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一座美食城[基建](32)
“妈妈,这是什么味道?”问话的人,是一个奴隶小女孩。
女人也没尝过糖,但她在闻到这个味道的一瞬间,脑中闪过的场景就是她在很小很小的时候,奶奶和她形容过的味道。
她的奶奶曾是一个子爵大人的奴隶,每当饭店,厨房里就会飘来这个味道。老人家反反复复地和她形容着这个味道,馋得她晚上做梦都在流口水。
但真闻见了这香味,她才知道,甜味这种东西究竟是有多么的美味。
她用力地告诉孩子:“是甜味,宝贝,它是甜的,等一下你就能吃到了!”说到这里,泪腺一下就不受控制,眼泪猛地涌了出来。
平民们在这几天的“恩赐”活动里,每天都能领到两个蜂蜜小面包,他们尝过了甜,知道了香,但奴隶不一样。
斐洛司没有立刻挑战这个世界的奴隶制度,他只是让奴隶们吃饱饭,蜂蜜小面包是仅限于平民的“恩赐”。
糖是一种奢侈的高档商品,不要说奴隶了,大部分的平民究其一生也没尝过甜味。
骤然将奴隶抬高到平民一样的生活水平,那会引来所有贵族的围攻。
斐洛司虽然不怕,但那会很烦。
“咕咚咕咚咕咚……”
南瓜的清香被糖激发出了好几倍的香甜,小麦的香味给这样醇厚的增添了丰富的层次感,光是闻着味道,舌尖似乎就能尝到甜味。
锅面升腾起的水雾带着香气让所有人都忍不住地咽口水。
南瓜煮得很烂,它本就是自带甜味的食物,甜而不腻的独特甜味在长时间的熬煮中融入了汤里,整锅汤都变得黏黏糊糊的,粉糯的口感让人感觉是在和汤,但又比单纯的汤更醇厚。
南瓜汤比起小麦粉更适合加糯米粉,撮成小圆子的汤圆Q弹软糯,很适合这种花时间将南瓜炖得格外烂的甜汤。
但小麦粉做的小圆子味道显然也不错,比汤圆更入味,炖煮后变得蓬松柔软,像在吃一朵云,带着美梦的一片云彩。
“好甜啊……”
“好好吃啊……”
“妈妈,我是在梦里吗?”
“傻孩子,梦里怎么可能有这么好吃的东西!”
奴隶们吃得万分珍惜,眼里流露出浓重的幸福,但表现出来的动作还是狼吞虎咽。
平民们原本想着他们可是吃过蜂蜜小面包的人!要表现得矜持一下,不要像什么世面都没见过一样丢了领主大人的脸,然而南瓜甜汤只是轻轻地靠贴近唇瓣,什么矜持克制都不存在了。
死后重生再来一碗热乎乎甜滋滋香喷喷的甜汤——没有什么是比这个更幸福的事情了!
“好、好香啊……”正因为太过拥挤摩擦不断,在石头里菜鸡互啄的山贼们被香气吸引,下意识地停下了下黑手的动作,仅仅地扒在石头上,盯着香气核心吧嗒吧嗒地滴口水。
山贼们都是超凡者,灵魂强度比普通生活强一些,气味什么的,还是能闻到一些的。如果想要吃东西,费力一些也是能吃到的。
但斐洛司没有允许他们可以从石头里出来,这块平平无奇的石头对他们而言就是“神的领域”。根本挣脱不开!
“我愿意出一千金币,给我吃一份吧!”托尼尔最先开口。
“我出两千!”
“三千!”
“六千!”
“那个……你们忘记了我们的就是主人的了吗?”
弱弱的声音响起让石头内部寂静了一瞬间,接着几十个灵魂立刻厮杀了起来:“我要站在这里,这里最香,而且是我最先抢到的!你凭什么抢!”
“我才是老大、之前的老大,都听我的!”
“呸!现在都是一个起点的人,有本事就凭拳头说话!”
“……”
为了一个最能闻香的位置,昔日兄弟反目成仇,打得那叫一个胳膊大腿乱飞!
斐洛司没有去制止,灵魂嘛,碎了到时候再粘起来就行了,只要不是致命伤,就和磁铁差不多。
石头里面山贼灵魂们的厮杀,外面吃饭的劳工们是不知情的。他们捧着碗喝得呼噜响,满脸幸福又不舍地含住甜汤,像是世界上最美味的存在。
99个的大南瓜看起来像个小山丘,但分给两千多人也就算不得什么了。
加了水和面粉,也只是让每个人吃个饱罢了。
斐洛司很耐心地等他们全部吃完,才下命令:“孩子和老人留在这里把东西分门别类整理好,其他人跟我走。”他这次有了经验,把魔鬼鱼留下作为保镖,然后带着其他人瞬移。
上千人眨眼消失这对大部分人来说都是一件很不可思议的事情,但想到领主大人连死人都能复活,消失也不算什么了。
空间魔法不愧是最方便的魔法,上百公里的距离只需要在确定坐标后撕开一条空间裂缝,考虑到他还要带一群“身体孱弱”的普通人,又加固了一下被撕开的空间内部,然后带上一群人走进裂缝,再迈出就是托尼尔的老窝——的山脚下了。
这倒不是托尼尔耍滑头或是斐洛司的定位不准,而是这群山贼,即将很倒霉地成为他的训兵场。
“你们已经死而复生过了一次,所以对我的治疗量应该不会再有质疑。”斐洛司看向这群又两千人组成的庞大青壮队伍,“不要畏惧死亡,我在你们的身后,一百次、两百次,甚至是一千次我都会将你们从死亡的世界拉回来。”
青壮们呼吸也不敢大喘一次,震撼得连必需的氧气都忘记了。
斐洛司不给他们缓冲的时间,接着又指向前方看起来平平无奇的山坡:“你们有两千人,那里却只有61人,哪怕是蚂蚁,两千只蚂蚁也能合力咬死一只青蛙。更何况是一群可以无限复活的蚂蚁。”
“你们手里的铁锹和锄头都是用20级以上的魔鬼藤叶做成的,比一般的工具强一些,还附带了一些吸血效果。”斐洛司平静地说,“拿着它们去杀了那群山贼为自己报仇吧。”
斐洛司的蓝条多得用不完,让时间倒流回到一切都没发生时——是完全可以并且十分简单的事情。
但他没有这么做。
在奇蒂家族掌控下的达雅克城已经被“驯化”了,愚昧、听话,对上位者来说是最好的被统治者被剥削者,但对斐洛司来说不是。
斐洛司提溜出托尼尔的灵魂,让他用最标准不过的他通用语将“宝库”里的物资清点了一遍。
托尼尔十分想要表现出自己的用处,十分卖力地说:“我的宝库里有很多珍贵的宝物,法杖、匕首……还有十二万五千多的金币。”
抢匪来钱快,但花销也不小,要维持奢靡的生活可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金币大多被换成了奢侈品和资源,作为“公共财产”的公库里并没有多少钱。
但对于普通人来说,那些超凡者的东西价值他们不是很清楚,反而是金币的数字刺激得他们呼吸都急促了起来。
十二万五千的金币……那得是多少钱啊!
赚铜币、花铜币、存铜币,连银币都很少拥有的他们不是很明白十二万五千金币的概念。饶是他们掰烂了手指脚趾,也算不明白这到底是多么大的一笔钱。
斐洛司为了让他们更直观,拿出了钱袋。
小小的钱袋只比他的拳头大上一些,看起来只能放十几枚金币的样子,然而斐洛司将钱袋的口子打开,提起底部让金币掉下来时——
“哗啦啦啦——”
金色的瀑布以世界上最美丽的姿态、最动听的声音出现了。
金灿灿的金币源源不断地从拳头大的袋子里落下,砸在地上的声音、金币彼此碰撞的声音,都无比地动听。
斐洛司的金币是游戏系统的图案,并不是于娜利亚帝国金币的样式,但金子本身就是一种施法材料,哪个帝国的人都不在乎金币上面的图案,只要重量是对的就行。
一枚标准金币的重量是100克,十二万五千的金币就是两万五千多斤的金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