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成年代虐文男主后
意外身亡的林砚池穿成了一本年代狗血虐文的男主,书中男女主两情相悦,却被反派情敌强取豪夺,横刀夺爱。
为了夺回女主,男主失手打伤情敌,反手就被情敌送进了监狱。
劳改出狱后男主仍活在情敌的阴影下,人到中年还在为生活奔波,甚至还阴差阳错替情敌养大了孩子。
林砚池:真是好一个极品冤大头!
情敌老婆孩子热炕头,男主穷困潦倒老无所依铁窗含泪。
很好,在这场三角虐恋中,只有男主受伤的世界完成了。
重铸虐文男主荣光,我辈义不容辞,穿书而来的林砚池淡定点烟:不慌,一切尽在掌握!
且看他如何为自己逆天改命。
改命第一步,远离女主,并让持续作死的情敌尝遍男主受的苦。
改命第二步,治病救人,发展事业,让自己在这片贫瘠的土地深深扎根。
一切都照着林砚池熟悉的剧本发展,只有一点让他想不通。
队长家的傻儿子,每次看着他都躲躲闪闪脸红作甚?
阅读指南:
1、1v1甜文,有点心机的小太阳受vs有点纯情的大狗狗攻,HE
2、家长里短,腻腻歪歪,爱情/事业两手抓
注:作者非专业人士,文中涉及的医学知识,全都来自书本和网络,有关内容,全是为剧情服务,请勿较真!
内容标签: 穿越时空 种田文 穿书 年代文
搜索关键字:主角:林砚池、赵亭松 ┃ 配角: ┃ 其它:
一句话简介:重铸男主荣光,我辈义不容辞
立意:心怀善意,才能所向披靡
第1章
夜色沉沉,暮气弥漫,稠密的繁星落入清澈的河面,将泛着凌凌波光的河水衬得极其的清冷。
月光倾泻,映照得河边芦苇荡里的两个人影越发清晰。
段宜芳脸涨得红红,深深呼吸后,终于鼓起勇气将手中的鞋子递了过去。
“林知青,这是……是我……亲手做的鞋子,希望你能收下。”
虽言语含蓄,但这神情举止,很容易就让人猜出她的意思。
尚未理清头绪的林砚池看着眼前这个正在和他表白的姑娘,神色有些茫然。
他一个单身了二十多年,连个女人小手都没拉过的黄金单身狗,怎么会突然冒出来个不认识的小姑娘和他表白?
小姑娘长得挺漂亮,打扮得得却有些奇怪。
齐肩的短发扎成了两个小辫,白色碎花衬衣加灰色工装裤,那双绿色“解放鞋”在黑夜中都那么显眼。
这套衣服林砚池并不陌生,他奶奶平日里种地就最爱这样打扮。
但是在二十一世纪,这样的装扮若是出现在一个年轻小姑娘身上,那是极其违和的。
而且,这年轻姑娘还叫他林知青,现在到底是个什么情况?
段宜芳拿着鞋子,低垂着脑袋,紧张地盯着自己的脚尖。
她和林砚池是下乡插队的时候认识的,因为出身问题,她受到了其他知青的排挤。只有心地善良的林砚池愿意接纳她,不仅在生活上给予她帮助,更是热心的带着她融入了知青这个大集体。
短短一个月,她就从原本的惶惶不安中走了出来,那颗茫然无措的心也仿佛找到了它的方向和归宿。
迟迟没听到男人开口说话,她忍着害臊抬头,对上林砚池那双仿若要将她吸进去的眼眸,红晕从脸颊烧到了脖颈。
在这一批下乡的知青中,林砚池无疑是那个长得最俊俏的,乌发红唇,身姿挺秀,浓密睫毛下的凤眼微微上挑,眼神清透温润,明明不带半分柔情,却分外勾人心魂。
静谧的夜里,段宜芳心脏怦怦直跳,震得她整个人都晕乎乎的,见林砚池没有动作,又支吾地喊了一声:“林知青……”
被乱七八糟的记忆砸得头晕的林砚池骤然回神,看着眼前比他矮大半个头的女人,他终于知道了自己现在的处境。
是的,他穿书了,并且刚好穿到了男女主的定情现场,这双布鞋则是他们俩的定情信物。
林砚池乱成一团浆糊的大脑并不清醒,但有一点,他倒是特别肯定。
这鞋是万万不能收的。
他连忙摆手:“无功不受禄,段知青,这鞋子我不能要。”
段宜芳愣了愣,脸上红晕消了大半,张了张嘴不知道说什么好。
林砚池是不知道她是什么意思,还是变相的拒绝?
段宜芳想开口把话说清楚,林砚池摇头道:“我知道你的意思,但我觉得这不太合适。”
段宜芳拿着鞋子的手变得泛白,脸上已完全失去血色。
却仍旧不死心的说道:“你对我那么好,我以为,以为……”
看着林砚池无动于衷的脸色,后面的话段宜芳终是没有说出口,两滴泪顺着眼角滑落。
美人落泪,自是惹人垂怜,林砚池却不为所动。
想到二人以后的结局,他必须得快刀斩乱麻。
“我们俩是来自同一个地方的老乡,本就应该互相照顾,我平时对身边的朋友都是一视同仁,没想到让你产生了这样的误解,是我不好。我们知识青年上山下乡来到农村接受贫下中农再教育,是为了报效祖国,建设农村,我认为我们应该以集体利益为重,把个人问题放到一边。”
本还带着隐忍的段宜芳,听到他这番话,羞愧万分,终究没有忍住哭出了声。
泪流满面的她抬手掩盖住了自己的面容,尽管努力抑制着哭声,眼泪仍旧争先恐后从指缝中落了下来。
林砚池眨了眨眼,在段宜芳看不见的时候微微松了口气。
刚穿越就要当一回绝世大渣男,还真是挺考验他的演技的。
前一刻,他还在路见不平和歹徒搏斗,这会儿摇身一变就成了七十年代向阳公社林岗村的下乡知青。
本以为这事只能在书里看见,哪知自己也会亲身经历一遭。
这年头读者穿成反派炮灰的事已经屡见不鲜,而林砚池更是一步到位,直接穿成了男主。
现在站在他面前这位叫段宜芳的知青,则是书里的女主角。
有了重生的机会,林砚池本该庆幸,可他却有些说不出来的哀怨。
谁让他穿的是一部虐恋情深的狗血虐文呢。
这也就意味着书中的男女主角若想结局圆满,就得跟唐僧取经似的经历九九八十一难,为了引起读者的同情,也不管逻辑,主角是怎么悲惨怎么来。
原主的经历比一般苦情小说男主更甚,本和女主恩爱的他,因为遭受情敌妒忌,被设计陷害坐牢失去了回城的资格,还因为替女主出头打伤了情敌,最后被送进了劳教所。
多年后男主出狱回城,命运让他和女主再次相遇。
彼时的女主肚子微微隆起,刚和情敌结束了不堪的婚姻。
在几番爱恨纠葛后,男主毅然肩负起照顾女主的重任,决定和她一起把孩子抚养成人。
好不容易把孩子抚养长大,孤寡的情敌仕途失败排骨篜里患上重病,成年的孩子决定带着母亲回到重病的生父跟前,为他养老送终。
林砚池之所以捏着鼻子看到最后,就是想看看这个可恶的情敌到底会有什么报应,谁知最后受尽苦难的男主表示自己已经看破红尘,正所谓冤冤相报何时了,为了让病重的男二安心狗带,我们美好善良的男主对情敌的种种恶行做出了原谅。
林砚池被这傻X结局气得整整一周都没睡好觉,作者没个十年脑血栓一定写不出这样的剧情。
看惯了爽文的他和这类作品水土不服,作者打着男主成长的幌子专干虐男主的事,简直是把他们这些主角控读者骗进去杀。
林砚池怒发千字小作文,把书中人物喷了个体无完肤后,顺带diss了一下作者。
那时的他又怎么知道,自己会穿到男主身上,成为这个万中无一的极品冤大头。
书中男主所有的苦难都是因为和女主段宜芳的这段感情,这会儿段宜芳和他表白,林砚池当然不能接受。
女主和反派那“她逃他追她插翅难飞”的狗血戏码,林砚池没什么意见,但让他来当这炮灰,他肯定是不乐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