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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说男主是我老婆(111)

作者:不知水 时间:2020-12-10 09:24 标签:快穿  情有独钟  

    大军出发,离开驻扎的守城,在半旬过后,顺利抵达目标云都。
    秦不昼和莫叙生共坐在一辆马车,莫叙生从秦不昼怀中起身,站在马车边缘,扶着车轼,遥遥望去。
    旗帜翻飞,犹如猩红色的瀑布逆流,道路两侧的士兵身披铁黑色甲胄,手握刀枪,气势凛然,一直排到城门口,而城头上也排列着密密麻麻的承泽军士兵,两名赤膊壮汉正在用力擂鼓。
    “咚……咚……咚……”
    云都城十里外,云都的守城将领和文官已经侯在那里,一同等待的还有本地的名门望族、德高望重的老人。
    秦蓁不知什么时候竟换了男装披甲胄骑着马行至秦不昼的马车边上,跑动起来哗哗作响:“哥哥!”笑嘻嘻地挥了挥手,一夹马肚就跑到了军队前头。
    秦不昼:“……小丫头片子。”吹了个哨儿,跟随在马车后的秦不昼的爱马耳朵动了动,快步奔跃至马车旁边。秦不昼扶着莫叙生的肩膀直接跳上了马。一骑绝尘。
    莫叙生无奈,这两兄妹简直太不正经,在这场面还能闹起来。
    示意车夫稍稍降低速度,从一旁的士卒手中接过缰绳跳了上去。面对平地和普通的障碍时,他的骑射也丝毫不弱。
    马儿跑动很快,很快抵达大军前端,追上了秦不昼。
    秦不昼回头斜着望了莫叙生一眼,朝他不正经地吹了个口哨,眉目间神采飞扬,耀眼的就像个少年。看得莫叙生一瞬柔和了神情。
    而秦蓁此时减慢了速度,在大军前端偏后的位置缓缓行进。
    直到距离前方的人群越近,秦不昼勒马停下,翻下马背。云都众人在已经占领云都的承泽军将领带领下,齐齐抱拳拱手。
    “拜见承泽王!”气势若将冲上九霄。
    秦不昼点头,挺直胸膛,看着前方面色激动的将领和有些不安的云都人,含笑道:“诸君安好。”
    他此时的模样,才真正像个被外界尊为帝王之人。与平日那洒脱肆意不同,浩然堂皇,多少威严加身自然不必多说。
    两军在城前简单交接了事宜。
    交接完毕,承泽军将领望着秦不昼,情绪由激动变成狂热,云都的守城将领和本地望族也微微松了口气,看来这承泽王并不是极端之人。
    “入城吧。”秦不昼把缰绳扔给随侍,迈步向前。
    莫叙生跟随其后。其余将领也迈步跟上。
    大军在秦不昼副手的带领下直入城北,而秦不昼则是前往已经收拾妥当的守城将军府,也是整座城池的指挥处。
    云都和承泽的将领说要送秦不昼去,但秦不昼谢绝了。
    进城没走多久,看见城墙内一棵直入云霄的参天古树,枝干苍劲,盘虬卧龙。条条鲜艳红绸垂落,将古树妆点得犹如闺阁少女。
    莫叙生想到自己少年时常随父亲去参拜的游梦寺中那棵同样郁郁葱葱的祈福树,枝叶挂满荷包、饰品、香草,充满香火气息却远不如此处这棵苍翠神茂,看得有些出神。
    秦不昼顺着他的视线望过去:“哦,那是军中供奉的祈福树,承泽占领的每座城池都有一棵,秦都那棵比较偏你大约没看见。据说将祝福写在红笺上挂树上便会灵验……女孩子家家信的东西。不过你要想祈个福什么的也可以去。”
    秦蓁作势踢了一脚秦不昼的小腿肚:“什么叫女孩子家家信的东西!看不起女孩子?”
    秦不昼干咳一声,身子一歪躲过:“好好好,我家妹子最厉害。”
    承泽军中设立公文房,并不只有莫叙生一个文化人。一些远离家乡的士兵,每到一座城池就纷纷寻找祈福树,然后请求公文房的书办为自己写一封红笺,挂到树上,祈求家人平安康乐。
    这些人,和皇城中人似乎不同。
    莫叙生行经树下,有风吹过,树叶发出沙沙响声。抬起头,只见枝叶间红笺垂下的穗带飘扬。
    也许有人不信天,不信皇权,不信举头三尺有神明。但心中有所求时……总会信祝福的。
    秦不昼驻步回过头:“怎么了?”
    莫叙生摇摇头,快走几步和秦不昼并肩,离开树荫,将手伸过去握住他的手,继续朝着阳光普照的地方而去。
    ·
    来到云都不过几日,秦不昼说要带莫叙生去街上走访。
    云都在大永中部的富饶程度只是中下。街道虽往来颇多,但显然不如之前依山傍水的秦都繁华。
    两人并未表明身份,但路上所见的所有百姓都对一袭戎装的秦不昼和莫叙生态度热情。即使到了贫民聚居的西城区,这种热情也丝毫未减退。
    莫叙生和秦不昼离开了西城区的街道,莫叙生皱眉问:“他们吃着粗劣的食物,衣裳破旧,并未见比大永统治时好,为何如此爱戴你?”
    云都的平民还好,但贫民太贫穷了。皇城也有乞丐,但都不至于如此。
    秦不昼想了想,停下脚步,捏了捏莫叙生手指,示意他看身旁墙上张贴的加税告示。
    “大永这些年灾害泛滥,但国库拨调的主要银钱去向却是军用和大兴土木,那一点赈灾粮款层层盘剥下来,哪能养得起这样多的灾民。国库几代的积累入不敷出,只有加重税收,这担子便又落到百姓身上了。这一来二去,纵是对朝廷有再多的信任都被消磨干净。”
    “离川是皇城人,你读着圣贤书,吃穿的是锦衣玉食,再怎样尝试体恤,也很难感同身受。你觉得那是粗劣,但对于他们来说只要食物足够果腹,无需易子而食,衣衫足以蔽体,无需太多花样,这就已经足够。”
    秦不昼揉了揉他漆黑的发顶,“百姓其实并不在意谁当皇帝。对于很多人来说,只要能活下去就是最好的了。也许我出身低微,反而更能和他们感同身受些吧。”
    莫叙生不是不懂这些道理,只是由于身处阶层不同,着眼和认知都存在着差距。
    努力地试着去体恤百姓,但过于理想化正是他尚且稚嫩和不成熟的地方。他还不知道,真正的大同社会是不可能实现的——至少不会在这个动荡的朝代实现。
    秦不昼注视着尚且稚嫩的恋人,眼底泛滥着柔和的光,笑道:“我不是圣人,也并非无私。他们说我是暴君,是□□,但现在的天下,需要的正是一个能镇压乱世的专政者。而不是现在坐在龙椅上那只猪,或是一个仁慈温厚的贤明君王。”
    这话完全是大逆不道了。但因为从秦不昼口中说出,总觉得多了几分说服力。
    秦不昼其实根本不想当皇帝,麻烦事儿太多,还不许赖床。有了条件后他自然更加喜欢享乐。但继承了原主的意志,他就要帮原主在这条路上走下去。
    莫叙生抬眼看着面前的承泽王,微挑着眉容色张狂,仿佛这世间没有什么能阻止他。
    他是秦不昼。千秋万载,四海升平,就只有这么一个秦不昼。
    也许只有这样一个人,才能以猎户的出身统领大军而没有丝毫抗议之声吧。
    莫叙生渐渐意识到,自己几乎是本能地尊敬秦不昼,亲近秦不昼。看着秦不昼就愿意无条件信任他,这是有生以来从未体会过的感觉。
    也许这次乔装随商队探听消息是他一生做过最糟糕的决定了。
    秦不昼说要给秦蓁买支簪花,让莫叙生站在原地等他。
    莫叙生低着眼,直到脚下长长的影子变为两人,原来是身后一人从阴影中走出。
    莫叙生回过身,那是张平淡无奇的面庞,隐入任何职业都全不违和:“莫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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