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前男妻咸鱼翻身记(152)
“小新……”泰格正欲调侃他一番,却见孙志新屏息挥手,道:“等等。
便瞧见孙小鲁突在停下脚步,竖起两只还很稚嫩的毛耳朵四面八方的转动着凝神静听。
作者有话要说:
家人QQ签名豪语录:
以前就发现俺家亲人亲戚的QQ签名特雷人,今天无意间翻了一下,发现雷人的指数越发升级。
老妈 :连看五小时美剧,我都不带动一下!
老姐 :为了减肥美容皮肤,我改掉了许多恶习,就剩下三样改不了:熬夜、吃零食、睡懒觉……
外甥 :学校的女同学都喜欢我!
大表弟:家庭卡拉OK已设定完毕,欢迎各方豪杰闪亮登场!
小表弟:听说酒后可以乱性,姐妹们,我已经喝高了……嗝儿!
大堂弟:婆娘,老子睡觉的时候请把娃儿抱远点……
小堂弟:魔兽已满级,装备OK,欢迎来单挑群P。
大表妹:我希望睡觉的时候,左边是皮尔斯?布洛斯南,右边是裘德?劳。
小表妹:昨天聚餐我又没出钱,真好!
……
……
……
所以我的签名跟空白差不多,他们都说完了,我还说啥?雷死个人……
157、在不毛之地开源 03
纳鲁脸色一凝:“它听到什么了?”
孙志新摆摆手,看到孙小鲁还在模样专注的全神凝听,侧头静听了好一会儿后正正的选了一个方向,毫不迟疑的向那边奔去。
“它到底听到什么了?”泰格也问。
还能是什么?十之**是塞迪尔在用自己的方式传讯给孙小鲁。看来他对孙小鲁的能力也不信任得很,正按照他原本说的那样也在展开搜索,现在正传讯给孙小鲁。狼耳跟狗耳一样能听到许多人类听不到的声音,像特殊的高频波段什么的,所以迪塞尔用隐蔽的方式发出的这个些特殊声音只能孙小鲁才能听得到。嗯,狼头子还不算笨,知道用这种方式才不会引起其它人的注意。
孙志新便笑笑:“多半是孙小鲁听到了流水的声音。水往低处流,到了最后会在更低的地方汇成地下湖或是地下河什么的,类似于我们用来取水的那个潭。有水声代表着有通路,孙小鲁听到的方向我们很有必要去探查一下。”
“我怎么听不到?”泰格疑惑的道。
孙志新打了个哈哈,掩饰道:“你耳朵不够灵嘛,哪能跟孙小鲁比?它是头狼,你是个人。不过你变成兽人的话说不定就听见了。哈哈。”
泰格霍然噤声,不再揪着这个问题往下问,只身加快速度追着孙小鲁奔跑的方向奔去。
纳鲁叫道:“泰格,你慢一些,注意其它人。齐格力,火把跟上。哥本,你腿脚快,追上去。阿尔法,注意周围有没有什么危险。小新,你跟在我身后,不要乱跑。”
几句简短的吩咐倒显得纳鲁颇有大将之风,迅速将整个团队拢为一个整体不说,还根据个人的能力方方面面差不多都照顾到了。孙志新心里不禁对自家大鲁玛小有佩服,看来纳鲁虽然看似木讷憨厚,实际上能成为猎人们的团队指挥者确实有着他自己的过人之处,便是这份对团队的凝聚力和掌控力,自己就不如他。
同时心里也担心自家小鲁玛泰格的安全,不肯缩在纳鲁身后,自己掏出手电筒打亮追上去往前奔。
孙小鲁果然聪明,像上次那样奔奔停停,等待着身后的人追上不至于走失。直到奔至一个很隐蔽的岔路洞口时才停下,四处嗅了嗅之后在原地蹲坐下来,邀功似的望着孙志新。
孙志新举着手电筒四处查看了一下,先是看到了一团水渍。无论它出现的位置、形状,还有古怪的味道……汗,大奔不会用支起后腿撒尿这种原始的兽类做法给孙小鲁留标记吧?不过转念想想他当了N年的狼,一身的野兽习性,又一次扭头去看水渍的大小形状,其真实的成因……很雷人。
心里觉得应该还会有其它的东西,又拿手电筒到处照,片刻后果然看到一块岩石上画有画像:一只狼不像狼,人不像人的生物。瞧见它孙志新就知道图案肯定是迪塞尔所留,见孙小鲁这个笨蛋找不到这里才发音把孙小鲁引来,又用这个标记告诉孙志新自己寻找的结果。
真丑……大奔的画功比起大奔的爷爷差了个十万八千里,若不是以前见过类似的,压根认不出是啥来。还有那团水渍,多半是为了强化孙小鲁对自己气味的记忆而留,这个行为聪明是聪明,可是……真的是赤果果的禽兽行为啊……下次谁在说大奔是十足的人模人形,孙志新打算用鞋底子抽他!
孙志新熄掉手电筒,他知道纳鲁和泰格都有夜视能力,更容易发现一些不显眼的迹像,看到这个就糟糕了,它的来历实不不好解释。便在黑暗里不声不响的避着众人的视线把图案擦掉,重新绘上自己的标记。
“是这里了!”孙志新叫道。
泰格寻到那个隐蔽的岔洞口探头往里看着,问道:“你确定?”
孙志新自信满满的道:“我信我儿子的本事!”
以孙小鲁带着众人绕了两个小时的表现,还能信?众人皆是无语,但已经走到这里了还能怎么样?接着走下去罢,大不了一无所获。
于是六人一起鱼贯入洞,孙小鲁领头,纳鲁压尾,继续一路探索下去。
这一次带路孙小鲁就显得方向感明确多了,不再带着六人绕圈子,而是一路嗅探着步步引领向更深的地方。小家伙一路走一路嗅,撅起屁股俯着头,脑袋像排雷工兵手里的探测器一样在身前做小幅度的扇形移动,小模样看上去很周正也很恶搞,像是幼年版的警犬一样逗趣。
有时候它确实也会小幅的绕圈子,然后再回到正确的道路上。孙志新分析其中的原因是当年迪塞尔爷俩也在这里绕过冤枉路,孙小鲁寻着气味找过来,又寻着气味找到两人继续下去的通路。
史前人类不习惯抱怨,孙小鲁走错路时也没有人多话,倒是它一路四处乱嗅带领着众人一直深入的行为被越来越认同。因为洞穴里的通路崎岖交错,走起来并不顺当,钻、攀、爬、滑行、跨越、跳跃多种行为都用到了,如果没有小狼的带路,六人里没有谁会认为假如没有它的话,自己可以前进到这里。有时候前面看来明明没有通路,可孙小鲁总是可以在一通嗅闻之后找到一个可供人钻进去的洞穴口子;或是前面明明是一堵石壁,孙小鲁就是站在下面一通狂叫,待得孙志新抱着它爬上去以后,后面赫然又是另一番天地;又或是眼前出现一条深不见底的深沟,天堑似的拦在前方,孙小鲁照样可以通过嗅探的方式绕过它,硬是开辟出另一条路来。
随着越是继续往里走,孙小鲁表现出来的带路本事越发让人惊诧,无中生有的找出路来的行为谁也佩服。哥本不由得大是眼红,道:“还说让我带路来着,风光全让孙小鲁抢去了。为啥我就不能发现这么一头雪原幼狼?真他妈让人妒忌……”
阿尔法在他前面失笑,倒回手肘去捅他,笑道:“赶快作好标记,你不希望回来的时候还依靠孙小鲁闻回来吧?那也太没面子。不过孙小鲁真是厉害,我半点察觉不到任何危险,只隐约感觉到前面更深的地方有什么东西。我有这样的感觉,说明小家伙确实是找着了一路通向更深的地方的通路。”
“是什么东西?”齐格力问。
“不清楚,只感觉得出来好像不小。”
孙志新大约能知道那就是迪塞尔所说的目的地,嘴里笑道:“肯定是惊喜,哥本,走快些!敢心眼乱动打我儿子的主意——阉了你!”
哥本嘟咙着,心不甘情不愿,但却是认真的做着标记的活,又非常眼红的瞧着孙小鲁,大有占来据为已有的意思。如此行为惹得阿尔法一直笑,毕达拉察阿苏的东西你也敢动心思?他两个鲁玛还都杵在那里呢,不想活了你?
泰格的性格向来多疑,不由得捅了捅纳鲁,道:“你觉不觉得咱家吉玛和孙小鲁都像有目地在往更深的地方走一样?要说没来过,不太像。”
纳鲁偏着头,想了想,道:“管他的。他还能害我们?自家吉玛那性子你又不是不知道,一向古里古怪的。他身上的怪事还少么?就他所会的那些东西,哪一样不是神神秘秘又十足有用的?他说是惊喜,我就信。”
“……这倒是。”泰格也想了想,别的人他不肯信,孙志新他还能不信?以前他从不信任任何一个人,现在却有两个人他深信不疑。一个是孙志新,另一个便是纳鲁。前者是他深爱的吉玛,是可以毫无保留的交心之人。后者又是情敌又是对手,更是一位可靠的家人兼朋友,相处的模式看似敌对,实则心心相惜,同样值得向他托付自己的信赖。当下懒得去深究,反正跟着走就是了。不就是不用戒备不用动心眼么?还省事些。
事实上这次的行程确实比上次省事,上次很多时候都有惊无险,这次排除地下洞穴的‘路’实在难走以外,无惊无险的一路走得都很顺当。火把的光芒虽然照得不远,但依然可以看清周边不远处的奇岩怪石,无论是色泽还是形状,有太多太多的石头超越了人类的想像,一路看过来真是收获颇丰,就算最后什么都没有找到也没有空走一趟的失望。
孙志新是看得最来劲的,他一向喜欢冒险探秘,这种未被人开发过的洞穴奇景正合他的口胃,一路行来时眼睛都空不下来,只恨自己为了行事低调而不敢带上来历解释不清楚的数码相机,好把这里一切景色全都拍下来。
一路上除了怪石奇景,偶然也会发现大奔和他爷爷留下的能证明来过的痕迹,类似于雕琢过的石器,零星半点遗弃物,或是点火堆留下的灰烬,如此就更证明孙小鲁带领的方向正确无误。
由于孙志新带着孙小鲁奔在前头寻路,肯定会首先发些这些痕迹。为了避免麻烦的解释,孙志新发现了它们后就一律不动声色的掩盖掉,然后再继续前进。
只是整个通往目的地的通路远比孙志新想像更远更长,复杂的洞穴地形更是让前行的时候体力消耗加剧。一路走过来也没有谁认真去记忆过走过了多长的道路,待得众人都走累了,孙志新看了看表才知道时间差不多过去十几个小时,无论从体力的消耗还是疲劳程度来说都应该停下来休息。
六人寻了个地方,原地进食休息。在盘算过食物、水的消耗量后,纳鲁提议不如在这里睡一觉,醒来后接着出发。反正在这黑漆漆的洞里也没有个白天黑夜的区别,六人小心的由齐格力用孙志新上一次探索时教授过的办法保留火种,其余人倒下就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