扔了妹妹所有耽美本子和漫画后(209)
这一日,云嫔终于将她想吸引的人吸引来了。
正是当今圣上李擎,年满五十,因为沉迷酒色,眼神浑浊,背也微微的有些塌,郑之南在这宫中十年,这是第二次见到李掣,第一次是沅妃的葬礼上。
他站在沅妃的棺材前,面无伤怀之色,面无表情的站了许久,最后一语不发的离开了。
那个时候他的肩膀还是挺拔的,不过两年,竟然已经衰老成这个样子了。
郑之南当然知道,李掣不是因为沅妃而加速了衰老,他是因为那放浪形骸的生活习惯而变得如此衰老。
重色嗜酒,近年来越发的喜怒无常。
听说好几次早朝都不上了,皆因前一晚与妃嫔胡闹到半夜,早上起不来。
这样喜欢女人和享乐的皇帝,又怎么能不被云嫔的活泼健康所吸引。
近年来流行娇弱美人,宫里全部都是这种做派,妃嫔们走几步都要喘,云嫔能一进宫就获得盛宠,自然有她的本事,若不是当时有些没压住火,被人使了绊子,也不会被直接送到了冷宫,这一来就是一两年。
郑之南看着云嫔行云流水的动作,看到她被李掣叫到跟前,看着她垂首落下泪来倒入李掣的怀里,垂下了眼皮。
他还挺佩服云嫔的,有句话叫卧薪尝胆,能忍两年重新获得宠幸,云嫔大概过不了多久就是云妃了吧?
非一般女子,不过为了这样一个被酒色掏空身子的男人费尽心思,其实还挺委屈她的。
当晚,云嫔被接到了李掣常用来享乐的极乐殿,若是平常,嫔妃们乘宠,让皇帝留宿在自己宫里就不错了,很少有妃子能被皇帝带到极乐殿,就算去了极乐殿,事后就会被立即抬走,但云嫔不仅留宿在极乐殿,还睡到了第二天,且在李掣身边吃了早膳才离开。
离开后,赏赐就不断的涌来,同时也宣布了云嫔将回到她原来的湘云宫,直接成为了一宫之主,这一看就是获得了龙心,毕竟湘云宫原来的副宫主可也是个嫔,同样是嫔,从冷宫里回来的云嫔就直接成了宫主,不是蠢材都知道,这嫔,云嫔是当不了多久的。
或许是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云嫔走之前那一晚,特意将郑之南叫到了跟前,问他想不想跟着她回湘云宫。
意思很明显了,让他跟着她这个嫔妃混。
郑之南想都没想就谢绝了云嫔的好意。
“奴才一入宫,没多久就来了这如月宫,一待就是十年,虽然说清苦了一些,但不用和那么多人打交道,其实是松了口气的,主子您也看出来了,奴才平日里没什么事儿就喜欢蹲在自己那片菜地里,去了帮不了主子,反倒还会给主子添麻烦。”这话说的很明显了。
云嫔倒也没有勉强,只是让郑之南退下后,又让人将小豆子叫了过去。
小豆子天天在如月宫跑腿,嘴甜心细,云嫔自然也会问问小豆子要不要跟她去湘云宫。
当郑之南知道小豆子应下了,并不觉得奇怪,毕竟水往低处流人往高处走,小豆子还那样小,想要离开这冷宫,是非常正常的。
郑之南倒是觉得自己挺不正常的,按理说他这个年纪更应该往外面跑,但他权衡利弊,光是想一想就觉得还是躲开是非,在这冷宫种种菜就好。
人各有志,小豆子要去便去。
小豆子走的那天,端着云嫔赏给郑之南的银子,抱着郑之南掉了一波眼泪才走,走之前说:“南哥哥,我会回来看你的!你有什么事儿也可以差人过去跟我说!”
郑之南摸摸他的头,让他照顾好自己,就看着热闹了没两天的如月宫又一次陷入到了寂静中。
好在他已经习惯了独自一个人,并不觉得无法适应。
过年那天,云嫔升了妃,连郑之南都得了云妃的赏赐,小豆子在湘云宫吃的好住得好,送赏赐过来的时候,个子抽条起来。脸上有了些肉,人也精神不少,过了年,小豆子九岁了。
因为云妃现在正得宠,小豆子虽然小,但职位比一般太监要高,这些太监也都叫他一声德公公,小豆子大名成德。
不过郑之南还是叫成德小豆子。
虽然现在两人职位齐平。
不仅得了赏赐,小豆子知道郑之南喜欢做东西吃,之前的炉子早就破的不行了,小豆子给郑之南送了个炉子来,还有云妃赏的炭,虽然炭是一般炭,但也比烧柴强。
因为郑之南被云妃看重,看似是冷宫,但大家对他的态度已经有了微妙的变化,每次去吃饭,东西不再是冷冰冰的剩菜剩饭,总有人给他留一份,领的东西也不再是新掺旧。
郑之南拿着新发的春装,站在院子里看着碧蓝的天空出神。
这如月宫怕是也待不了多久了。
果不其然,开春后,二月底,郑之南被调换了位置,从如月宫这个别人都觉得清苦但郑之南自得其乐的地方被安排到了御花园侍弄花草。
当然用不着郑之南亲自侍弄,他手底下有四个小太监,他主要负责的是安排和协调,以及监督。
这可是个好差事,不用去妃嫔面前当差伺候人,虽然不如在宫里当差有油水,但胜在舒坦,偶尔皇上要是去了御花园,那这管事儿的油水就来了。
自有人想要巴结着。
比郑之南预想的好很多,不用去嫔妃跟前伺候,就不用被迫站队,虽然现在旁人都以为他是云妃的人,但那也比直接在她跟前伺候要强很多。
六皇子李耀和三皇子李卿出现在御花园的时候,郑之南正协助他手下的四个人整理花圃,看到远远有着皇子服的人向这里走来,立即领着人跪在一旁。
李卿二十岁,去年年底刚刚大婚,比六皇子大两岁,其实平时两人并不走在一处,只是去给皇后请安的时候碰上了,便一起去上书房。
虽然李卿已经大婚,按理说应该被安排事儿去做,但作为皇帝的李掣并没有让李卿去各个部门学习,因此依旧需要每日和皇弟们去上书房,这让李卿心中有不满,然而作为皇子,心中不满,也不敢表达出来。
可能是心中本就郁闷,忽然有一堆人跪在一旁问安,吓了李卿一跳,直接抬脚踹向为首的郑之南,当胸一踹,将他踹到了一旁,郑之南疼得脸色煞白,嘴唇紧紧咬着没有呼疼,而是立即爬起来跪在地上,头贴着地请罪。
“奴才该死,冲撞了三皇子,还请三皇子饶命!”旁边几人被李卿暴怒的举动吓得趴伏在地上瑟瑟发抖,一句话都说不出来,生怕多说一个字就也要被当胸一踹。
在李卿身后一步的李耀看到郑之南被踹在地上,看着他忍着疼爬回来磕头认错,垂下眸,敛起神情,装作漫不经心的挡住了李卿第二次抬脚。
“三皇兄何必和这些奴才置气,传扬出去,父皇怪罪下来,又要被责骂——”然后拉着李卿,仿佛有事要和他商量一般离开了。
等两人带着人离开后,郑之南才呼出口气。
然后笑了一下。
笑是因为,没想到两年没见的六皇子,在这个时候见到了。
长高了,身姿也更挺拔了,似乎也更加不苟言笑了,眼神黑沉沉的叫人猜不出真实的想法,在皇子里面,不起眼,也从不高调。
挺好的。
郑之南觉得自己真是奇怪,明明六皇子比他大,他却有一种老怀大慰的欣慰感。
难道是因为他们一起长大,所以才有这种情绪?
晚上郑之南的胸口就青乌一片,看上去触目惊心,他拿着万花油忍着疼给自己将淤青揉开,如果不揉,怕是第二天都起不来床。
当郑之南正庆幸还好不是在隆冬时节挨了这一脚时,不然身体弱一点,估计第二天就起不来被挪去后头,就等着死了扔到乱葬岗。
钱公公闻讯而来,还带了化瘀膏,光闻着那味就知道不是一般的药,应该是用了不少好药材的那种。
郑之南拿着药问钱公公道:“这药不像是普通的药,很珍贵吧?”
钱公公摆摆手说:“这药是我师父得的,有回我办事利索,他赏我的,我留着也没什么用,听说你今儿惹那位不高兴了,知道你肯定有苦头吃,就拿来给你用,我留着落灰,你收着吧,早点好了,也省得落了病根给别人也添麻烦。”这句到是大实话。
不疑有他,郑之南想到再推辞下去有些矫情,而他恰好也需要用这药,算是欠了钱公公一个人情,这药便也收下了。
钱公公也没多停留,送了药就回去了,翌日小豆子也过来看郑之南,同样拿了药。
郑之南有好药调理着,咳了一天,就恢复过来了,身上的淤青也只剩下发黄的痕迹,待第四天下豆子又过来的时候,带来了一条消息。
小豆子语气幸灾乐祸地跟郑之南说:“我听前殿那个小太监说,那位前两天去骑马,不慎从马上跌落,摔断了腿!”那位指的自然是伤了郑之南的三皇子。
郑之南道:“不是素闻三皇子骑马的技术是很好的吗?怎么会从马上跌落?”
小豆子道:“好像是因为想挑战还未驯服的蒙古马,然后被甩了下来。”
正文 第284章 chapter 284
李耀站在案前, 拿着毛笔,另一只手挽着袖子,在宣纸上笔走龙蛇,他的字写的很好, 游云惊龙般的潇洒,这都是沅妃一笔一划将他训练出来的, 沅妃已经不在, 但他还保留了沅妃在世时写字的认真严谨。
如今的李耀不再是那个需要依靠在母亲身边的孩童, 他眉眼坚毅, 儿时眉宇还柔和一些,与沅妃颇为相似,但现在已经成年的李耀已经没了儿时的那一抹柔和, 他身姿挺拔, 神情沉沉, 坚毅, 准确的说低调, 外人觉得他不善言辞,平庸老实, 这都是他为自己制造的假象。
对面的许先生眼神有些忧虑地说:“王爷你这样太冲动了, 会引起注意的。”而且这事儿还是他们刚册封为王爷后发生的, 更会引人注意。
李耀语气淡淡地说:“我既然做了这件事,定然不会叫人发现端倪, 先生不必多虑。”没有一丝的忧愁, 完全是成竹在胸的气势。
许先生叹了口气, 知道王爷有自己的想法。
只是他完全不知道王爷为什么要设计三王爷,他们可是一起被册封,一起领了差事,然后三王爷就坠马了,就算当时王爷不在场,但多多少少肯定会被有心人注意到。
许先生现在是琢磨不透他们王爷为什么要这么做,完全没头没脑,忽然就这么做了。
如果真要细究的话,唯一的可能性就是前段时间三王爷,那个时候还是三皇子,在御花园发脾气,可这发脾气也只是对宫里的太监发,应该不是对着他们王爷发吧?那如果不是对着王爷发,王爷这么做的原因到底是什么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