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忆后多了的前男友(214)
他睫毛颤抖,低下头。
……这是要出去了?
脱离这片深渊,看到真正的光。
叶笙只顾着注意地上的流沙。他如今痛得厉害,感官失衡,耳膜像是打鼓般,雨声都震耳欲聋。所以听到从仓库里传出的脚步声时,叶笙还没反应过来。
不过他毕竟是在阴山长大,越痛越清醒。
这一刻任何词汇都无法形容他此刻的心情。叶笙觉得那雨水好似渗入了他的皮肤,他体会到了刻骨的阴寒冰冷。
哒、哒、哒。那是从火海走出的脚步声。
火海。
他以为故事结束的火海,原来并没有结束。
叶笙缓慢、迟钝地抬起头来,对上了一双满是血腥和疯魔的眼睛。那是程小七的眼又不是程小七的眼。
那种强烈的血腥气,是泼天大雨也无法冲刷的。
他从火海中走一遭,如今皮肤血肉一片焦黑。
故事大王。
——为什么故事大王会在程小七体内?!
成为“神”的“讲故事的人”,早就忘去了最早的初衷,他习惯于掌握一切,习惯于命令一切,习惯于用绝对苛刻的条件去惩罚恶人。于是浑身上下的血气浓郁刺鼻。
叶笙根本不知道,为什么故事大王会出现在这里,但是他现在脑海里想的居然是,诅咒结束了,故事大王在他这里,希望宁微尘他们可以出去吧。
叶笙咽下喉间的腥甜,低头,神色冷酷,把玩着手里的枪,仿佛他根本不是早就把筹码用完的赌徒,而是依旧手握好牌游刃有余的玩家。
没人能看出他的恐惧或者慌乱。
故事大王却一眼看出他是个亡命之徒,道:“我很欣赏你,如果你在长明公馆留下,或许我还可以跟你聊聊天,但是我现在不想聊了。”
他的眼神阴郁又恐怖:“你毁了我两个故事。”故事大王的声音破碎沙哑。
他的嗓子被烟熏坏了,说话就跟毒蛇吐信子一样。
“你毁了我两个故事,你怎么可以活着离开。”
他话音一落,手里出现一只笔来,那只一直被他握在手里的笔。
那只从阴山列车就开始写下无数ps,落下无数附言的血腥之笔。
如今锋利的笔尖对上了叶笙的喉咙。故事大王举起手的瞬间,叶笙就感觉喉间一股极度剧烈的痛传来!
他不得不后退一步,逃出了长明公馆,破开了怪诞都市,精疲力竭之际,没想到要面对的居然是怪诞之主。故事大王的力量存在于故事里。他如今寄生于程小七,能力或许只有A+,但也不是叶笙如今可以对抗的。浩瀚恐怖的威压铺天盖地,对于他来说,反抗犹如蚍蜉撼树。
故事大王拿笔在空中轻轻地写了一个词。
post。
这一笔一划的英文字母,也鲜血淋漓地出现在叶笙喉咙上,如刀割破喉咙,却并没有直接割断血管,割着短短的皮层,让他体会被凌迟的痛苦。
故事大王怨毒地说:“你死后,我会把你写成我最优秀的故事的。”
叶笙捂住自己的喉咙,看着他,哑声道:“你做梦。”
故事大王表情古怪,冷笑一声。他居高临下,一双眼睛在寂灭中涌出无数杀意。他知道叶笙不是蚂蚁,因为这个没有任何异能的人摧毁了他的计划!摧毁了他的故事!
故事大王仰起脖子,骨骼轻微作响,他低声说:“春城快要毁灭了,你不想成为我笔下的角色,那么你就留下来陪这个世界吧。”
突然间,一股巨大的吸力,从下往上,缠住叶笙的脚。叶笙愣住,他体内翻涌,喉间涌出一口血来。不知道是不是他的错觉,他的血液里好像有花的芬芳,诡异又沁人心脾,熏得人醉。
他低头,看到流沙缠住他的脚,而他纹丝不动,他的双腿好像变得不像自己的。
它们变得像两根木头,在泥沙里生根……生根……
春城的种子在他体内发芽了!
故事大王怪异地看着他,眼里是杀戮是讽刺是悲哀是嘲弄。故事大王说:“留下来吧,作为春城的一部分,在这里生根发……”
“芽”字还没落下,突然间,一股极寒极冷的气息自后方蔓延。故事大王的话停在口中,他愣住,错愕地回过头去,随后瞳孔瞪大,看着那束光。
那仿佛超越光速的箭矢,破空而来。
它通身是银色的,周围却浮现着一层淡淡的血光。
这枚箭矢过来的刹那,草木凋零,虫兽作古。万事万物摧枯拉朽,空气中每一粒元素都在动荡,世界被分离出各种物质。而此时每种物质都以一种极度怪异的姿态,在进行着逆自然的运动,变成“之前的状态”。故事大王望着这道把世界照得纯白的光,他身上被烧焦的皮肤,都被吹开,露出崭新的、完整的皮肤来。但是紧接着,他的半边身躯开始粉末化,细碎化。
故事大王意识到这是什么,眦目欲裂。
——时间。这是一只射向他的光阴箭!
被它射中,他必死无疑。
故事大王被逼到绝境,咬牙切齿,握着笔眼珠瞪出:“我不会、那么轻易就死的,这是……我的故事里啊。”他拿起手里的笔,无数文字绕在它笔尖,那无数的喜怒哀乐汇成浩瀚的力量,帮他抵挡住了光阴箭最致命的一击。
可是他依旧受了深深的影响。身躯虽然没有灰飞烟灭,但变成了一个虚无的小孩的幻影。而笔下的文字,也将这个马上就要倒塌的故事世界改头换貌。
叶笙抬头,这只箭化为流星散落。缠着他的泥沙消失,埋在他体内的春城的种子也消失。根须作废,叶笙可以自由活动了,但是他眼睛被光所灼伤。他闭上了眼,身体突然变得无比轻,轻轻飘飘的,好像自己变成一团沙,被吹散了。
在这一片纯白的光中,叶笙好像听到了一个小男孩的声音。
稚嫩清脆,满怀纯真。
“今天学了一篇课文叫《窃读记》,才知道原来我这样的行为被叫做窃读哇。不过,要是可以的话,我想在书店呆一辈子。”
“如果人能一辈子活在故事里就好了。翻开一本书,就能收获一个新的朋友。”
“可是书店老板说,人是不可能永远活在故事里的,他说我早晚会长大。”
剧烈刺目的白光过后,叶笙感觉自己慢慢地又有了重量。他睁开眼,看到了让他熟悉的,恍如隔世的一幕。
他看到了清平镇。
他来到了清平镇的街上。那个梦里缥缈虚幻的清平镇,真实的出现在他的面前。
低矮古旧的平房,凹凸不平的青石板路。两边是各种摆摊叫卖的糖葫芦、棉花糖。前方传来一阵颠勺翻锅的炒菜声,烟火味香飘十里。
叶笙的思维转动很快,他之前在把玩枪的时候,就发现了里面还剩下一丝残留在匣壁上的灵异值。
这点灵异值,连一个F级异端都杀不死,但足够杀死一个凡人了。或者说,杀死一个小孩……
叶笙闭眼又睁开,脸色苍白,忍着剧痛往前走。
青石板路凄幽。
一九九几年的春日。墙很薄,依稀能听到校园里朗朗的读书声。
【转过街角,看见三阳春的冲天招牌,闻见炒菜的香味,听见锅勺敲打的声音,我松了一口气,放慢了脚步。】
这是一段,有关窃读的岁月。
第130章 怪诞都市(三十)
【下课从学校急急赶到这里, 身上已经汗涔涔的,总算到达目的地——目的地可不是三阳春,而是紧邻它的一家书店。】
叶笙又一次走进了时光书店的大门。他握着枪, 衬衫上全是血,每走一步都会落下一个血色脚印。
然而踏入这扇门, 声音全然被吞噬。他觉得身边的环境无比诡异。每样东西都笼罩在一片纯白的光里。
叶笙按下心惊,无视身上的伤痕, 凭借记忆, 往书架第三排的角落里走去。这一次, 他没有在熟悉的角落里看到那个蹲在地上偷偷“窃读”的小男孩。他看到了书店的“老板”。
老板在举手, 做什么动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