白缙哭着说。
那个男人轻声说:“没关系。”
白缙彻底走近他。
模糊的记忆清晰起来,与这个男人所说的话语重合,他说:“我做你的小狗。”
白缙要呼唤他,可是他发现自己根本不记得他的名字。一点都不记得。
“你以后就是我的小白主人。”
——小白主人。
好像是元修会喊的称呼。元修吗?
白缙努力张开嘴巴,要呼唤出这个名字。
对方骤然抬起头来,他看清楚了这张脸。终于看清楚了这张脸。但却不是元修的脸,是江聿。心里惊骇的同时,他紧紧盯着他,看见这张脸又变成了元修。
白缙眨了眨眼睛,努力确认自己没有看错,这张脸又变成了谢景初……一直一直都在变换,一直都在出现不同的脸。最后所有人的脸都出现在他的面容上,变成了模糊不清的一团。
这个男人的声音也逐渐模糊不清了。
“我有一本很有意思的书,和小狗有关的。你想看一看吗……”他轻笑了一声,“不过,那都是我自己瞎写的……”
第156章
“你想要我成为什么样的小狗?”
他的声音在小白缙的耳边轻轻的。他抱着幼小的白缙,让他能够坐在他的腿上,他们的手中正在翻阅一本狗狗品种图鉴。他一点点详细地给小白缙介绍不同品种的狗狗的性格和能力。
“如果是边牧的话,它本来就是牧羊犬,很聪明的一种狗狗……还有德牧,一直以来都是当警犬的好手……对了,你喜欢这种大型犬吗?小型犬的话可以看看博美,像棉花糖一样可爱。”
小白缙终于被逗笑了,他说道:“说得你好像真的能变成狗狗一样。”
“你想要什么狗狗,我都可以成为那样的狗狗……”
小白缙没有当真,只当成是一种玩笑。
这是白缙忽然能够想起来的,关于那个已经不记得面容的男人的过往。
他在白缙十五岁之前出现。白缙十五岁之后,再也没有看见过他。现实世界里的白缙已经二十五岁,整整十年过去,对于他的记忆已经完全模糊,不记得他的脸、不记得他的名字。
但是在明晰喜欢是什么样的情绪时,他后知后觉地意识到,这种情绪似乎在他少年时期出现过。期盼着能够与他见面、期盼着能够与他说话、期盼着能够拥抱……时间流逝,他甚至将这种喜欢的情绪也都忘记了。
在梦境里忽然看见他的脸上变化了那么多面容,他也只认为是因为自己实在不记得他的脸,便将目前他所见到的、记得的脸自动安装在那团模糊之上了。
醒来的白缙久久躺在这里,并没有着急起来,于是就想起来以前的事情,也彻底想起来那个人。明白自己还是喜欢过一个人的——只是那个人已经消失了很久了,至于现在,还是享受此时的喜欢和闲适就好了。已经寻觅不到的,就没有必要再去追忆。
目光往下面一瞟,忽然看见床沿有一双毛茸茸的灰耳朵一抖一抖的。不知道到底在干什么。于是白缙忍不住喊道:“元修。你在干什么。”
元修从下面抬起头来,只露出一双淡蓝色的眼睛。一双手扒拉在床沿,他说:“小白主人,你真的要将江聿收下呀?”
他又开始在用一种卖萌的语气说话,一旦他用这种语气说话,不是欠揍就是找打。再一次听到小白主人这个称呼,白缙还是稍微有些失神的,但到底没有太在意这件事,他也只当作是一种巧合。
听到这种语气,白缙的眼睛微微一眯,他冷声问了一句:“有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