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打直球的爱情故事(18)
文学家提笔,讲这句话写给命运多舛的美人,娇艳如花的邹红看过之后冷冷一笑,从全球限量的拼色鳄鱼皮包里掏出萝卜丁口红,羊皮底的细高跟一点一翘,勾得金主排着队为她魂飞魄舞。
邹红从来都是明码标价,高位上的人物有几个像江牧之那样能出去当男模的,她陪吃陪睡陪酒陪笑就是为了钱权二字,只要她站得够高够稳,别人想戳她脊梁骨都碰不着到她鞋尖上的灰。
江牧之初出茅庐,正赶上邹红风生水起,据可靠传闻,邹红当年对江牧之一见钟情,当即就想甩给江牧之一笔钱让他少奋斗二十年,结果江牧之以不吃软饭和不喜欢女人为由果断拒绝,气得邹红反手盘下两家gay吧,改成了烤鸭连锁店。
当然,做人做到邹红这个份上,绝对不会因为男女感情耽误正事,谈不了恋爱就谈生意,她很快就跟江牧之和张柯狼狈为奸,处成了狐朋狗友。
她负责打点关系,张柯负责杀鸡儆猴,江牧之负责一锤定音,职责分明推进到位,有两个大男人撑在明面上,邹红省了不少力气,她借着这个机会激流勇退,随着江牧之声名鹊起,掩去了自己的羽翼。
极少人知道邹红有一个女儿,孩子来路肯定不清不楚,上不了台面,但邹红自己不在乎,她女儿比江驰小两岁,随她姓跟她过,她喜欢孩子,也愿意花足时间和精力好好养着。
退隐之后,长袖善舞八面玲珑的邹女士因为给孩子辅导功课把自己气到头晕气短进了急诊,江牧之蹲在急诊室外头贱兮兮的无情耻笑,结果转过年来江驰认祖归宗,不会英文的江牧之拿汉语拼音帮着江驰在英语课文上做标注,惨遭沈琼扫地出门,邹红闻讯,十分欣慰的送了江牧之一套中小学生点读机。
晚上七点四十五,沈琼到了盛京楼。
人均小一万的馆子,S城里出了名的销金窟,沈琼出门前特意多带了两张信用卡,以免结账的时候露怯。
沈琼跟邹红来往不多,上一次见面还是在江牧之的葬礼上,邹红跟早些年的他是一类人,活得明白,过得通透,不会和他一起栽进江牧之刨好的狗窝里爬不出来。
工厂能实打实的干起来,邹红有头功,生产线的机床设备和开工的头几批订单都是通过她暗中打点的关系拿下的,她也的确打算在工厂正式启动之后注资投钱,帮着江牧之和张柯把工厂完全运转起来。
但江牧之死后,邹红就没再提这茬,她名下的房产和股权在极短的时间内快速变现,并且很快带着女儿出国念书,无声无息的销声匿迹,仿佛一切都是早有打算。
也不知道为什么,沈琼一进盛京楼的大门就有一种生理性的反胃,他跟服务生要了杯柠檬水,临进包间之前灌了大半杯,勉强止住了食道里的痉挛。
一别多年,邹红依旧明艳动人,吹弹可破的白皙肌肤上留存着少女一般的莹润,沈琼在露出礼貌微笑之前发自内心的狠狠嫉妒了一下这种舍得在脸上下功夫的富婆行为。
“瘦了。”
邹红单独宴请的沈琼,她和沈琼是一种非常微妙的关系,大概可以归结为做不成情敌的惺惺相惜。
“脸蛋都垮了。”
久别重逢过后的寒暄绝不是嘲讽嗤笑的奚落,邹红精明优雅的面上闪过一丝很难察觉的怆然,她替沈琼拉开椅子,无名指上的蓝宝石戒指在灯光的映衬下熠熠生辉,围绕在戒面上镶嵌一周的钻石只是微不足道的摆设。
“……没办法,命不好,吃不成软饭,还得养家糊口带孩子。”
沈琼对邹红也没有太多敌意,和邹红有交情的是江牧之,人走茶凉,帮是情分,不帮是本分,邹红带着女儿一个人打拼,保全自身是情理之中的选择。
“喝什么酒啊红姐?这么多年没回来,白的还喝得惯吗?”
沈琼笑着摆了摆手,他脱下外套,挨着邹红坐下,藏青色的衬衫显得他面色冷白,设计合理的椅背撑住了疲惫到酸涩的后脊,他解开领口的扣子,露出精瘦突兀的锁骨,又将袖口挽到手肘,摆出了一副舍命陪君子的架势。
第23章 22
邹红第一次见到沈琼的时候,内心只有一个想法。
——她输得不冤。
正式见面之前,邹红一直觉得沈琼这帮没见过世面的基佬们吹出来的,就跟那些浓妆艳抹的夜场小鸭子一样,庸脂俗粉不值一提。
正式见面之后,她盯着沈琼的脸蛋细细端详了两分钟,随后抬起高跟鞋踹在江牧之套着高定西裤的屁股上,痛骂老天爷真他娘的不公平。
十九岁的沈琼,漂亮得人神共愤,他站在江牧之身边,旁观者不会嘲讽他卖屁股傍大款,旁观者只会由衷感慨江牧之是有钱有势,居然能包到这种档次的小情人。
邹红摸爬滚打很多年,插花、竖琴、拉丁语、芭蕾、品酒、高尔夫,什么高端学什么,什么优雅学什么,她一直在拼命摆脱出身和过往留给她的痕迹,因为对于一个貌美如花的女人来说,举手投足之间的风尘味是致命的。
但沈琼身上就永远没有这种错觉,又或者说,沈琼确实俊俏到了可以让人忽略一切的地步。
他立于世俗,精于市侩,赚钱谋生的手段不比邹红好到哪去,如果硬要分个高下,他和邹红的区别也只是在与他没卖身陪睡罢了。
女人爬到男人的位置会造来不怀好意的忌惮和喋喋不休的议论,而男人漂亮到女人难比的地步会则带来各方各面的优势,无往不利八面玲珑。
邹红对沈琼没有恶意,她跟张柯那种老古董不一样,她羡慕沈琼的好面相,羡慕沈琼十九岁遇见江牧之的好命数,邹红早就不相信什么爱情不爱情,但这不影响她旁观欣赏江牧之的爱情生活。
尤其是在江驰被生母送回之后,她见证了沈琼对江驰的接纳和照顾,又忍不住往江牧之的屁股上踹了一脚,痛骂江牧之狗屎一样的好运气。
有一对恩爱无暇的伴侣在身边,会让人相信世界上还有那么点美好的东西,沈琼跟江牧之的五年,是邹红状态最好的五年,她退隐幕后,吃着红利,养着女儿,时不时跟沈琼讨论一下护肤心得,再隔三差五欣赏一下恐同直男张柯的应激表现。
她不是个天真乐观的人,但她真的以为日子就会这么过下去,所有人都能得到最好的结局。
白酒辛辣,灼烧似的穿肠入腹,邹红酒量很好,她能踩着椅子把江牧之和张柯统统喝翻,可这回和沈琼对上,她却比以往醉得都快。
邹红这几年过得并不失意,西方人比东方人更欣赏富有侵略感面相的女性,年岁渐长的邹红恰好是这一挂的,东方人的风韵依旧是她最锋利的武器,从国内带去的钱财让她无需以色相作为筹码,于是她出挑惊艳的五官便变成了纯粹的加分。
在生意场上,邹红的运气和脑子一样好使,她做了地产和医疗方向的投资,有了财力雄厚的合伙人,高枕无忧的生活再次向她招手,可她很难心安理得的享受。
人是很奇怪的动物,危难时可以干净利索的一别两宽,安逸时又犯贱似的心存愧疚。
邹红回国的目的很明确,她需要跟沈琼谈谈,S城是国内沿海地区的核心腹地,他们当年选址的眼光太正了,一千平的厂房从面积上看无足轻重,从位置上则是整个区域的正中心,与其让钟家这种外来势力虎视眈眈,还不如全盘托付给她这种知根知底的老友。
她知道沈琼过得很难,作为一个没有任何经验的跨行管理者,沈琼能坚持这么多年已经很让她吃惊了,平心而论,如果将她换到沈琼的身份,她绝对做不成这种毫无意义的坚守。
“下半年是用钱的时候,你差多少说个数,我给你垫着。”
“……啊?”
沈琼酒劲上头,眼里藏着水汽,他使劲眨了眨眼,又用没拿酒杯的左手揉了揉眼睛,他一喝白酒就难受,整个脑瓜子又热又闷,顺带着听力还有点减退。
“差多少,自己写。”
十九岁的沈琼很少喝酒,基本都是江牧之代喝,尚未而立的沈琼已经能自己灌下去半斤白酒打底。
邹红说不清自己心里什么滋味,她也喝了不少,脑袋里的神经一跳一跳的,将饱胀的酸涩感驱赶到她眼眶周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