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金主破产了(2)
没有霍千帆的消息。
他不死心地再搜索“霍千帆”,可是搜索的结果很奇怪,居然没有任何一条是关于霍氏集团二少爷霍千帆,大多都是同名同姓的,他往下翻了好几页,才终于翻到一条可疑的,上面赫然写道:
“霍氏集团兄弟反目,上演真实版‘玄武门之变’”
可是他点进去,页面却显示为“无法显示”,也不知是怎么一回事。
只是他觉得,霍千帆的事着实透着诡异,这其中,定然有不为人所知的事情……
“爸爸,要看,要看!”坐在后座的糯糯还以为他在看什么,好奇地叫起来,还拿小手拉扯他的衣服。
“好啦好啦,爸爸不看啦,我们回家。”江歧君收起手机,从袋子里拿出一颗洗净的草莓塞在糯糯小手里让他抓着,“糯糯自己拿着吃,咱们一起去找干爹好不好?”
“吃,吃,糯糯吃!”糯糯抓着草莓往自己小嘴里塞,完全没听进去其它与吃无关的事。
江歧君忍俊不禁:“好,你坐着,爸爸去开车。”
凌镜在S市有人脉,如果有心去查,应该是能查得到的吧?
他开车回自己的火锅店——凌镜是他以前的经纪人,在他决定退出娱乐圈的时候,也跟着一起辞职了,和他一起到A市来,当了他火锅店的财务。凌镜为人精明现实,说话犀利毒舌,但是刀子嘴豆腐心,是个性情中人,他和凌镜相互扶持多年,再加上凌镜非常喜欢糯糯,所以干脆就当了糯糯的干爹。
回到火锅店,店里没事干的服务员都来招呼自己老板和“少爷”,因为糯糯实在太可爱了,不光长得粉雕玉琢灵秀可爱,而且聪明乖巧,总是萌得众人一脸血,所以他们都特别盼着老板江歧君和糯糯一起来火锅店。
江歧君跟几人打了招呼,笑着问道:“今天凌镜呢?在店里吗?”
“镜哥在楼上呢!”
“好,我有点事情找他。”江歧君说着,抱着糯糯上楼去了。
火锅店有两层,楼上一半还是餐厅,一半则是凌镜和江歧君的办公室,凌镜经常在办公室对账,他为人精明,都要对账对到一分一厘不差为止。
“凌镜,你在吗?”江歧君打开办公室的门,就看见凌镜对着着自己坐在办公桌后,果然戴着眼镜在对账,凌镜长得不差,而且本身学历不低,所以气质很特别,以前在娱乐圈那种美女帅哥众多的地方,凌镜也不算平凡。他抬起头来,见是江歧君抱着糯糯来了,面上就露出一抹笑容来:
“嘿哟,我家糯糯来啦,来,干爹抱抱——”
“他吃草莓吃得忙着呢。”江歧君笑着将门关上,走上前去让糯糯站到凌镜边上,“糯糯,干爹叫你呢!”
糯糯一边吃草莓,一边小嘴边流出草莓汁水来,大眼睛眨巴眨巴地看着凌镜,含含糊糊地叫道:“爹!爹!”
“乖儿子!”凌镜笑着,一把抱起糯糯把他抱进自己怀里,让他坐在自己大腿上,“你们摘草莓这么快就回来啦?”
“嗯。”江歧君应了一声,又试探似的道,“凌镜,你知道吗?我刚刚遇到千帆了……”
正在逗弄糯糯的凌镜一下子没了声音,他抬起头来,看着江歧君,眼中泛起冷冷的波澜:“他来干什么,难道是来找糯糯……”
“不是。”江歧君连忙否定他,“糯糯的事他不知道的……而且,我刚刚遇到他,他竟然是一副泥水工的打扮,而且我们是在城南工地那边遇见的,我感觉他是在那里当建筑工人……”
“什么?”凌镜闻言,也一脸诧异,只是他没有亲眼见到霍千帆,远没有江歧君那么震惊,他问道,“他怎么会落到这个地步?他们家破产了?还是你根本就是没看清楚认错人了吧?”
江歧君摇摇头:“没有认错,的确是他,我还和他说上话了……不过他的状态很不好,我感觉是发生什么事了。我刚刚上网搜了一下,原来他爸妈在大半年前就车祸去世了,他哥哥霍江楼接管了霍氏集团,但是至于他为什么会变成这样,就不知道了。”
凌镜眉一挑,问道:“你还喜欢他?”
江歧君俊美的脸上露出些许绯红:“我只是放心不下……”
“明白了。”凌镜知道江歧君是还喜欢着霍千帆,虽然时隔三年,但还没有放下他,不过他可要提醒他,“歧君,你以前还担心过霍千帆会不会来找你要糯糯,现在霍千帆落魄,就是绝对不会来找了……你要真的要去招惹他,糯糯的事……”
糯糯听到凌镜叫自己,立刻开心地用小手拍拍自己的胸口:“糯糯,糯糯!”
江歧君看着儿子天真可爱的模样,面上流露出温柔,又带着无奈似的笑了一下:“但是你也知道,要是我没碰上他也就罢了,现在碰上了他,我怎么可能坐视不管?你没见到他,他是真的变了很多,以前……”
他没再说下去。
凌镜不喜欢霍千帆,不会了解他的心情,三年前的霍千帆长相帅气、身材修长挺拔,简直可媲美任何明星模特,一双黑眸星辰一般熠熠生辉,他朝气蓬勃的,面上总是挂着笑容,让人一看就心情好起来,虽然是个不务正业、也不爱读书的富二代,但是很少会有人对他心生厌恶。
现在的他……和以前实在是差的太多了。
对面的凌镜见了他的模样,忍不住叹了口气:“你真是前世欠了他,我真是前世欠了你……我帮你找人去打听打听吧!”
江歧君闻言,眸子中迸发出光亮:“谢谢你。”
凌镜低下头去,轻轻捏了捏糯糯的小手:“我是看在糯糯的面子上,才不是帮你呢!糯糯,你说是不是?”
糯糯还在咬草莓,像个仓鼠,虽然不懂凌镜说的话,但还是认真地附和说:“是的~!”
“乖儿子就是乖,来,干爹香香小手——”
……
第3章 我从来不爱管人闲事
中午,太阳猛烈地曝晒着这座城市,虽然有风,却还是使得整座城市都温暖起来。
霍千帆本来就因为干活干得热了,今天日头又大,因此到中午休息时,已经是脱得只剩下一件短袖。他穿着洗得发白的藏青色短袖,坐在钢筋堆上,拿着刚买来的五块钱的盒饭,忍不住松了一口气——
干了一上午的活,终于得到了片刻的轻松。
今天的菜好像也还不错,他打开盒饭,果然看见除了看不见蛋的番茄炒蛋以外,居然还有一块大排,即使这块大排可能大多都是面粉,但也比一点肉也看不见的要好。……其实这些东西,若是放在以前,他是看也不会看一眼,甚至说不定还要把它踢开,说一句“这是猪食么”。不过现在,每个月只能挣四千的条件下,这已经是很不错了。
而且他也饿了,压根不挑,用嘴巴咬着一次性筷子掰开后,就开始大快朵颐起来。
今天天热了,吃饭就越发热了,霍千帆又是火气旺盛的小年轻,因此吃了没一会儿就满额头的汗水,他放下筷子,从外套口袋里掏出一块手帕,拿着擦了擦额头的汗,擦完了,见手帕已经变黑了,连那巴宝莉牌子的标志都脏了,忍不住在心底叹了口气。
他以前讲究,从来不用纸巾擦手擦汗,都是随身携带男士手帕,也不洗,用脏一块扔一块,他妈妈会帮他一打一打地买。这一块是当时被赶出S市来A市的时候随身带着的,因为没有任何可以留个念想纪念自己母亲的东西,所以就把手帕当成了纪念品,一直随身带着。
现在看来,不能再用了,得洗干净去收藏起来,否则,就要用坏了。
他正看着手中的手帕发呆,突然听见头顶有个声音说:“擦个汗还要用手帕,霍老弟你也太讲究了吧?”
说着,就来拿霍千帆手里的手帕。
霍千帆不留神,但下意识地攥紧了手帕,他抬起头来,面无表情地看着对方:“放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