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久不见(134)
周海只是摇头,我不爱你,这个四个字太伤人了。
“我们在一起四年,去过五个国家,十座城市旅行,我们一起看烟花,看电影,在雪地里散步,每年情人节和你的生日,我都为你准备惊喜,你总是笑得那么开心,我们做尽了情侣间所有浪漫的事,你现在告诉我你不爱我?”
提及过去,岑书雅更多是麻木,那些机械式的约会,看似浪漫的旅程,不过是她履行女朋友的职责而已,现在想想,当初总觉得心有缺憾,不过是心里没爱而已。
她懒得解释,也不想把话说的更深。
出柜,还不是好时机。周海认识自己父母,冒然把自己性取向的事暴露,被家里知道,会适得其反。
这件事,岑书雅非常谨慎。她这样的家庭,出柜是很难的,所以要从长计议。
“你再好好想想吧,趁着出差离开宣安,自己也静静。很抱歉,你要的我给不了,以后别再找我了,更不要提及我爸妈,试图用他们给我施压,我不吃这套。”
岑书雅软硬不吃,只因性格温和,很少与家人有摩擦,更加不会与别人吵架,能够平和解决问题,她从来不想红脸,对周海她已经仁至义尽,只希望这真的是最后一次。
分手后周海联系她时,总会有意无意地表现出想复合,岑书雅开始是敷衍了事,后来直接表达,现在有了明颜,她只想斩断。
她不愿意跟周海浪费唇舌,两人不欢而散,岑书雅匆匆离开。
想到明颜在家等自己,她就归心似箭。
竟能忍住不给自己发信息,岑书雅很好奇明颜在家做什么,她蹑手蹑脚地打开门,刚关上就听见楼梯处传来明颜摔倒的声音。
岑书雅一惊,忙冲过去,还没到那就听见明颜自己嘀咕起来。
“不就是个破楼梯吗,难不倒我明大小姐。”
她停下脚步,没有露脸,饶有笑意地听着明颜的埋汰。
“我跟你说,你争气点,如果再绊倒我,这房子就要被卖掉了。”明颜猜到了岑书雅换房的心意,她不能成为拖累,要努力才行。
想到此,她忍痛爬了起来,想尝试不扶栏杆做练习。
等到她上下楼梯能够如履平地,书雅就不会因为她的腿不方便,换掉心爱的房子了。
可她戴假肢的时间尚短,根本无法完全驾驭,更别说楼梯了。
没走两步,又摔了。
“摔倒一万次,多走两阶梯,摔摔更健康!”明颜咬紧牙关,忍着膝盖的疼,站起来继续。
她周而复始地练习,像婴儿学走路那般,跌倒又站起。
一声声摔倒震得岑书雅心脏疼,可她无能为力,只有过程艰辛,才会有意外收获。她不会阻止明颜千辛万苦的练习,也不会去帮她度过难关,只有自己趟过困境,坦然地面对“残缺”,才能慢慢把自己变得完整。
岑书雅倚靠在墙边,心还是揪着疼,这种深刻的刺痛感,也是第一次。这种感受对她来说,是新鲜的,是真实的,是值得回味的。
这是明颜带给她的人生。
她后退几步,闻见厨房传来怪怪的味道,好像是...黑胡椒味?
岑书雅好奇地走进去,发现垃圾桶有几张废弃的包装纸,那是牛排的半成品,揭开纸往内一看,还有几块半生不熟的肉。
她是知道自己喜欢吃西餐,在学做吗?
明颜这种家庭出生的孩子,不用想都知道,24小时有人伺候,吃穿用度,都高人一等,现在竟愿意为自己下厨。
岑书雅心里暖洋洋的,被一股温暖包围着。
爱情是个很神奇的东西,同样做饭,周海做她没感觉,明颜做却能打动到她心底。
她很幸运,还有爱人的能力。
“哎哟喂,痛死我了,唔...”不是扭到手,就是撞到膝盖,明颜在磕磕绊绊中,忍不住开始叨叨起来:“这老天爷肯定见我日子太好过了,没有贫穷,没有疾病,所以才给我这样的灾难,但又让我遇见了书雅,用半条命换真爱,好像还挺划算的。”
岑书雅本来想冲过去,听到她这番话,险些笑出声,这套自我安慰的说辞,绝了。
“书雅怎么还不回来,都超过一个小时了。”
听到这句话,岑书雅悄悄地回到玄关,轻轻开门,重重地关上,故意发出关门声,并且说道:“我回来了,颜颜。”
明颜从楼梯处探出头,一瘸一拐一蹦地走到岑书雅跟前,张手就是个熊抱,“你终于回来了。”
岑书雅把明颜抱离了地面,蹭了蹭她鼻尖:“小傻瓜是不是想我啦?”
“你说呢,我们刚在一起,你就去见前男友,又被别的女孩抱,我可太惨了吧。”明颜勾着她脖子,恨不得变成挂件,粘在岑书雅身上。
她没有无理取闹,半吃醋半玩笑的方式反而更像一种情趣。
“我也很惨,因为职业需求被女友误解,又因为想解决前男友一口饭没吃,饿死了。”
“啊?你没吃啊?”明颜的注意力成功被转移。
岑书雅委屈地点头:“我对着他哪吃得下?”
“好!”明颜雀跃,“这下有我发挥的余地了,我这就去给你做明氏牛排,五分熟是吧,你等着。”说完她撸起袖子,走进厨房。
“诶?你来真的?”
“我刚练过了,没问题。”明颜自信满满,岑书雅狐疑地跟在后边,刚刚垃圾桶里面浪费的肉,看起来可并不像成功的。
她知道明颜想给自己做饭,也可能是在跟周海较劲,所以才做这些。
岑书雅想满足她小小的心愿,不管做的好不好,都是莫大的鼓励。
事实证明,做饭这件事不仅需要天赋,还要经验。明颜不懂得控制火的大小,不仅没煎到五分熟,还糊了一面,比起练习的效果还不如。
“真是的,你这个死牛排诚心跟我作对呢?”她丧气地想把烧糊的牛排倒进垃圾桶。
岑书雅忙去阻止:“喂喂喂,大小姐,不要浪费粮食,我闻着挺香的。”
“这都糊了,香啥香?你喜欢吃五分熟,这么老的肉不能下口的。”
“谁说不能下口?只是相对喜欢吃五分熟,七分熟,全熟我都可以。”岑书雅将盘中的牛排拿到砧板上,用刀削去煎糊的那面,“喏,这不就能吃了吗?”
“这...”
“不能浪费粮食,也不能浪费我们大小姐的心血。”岑书雅笑着切了块牛排放进口中,连连称赞:“嗯!吃多了西餐厅,偶尔吃吃半成品,口味果然特别,很好吃哦。”
“骗人。”
“不信啊?”岑书雅切了一块塞进她口中:“自己尝尝。”
明颜咀嚼着那块有些老的牛肉,眉头皱了皱:“这哪里好吃了?这么老,嚼都嚼不动。”
“好吃那是因为你做的。”
“我就知道你在哄我。”
“哄自己女朋友天经地义,好了,既然你这么嫌弃,这盘牛肉是我的,不许抢,你还没吃吧?”岑书雅把牛排端到餐桌。
“我看到牛排这个德行,都气饱了。”明颜耷拉着脑袋,岑书雅微微一笑,掌心托起她下巴,“不要丧了,来陪我做饭,不如给你做个意面吧?爱吃吗?”
“你会?”
“我看起来像什么都不会吗?”
“你那前男友不是挺会做饭的,我以为你生活不能自理。”
岑书雅系上围裙,笑意不减:“所以我其实并没有那么需要他,我更加需要你。”
哄人的话很自然地流露在言语间,不刻意,不浮夸,说得明颜心里乐开了花,欣喜之余更多是感动,她从身后抱住岑书雅,“你怎么这么好?你好到让我觉得自己配不上你。”
“胡说,配不上我怎么会让我一直牵挂,上班都会想着。”岑书雅总是唇角含笑,虽然手在忙,却总时不时去剐蹭明颜的脸,无时无刻给她安全感。
明颜的不安和彷徨甚至焦虑都写在脸上,需要时间才能消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