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打直球的爱情故事(23)
在他咀嚼的时刻,邹红与钟云亭握手交谈,没有人会跟赚钱过不去,邹红背后的海外财团有足够的实力,值得钟氏为其驻足停留,沈琼看了看他们礼貌交握的双手,又看了看两个人脸上不见破绽的表情,心里基本有了答案。
——他们确实是竞争者,但在开始竞争之前,他们都需要让沈琼腾出他们想要竞争的地方。
会场顶楼是空中花园,活动结束后,邹红约沈琼去顶楼喝一杯。
夜风习习,灯火通明,沈琼解开西装扣子坐下,生冷不忌的胃里翻江倒海的难受着,他抿了一口加了西柚汁的金汤力,淡粉色的液体在灯光下流动出好看的波纹,清爽而苦涩的味道顺着喉咙长驱直入,姑且算是救了他一命。
服务生给邹红送来了披肩,深红色的面料雍容贵气,配上邹红斟酌开口的神情,看起来有点滑稽。
沈琼以端杯喝酒的动作一挑眉梢,静静等待着邹红的发言,他想看看一向注重场面的邹女士会用什么方式跟他挑明目的。
“江驰明年,应该拿到一个全新的合同。”
高高在上的小少爷永远不会把自己当成不速之客,当一个人的身份足够高贵,他就可以摒弃掉所有的修养和礼节,因为无论他做什么,都是屈尊降贵,救济众生。
钟云亭将沈琼身边的椅子朝外挪动了二十厘米,从容落座。
月光下的小少爷眉目出尘,天生的冷白皮几乎隐隐发光,他微微抬起下巴,修长纤瘦的十指交叠而握,左手中指上的纯银戒指并不符合他的身份
——那是江驰俱乐部的粉丝衍生品,带着队伍的logo。
“他会是业内最顶尖的选手,换俱乐部、出国、改打主流赛事,都是比现在更好的选择。”
江驰没有经纪人,钟云亭不介意亲自为他考虑。
运筹帷幄的小少爷直直看向沈琼,他从来没觉得沈琼这种人会是他的对手,直到三天前他和邹红见了一面。
廖森雨是不食人间烟火,钟云亭是打生下来就没见过云彩下面的土地,他活动了一下带着腕表的右手,松石绿的表盘在烘托情调的氛围灯下反射出不近人情的冷光。
“所以,你不要耽误他。”
刚到七位数的百达翡丽只是钟云亭众多配表里的一只,在酒局上谈一笔七位数的单子,沈琼得搭上半条命,再返给人家一成利。
钟云亭轻声道出疏离又冷漠的警告,家世修养就是在这种特殊时刻排上用场的,此时此刻,他明明是令人讨厌的搅局者,却像极了光环加身的主角。
“……”
沈琼眨了眨眼,等着钟云亭的后半句话,他总觉得小少爷会跟上一句:给你五百万,离开江驰,但长达几十秒的沉默过后,他才发现小少爷已经把要说的话都说完了。
“红姐——”
沈琼是个识时务的人,能让他赚到钱的金主,只要不上床,怎么赔笑都行,不能让他赚到钱的金主,视作死人就是他最大的礼貌。
“我喝多了眼花,这谁啊?你认识吗?”
酒劲化作淡淡的红潮,染到沈琼眼角眉梢,他靠近舒适的座椅里,朝着邹红的方向歪过脑袋,捏了捏基因优秀的高挺鼻梁。
对于美人,岁月向来慷慨以待,更何况年轻不是必胜的杀招,有些人即便青春貌美富可敌国,也在黑名单里永无出头之日。
“我怎么听见他在说我家小驰?我们家户口本上好像没有这个人哦。”
第29章 28
早些年户籍管理不是很严格,江牧之请相关领导喝了两顿大酒。
第一顿把沈琼和自己归到一个户口本上,第二顿更改了小江同学的农村户口,把天生掉下来的亲儿子放到了第三页。
沈琼和江牧之在户口本上的关系是兄弟,这是可操作范围内的最佳选择,毕竟他俩只差了十几岁,实在办不成领养手续,否则以江牧之厚脸皮的程度,一定会和沈琼玩点父子play。
户口本从两页变三页,再从三页变两页,沈琼始终是江驰的法定监护人,狗血离谱的伦理情感电视剧在沈琼脑内飞速上演,他绘声绘色的学着嫌弃灰姑娘的恶婆婆神情,睥睨近在迟尺的钟小少爷,尽管对方才是真正的豪门贵胄。
管他有钱没钱,单是和江驰在一个户口本上这件事就足够他赢麻了。
大概是没料到沈琼能来这出,钟云亭实实在在愣了一下,光风霁月的小少爷,生来就没有能跟他打架的对手,钟云亭人生中仅有的吵架经历还要追溯到孩提时代,且都是点到为止,连脏话都不会说。
“是不在你家户口本上,但钟少爷这不是为了小驰好吗?。”
邹红总会在最合适的时机接过话头,她和服务生要了一杯热饮,加了红枣和桂圆的安神茶在酒桌上强调着特殊的存在感,邹红端着玻璃杯饮下一口,风韵动人的眉眼早就有了浅浅的痕迹。
“老江就这一个儿子,咱们都想看着他越过越好。”
拉近距离只需要一个简单的称谓,邹红轻飘飘的一句话,沈琼额角神经一跳,刚被酒水浸润安生的胃里又开始翻江倒海。
十九岁的沈琼,会一脚踩上桌子,再翘着二郎腿,森然冷笑着看向邹红,一字一句的问她“谁跟你是咱们”。
二十九岁的沈琼,也想一脚踩上桌子,再翘起二郎腿,但他坐办公室坐得腰椎不好,容易把自己闪得半身不遂。
“小驰真出了国,你能轻松不少,厂子这边再有个交待,你就解放了,这么多年,你顶得不容易,也该歇歇。”
“交待给谁啊?你,还是他?”
二十九岁的沈琼可以将森然冷笑伪装成笑颜如花,他又朝着钟云亭的方向一歪脑袋,醉意朦胧的眼眸里充满了真心实意的困惑。
“无论是我,还是她,都会比你做得好。”
钟云亭没有邹红旁敲侧击的耐心,神色阴沉的小少爷努力按耐着耍手走人的冲动,恶狠狠地从后槽牙里把话挤出来。
“——噗”
也许是人长得太漂亮会影响凶神恶煞时的威慑力,沈琼没忍住,直接笑出了声,没来得及吞咽的金汤力在空气中划过恰到好处的抛物线,正正好好落在小少爷微微鼓起的腮帮子上,分毫不差。
“沈琼——”
“你们两个,一个江牧之三七没过就甩手走人,一个拿家里当靠山,头一回脱了纸尿裤自己走路,老子二十二岁接江牧之的烂摊子撑到今天,你俩谁都没资格在我面前放屁。”
沈琼身上是有匪气的。
他身上的匪气一度比江牧之还要重。
他刚跟江牧之的那一年,别人眼热江牧之的地盘,三番五次找茬挑事,江牧之修身养性没计较,最后被人蹬鼻子上脸在车里动了手脚,差点因为刹车失灵丢了命。
撞到消防栓才停下的轿车基本报废,江牧之福大命大,除了闪着腰之外没别的毛病,他前脚出急诊室,沈琼后脚拎着菜刀给他寻仇,阿海跪去地上拽他腿都没拦住。
沈琼和江牧之不一样,江牧之生在狼群,虽然不算什么道上世家,但也有几个教他做人做事的叔伯,所以一出来就是得心应手,没吃过大亏。
而沈琼生在街头,他的母亲和江驰生母一样,皮肉生意,一夜风流,他幸存于女人的一时悲悯里,奔走在吃人血骨的销金窟,他没有庇佑,没有靠山,赚一天钱吃一天饭,生死靠自己,富贵也靠自己。
江驰打架那天晚上,他去拜访二世祖的父亲,登门请罪,顺便在腰上绑了雷管。
他是丧家之犬,江牧之已经死了,这个世界上没有他不敢舍的东西,他不惜命,更不怕拼命,而且,他也一定能拖一个人和他一起死无葬身之地。
沈琼已经很久没有发过脾气了。
少年时,为了生存他学会见风使舵,后几年,有江牧之护着他,不用跟人计较,等江牧之没了,他又开始为了赚钱点头哈腰,基本磨平了气性。
装孙子装久了,一旦不装就会特别爽。
沈琼半睁着迷迷瞪瞪的眼睛翘起二郎腿,视线在邹红和钟云亭之间扫了一个来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