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写团灭漫画的结局(79)
艾利克斯的手僵住了,英格尔手边的茶打翻在了地上。
继会说话的剑之后,又一个会说话的鹿出现了………
第48章 蒙德(4)【倒v开始】
大概一百年前……
大秋沙山脉东麓山脚魔兽森林边缘, 一只普通寻常的母鹿。
她挺着鼓鼓的肚子,往森林里头走了一段,发现了一片被光芒照耀的奶草草地, 从容地扎进去,大嚼特嚼。
但是她没注意到,其中一些奶草根系上粘着细碎如沙的几乎看不见的彩色晶石。
但这对口感并不会造成很大影响。
3个月后, 母鹿艰难地产下一只崽子, 静静地闭上了眼睛。
***
我从出生起, 就和一般的鹿不太一样。
我小的时候曾经尝试去理解和我长得很像的生物。
但是我很快就发现了它们的脑回路有多单调,甚至连简单的对话都无法进行。
除了吃睡就是交合和拉屎, 我并没有觉得这不好,只是鹿的一生除了这些本能反应之外应该还有更崇高的理想和追求。
我放弃了和它们沟通, 并痛心疾首地领悟了一个事实,我是一只独一无二、与众不同的鹿。
而独一无二注定让我与孤独相伴。
我放弃了与鹿群为伍, 躲过了被圈养成畜牧的下场。
相比之下,人类很有趣。
我在山下巡视的时候,救了一个人类的孩子, 他是我的朋友, 也是教会我说丘涅语的老师。
我没有人类的喉舌构造,先天缺陷导致我不可能开口说人话,但我可以用精神与人类这种智慧生物进行沟通。
和人类幼崽的交流让我收获了鹿生智慧的第一份启蒙。
小杰是个好学的孩子。他好学的最大动力是他想把学校里学到的知识教给我。
后来我发现他是个不成熟的老师,但足够真挚热情。
而对于在森林里住了50多年没和智慧生物接触的我来说, 他说的一切都足够令我的观念和思想产生翻天覆地的变化。
未来会成为我的主人的朋友曾说过,幼年时期经历的事情会影响一个人一辈子, 我可以用我自己的经历证明, 对鹿也是如此。
我比他更快地学会了丘涅语里动词的七种时态变化,不厌其烦地纠正他的语法错误。
他在我的帮助下成了小城里最聪明好学的孩子, 在掌握了基础词汇量后,他拿了一本童话书读给我听。
那本书我们俩都非常喜欢,读了一遍又一遍,内容我现在都能倒背如流。(笔者注:为了简略文本,这里不具体阐述。)
那时候的童话书是没有插图的,我们读起来却如痴如醉。
后来我知道了,那是学者闲暇时写的英雄王传说。
以丘涅历史上一名皇帝为原型,艺术加工所得的故事。
讲的是被流放到边境的不受宠的王子,在经历诸多冒险后,重登王座,骑着白马上战场统一国家,开疆拓土,成就霸业的故事。
从那时起,我就有了一个梦想。
我要成为故事中所描绘的王子最忠诚的伙伴———白马骑士坐下的那匹白马。
纵然我不是白马,但我一样可以担任坐骑。
故事中王子有许多的朋友,但是只有白马陪伴他走向了终点,白马见证了王子波澜壮阔的一生,他陪伴王子出生入死,苦难与幸福同当,不离不弃。
我被白马的精神深深打动。
小杰渴望成为王子那样伟大的骑士,尽管他一把竹剑都举不起来。
而我想成为白马那样拥有传奇英雄作为主人的伟大坐骑。
我岑寂的胸膛,第一次燃起了汹涌的火焰。
我第一次感受到了鹿生存在的意义,这一点直到现在也没有改变。
小杰长大了,他是个聪明的孩子,他小的时候也从没有把我拉到村子里给其他人类观赏,因为他知道那只会给我带来一种悲剧的结局。
他的陪伴让我单调枯燥的生活一下变得多姿多彩起来。
因此,他去世的时候,我流下了这辈子第一滴眼泪。
他也哭着对我说,很担心自己走后,谁来陪我。
我让他不要担心。人类越来越多了,总会有那么一两个缺心眼,不会拿着铁棍抓我,而是和我说说话聊天。
我的朋友教了我很多事情。
但从我第一位骑士身上,我学到的最重要的东西,是生与死。
之后二十几年间,我都没再遇到这样的人类。
我宽慰自己,这是为了积攒运气,遇到更好的人类。
我又过起了被四肢发达头脑简单的魔兽追赶,被傻:逼的人类追猎,无所事事的无聊隐居生活。
事实上我不憎恨人类和魔兽。那么能生,多几个白痴智障着实正常。也不是所有鹿都能生出我这样的存在的。
我还是经常去接触和学习人类文化,但是学的越多,我越发坚定自己理想道路。
我确信我会遇到一个宿命的骑士,然后陪他一起改变这个世界。
女神回应了我赤诚的祈求。
1891年,她将一个骑士送到了我背上。
一切都是命运。
那一天,我如往常一般在森林里巡视我的领地,但我太久没翻日历,记错了时间。
那几天是蒙德领主的狩猎会。
我被一个红衣骑士的箭盯上了才察觉到这一事实。
我在这个残酷的环境里死里逃生许多次,不是靠我美丽的容颜和女神眷顾的运气,全都是靠我自己的实力。
为了成为传奇的坐骑,我自身的素质绝对不能差,于是我面向目标日日锻炼,绝不松懈。
在别的圈养鹿长肥膘的时节,我和狼王玩生死时速。
我的耐力和速度比骑士的战马还强不少,没办法天生加上艰苦努力,不强是不可能的。
如果不是前面窜出另一波人,我不可能被人类围困。
虽然还远没到绝望的时刻,但四面被人类包围的我确实有了点小麻烦。
就在那时,一个人影从天而降,恰好落在我的背上,我全身一阵,转过头,看见了一片璀璨的金光。
不需要任何理由,我确信,那就是我等待已久的,命定的骑士。
一切都是命运最好的安排。
随后他展现出来的战姿,利落的把刺客手腕掰断的手法,一切都那么地完美。
用一本人类的书籍里的词来形容,那大概就是一见倾心吧,我感受到了命运。
我不会放手。
我不可能放手。(是嘴)
属于我们的篇章,要开始了。
那时,我的想法很单纯。
现在的我,回望过去的这十几年,也不后悔自己的选择。
旅程绝不只有幸福,我也见证了他诸多的悲痛。
但一路坎坷的风景,是对我漫长一生最好的馈赠。
人类代笔
1920年 6月 xx的回忆录01
笔者注:遗言竟然还不止这一篇。希望这只鹿早死早超生。
***
这一刻,英格尔不禁怀疑,当命运给你一个足够魔幻的开局之后,会用更魔幻的现实打你一巴掌,告诉你,前面不过是开胃小菜。
千言万语汇成一句话:童话诚不欺我,迪士尼纪实文学。
白鹿自豪地向艾利克斯讲述了自己崇高的理想,鹿嘴没有张开,话语直接传进艾利克斯与英格尔脑海中:“我的毕生理想就是与像您这样伟大的骑士共同踏上旅程,求您一定不要拒绝,为我命名!”
艾利克斯呆了片刻,然后捧起了鹿小巧的脸颊,瞪大眼睛看向英格尔,“应!你听到了吗!这鹿会说人话!还是丘涅语!”
英格尔无语地道:“我听到了……”然后他看了眼一头懵逼的侍女骑士们,明白了。
【感情这头鹿还能定向传输?这么高级?】
白鹿骄傲地站起来,“那当然了,我可是土生土长的丘涅鹿!”
文法是对的,但是修辞非常崭新。
英格尔挥挥手让其他人退出去。
这显然是一个有趣的小插曲。
虽然这鹿看起来不靠谱,但他眼光很不错。
艾利克斯·丘涅注定会成为一名伟大的骑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