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说男主是我老婆(31)
萧洛栩认真说:“江山不可以给你,”他皱了皱眉,“你没有能力治理,你实在想要……我可以教你。”
他不是舍不得。只是治理国家和军队完全是两种概念,秦不昼会带兵,却不是块治国的材料,他性子太直,懒得管那些弯弯绕,迟早得被有心之人钻了空子。斛州水患那次就是最好的例子。
父皇教导他为人处世,薛征桓教导他经世治国,秦不昼教他如何制敌。从没有人教过萧洛栩如何喜欢一个人,但他相信那是个美好的词,就像秦不昼带给他的感觉那样。
若是为了喜欢就把江山社稷送给秦不昼糟蹋,那他根本没资格做一个帝王,也没资格谈什么喜欢了。
萧洛栩抬臂圈住秦不昼的肩膀,手抚过他精瘦脊背上那些旧时的伤疤,毛茸茸的脑袋蹭着他脸颊和鬓角:“除了这个,只要我有,什么都行。”
即便这黑暗中,秦不昼看不见一丝光亮,也看不见自己。但是他偏偏知道,少年的神情一定非常、非常认真。他闭了闭眼,思绪一团混乱,不想再压抑着自己,低下头,炙热的呼吸包裹了萧洛栩。抬起少年的腰,掀起被子将两人的身影遮挡。
黏稠潮热的汗液混杂在空旷的寝殿,殿外雨声连绵。枕头上有着发油或是熏香的淡淡梅花香,而屋外的泥里却落了一地的红白花瓣,床板咯吱咯吱呻-吟。水乳-交融,隔音极差,墙的那头隐隐传来不知什么禽类的鸣声,隔着重重阴雨,在寂静之中显得格外哀婉。
一夜的颠倒阴阳败坏人伦,秦不昼的动作算不上怜惜,但并没让萧洛栩感觉到记忆里让人生不如死的疼痛。取而代之的是疲惫,深入灵魂的疲惫。但那疲惫又似乎是从很久以前就存在的了,穿过世界的壁障加在帝王稚弱的肩膀上。
秦不昼,你别想离开朕。萧洛栩攥住身下的床单,已经累得无法露出任何表情,然而身体在承欢,神智却在迷乱中维持一线清明。他伸出手抱住秦不昼,让自己更加贴近男人,恨不就这样再不分离。
你是朕的人,你得跟朕一辈子……哪怕尸骨俱断,你也得永生永世守在我坟前。
帝王不知怎么留住将军,只能用这样的方式诉说。第二日晨曦微微透出光,将军扯断了手腕粗的锁链,抱起他效忠的帝王,第一次走出那对他来说如自家后院的囚笼,踏着一地零落的梅花。
不管过程如何,两人便这样莫名地和解了。
御花园里那棵老树发芽又开花又发芽,小皇帝身高迅速抽长,长成了俊美无俦的青年。只有那一双桃花眼顾盼生辉,依旧留存着曾经的痕迹。
帝王弱冠之年,许久未见的摄政将军秦不昼亲手为其加冠。
那是一个多事之秋。
一直蠢蠢欲动的北方强国,原本打算以最小的代价吞并大悦,只在每个春天雪融之时用大悦守疆将士练兵,慢慢消磨大悦的实力。然而在大悦少年皇帝萧洛栩执政不久,一向软弱衰微的大悦,竟隐隐有了复兴之兆。
为防夜长梦多,北方在这一年来犯大悦,意图将之尽快吞并。
赋闲在家的秦不昼得知这消息的时候,正压在一国之主的身上,用对方乌黑丝缎般的长发系双马尾玩儿。
听到萧洛栩说的事以后,秦不昼顿时开心起来,整个人都闪亮亮的,头顶呆毛都打了个转儿:“陛下陛下,臣自请率军出征!”
萧洛栩:“……”
轻叹口气,把对方拉坐下:“你若愿往自然是好事,好歹认真想个冠冕堂皇些的理由。”
秦不昼立刻道:“文臣治国家,武将死沙场。烽烟既起,愿请镇守边疆。”
……其实他就是手痒了,这么多年下来一直和萧洛栩保持着微妙的关系,也不知道是在谈恋爱还是纯粹的床伴,但那主线任务一直却没什么动静。
本是一匹野马,被束缚在规矩森严的皇城当着乖宝宝,打架都施不开劲,秦不昼打算去北方找个地儿跑啊跳啊嗷嗷叫啊撒撒欢,他所钟爱的战场无疑是最好的选择。
萧洛栩静静看着他。男人正当而立,他已值加冠,如今他要注视男人已不用像四年前那般仰着头:“朕,静候将军凯旋。”
秦不昼说:“定不负圣望。”嘴上是尊敬的话语,却笑吟吟伸手揉乱了青年的头发。
☆、第32章 古风君臣(八)
边关风声萧杀,龙旗在风中猎猎。马作的卢飞快,弓如霹雳弦惊。
“把这群来犯我大悦国威的豺狼赶回他娘的老窝,有信心吗!”将军副官走过一排排整装待发的士兵,高声道。
“有!!”
副将回首看向最前方银甲骑装的将军,见对方点头,挥手;“出发!”
一抹寒光划破长夜。将军回望了眼南方——那是皇城的方向,扬鞭驭马冲入战局。
“是秦不昼的兵!”
“防守!”
“妈的,来不及了!最前面那个将军跟炮仗似的往这里突进!拦也拦不住!……那是秦不昼!”
“他娘的秦不昼疯了?!”
血染黄沙,漫天厮杀声中,秦不昼纵马收割着生命,敌我阵中来去自如有若天神,澄亮的眼中却盛满令人心惊胆寒的漠然。
大秦以防守著称,秦不昼却最擅发现薄弱点。哪怕只有很细微的一丝不对,在秦不昼眼中都被无限地放大。在秦不昼一马当先,同时不忘指挥三军排兵布阵,如一把尖利冰刀深深贯入敌军五脏六腑,那磐石铁桶的防御终在天际泛白之时被一层层突破。
这一场战役从深夜打到破晓,大悦成功夺回了最后一座之前被占领的城池,却也付出了不小的代价。疲惫的将士来不及欢呼,来不及收拾战场,倒头便睡,红色的营帐里,银甲白袍的将军托着下巴,看着面前摊开在桌上的雪白宣纸。
一夜恶战,秦不昼眼底带着淡淡青影,脸颊上还带着汗迹和斑斑血点,但他坐于桌案旁执笔的时候,精致眉眼迎着初晨的微光,宁静模样不似人间。
卫初立在他身侧磨墨,随口问:“将军要给谁写信?”
“皇上。”
秦不昼嘴角翘着浅浅的弧度,笔尖染了染墨,挥毫在纸上纵横流畅自上而下一行草书。
点如坠石,划如夏云,钩如金戈。
比起大多数将军那一手鬼画符,秦不昼的字实在很漂亮。卫初由衷赞叹道:“将军真一手好字。”只是在听到那毫不意外的答案时,轻轻蹙了眉头。
有些事,虽然秦不昼未曾放到明面上,但秦不昼麾下的心腹都心知肚明。
群臣只知帝王和将军关系亲近,甚至连对方早年的独揽大权都能够容忍,但卫初却知道在这段感情中首先让步的是秦不昼。
他放弃唾手可得的江山自断羽翼只为成全帝王夙愿,又在烽烟起时,披上一身戎装用这武功尽废仅比普通人强些的身体前往边疆。
两个男人的感情不需要旁人言说。然而卫初很清楚,自古天家多薄情。
有言道伴君如伴虎,他生怕那年轻的帝王对待秦不昼有几分真心,终有一天会在前朝后宫的冲突下消磨殆尽。
“将军如何做……我无权置喙。”卫初说,“只愿您莫委屈了自己。”
而当数个时辰前,秦不昼在孤夜中横刀驱马驰骋沙场时,皇城御书房内灯火通明。年轻的帝王坐在案上,奏折开开合合间,朱笔御批未有停顿。
王总管端来一碗助眠的热汤,劝慰道:“陛下,不如您先歇着吧……秦将军若在,也不会愿意看您夜以继日处理政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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