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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月席地而坐 上(208)

作者:山水间间 时间:2021-09-25 04:44 标签:重生 强强 近水楼台 古代幻想

  张双璧拍了拍他的肩膀,笑道,没事,我们都明白的,我之前不该直言诋毁你。
  有长/枪,有双刀,有双剑,有重剑,有阔斧。
  对月饮酒,击节高歌,笑也肆意,痛也肆意,五个本来没有交集的人就这么熟悉起来。
  而常灯和常锦煜,此前十几年里几乎没有好好相处过,却在这一年半载之中,渐渐地解开了心结,放下了那些若有若无的恨意,像安丕才所说,真正像亲兄弟似的。
  再往后的事,就不必多说了。
  发生了什么事情,玄武并没有详细地写出来。
  但也不难猜到,肯定是关于生与死,关于血与肉,关于恶与善。
  天性使然,心中的道义不同,正邪自古不容,他们仍旧没能捱过积攒已久的不满。
  皆是黄沙和朔风,皆是鹰犬与牛羊,皆是在经筒与白塔遍布的大漠中滋生的。
  骨子里透着一股不羁的野性,连流淌的血也带着冷意,生在同一个地方,却走向了完全不同的方向,最后终于难以理解对方,在血与泪之后,就此别过,头也不回地离开。
  多年以后,故事中的这两位,一个辞世,一个失踪,便将真相都埋进了黄土之中,而他们这些后继者,只能从只言片语的文字中窥得半分真相。
  “五诀联璧”在江湖中声名鹊起,却没能从刀剑宗走到濉峰派。
  因为当年夺得头筹的,是落雁门的六位内门弟子。
  无论是惋惜的,还是庆幸的,都随着时间的流逝渐渐远去,被人们所淡忘。
  将纸条放在将要熄灭的烛火上,看着它被黑色所侵蚀,化为灰烬,上面密密麻麻的字句也变得模糊起来,方岐生和聂秋恍然产生了一种错觉,好像那段过往又被重新掩埋了。
  你看,无论爱恨,无论风华无限,无论武功绝顶,都敌不过时间的消磨。
  没有什么放不下的恨意,聂秋想,张双璧的愤怒与悲哀,是他在这段难以忘怀的时光中仅存的东西,他没办法简单地将此事揭过去,仅仅是因为他将常灯和汶云水视作友人。
  聂秋看向沉思的方岐生,问:“生生,你接下来准备怎么做?”
  “和你想的一样。”方岐生吹灭了蜡烛,起身整了整衣摆,走到铁栅栏旁,动作熟练干净地摆弄了一阵子,细细簌簌声过后,只听咔哒一声,铁栅栏应声而开。
  而他回身看向聂秋,朝他伸出了手,说道:“是时候出去了。”


第153章 浮华
  张漆离开了。
  张蕊和张妁也先后告辞。
  最后, 张双璧又困又倦,用手指按住眉心,轻轻地揉着, 抬手让安丕才也走了。
  这时候天已经大亮,放在桌上的茶壶空荡荡的,说了一整夜的话, 即使是张双璧也累得说不出话来,连抬眼都觉得累,嗓子嘶哑低沉, 索性闭上眼睛假寐一阵子。
  一阖上眼, 往事便接上连三地浮现在脑海之中。
  上十多年前啊, 张双璧想,那时候的他太过幼稚,易怒又莽撞,做过不少错事。
  过了这么久, 回想起当时的事情,他总会不由自主地问自己, 如果换作现在的他,再面对汶云水的时候, 是否还会和他经常吵架;如果换作现在的他, 再面对常灯与常锦煜的时候,看见他们不肯退让, 相互僵持,最后分道扬镳, 能不能将他们劝回来。
  还有,如果换作现在的他,是不是就不会将常灯恨上好几年。
  常灯那时候转头便走, 连头也不回,好像全然将他们五个人的誓言忘在了脑后。
  张双璧其实是能够理解常灯的,常锦煜视人命如草芥,普通人的性命在他眼里更不用提了,他连瞥一眼都觉得脏了眼,轻蔑又高傲,可他这个人看起来偏偏又是好相处的模样。
  更何况,常灯和常锦煜关系复杂,不是一言两语就能形容他们之间的相处模式。
  但是他同时又不能理解常灯,因为常锦煜重义气,对他们四个人从来也没有半点亏待。
  为什么常灯会打心底地不信任常锦煜呢?
  这回事,是张双璧后来偶然知晓的。
  常锦煜离开部落的那夜,常灯就睡在父亲的身侧,在无光的夜晚,常锦煜将短刀刺入自己的手臂,硬生生把那块纹着部落纹章的肉剜了下来,冷汗直冒,却一声不吭地,把短刀,连带着血肉,插进父亲床头的木板,惊得他醒转过来,满眼恐惧。
  恐惧的是常锦煜竟能在无声无息中站在他床头,而他对此一无所知。
  “你过来,我带你走。”
  常锦煜看也不看父亲一眼,对着睡在里侧,睡眼朦胧的常灯说道。
  这刀客深知不能放常灯离开,但又惧怕那柄近在咫尺的短刀,只好沉默不语。
  他这个人啊,软弱又自私,甚至都没有想过常锦煜是不是将常灯带去杀掉。
  常灯彻底清醒了,眼神幽幽,和他父亲全然不同,没有半点恐惧,他至始至终都没有发出一个音节,起身穿衣,最后才很轻蔑地笑了一声,和常锦煜离开了。
  常锦煜这才隐约察觉到,原来他这个弟弟的性子和他倒是有几分相似。
  他们二人说不上熟悉,平日里连话都没说过几句,见了面都是侧头避开的。
  说实话,常锦煜是有点嫉妒常灯的,他嫉妒常灯父母双全,而他自己的母亲已故,父亲基本上都不把他当作亲生骨肉了;他嫉妒常灯不费吹灰之力就能习得大漠的刀法,而他自己必须要踏破铁鞋,四处奔波,在腥风血雨,在战乱中习得半点招式;他嫉妒常灯的年纪比他小一些,并未成年,而他在成年的那一天就被烙上了洗也洗不净的部落纹章,宛如枷锁。
  于是常锦煜将常灯从他父母那里夺走,将常灯的刀折断,将自己手臂上的肉剜下来。
  现在,他们二人站在离部族有百里距离的黄沙中,顶着炎炎烈日。
  常锦煜才想,这么多年过去,他们终于扯平了,你不欠我,我也不欠你。
  如果事情就到此为止,那么常锦煜和常灯的关系还不至于走上绝路。
  常锦煜天生就是养不熟的狼,对别人狠,对自己也狠,一旦下了决定,就绝不会罢休。
  常灯后来才知道,原来常锦煜一开始就不打算放过父亲。
  他这个哥哥什么也没说,过了好几天,常锦煜去寻路了,常灯无事可做,便盯着繁星如昼的夜空发呆,但是他没能走神太久,没过多久便听到了点不寻常的声音。
  循声而去,小心翼翼地挪开草垛,常灯看见的是满身是血,遍体鳞伤的父亲。
  这个软弱的男人,手脚的筋已经被挑断了,看见他就像看见了救星一样,紧紧地抓住他的袍角——其实也没有太用力,但是常灯的双腿就像灌了铅似的,动弹不得。
  他是痛恨自己的父亲,痛恨他的谄媚,痛恨他的软弱,痛恨他空有一身武艺,却什么都不敢做,看见弱小之人遭受欺凌都不敢出手相助,并且发誓不会成为他那样的人。
  但是常灯从来都没有想过要他死。
  常灯听着耳畔凄切的求救声,忽然觉得背脊一股冷意升上来,手指也变得冷了起来。
  剜下自己的肉都不犹豫,对亲生父亲都痛下杀手,常锦煜还有什么不敢做的?
  那他呢?常灯想,常锦煜什么时候会杀了他这个罪魁祸首?
  他的视线从血肉模糊的人身上扫过,望向另一角极为隐蔽之处。
  是了,常灯突然觉得好笑,常锦煜根本就不可能犯这么愚蠢的错误,他说是去寻路,其实是故意将常灯留了下来,故意让他发现被折磨许久的父亲,故意考验他的反应。
  常锦煜根本就没有走远。
  他就在这里。
  常灯下意识摸了摸腰间,这才记起,他的刀已经被常锦煜折断,身上没有任何武器,简直像待宰的羔羊,毫无察觉地、高高兴兴地往虎口里走,恨不得马上就被吃得干净。
  再次望向苦苦哀求的人时,常灯感觉到胃里翻江倒海,一股反胃感涌了上来,混杂着腥甜的气息,他掩住嘴唇,眼前的景象连成一片红,刺眼得很,让他觉得恶心。
  他的哥哥,虽然披着人的皮囊,内里却腐烂肮脏,没有半点善,只有全然的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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