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祖宗(136)
贺恬恬过来看的时候,发现他的工人有吃的有喝的,“嚯”了一声:“你这里待遇挺好, 别人都赶着早点装修完早点搬家, 你倒好,一点也不急。”
段语澈就笑,递给她一杯珍珠奶茶:“我不急, 他也不急。”
曹烽似乎是发现了新的乐趣,喜欢在附近搜罗昂贵的豪华酒店, 下载了一大堆的APP,研究了最划算的方式,订个两晚最大的套房,带他去过周末。
通常情况下,比对后能省个五十一百。
“你和你女朋友,打算什么时候结婚?”贺恬恬一直没见到段语澈的对象,一直挺好奇,毕竟在段语澈的描述中,这位对象似乎不是普通的女性。
“我已经和他求婚了,前几天找了个珠宝设计师,让他帮我们定制戒指,估计周期得三个月吧,正好到时候他放暑假,我们就去国外登记结婚……”
登记结婚……去国外?
她心里打了个问号,又想起前些天听一个老同学说,去参加一个婚礼,看见了一个疑似曹烽和段语澈的人在一块儿,就说:“怎么都不见你女朋友过来看装修进度的?”
“他来过啊,不过他来的时候你不在,刚好错过。”
曹烽经常过来接他走,装修现场一片狼藉,曹烽是个门外汉,进来也看不出什么,看一眼就带着他走了。
贺恬恬还有其他的客户,待了几个小时就准备离开,刚走出去,上了她那辆小车,就看见一辆非常拉风的超跑慢悠悠地开进来。
超跑也是黑色,造型不太常见,她搞装修经常遇见富人,看一眼就知道那是什么牌子,下意识在心里估了价,就看见车子停在前面,车门向上翻开,从车上下来一个男人。
身高腿长、衬衫西裤,像是搭在高大的衣架子身上,显出宽肩和腰的轮廓。光看身材,就是个让人挪不开眼睛的大帅哥,她定睛一看,那惊鸿一瞥的侧颜,竟然非常像记忆里的那个人,只是再也没有少年的青涩感了,侧影满是成年男人的成熟挺拔,带着从容的气质。
贺恬恬微愣,看见男人走进她客户家里,过了几分钟两人一起出来,他给段语澈开车门,低头时的脸庞散去冷漠,变得温柔。她坐在车里,远远看见两人是交换了车,段语澈去开超跑,曹烽开大G。
恍惚地,她记起有一年的夏天,马小波让班上的人办卡,她办了。
有一回是下午自习课,她没上课去还书,这里比外面凉快,空调的冷风吹着,待着就不想走。
她越走越深,走到尽头的时候,蓦地瞥见两排书架中间窄窄的过道,靠着墙的位置,有两个男生依偎着,一个靠着另一个的肩膀,身上另外搭着一件校服;另一个低着头,看起来像是睡着了,又像是在看书的男生是曹烽,他神态很柔和,脱了校服给好朋友盖着,身上只穿一件黑色的T恤,浑身都是青春气。
她偷偷地看过借阅室老师的记录,曹烽从图书馆借书借的很勤快,古今中外都有,他看莎士比亚,也看苏东坡,还喜欢看编程微电子什么的。
那时候她就认为,这是个温柔又独特的人。
暗恋不了了之,曹烽转学,她上大学,认识了现在的丈夫,偶尔和以前的朋友在一起,还会说起这个有本事的人——是有人去问的马小波,马老师说曹烽转学后跳级高考,上清华了。
从没想过会以这样的形式再见,一回味,恍若两生,又觉得理所应当,他们好像一直都那么好。
曹烽的车开在他的后面,慢慢地开回家,停在大学里。
刚买的超跑太宽了,入不了巷子,只能临时办个停车卡停进校园里,学生们爱停留驻足看这辆车,也会拍照,所以曹烽不爱开,是试驾的时候段语澈喜欢手感,他才买的。
弟弟回家后,他就常常干出一些远超他以前消费观的事,在过去,他根本难以想象自己会花上万的价格去住一晚上酒店,不为别的,就为那高处落地窗风景好,在夜色下抵着窗拥抱缠’绵,把酒店送的欢迎蛋糕涂到他白皙的身体上,再吃干抹净。
段语澈喜欢写游记,出门也要抱着,他已经写了很多篇了,在Blog这个完全已经没有用户的网站,有了少量的浏览量,记录的心情让他坚持,而曹烽就会让他只穿浴袍,自己趴在书桌下面吃蛋糕,完全不必担心有人打扰。
所以曹烽现在最喜欢的就是周末,开车去附近的酒店入住。
两人回家,曹烽明天还有课,段语澈完成他今日份的游记内容,忽然看见网页上弹出的一个纸条内容。
这是个类似站内私信的功能,段语澈很少用,不过也曾收到过几条无趣的消息。
他强迫症,想进去删掉消息,接着就看见纸条的内容写:“您好我是XXX地理文化出版社的编辑XX,很欣赏您发布的游记内容!如有出书意愿可加本人Q-Q:XXXXXX……”
“诶?”段语澈没想到,还能收到这种消息,竟然有人能欣赏他小学生一样的文笔——不知道是不是骗人的,就叫来曹烽帮自己看。
曹烽会编程,略通黑客技巧,不过查个信息,并不需要什么技术,他查到该出版社官网,先是了解了一下该出版社的资质,接着直接打电话询问有没有这位XX编辑,包括对方的联系方式是不是这个号码。
查出来的消息是真的,也就是说不是骗子,这是真的对段语澈发布的游记内容感兴趣。
曹烽意识到这应该是一种广撒网的行为,但同时又觉得,如果这件事能成,是一件很好的事,弟弟总是想找点事做,但他除了找和钢琴伴奏有关,或是翻译的活,似乎就没有别的途径了。
段语澈也意识到,这是个相当好的机会,或许不一定能赚多少钱,但总算不是无所事事了。
加上这位编辑的好友后,和对方聊了几天,很快敲定了合同。
这位编辑是真的喜欢他的游记内容,认为虽然文字简单,而且常常中文夹杂着英文,可是这些文图加在一起,能从其中看见很浓的色彩——他的经历是有颜色的,情绪丰富的人,很容易与之感同身受。
约定好了交稿日期,游记篇幅,大致的字数,段语澈签了一份合同,首印量不高,几千册,如他所料是拿不到多少钱的,不够出门浪荡一晚。
不过,这仍叫他高兴,至少下回碰见贺恬恬这样的老同学,对方问他现在做什么,也不至于支支吾吾回答不出。
但要出书并不是那么简单的事,以前随随便便发布的网上的内容都得做一定的润色和修改。
段语澈全身心地投入作家事业,大部分时候查字典,或是向曹烽求救。
曹烽白天在学校教微电子,晚上就在家里教他语文,曹烽会把他抱在腿上,面前是和键盘,段语澈不知道怎么打了,他就上手帮他摁键盘,不知道怎么用词了,也会给一个恰如其分的形容词,最后看一遍,改改错别字、标点符号,加几个修辞。
这像极了少年时,曾经为之努力过最终又无疾而终的那场演讲比赛前的时光,曹烽将他抱在腿上,认真地教他写演讲稿,尽管弟弟英语很好,但却没有丰富的文字功底,曹烽看书读书,语法也学得好,两人是同时在向对方学习,段语澈爱纠正他的发音问题:“美国人才喜欢卷舌,我不喜欢卷舌的音。”
然后示范着,舌头就缠在一起了。
穿过那漫长岁月,曹烽在这游记的后记里,敲下一段摘自莎士比亚《暴风雨》的文字。
凡是过往,皆为序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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