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宠夫郎 下(166)
至于他现在所能操控的自然界水的范围,比水珠稍逊一些,因为这个能力并没有随着升级而翻三倍,依旧是两倍两倍的翻。
现在,在他方圆四百八十米范围内的自然界的水,他都可随意操控。
这个范围与他自己凝出来的水珠相比,着实差的有些多,因此,他平日里更爱动用他自己凝出来的水珠。
而且,他的水珠不管去哪里,他都能模糊感知到那里的大概情况。
他有这么神奇的异能,而且现在气温不高,方便他行事。
此次边城之行,他一定要在保全自己的前提下为大盛做些什么,以战止戈,只有将胡人给杀绝望了,那才能防止更多的将士受伤甚至是丢掉性命。
去年刚进入腊月时气温猛的下降了一波,但到了腊月底,气温明显上升了一些,没有那种即便躲屋子里也冷到骨头缝里的奇寒了。
但天气依旧挺冷的,家中池塘里的冰一直没化,盛京城外那些大河、沟渠、池塘里的冰也没化。
黎小睿整日嚷嚷着要出去滑冰,当然,这个要求被他否了。
他整日忙忙碌碌,不可能亲自带着他们几个小娃娃去城外滑冰。
但其他人带着他们几个去,他是一百个不放心。
他宁愿多下几场雪,让黎小睿几个在家门口滑雪打雪仗玩雪橇也不愿意他们去滑冰。
说起来,今天冬天着实下了几场大雪,去年这时候农人已经在辛苦的浇灌麦子了,但今年农人还在家中过年。
他一路行来,水泥路两边的农田中只有刚冒出地面的翠绿麦苗,偶尔能看到几个正在挖野菜的农人。
但灌溉的,一个都没有。
这个冬天,老天爷仁慈了一回。
很快到了中午,但车队没有停下,运了这么多活物,要尽可能快的赶路,不然光是每日的喂食就让人很头大。
下午,为了尽快赶到驿站,避免露宿野外,车队的速度明显提升了不少。
就这样走走停停,当第四日中午时,车队终于到达了长城地界。
这里有一个名叫关堡的军事重城,原本有三万驻军,现在被调去了边城两万,只余下了一万人驻守。
现在边城全城戒严,关堡虽然还没达到家家户户闭门不出的程度,但凡是途径关堡的任何人和车,都要受到严格的盘查。
黎荞哪怕是盛鸿的钦差,也在关堡耽搁了一个多时辰,守城的将士放行之后,车队继续北上。
走了不足十里地,长城便到了。
和黎荞记忆中的那个古老建筑差不多,他出了马车,坐在车辕上抬头四顾,细细感受这个防御工事的伟大。
不只是他,车队里的差役、包括近卫队的队员,都忍不住抬眼打量眼前这个堪称奇迹的宏伟建筑。
城墙之上,有士兵在迎着呼呼的寒风站岗。
很快,有一身穿银色铠甲的小将策马而来,这是长城大敬门的守将,想过长城,依旧得经过严密的检查。
这位身穿银色铠甲的小将名叫齐爽,只是六品小官,大盛虽然没有明显的重文轻武,但武官的待遇、官职着实比不上文官。
大敬门守将才是区区六品官。
齐爽恭敬的向黎荞以及同行的几位官员行礼,他眼神热切,见礼之后,话虽是朝着黎荞说的,但眼睛却是忍不住看向车队里那些家畜。
“黎大人,下官得搜检一番才能放行,请您见谅。”
“应该的,你带人检查吧。”黎荞微微一笑,指了指长长的车队,让齐爽随意搜查。
齐爽大声的应了一句是。
但他还未来得及抬步,前方出现了哒哒哒的马蹄声,紧接着,一道洪亮的声音传来:“齐小子,可是小黎大人到了?”
这一嗓子,将在场所有人的视线都吸引了过去。
黎荞也抬眸看了过去。
只见一个留着络腮胡的彪形大汉正骑着快马飞奔而来,黎荞盯着他标志性的胡子,知道这是边城的总兵常无常到了。
果不其然,齐爽立马为他介绍,语气中带着明显的崇敬:“黎大人,这是常总兵,一身力气无人能敌,在前日的战事中,他一个人杀了一百多个胡人!”
“猜出来了。”
黎荞嘴角翘起一个弧度。
其实他和常无常有过一面之缘。
这个常无常别看只有三四十岁的模样,其实已经五十岁了,他天生神力,个子也高,十岁时就跟着盛钧上了攻打胡人的战场。
靠着一身无人能敌的力气,他成功获得了一个著名的称号:索命黑无常。
之前胡人第一次犯边时,他恰好休假回盛京,结果被胡人闯入城内,死伤不少无辜百姓。
盛鸿罚了他三个月俸禄,但没有动他的总兵之职。
现在大盛跟着盛钧上过战场且老当益壮还对胡人比较了解的老将,已经不多了。
盛鸿让其戴罪立功,他这几年将边城守的挺好,去年打的胡人不能越过边城前的那条河,今年胡人大疯狂,成功越河,但边城依旧牢固。
盛鸿对他的能力还算满意。
就在黎荞在脑中搜寻这位常总兵的消息时,常无常已经来到了车队跟前。
他从马背上跳下,铜铃一般的眼睛一扫,立马就锁定住了黎荞。
他哈哈大笑了起来:“小黎大人,幸会幸会。总算能和你这位圣上跟前的红人话一话家常了。”
黎荞盯着他一米九的个头,拱了拱手,笑着道:“常大人此言折煞晚辈了,晚辈对大人仰慕已久,今日这般近距离与您接触,悬着的心总算落了地,有您这样的守将在,大盛边城无忧啊。”
“你这年轻人说话就是好听,我喜欢!不过,边城可不是我一个人撑起来的,那是咱们大盛的精锐拿血和命换回来的。”
常无常继续哈哈大笑,笑声犹如撞钟般洪亮。
他和黎荞都是正三品,现在黎荞这位在盛鸿跟前堪比半个皇子的红人以晚辈自居,态度谦和,这让他心情不错。
不过,真正决定他心情的是黎荞身后那一溜几乎看不到尾的车子。
他咧了咧嘴巴,下巴朝着车队点了点:“小黎大人,我也不和你瞎客气,你身后这些就是圣上赏给众将士的年礼吧。”
“正是。”黎荞笑眯眯的点头:“一共是三千一百头猪,三千只羊,两万只鸡,五千坛美酒,五千斤药材。另外还有五千斤粉条。”
他将此行所带的主要物资报了一遍,并且每一样物资具体是谁出资的,他也特意表明了。
在出发的前一晚,陶竹听他讲了有关边城将士日子艰苦的事迹,便提出想捐一些粉条。
粉条对平民而言,依旧是难得一尝的美食,边城的普通士兵肯定没尝过粉条。
现在盛鸿赏了这么多家畜,届时军营里的厨子肯定不搞油炸,只会大锅炖。
大锅炖肉,这怎么离得了粉条呢。
必须安排上。
城北红薯作坊每日都开工,所以除了供应自家铺子外,家中还有上万斤的粉条储备。
他也觉得粉条不错,便连夜找了车子,又向盛鸿报备,顺利的带了五千斤粉条过来。
“小黎大人慷慨啊!”
常无常听完黎荞这话,一脸感慨,他忍不住抬起蒲扇般的大手,准备拍拍黎荞的肩膀。
上次他回京时恰好碰到了大朝,他只来得及认一认黎荞这位红人,没时间打招呼。
现在黎荞的慷慨终于温暖到边城了。
三十万斤煤炭,五千斤粉条,就这份大方,哪个皇帝不喜欢?
他不是皇帝也喜欢!
不过,在自己的铁掌落在黎荞肩膀上的前一刻,他动作顿住了。
小黎大人的肩膀好单薄啊。
哪怕里面穿着裘衣,外面披着厚厚的披风,但和他的手一对比,也显得有些弱不禁风。
他嘿嘿一笑,收回了自己的大掌,而是朝着黎荞拱了拱手:“我代边城十二万将士谢过大皇子、四皇子、七皇子以及小黎大人、徐大人、孟大人、庄大人。”
“这一批物资来的及时,下面的兄弟盼了许久了。”
“当然,最应该谢的是圣上。”他说着朝着盛京方向拱了拱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