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爷家的夫郎只想种田(49)
林欢一喜,“谢谢李叔。”
李忠摆摆手,“你别忙着道谢,到底还是要看主子的意思,若是主子不答应,我也没有办法。”
林欢笑嘻嘻,“还要劳烦李叔帮忙多说说好话。”
李忠摇摇头,便让林欢等着,他先去问问再说。
“咳咳!你说林小哥来,是要租庄子上的地?”李槿也是微愣。
“是的,主子,他一个哥儿,被退亲又分家,之前老奴还在想,他有蜜枣的买卖,也算是一份营生,不至于难以生存。没想到他却是想租种田地,这些男人的活计,他一个哥儿去做,确实有点难。不过他似乎已经定下主意了,主子您看?”
李槿唇角上扬的,“挺有意思的一个哥儿,你让他进来吧。”
李忠诧异,主子这是想见见林小哥?这种小事,哪里用劳动主子出马,只需要吩咐一声不就行了吗?看来主子是真的对林小哥大感兴趣。之前就隐隐察觉出主子对这林小哥的不同来,这下子更是确定了。他不敢违逆主子的意思,连忙躬身退下传达主子的意思。
林欢听李忠说他家主子要当面跟他谈,咦了一声,那个只闻其声不见其人的神秘主人竟然要跟他面谈?
他只不过想租点地种种啊,又不是商谈什么豪华大项目,有必要出动幕后boss吗?不过说实话,他对这个从未见面之人也是有些许好奇的。趁此机会可以见见,也满足一下好奇心也是不错的。
第36章
在李忠的带领下, 林欢来到了后院。不得不说这庄子是真的太大了,前厅后院,花园小山, 弯弯绕绕的不少时候才到了地方。
李忠上前敲了敲门, 禀报道:“主子,林小哥过来了。”
接着就传来一个熟悉的声音, “进来吧。”
李忠转头看向林欢,示意他进去, 来的路上, 他已经将主子的禁忌之类的话跟林欢说了一遍,只要林欢不出差错就没什么大问题。
林欢知道这家主子有病在身,自然比一般常人的规矩要多的多。他将李忠的话一一记在心里, 就怕自己万一有什么失误连累到主人家的病情,这就不太好了。
林欢点点头, 将门推开一道缝,自己迅速的闪身进了屋, 然后随手将门关上。
一进屋,一股热浪迎面扑来。刚刚在外面还是数九寒天, 这里面倒像是阳春二三月,温暖宜人。
林欢四下里张望打量了一番, 原来屋子角落都放上了暖炉,难怪这屋子里这么暖和。
已经有丫鬟迎上前来,朝他福了福身,“主子在里屋,还请跟奴婢来。”
果不其然, 里面传来一阵熟悉的咳嗽声, 林欢点点头以示谢意, 跟着丫鬟绕过前面的屏风。眼前豁然开朗,抬眼就见到窗下的小榻上斜斜靠着一个雍容华贵的年轻郎君。
这人眉目清俊,许是因为生病的原因,脸色有些病态的苍白。他一身华丽锦袍,脖子上的白狐裘围脖将下巴遮了大半,更衬得一张脸雪白如玉。
上方的窗户不知道用什么材质的纱布遮住,透明如蝉翼。能严严实实的挡住寒风,又能透出外面冬日的暖阳,在那人身上透出一层光晕来。
林欢呼吸一窒,一时间竟然找不出形容词来形容。当初他曾隔着马车帘子,见过这人的手,那时他还在想,这样漂亮的手的主人会是什么样子的。现在见到了,心中不由感叹,果然,美人是不分男女的,这人比电视上见到的明星更美更有气质。
见他似乎呆住了,旁边的丫鬟怕主子怪罪,连忙拉拉他的衣袖提醒。林欢这才醒悟过来,想到现在这个社会,自己应该要行礼才是,连忙揖礼道:“见过李……郎君。”
他想了想,才想了一个合适的称谓。现在这个世界,有男人女人哥儿,女人就不说了,大体称谓都差不多。不过男人和哥儿却有不一样的称呼,有地位的汉子一般都是称作少爷或郎君,而哥儿却被称为公子或哥儿。
为了不失礼,林欢依样画葫芦,还好这点他来之前还是做了些功课,正好能用上。
正在看书的李槿听到声音这才放下书本,抬眼看了过来。这一眼,林欢觉得异常眼熟,自己好像在哪里见过?
他庆幸自己的记性还算好,再加上这样出众的郎君,只要是见过,都不容易忘记的。
所以只想了想,就已经想起来了,当初自己第一次去碧心堂推销蜜枣时,就曾见过一面。只是当时他正不安的等秦掌柜回消息,一门心思全然扑在蜜枣的买卖上,并不曾注意其他。加上当时这人从楼上下来并未停留,他也只是匆匆一瞥,真真正正的算作一面之缘。即便如此,他还记得自己当时心中的惊叹惋惜,如此芝兰玉树俊美无俦的郎君,可惜是个病秧子。
林欢并没有将这一面之缘说出来,他怕人听了以为他是在套近乎,反而会让人产生不好的观感。
“林小哥来了,咳咳咳!不必多礼,坐下说话吧。”李槿温和的道。
林欢被他这一眼,看得有些手足无措,笑了笑,拘束的坐下来。他自问自己一向心大,什么场面没有见过,不会惧怕任何人,可偏偏面前这人的气场强大,只一个眼神,就让人莫名想服从。
林欢自嘲一笑,重生前他是个普通人,到这里后更是底层平民,没想到遇到这样一位贵人,竟然自惭形秽起来。
对方温和有礼,倒像是个读书人,他调整好了心态,这才道:“多谢郎君。”
李槿见到林欢从一开始的拘谨,到现在只不过几息的功夫就已经神色如常,很明显已经调整过来了,这令他不由又高看了几眼。京城之中,便是朝中官员,在他的气势威压之下,也没几人能顶得住,这小哥儿给他的惊喜真是不少。
他刚刚那一个眼神,的确没有收敛任何的气势,为的就是想考验他一下。作为一个皇族中人,王者的气势从小就刻在了骨子里,与血脉融合,没人敢违逆。
他深深看了一眼林欢,摆摆手笑着说道:“说了不用多礼,本……我还没谢你送过来的蜜枣呢,谢来谢去,岂不是没完没了了?”
李槿话语温和亲切,让林欢彻底轻松下来,对他更是好感大增。原以为这样的贵人多多少少会矜高倨傲,看不起自己这样的平民,可是这人言笑晏晏,待人如春风拂面,让人不由自主就想亲近。
想想也是,之前虽然未谋面,可是这人却帮自己解了好几次围。如果他真看不起人,想来只袖手旁观足以,有何必让李叔出面相助?
想到这里,林欢对李槿也放下了一开始的戒备之心,找回了曾经还算熟络的感觉,笑道:“如此,我便真不客气了。”
李槿心中也从未如此轻松过,这林小哥仿佛有一种特殊的气质,很吸引人,让人情不自禁想亲近。
“我听李忠说,你来是想要租佃庄子的地种?”李槿率先开口问道。
“正是,如今我与林家已经分家,自己一个人没有田地,又无一技之长,为了生活下去,只能租地种。只要自己辛苦一点,想来生活是不成问题的。”
“地里的活计都是汉子做的,咳咳!你一个哥儿,不应该选择早点嫁人么?如此有了依靠,自己也能少受些苦。”李槿劝说道,到底也相识一场,他不忍心林小哥选择走一条艰难的路。
没想到林欢听了这话,坚决的摇摇头,“很多人都是这样说的,在他们的思想中,女人和哥儿就应该依附汉子过活。可我却完全不这么想,每一个人都是一个完整的个体,没有谁就应该依附谁的说法。古有木兰从军,更有满门忠烈女将,便是前朝还有哥儿考中状元。试问他们哪一个不是自己活的精彩,他们的故事家喻户晓,流芳百世。”
林欢顿了顿,继续道:“我不求与他们一样留名于世,却能选择与他们一样,走自己的路,活出自己的样子。”
李槿这样的话,林欢听过太多了,他也知道这是这个时代人们的普遍认知。在他们眼里,只有这样,才是他一个哥儿应该走的路,他们也都是在为林欢打算。
所以林欢听听也就过去了,而他的想法也从来没有跟任何人说过。因为他知道,自己想要独立自主的想法在这个世上是与世不容,特立独行的,没有人会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