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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物招领(38)

作者:秦三见 时间:2021-06-08 08:03 标签:甜文 都市情缘

  “随便转转吧,”余歇说,“我还没怎么来过这一带。”
  “这边我熟,”沈问言指了指上面,“我们到楼上去吧,上面有个顶楼花园,可以看夜景。”
  沈问言带着余歇上了楼,说来有些不可思议,这个时间顶楼花园竟然没什么人。
  俩人慢慢悠悠地走了一圈,然后在秋千上坐下。
  余歇仰头望着星空,突然之间觉得很奇妙。
  “从来没想过有一天会跟你坐在一起看星星。”
  沈问言也仰起了头:“看到北斗七星了吗?”
  “嗯。”
  “北斗七星其实不只有七颗星,其中的‘开阳’是个双星。”
  “双星?”余歇第一次听到这个说法。
  “对,它有一颗伴星,亮度很低,在古代被称作‘辅’。”沈问言一直看着天上的星星,“开阳的伴星又被称为左辅,有的人会用它来测视力。”
  余歇眯起眼睛用力地观察着北斗七星。
  “如果能看到那颗辅星,说明视力可以达到5.1。”
  余歇叹气:“唉,算了,我看不到。”
  “我可以。”沈问言望着星空说,“从高中时知道这个说法开始到现在,我一直都能很清楚地看到那颗星星。”
  “厉害,视力保持得这么好。”
  “但是也没什么用。”沈问言停顿了一下,然后说,“看那么远却忽略了身边更美好的……人事物,甚至连自己的心都看不清楚,这视力再好也没意义。”


第31章
  余歇觉得自己真的是看错了沈问言, 或者说,他从来就没看对过。
  十几岁的时候以为对方是个稳重安静的男神,后来发现, 哦, 原来是个笨蛋。
  可是,当余歇开始觉得这人脑回路异于常人之后,又会时不时被对方冒出来的话直击内心。
  沈问言这人让他无法准确定义, 似乎没有任何一个标签可以给此刻这个正在看星星的男人归类。
  余歇有点想抽烟。
  真的想要把一个人以及对一个人的感情彻底从自己的世界里抹去, 这其实是很艰难的事情, 有些情节或许从来没有发生过, 但却在过去的日夜里无数次被幻想出来。
  就像现在,并肩坐在一起安静地聊聊天,这样的场景不知道在多少个夜晚出现在了过去余歇的梦中。
  梦中情人。
  余歇想到这个词,突然就笑了。
  “怎么了?”沈问言疑惑地问。
  余歇这么一笑, 让沈问言很紧张,他条件反射般地去反思自己刚刚是不是又说了什么蠢话做了什么蠢事。
  他这个人, 没办法的, 一到了余歇面前就手足无措了。
  “没事,就想到一个好笑的事。”
  沈问言想问是什么好笑的事,说出来让他也笑笑,但又怕余歇觉得自己太八卦, 于是没吭声, 继续仰头看星星。
  “你上高中的时候,有什么印象很深刻的事吗?”沈问言绞尽脑汁,终于找到了一个可以继续跟余歇聊下去的话题。
  他很紧张,生怕冷场,万一余歇觉得冷场尴尬无聊提出要走, 他会觉得很可惜。
  沈问言想跟余歇多坐一会儿。
  “高中啊……”余歇笑得眼睛弯了,沈问言看过去的时候,觉得这看起来轻松释然的笑好像藏着很多的故事。
  余歇说:“我对高中的记忆全都跟你相关。”
  瞬间的工夫,沈问言从心底里涌上一股热流,手心立刻就出了汗。
  沈问言没想到余歇竟然会这样回答,如此坦诚毫不遮掩。
  别说沈问言了,余歇自己都没想到会坦率成这样,当年被拒绝之后,“失恋”的情绪绵延了很多年,隔三差五就触景生情,走路看见朵打蔫的野花都能联想到被拒绝的自己。
  余歇对这事儿挺耿耿于怀的,后来决定再也不登录“封心锁爱”那个QQ账号之后,才终于真的开始逐渐“封心锁爱”。
  那是他不能触碰的回忆,结果沈问言再次出现以后,挖坟似的,把他那些能见人的、见不得人的心思又全都给唤醒了。
  诈尸。
  这词儿好。
  事到如今,也没什么可掩饰的了,或许是气氛加成,或许真的看开了,在这个晚上,余歇的倾诉欲前所未有的强烈。
  “有时候想想,别人的青春主题词可能是阳光、叛逆、高考、成长,或者其他什么,但我的青春主题词就是你,只要提起十几岁、二十出头的那段日子,我脑子里出现的永远都只有你的样子。”
  余歇不想再拧巴了。
  好像人都是这样,当下身在其中时会觉得永远都过不去那个坎,可是真的时过境迁了,再提起竟然云淡风轻了。
  余歇现在就是这样的。
  “这么说起来还挺没出息的,”余歇自嘲地笑笑,“那会儿可真喜欢你,满心满眼都是你。”
  年少的时候喜欢一个人,一整颗心都扑在对方身上。
  看天不是天,看海不是海,一切都是心上人的化身。
  对于那个时候的余歇来说,沈问言比夏天的烈日更柔和,比冬天的冷月更温暖,想起那个人好像什么都被化解了。
  那时候的余歇,因为沈问言才努力学习,发愤图强的样子把他妈都给吓着了。
  “我那时候因为你成绩好,所以就咬牙切齿地努力学习。”想起这事儿,余歇还是觉得好笑,他那时候一边痛骂沈问言为什么学习那么好,一边眉头紧锁地跟数学题作斗争,“当时可生气了,有时候梦里都在质问你为什么不能当一个潇洒的学渣,这样我也省点力气。”
  他说起这个,沈问言又是惊讶又是觉得好笑。
  他惊讶的是,没想到那会儿余歇竟然是因为自己才那么努力地学习。
  当初余歇刚转到班里来的时候,沈问言是听说过这小子的事迹的,在以前的学校打架都打出名了,总之是个长得挺帅但不学无术的小混混。
  然而很快沈问言就对余歇改观了。
  那时候他们坐前后桌,余歇是爱玩爱闹,可除了第一次月考之外,之后每一次成绩都在上升,最后高考前已经稳定在了班级前十名。
  沈问言只当他是脑袋聪明,到现在才明白,余歇除了聪明之外,也是真的在刻苦学习。
  没谁真的活得那么轻盈,都是默默努力来的,只是当他知道自己竟然是余歇努力的动力时,心里说不出来是什么滋味。
  如果真的有时光机器就好了。
  沈问言不是个喜欢回头看的人,他的人生准则是过好当下,但余歇让他很想回到过去,他想跟那时候的余歇说:谢谢你。
  谢谢你那么真诚地喜欢过我,谢谢你愿意把充满爱意的目光投向我,也谢谢你愿意把人生中最美好的时光浪费在我的身上。
  沈问言不敢再看余歇,他仰起头,鼻子发酸,怎么都忍不住,还是红了眼。
  他很怕自己要流眼泪这事儿被余歇发现,因为觉得自己这份迟来的感动无比的廉价。
  沈问言很难过,但也很感激。
  还好那次的同学聚会让他们重逢,否则他们谁都不知道自己将来的人生会会不会有对方的存在。
  于是,遗憾就真的只能是遗憾了。
  “不过还好你不是学渣,不然我可能连大学都考不上。”余歇笑,“说起来,我得谢谢你呢。”
  他转过去看沈问言,心跳得整个人都慌乱起来。
  余歇看见一滴眼泪顺着沈问言的眼角流下来,即便那人一直仰着头也没法抑制眼泪的流出。
  他怎么哭了?
  他是在哭吧?
  余歇愣住了,先是呼吸一滞,紧接着自己也跟着湿了眼眶。
  俩大男人深更半夜在商场的顶楼花园哭哭唧唧,这像什么样子。
  余歇是个特要面子的人,尤其是当年被沈问言拒绝之后,誓死不要再因为这人掉眼泪,大学的时候因为想念沈问言大晚上躲在被窝偷偷抹眼泪的事儿他发过誓绝对不能“昨日重现”。
  然而,他食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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